此书当禁,毒药一瓶——《罗摩桥》毒药的酿造
此书当禁,毒药一瓶——《罗摩桥》
我要坐长途火车了,四十个小时,我问朋友,有没有什么好书可以借给我在火车上看。
她说,有!我就送给你吧。
当她说是一个人写的印度的书时,对印度全无好感的我有几分失望,怀疑地问,我能读下去吗。
她斩钉截铁地说,肯定能。
拿到书时,我看到三联标准的简单致极的封面,感觉像是学术书籍,想象着无非是某个矫情的知识分子大不了旅游到了某个国家就写些不痛不痒苍白无力的文字描述一番表示到此一游。所以我很是漫不经心。
火车启程是在午后,我花一个下午时间看完了《搭车去柏林》。第二天一早,我开始看《罗摩桥》。
第一句话便吸引我看下去,到第2页中间的时候,我已感觉不凡,翻到版权页看出版日期,竟然正是本月,我激动难抑,给那个朋友发短信说,这书要红,绝对。
此时我脑中对小说走向的构想还是类似于《追风筝的人》一类的个人发展史小说,因为中国对外国人的写作非常缺乏,所以当时的我断定一本中国人写的《追风筝的人》肯定能红过《追》。但看到第四页,“我”的出现让我改变了最初的猜想,往后继续看,我发现这是本比《追》或者中国版的《追》更适合中国人看的书,但它不是中国版的任何,它是世界的独一无二。
在接下来的整个火车行程中,我几乎全部的时间都被《罗摩桥》吸住,从此中毒,欲罢不能,之前看的《搭车去柏林》迅速在脑中化成一片灰烬,坠入乌有之乡。到达目的后,我的生活仍然被《罗》占据着,全身心地牵挂,除了看它,我不知道还能干别的什么。在书越读越薄时,我越加慌张——无法割舍跟着他一起行走的日子,就像一次迅速燃烧而火烈的艳遇,在离开时怅然若失。但《罗摩桥》不只是艳遇的转瞬即逝,而是一剂长效毒药的强力注入,我读完之后仍然热血沸腾,意犹未尽,忍不住又翻到第一页再看一遍,即使跟人交谈、落笔写字,脑子里也全是书中的语句和人物——像一次热恋那样投入。
胆敢在书封如此低调,一定在书中投了毒药。
“旅行图文小说”,看起来平淡无奇的一种分类,也无法望文想象出它的独特,颇令人觉得不以为然——不过是一种装逼的说法罢了,但《罗摩桥》却以最牛逼的方式开山破河将这六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而且它的逼,不用装,一句一句娓娓道来,是水到渠成的大气象。
近年旅行类的书层出不穷,任是谁走了几段路去了趟西藏就甩出一本书,然而多是大同小异,炫耀着自己的各种经历,bia上热热闹闹的图片,再配以玄彩的装帧设计和华丽丽的广告语,让人看场热闹,思考是缺乏的,文学性更是罕见的,此时,《罗摩桥》的横空出世可以借用当年韩寒出《零下一度》时的霸气,大喊一声:“宸叔来了,你们闪开!”
旅行不新鲜,图文不新鲜,小说更不新鲜,但是将这几个都attactive的元素合成到一起制成一品人人可口的毒药,怕目前只有《罗摩桥》中西结合药效好。
中,作者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西,作者赴英留学和游历世界的背景——前者闪现在小说的各种语言的玩笑和文字的游戏中,有些类比有些幽默只有中国人能懂;后者贯穿于全文的语言表达,即,小说的语言不像中国文学,像是翻译作品,句式架构和行文安排颇有英语的习惯,仅凭这一点,也完胜国内大多数小说(旅行类书在文学上就不用提了)甚至小说家,苏童读之也会汗颜。不得不承认,郑宸的文字玩弄能力相当成熟,文学功底深厚扎实,并不求奇求彩,而是在不着痕迹的自然描述中把文字也绘成了画摄成了像,直官而又深刻地打动人心。搞怪时能让人拍案笑倒,哀静时能让人良久黯然神伤。语言是《罗》具有毒性的一大调和药剂,至少一磅。
小说的行文其实基本等同于平铺直叙,并没有使用任何写作技法,随着作者在印度的行程而步步为文。开篇关于印度男孩杰米的描述不过使用了小说甚至作文最简单的手法引人入胜一下而已,骗一下我这样急于下结论的读者而已,照应一下结尾而已,使本书更像部小说而不是单纯的游记而已,称不上是卖弄技巧,倒是说明作者对小说写作的得心应手,随意一勾勒,便是一个人的前世今生。
即使撇开文字不说,单是书中穿插的不多的几张照片,也足以出一本摄影集,而这又是罗毒药的一味重量级药剂。图片并非穿插于文字间,而是单独成页,置于书页中上部,这是最具美感的位置。图片都是作者郑宸在印度所摄,基本随文字内容安插。那些图片比文字更具有一种大象无形的穿透力,在安静而悠远的镜头中像风铃一样呢喃低语出一串串故事,人影憧憧的故事和画面,不是文字的一格一格。
照片中没有出现最重要的主人公大吉岭小姐,但毫无疑问,人人都爱大吉岭小姐。我是说读者。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有一个难以克服的缺陷,就是对“我”的个性表现会容易失力,因为“我”只是作为一个叙述者来叙述我所见所闻所感,而无法从旁观的角度直接地给出一个个性印象。这并不是一个大问题,《罗》已经完成得相当漂亮了,我基本能从小说中想象出一个宸叔的形象,但不可否认,大吉岭小姐才是全本小说人物描写最浓墨重彩的部分。
大吉岭小姐,前三个字带来的一种野性粗犷大大冲淡了后两个字所示的温柔娴静,在尚难从这个名字想象出这个小姐的形象时,小说第二章就毫不含糊地交代了大吉岭小姐其人其事,印度、中国、加拿大混合产品,一个大大咧咧的T,“她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头发比我还短的女人,”而第三章开头的描述“那个消瘦的刺头就是大吉岭小姐”基本为我建立起了一个大吉岭小姐的外在形象。以后的小说中,她是推动整个行程进行小说发展的关键人物,包括她的身世和感情纠葛。奔放,野性,率直大方,风风火火,桀骜不训,聪明独立,又善良柔情,简直就是一个完美至极的T,无怪乎宸叔会爆言:我如果是一个同性恋,我肯定会和她上床!如果没有她,这部小说会折损大半,甚至落得一贫如洗,顶多是瓶杀精的可乐,所以,大吉岭小姐,又一磅毒剂!
好了,说是人人可口,现在看来不过是一道合年轻人口味玩乐观赏的碳酸饮料而已,如何调和得让严肃的社会思考者或中年人也看中呢。郑宸早已研磨好。印度是一个无法被中国人简单言说的国家,不仅因为双方国家之间的微妙关系,更因为印度自身的复杂和不可思议。“混乱”是留给绝大多数人的印象,而这个表面的印象已让绝大多数中国人无心去关注去深究这个国家,其导致的疏离感甚至厌恶感也深扎于心。三联给《罗》的宣传说,《罗》写出的是“一个你不曾听说、从未见过的神奇国度”。书已看罢,印度给我的糟糕印象并未有所改变,只是因为书中的描述而更加具像。改变的是,之前的厌恶感和抵触变成了强烈的兴趣,甚至产生了去印度的欲望。
给女友阿真打电话汇报印度情况是一条连贯始终的线,而之所以从头至尾坚持强调打电话这事,是因为在和阿真的交谈中,也完成了作者对印度的一些思考和看法,这就是一种不着痕迹的板起面孔。当然,这样的思考和观点表达出现在小说各处,与大吉岭小姐的交谈中,与当地人的交流中,对所见的描述中,而这些,是在为读者挖开一条深入印度的地道,我们能看,能采集一路的吉光片羽思考,能百思不得其解,能恍然大悟。一本书,带来思想和讯息,引发思考和兴趣,已经是功德圆满了。
我非常喜欢封底的摘录,那段话似乎一语道破天惊。
“在那一刻,突然感觉自己和印度的黑暗面取得了某种联系。于是莫名其妙地有了勇气……‘拉古,问你个问题。’”
至此,罗毒药彻底酿造好,预备着毒害广大中国人民,让人欲罢不能,并且有了莫名其妙的勇气去和厌恶已久的印度取得某种奇妙的联系。
我要坐长途火车了,四十个小时,我问朋友,有没有什么好书可以借给我在火车上看。
她说,有!我就送给你吧。
当她说是一个人写的印度的书时,对印度全无好感的我有几分失望,怀疑地问,我能读下去吗。
她斩钉截铁地说,肯定能。
拿到书时,我看到三联标准的简单致极的封面,感觉像是学术书籍,想象着无非是某个矫情的知识分子大不了旅游到了某个国家就写些不痛不痒苍白无力的文字描述一番表示到此一游。所以我很是漫不经心。
火车启程是在午后,我花一个下午时间看完了《搭车去柏林》。第二天一早,我开始看《罗摩桥》。
第一句话便吸引我看下去,到第2页中间的时候,我已感觉不凡,翻到版权页看出版日期,竟然正是本月,我激动难抑,给那个朋友发短信说,这书要红,绝对。
此时我脑中对小说走向的构想还是类似于《追风筝的人》一类的个人发展史小说,因为中国对外国人的写作非常缺乏,所以当时的我断定一本中国人写的《追风筝的人》肯定能红过《追》。但看到第四页,“我”的出现让我改变了最初的猜想,往后继续看,我发现这是本比《追》或者中国版的《追》更适合中国人看的书,但它不是中国版的任何,它是世界的独一无二。
在接下来的整个火车行程中,我几乎全部的时间都被《罗摩桥》吸住,从此中毒,欲罢不能,之前看的《搭车去柏林》迅速在脑中化成一片灰烬,坠入乌有之乡。到达目的后,我的生活仍然被《罗》占据着,全身心地牵挂,除了看它,我不知道还能干别的什么。在书越读越薄时,我越加慌张——无法割舍跟着他一起行走的日子,就像一次迅速燃烧而火烈的艳遇,在离开时怅然若失。但《罗摩桥》不只是艳遇的转瞬即逝,而是一剂长效毒药的强力注入,我读完之后仍然热血沸腾,意犹未尽,忍不住又翻到第一页再看一遍,即使跟人交谈、落笔写字,脑子里也全是书中的语句和人物——像一次热恋那样投入。
胆敢在书封如此低调,一定在书中投了毒药。
“旅行图文小说”,看起来平淡无奇的一种分类,也无法望文想象出它的独特,颇令人觉得不以为然——不过是一种装逼的说法罢了,但《罗摩桥》却以最牛逼的方式开山破河将这六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而且它的逼,不用装,一句一句娓娓道来,是水到渠成的大气象。
近年旅行类的书层出不穷,任是谁走了几段路去了趟西藏就甩出一本书,然而多是大同小异,炫耀着自己的各种经历,bia上热热闹闹的图片,再配以玄彩的装帧设计和华丽丽的广告语,让人看场热闹,思考是缺乏的,文学性更是罕见的,此时,《罗摩桥》的横空出世可以借用当年韩寒出《零下一度》时的霸气,大喊一声:“宸叔来了,你们闪开!”
旅行不新鲜,图文不新鲜,小说更不新鲜,但是将这几个都attactive的元素合成到一起制成一品人人可口的毒药,怕目前只有《罗摩桥》中西结合药效好。
中,作者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西,作者赴英留学和游历世界的背景——前者闪现在小说的各种语言的玩笑和文字的游戏中,有些类比有些幽默只有中国人能懂;后者贯穿于全文的语言表达,即,小说的语言不像中国文学,像是翻译作品,句式架构和行文安排颇有英语的习惯,仅凭这一点,也完胜国内大多数小说(旅行类书在文学上就不用提了)甚至小说家,苏童读之也会汗颜。不得不承认,郑宸的文字玩弄能力相当成熟,文学功底深厚扎实,并不求奇求彩,而是在不着痕迹的自然描述中把文字也绘成了画摄成了像,直官而又深刻地打动人心。搞怪时能让人拍案笑倒,哀静时能让人良久黯然神伤。语言是《罗》具有毒性的一大调和药剂,至少一磅。
小说的行文其实基本等同于平铺直叙,并没有使用任何写作技法,随着作者在印度的行程而步步为文。开篇关于印度男孩杰米的描述不过使用了小说甚至作文最简单的手法引人入胜一下而已,骗一下我这样急于下结论的读者而已,照应一下结尾而已,使本书更像部小说而不是单纯的游记而已,称不上是卖弄技巧,倒是说明作者对小说写作的得心应手,随意一勾勒,便是一个人的前世今生。
即使撇开文字不说,单是书中穿插的不多的几张照片,也足以出一本摄影集,而这又是罗毒药的一味重量级药剂。图片并非穿插于文字间,而是单独成页,置于书页中上部,这是最具美感的位置。图片都是作者郑宸在印度所摄,基本随文字内容安插。那些图片比文字更具有一种大象无形的穿透力,在安静而悠远的镜头中像风铃一样呢喃低语出一串串故事,人影憧憧的故事和画面,不是文字的一格一格。
照片中没有出现最重要的主人公大吉岭小姐,但毫无疑问,人人都爱大吉岭小姐。我是说读者。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有一个难以克服的缺陷,就是对“我”的个性表现会容易失力,因为“我”只是作为一个叙述者来叙述我所见所闻所感,而无法从旁观的角度直接地给出一个个性印象。这并不是一个大问题,《罗》已经完成得相当漂亮了,我基本能从小说中想象出一个宸叔的形象,但不可否认,大吉岭小姐才是全本小说人物描写最浓墨重彩的部分。
大吉岭小姐,前三个字带来的一种野性粗犷大大冲淡了后两个字所示的温柔娴静,在尚难从这个名字想象出这个小姐的形象时,小说第二章就毫不含糊地交代了大吉岭小姐其人其事,印度、中国、加拿大混合产品,一个大大咧咧的T,“她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头发比我还短的女人,”而第三章开头的描述“那个消瘦的刺头就是大吉岭小姐”基本为我建立起了一个大吉岭小姐的外在形象。以后的小说中,她是推动整个行程进行小说发展的关键人物,包括她的身世和感情纠葛。奔放,野性,率直大方,风风火火,桀骜不训,聪明独立,又善良柔情,简直就是一个完美至极的T,无怪乎宸叔会爆言:我如果是一个同性恋,我肯定会和她上床!如果没有她,这部小说会折损大半,甚至落得一贫如洗,顶多是瓶杀精的可乐,所以,大吉岭小姐,又一磅毒剂!
好了,说是人人可口,现在看来不过是一道合年轻人口味玩乐观赏的碳酸饮料而已,如何调和得让严肃的社会思考者或中年人也看中呢。郑宸早已研磨好。印度是一个无法被中国人简单言说的国家,不仅因为双方国家之间的微妙关系,更因为印度自身的复杂和不可思议。“混乱”是留给绝大多数人的印象,而这个表面的印象已让绝大多数中国人无心去关注去深究这个国家,其导致的疏离感甚至厌恶感也深扎于心。三联给《罗》的宣传说,《罗》写出的是“一个你不曾听说、从未见过的神奇国度”。书已看罢,印度给我的糟糕印象并未有所改变,只是因为书中的描述而更加具像。改变的是,之前的厌恶感和抵触变成了强烈的兴趣,甚至产生了去印度的欲望。
给女友阿真打电话汇报印度情况是一条连贯始终的线,而之所以从头至尾坚持强调打电话这事,是因为在和阿真的交谈中,也完成了作者对印度的一些思考和看法,这就是一种不着痕迹的板起面孔。当然,这样的思考和观点表达出现在小说各处,与大吉岭小姐的交谈中,与当地人的交流中,对所见的描述中,而这些,是在为读者挖开一条深入印度的地道,我们能看,能采集一路的吉光片羽思考,能百思不得其解,能恍然大悟。一本书,带来思想和讯息,引发思考和兴趣,已经是功德圆满了。
我非常喜欢封底的摘录,那段话似乎一语道破天惊。
“在那一刻,突然感觉自己和印度的黑暗面取得了某种联系。于是莫名其妙地有了勇气……‘拉古,问你个问题。’”
至此,罗毒药彻底酿造好,预备着毒害广大中国人民,让人欲罢不能,并且有了莫名其妙的勇气去和厌恶已久的印度取得某种奇妙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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