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5 被遗忘的语言——梦里不知身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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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册书的副标题是 —— 梦、童话和精神分析导论。
1.梦与神话
开篇弗罗姆就写道,怀疑和惊讶的能力是人之为人的一种特性,可是我们现在却越来越丧失了这一智慧的起源。这也许也是我们忽略梦这一巨大宝藏的原因,我们的想象力,我们的操纵生活的灵活性,在沉睡之际,就会以另一种存在形式苏醒。
梦最大的一个特征是,“它们并不遵循统治我们醒着时的思路的逻辑规律,时空范畴被忽略了。”甚至可以说,梦里的世界是超时空的, 在梦中,我们是创世者,所有限制我们身体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都是无能为力的。
但在某种程度上,“梦是如此现时的、真实的经验 ,以至于它确实提出了两个问题:真实是什么?我们如何知道我们梦见的东西是非真实的,而我们清醒的生活中的经验是真实的。”书中还提及了“庄生晓梦迷蝴蝶”这一典故。
人类还在幼童蒙昧的时代,就用做“梦”来创造,这样,梦与神话似乎就有了某种相似性。梦与神话都是人重要的心理表达。 这就必然就用到一种语言——象征语言来写作。象征语言可以说是“人类曾产生的唯一一种普遍语言,是一切文化以及整个历史中都相同的语言。”“象征语言的逻辑不是由时空这些范畴来控制,而是由激情和联想来组织。”
2.梦的意义
如今看来,对待梦的态度发生深刻变化,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弗洛伊德的作品。他认为,我们可能存在有一种能够刺激我们的行为,然而却又不经常为我们所意识到的本能、感觉和愿望。 这种“无意识”在睡眠中苏醒,并在睡梦中要求欲望的满足。“睡眠状况有一种暧昧的功能。在睡眠中,失去与文化的联系,使我们最好的和最坏的东西突现出来。”
因此,“所有的梦都是有意义的和重要的。”我们不会梦到任何对我们心灵生活的无关紧要的表述。这一点上,科学的精神分析与我们国家传统文化中的“解梦”还有着不同。在我们古代占梦就有个说法,五种梦是不能占卜的,是无法解释其意义的。但相反可能因为这一“禁忌”,而使我们的“解梦”具有了一定神秘主义的倾向。
《周公解梦》一书中,写道,人在神魂未定时候做的梦,不占;妄虑而做的梦,不占;寤知凶厄的,不占;梦而未终,中途惊醒的,不占;还有梦虽有终始但醒后忘佚大半者,不占。我们认为,梦作为神谕的表达,应该是个有始有终、旨意清楚的“天机”,不应受到扰乱。一直以来,我们似乎更注重在对梦的启示作用的解释上,而现代西方梦的解析很大程度上从一条向内的道路分析做梦的原因。
在梦的领域中,我们打破时间和空间逻辑的法则,只关注我们自己。现实生活中,我们用富于逻辑的“清醒生活”概念来表达感受,比如可以用“似乎就在眼前”来描绘现实中如梦的场景,然而在睡眠状况里,没有“似乎”,人就在眼前。人如此深深沉湎其中又不可自拔地以为梦中的经历就是“真实”本身,甚至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超越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梦中的我们感受更为敏感、行动更为灵活、思考也更加智慧。
在这儿不得不说到一个诸如萨满法师这样的神秘职业,无可否认,世上存在着这样一个原始的宗教信仰的仪式,(许多人萨满在其幼年时候都罹患过精神病症),法师在完成“跳神”仪式之后,常常会出现失语、昏迷、神志恍惚的这么一种半癫狂状态,在这种半迷离的精神状态下,法师们具有了更高的感受力。并通过这种方式感受神意,把它传达给人,以此来完成神与人的交流。正好像,梦做为一门“被遗忘的语言”一样,试图完成我们内心无意识世界与现实意识世界的联接和交流一样。
3.巴霍芬的神话分析
弗罗姆认为,其实歌德早在其作品预见了巴霍芬的学说。巴霍芬在其《东方及古代西方的神话》中将有关的理论系统化,这一论断在观念史探讨的领域,是可以自圆其说,且是有道理的。或者可以这么说,历史本就无所谓的进步或退化,只是人们在不同历史阶段选择了不同的社会和道德理念。
“巴霍芬指出,父系社会与母系社会的不同之处,关键在于社会及道德理念的差异,而不在于男人与女人社会地位及权力的不同。母系文化的特点是强调血缘关系 ,人类和大地的联系,并被动地接受一切自然现象。相反,父系文化的特点是尊重人为的法律,追求理性思维和改造自然的能力。”142
“母系原则把血缘关系看成是基本的,坚不可摧的纽带,它提倡人人平等以及人的生命和爱的至高无上。父系原则则超越了血缘关系,它强调的是男人和妻子之间的关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强调秩序、集权、服从和等级的原则。”152
“巴霍芬认为,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完全是依赖母亲的原则,依赖这一原则,在人类社会早期,每一种美德以及人类存在的高贵品质都得以发展,因为这一原则所遵循的准则是爱、统一和和平。母爱并不仅仅是更温柔,它也更广泛、更普遍……母爱的原则是普遍共存的,而父权制的原理却是有局限性的。”142
1.梦与神话
开篇弗罗姆就写道,怀疑和惊讶的能力是人之为人的一种特性,可是我们现在却越来越丧失了这一智慧的起源。这也许也是我们忽略梦这一巨大宝藏的原因,我们的想象力,我们的操纵生活的灵活性,在沉睡之际,就会以另一种存在形式苏醒。
梦最大的一个特征是,“它们并不遵循统治我们醒着时的思路的逻辑规律,时空范畴被忽略了。”甚至可以说,梦里的世界是超时空的, 在梦中,我们是创世者,所有限制我们身体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都是无能为力的。
但在某种程度上,“梦是如此现时的、真实的经验 ,以至于它确实提出了两个问题:真实是什么?我们如何知道我们梦见的东西是非真实的,而我们清醒的生活中的经验是真实的。”书中还提及了“庄生晓梦迷蝴蝶”这一典故。
人类还在幼童蒙昧的时代,就用做“梦”来创造,这样,梦与神话似乎就有了某种相似性。梦与神话都是人重要的心理表达。 这就必然就用到一种语言——象征语言来写作。象征语言可以说是“人类曾产生的唯一一种普遍语言,是一切文化以及整个历史中都相同的语言。”“象征语言的逻辑不是由时空这些范畴来控制,而是由激情和联想来组织。”
2.梦的意义
如今看来,对待梦的态度发生深刻变化,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弗洛伊德的作品。他认为,我们可能存在有一种能够刺激我们的行为,然而却又不经常为我们所意识到的本能、感觉和愿望。 这种“无意识”在睡眠中苏醒,并在睡梦中要求欲望的满足。“睡眠状况有一种暧昧的功能。在睡眠中,失去与文化的联系,使我们最好的和最坏的东西突现出来。”
因此,“所有的梦都是有意义的和重要的。”我们不会梦到任何对我们心灵生活的无关紧要的表述。这一点上,科学的精神分析与我们国家传统文化中的“解梦”还有着不同。在我们古代占梦就有个说法,五种梦是不能占卜的,是无法解释其意义的。但相反可能因为这一“禁忌”,而使我们的“解梦”具有了一定神秘主义的倾向。
《周公解梦》一书中,写道,人在神魂未定时候做的梦,不占;妄虑而做的梦,不占;寤知凶厄的,不占;梦而未终,中途惊醒的,不占;还有梦虽有终始但醒后忘佚大半者,不占。我们认为,梦作为神谕的表达,应该是个有始有终、旨意清楚的“天机”,不应受到扰乱。一直以来,我们似乎更注重在对梦的启示作用的解释上,而现代西方梦的解析很大程度上从一条向内的道路分析做梦的原因。
在梦的领域中,我们打破时间和空间逻辑的法则,只关注我们自己。现实生活中,我们用富于逻辑的“清醒生活”概念来表达感受,比如可以用“似乎就在眼前”来描绘现实中如梦的场景,然而在睡眠状况里,没有“似乎”,人就在眼前。人如此深深沉湎其中又不可自拔地以为梦中的经历就是“真实”本身,甚至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超越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梦中的我们感受更为敏感、行动更为灵活、思考也更加智慧。
在这儿不得不说到一个诸如萨满法师这样的神秘职业,无可否认,世上存在着这样一个原始的宗教信仰的仪式,(许多人萨满在其幼年时候都罹患过精神病症),法师在完成“跳神”仪式之后,常常会出现失语、昏迷、神志恍惚的这么一种半癫狂状态,在这种半迷离的精神状态下,法师们具有了更高的感受力。并通过这种方式感受神意,把它传达给人,以此来完成神与人的交流。正好像,梦做为一门“被遗忘的语言”一样,试图完成我们内心无意识世界与现实意识世界的联接和交流一样。
3.巴霍芬的神话分析
弗罗姆认为,其实歌德早在其作品预见了巴霍芬的学说。巴霍芬在其《东方及古代西方的神话》中将有关的理论系统化,这一论断在观念史探讨的领域,是可以自圆其说,且是有道理的。或者可以这么说,历史本就无所谓的进步或退化,只是人们在不同历史阶段选择了不同的社会和道德理念。
“巴霍芬指出,父系社会与母系社会的不同之处,关键在于社会及道德理念的差异,而不在于男人与女人社会地位及权力的不同。母系文化的特点是强调血缘关系 ,人类和大地的联系,并被动地接受一切自然现象。相反,父系文化的特点是尊重人为的法律,追求理性思维和改造自然的能力。”142
“母系原则把血缘关系看成是基本的,坚不可摧的纽带,它提倡人人平等以及人的生命和爱的至高无上。父系原则则超越了血缘关系,它强调的是男人和妻子之间的关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强调秩序、集权、服从和等级的原则。”152
“巴霍芬认为,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完全是依赖母亲的原则,依赖这一原则,在人类社会早期,每一种美德以及人类存在的高贵品质都得以发展,因为这一原则所遵循的准则是爱、统一和和平。母爱并不仅仅是更温柔,它也更广泛、更普遍……母爱的原则是普遍共存的,而父权制的原理却是有局限性的。”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