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底色 优雅的刺猬
我读《奥丽芙·基特里奇》的过程中,一直想着伊利莎白·斯特劳斯是不是汲取了美国南方文学的精髓,虽然关于这位作家的资料并不多,但得知她出生在美国最东北部的缅因州——也就是闻名全球的恐怖小说家斯蒂芬·金的故乡——并在那里度过童年时,大概也不无理由认为,为什么她能写出这样的作品来。这部小说让人想到了已经声名远播世界的舍伍德·安德森、麦克勒斯、奥康纳甚至文学大师福克纳。故事的每次着力点狠狠地填塞在每一个人物与人物之间的细微空隙,将他们的矛盾与悲哀推向极致,紧绷着强大的内心张力,带人造访美国大陆最孤立、最偏僻的一州的“疯狂、无稽、不可理喻的世界”。
《纽约时报》有文章评论说《奥丽芙·基特里奇》“往往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与女主人公合二为一”。小说作者伊利莎白·斯特劳斯在接受兰登书屋采访中也谈到奥丽芙·基特里奇这个人物,说她泼辣、和善,有时候还很绝情,拥有复杂的内心世界,我们每个人都能从奥丽芙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是的,读这本小说,我就像外科医生,拿着孤高的手术刀,情不自禁地对这个人物执弓、握持、反挑、执笔。
作者将故事背影置于缅因州的克劳斯比这座新英格兰海滨小镇。小说主人公奥丽芙身材高大、脾气不定、神经质。夫妻俩各有各的心事和毫不重叠的欲望,奥丽芙对欧凯西之死的抱枕恸哭,亨利对丹妮丝充满了“欲罢不能的病态渴望”。
斯特劳斯在《小插曲》中描写基特里奇在儿子婚礼前夕的焦虑和尴尬心情,充分铺陈出一个母亲的彷徨、寂寞和不舍。彷佛是一种残酷的现实让人不得不敏感。奥丽芙·基特里奇被小女孩说“看起来像个死人”,此时,一个已经走向衰老,有心脏病的中年妇女只得花力气和小女孩较劲,她甚至忧惧儿子会一个人孤独终老,这让人不禁唏嘘。她明白已经三十八岁的儿子娶了拥有双料博士头衔的苏珊娜之后,意味着她枯燥乏味寂寥孤独的日子的开始,虽然她还是会在乎人们的窃窃私语和儿媳对她的看法,她到底只能想:“一个人只应该往前走。”这是生为人母面对骨肉被另一种母体和爱接纳的传递之痛。“她想说,听着,苏博士,在我身体深处有样东西,有时会像乌贼头一样膨胀,把墨汁喷遍我的全身。我不想那样,所以请帮帮我,我爱我的儿子。”她控制不住自己,这种刺痛必须得转移,所以她神经质般地在被媳妇侵占的卧室里捣鼓新搬来的物品,拿走胸罩,带走一只平底鞋,并忍不住在苏珊娜毛衣的衣袖上画了一条黑线,到这里小说写道:“以让苏博士的那份自我怀疑生生不息,也给她自己创造一段美好的小插曲”。可是,儿子和媳妇搬去了加州,不到一年两人又离了婚。雪上加霜的是,在医院遭遇劫持的危难时刻,基特里奇夫妇说出了令彼此余生都不会遗忘的话,“永远改变了彼此对对方的看法”。
中年危机不仅存在于基特里奇夫妇,还蔓延在小镇的每一个人头顶上,他们挣扎着想要突破灰暗的苍穹,换片不一样的天空,好让生命之光照进他们的内心生活。他们惧怕各种疾病,想念逝去不可追的人事,当他们听别人诉苦时,感觉总是很好。小镇上没有生气,年轻人都逃离到了加州、纽约等大城市,偶尔回来的是像凯文这样对人生充满无比失落的家伙。而他回来,竟然是想自杀,直到凯文救人时眩晕的瞬间,他才体会到自己对生的渴望。《绝食》中哈蒙与戴茜聊起彼此缅怀的美好往事。“说起这个,某种感觉重新涌上他的心头,生命中那么多无可估量的不幸,此时像块巨石一般被掀了开来,让他——在戴茜蓝眼睛关切的目光下——看到底下曾经的温馨与甜蜜。”这和后面哈蒙的妻子邦妮形成了鲜明对比,慢慢地,他就知道自己的家像个潮湿不见光的洞穴。人们也许对未来不可捉摸的事情不见得都是有信心的,但至少对已经发生的人事是充满自信的,那种被确定下来的过去在感觉的漩涡中不断升温。人想起那些恒定下来的往事没有惶恐,不会虚空。《郁金香》中神秘的拉金夫妇多年来一直住在小镇上,直到亨利中风住进养老院,露易丝·拉金才主动寄给奥丽芙一封短信,等奥丽芙去拜访拉金一家,露易丝竟狠狠地将奥丽芙嘲讽打击了一番。《一筐旅程》中马淋要奥丽芙帮忙倒掉夫妻俩假设的旅程,而这是一筐对生命充满最后激情和想象的见证。《瓶中船》里吉姆·哈伍德花好多年一直在地下室造船,事实是这船根本出不了海。而他妻子则在自家车道上拿着来复枪朝大女儿的男友射击,大女儿出走,青春期刚开始的小女儿学会了说谎并以此开始懵懂意识到人生的复杂和不可捉摸……这样,小镇上每个人所谓的庸常、平凡生活被蒙上一层浓厚诡异的气氛。这些诸多疲软无尽的悲哀和看似荒诞的举止言行,其实都是人处于境,寄托于世的种种情怀。
小说众多的人物以及他们的生活网络了形形色色的悲喜剧,这些悲喜剧在形式上被小说处理成了十三个独立又互相联系的短篇故事。这种系列手法的高明之处在于化解了长篇小说情节推动、过渡进展和疏密拿捏的困境。例如,斯特劳斯把妮娜得厌食症去世作为一个单独的小章节《绝食》放在小说里,一方面为了让小说人物登场(每个短篇故事中都要触笔到五个以上的人物),好让小镇看起来不是奥丽芙·基特里奇一个人或一家人的小镇;另一方面,这个短暂而美丽的生命也见证了一段婚外恋的纠结心绪。对于哈蒙来说,他在享受新恋欢愉的同时,也承受着对于旧爱承诺的折磨。奥丽芙·基特里奇这个人物始终贯穿在小说的每个大小章节中,有点类似大作《史记》记述人物的手法,在有些短篇中以次要人物登场去弥补前部分遗留给人简单形象的记忆,这样塑造人物的手法大大丰富了基特里奇的个性,增强了她的层次感和立体感。最重要的是,奥丽芙在众多篇章中的闪现,架构起整部小说宏观完整的有机体系。
奥丽芙的迷人之处在于性格鲜明,自然流露出来的人性引人共鸣,敢爱敢恨敢做敢为,而这个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对儿子克里斯托弗长期生活在对母亲的恐惧中难咎其辞)更是成全了奥丽芙这个鲜活人物的塑造。在《冬季音乐会》里,小说分裂和背叛的进程加速,让相濡以沫成为一种对虚妄的幻想。啃噬人最好的方法是时间。阿乙在《鸟,看见我了》里有个“杀时间”的有趣概念:“手淫是一个人杀,谈恋爱是两个人杀,搞三角恋是三个人杀,扭秧歌是十几个人杀,打世界大战是组织地球人一起杀……”在这部小说中,时间直接抽注在奥丽芙身上时,她变老变得暴躁,莫名的悲伤却愈来愈淡漠,因为不确定的欲望随着时间消散,愚蠢聪明都不影响她走在人生时间点上的位置,对此,时间是公平的,至少让她重新焕发出对生的渴求与眷恋。
最后《河流》,两个丧偶的孤单的人一起吃饭约会,聆听彼此的寂寞,虽然此时奥丽芙已经七十多岁了,但在世界上还是有人会重视她,需要她——“这给了她一个在人世间的位置”。奥丽芙也终于得到了人生中黄昏时刻最美的感悟。我想,作为一个小说中被虚构的人物,尤其是主角,原谅她就是一个读者懂得欣赏小说后,理所当然该会做的内心事。
此外,小说写于二十一世纪,文本取材上毕竟已非从前的美国小镇,后九一一时代里,已经无法避讳众人对恐怖袭击的敏感和臆想。小说在《安检》一篇中有段毫不起眼的母子对话,儿子提到以前附近街角有几个巴基斯坦人开的店,如果这些人知道纽约某班地铁会爆炸,那他会笑着注视自己朝那班地铁走去。“我的意思是,要发生的总会发生,你不能只坐着干等。”美国公民还是照样要过他们自己的日子,兴许能在地铁上打个瞌睡,静下心来看几页书,但走出飞驶的地铁,人们还是要为工作、生活和爱情奔波忙碌。所以作者说希望读者看过这本书后,“能生发出对人类坚忍的敬畏之心,领悟到爱可以在重重磨难之后历久弥香,了解到平凡的生活同样不易,同样值得我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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