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有阿喀琉斯之踵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这是一个好故事,并且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
从封面上那一圈精致的白色蕾丝边,到书名、标题、扉页、目录页,字里行间随处可见中英夹杂的品牌名,各种古董衣、舞会裙、蛋糕裙、蕾丝内衣、睡袍,各种五颜六色各种质地各种来路不明价格不菲……我告诉你,都是噱头。以上种种都和这本书的“装帧”是一样的,只是夸张的修饰并为故事添色,而即使把这一切都去掉,我也可以负责任地说,这的的确确是一个好故事。
当然,最初吸引我的,是叙述中的某种风情和一些细节。
此书翻译一流。杨小姐大概深谙时尚之道,像Balmain, Vivienne Westwood, Ferragam, Gucci, Pierre Cardin,Givenchy, YSL, Calvin Klein, Lavin, 具体到爱马仕的凯利包,英国本土平价品牌Next, ipod播放器,范思哲还有《Vogue》杂志,什么时候作注释,什么时候用括号间注,什么时候仅仅保留原型如格蕾丝夫人Madame Grés,都恰到好处,几乎是明确地知道何时该运用英文甚至法文,何时又切换到中文常用字。这样一来,那些常常翻看时尚杂志的姑娘们顿时倍感亲切,不会因为生硬的翻译感到不知所云;不懂时尚的读者,也不会嫌这样的处理过于花哨,这都是翻译的功劳。还有时下的一些新词,比如形容男人“正常”,形容语言和态度“邪恶”,为小说增添了流行气息。还有那句含蓄而真情的“他在我身体内注入的欢愉”,实在是极品的妙句。全书看下来,故事明白晓畅,没有看到莫名其妙的翻译造成的硬伤,比起我前些天看的那一套译林小碎花经典系列要强太多了。
还有另外的风情。比如瓦尔那个疑神疑鬼“迷信”的女人,说平安夜要吃苹果,我还特地到原文去查证,看来真是中国人的新风俗已经传到了英国佬耳朵里。还有菲比问迈尔斯你有家吗,迈尔斯反问“孩子?”这也是对于“家庭”(Family)一词,相应的西方文化内涵。再有贝尔太太和菲比玩Scramble拼字游戏那一段,非常有趣,和故事的进展有着淡淡一层互文关系。菲比想要的是chance(机会),但贝尔太太彼时只想要peace,她想要的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这都是题外话。我当时在书店当机立断买下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既小清新又复古的封面——这样的书也可能是非主流的青春文学创作……更多是因为封底的摘选和评论。英国《每日邮报》评论说“我很不愿意承认,当我看到结局时我流下了眼泪。”好吧,我要的就是这个。我泪点低,而且愿意去读让我能落泪的故事。感动就好,不求意义和深刻。但是故事结束,我并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因为我发现这个故事能给我的不仅仅是眼泪。
小说讲了很多人的故事,集中发生在女主人公,也就是讲述者菲比身边。这就是在“古董衣部落”里发生的“古董衣情缘”,用菲比自己的话说,“就像……就像恋爱了一样”。作者伊莎贝尔在BBC工作了12年,故事的流畅性与虚拟的真实性都得益于她的记者生涯,这几个故事相互交织、彼此埋下伏笔和暗线,最后又一一解开。尤其是,她还特别懂得女人的心思。比如凯利·马科斯和男友老板基斯的第一次出场,红发女孩喜欢那条橘绿色的裙子也非常合穿,可基斯偏要买下另一条又老又丑还便宜100多镑的黑色裙子,之后的种种纠葛就从这件小事写起,这对恋人之间诡异的关系以及情感的走向不言自明。后来,凯利“出卖”了男友生意场上的丑闻,换得275英镑——买回了心爱的绿裙子。女人就是这样,一条裙子便可看透一个男人,在基斯甩脸子的一瞬间之前所有的感情全数崩塌。
菲比与三个男人周旋,可惜她最终选择了我最不喜欢的那一个——丹,一个色盲的“大男孩”。他只是永远的适时出现,永远一张乐天派的脸。实际上,他隐瞒了菲比很多事,永远不告诉她事情的真相,将他认为无关紧要的事情视为没必要告诉他人。他也很有女人缘,像艾丽、琼等等大概都是他的亲密伙伴,菲比在他心目中究竟是个什么位置?只是,伊莎贝尔的故事是完整的。丹在第一章第一个出现,自然就要为最后一章最后一个做结(艾玛的引子和尾声不算)。如果他俩真走到一起了我必须不乐意。
可另外两个男人也未必是好的选择。丹的故事和基斯、凯利、马特(雇主/合伙人)是一条线,而第一男主角(我愿意这样称呼他)迈尔斯的故事则围绕着他的家庭,女儿罗克珊,还有在法国葡萄庄园的弟弟一家。迈尔斯风度翩翩,温情脉脉,如果没有这个16岁的青春期女儿,大概也许一定会和菲比修成正果。这位“细条纹”先生48岁,丧妻10年,在拍卖会上对菲比一见钟情。后来两人又将恋情发展到床笫之欢,更是灵肉相合,关系融洽。老实说,当他圣诞夜送还戒指给菲比,我不知道那就是他们的最后一面。谁知他丝毫没有再续前缘的意思,只是淡淡一句圣诞节快乐就走了。在菲比和女儿之间,他其实早已做出了选择,未尝不是遗憾。
至于盖伊,就不得不说到全书的中心人物、焦点人物,也是阴影人物艾玛。艾玛的死,就是菲比心中总也抹不去的一处伤痛。作者真的是很善于心理描写,2008年情人节的夜晚,一面是和男友两情缱绻,一面是女友艾玛病入膏肓(菲比并不知情,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包括菲比父母还在度假),菲比实际上自己选择了男友而暂时搁置了闺蜜,然后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而怪罪到盖伊头上。现实中这样的事经常发生,重色轻友是常事,我们可能往往因为男友的一个脸色,一种未曾有的情绪、误解的想象的情绪,就轻易放弃之前的决定。我们选择牺牲女朋友,因为她们就像是亲人,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绝不能因为男人的鬼话就伤害闺蜜!!贝尔老太的故事尤甚。
贝尔太太的故事和菲比是互文的。菲比和贝尔遇到了同样棘手的问题,她们“曾经都有一个朋友,在等待着我们赶去”,却因为她们的爽约而造成了朋友的“死亡”。于是,艾玛成为了菲比永远的「阿喀琉斯之踵」,而莫尼可就是贝尔的「阿喀琉斯之踵」。她们在安慰彼此的时候,都能理智而温柔地指出“那不是你的错”,却回过头来无法原谅自己。贝尔太太在菲比的帮助下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当年的恶人让·吕克·奥马热在战争中为救一个越南女人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莫尼可也没有死,而是寿终正寝还找回了一生的挚友米利亚姆,还有了一个女儿莉莎。相比青年丧友的菲比,两位老人的一生多少还是圆满的,而贝尔太太比她的朋友更加幸运,在临终前卸下了一生的包袱。贝尔太太对于战争的心态,让我想起了前几年风行的《朗读者》。在那个年代,每个人都是罪人,无声甚至都是一种犯罪。一代人承担了那沉重的历史,战争成为每个人——不仅是德国人,内心永远的缺角。多少人的一生,都是在反思、自省与赎罪、忏悔中度过的。这便是那种真正的,让人不会流泪的感动。
小说中还有一些配角,各个有别致的风采。一是菲比的亲友,包括她的父母还有助手安妮。菲比62岁的老父亲犯下一桩罪孽:让年轻的女演员怀孕。尽管他还爱着发妻,却只有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和露丝重新组建家庭。为此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割让房产,丢掉工作和教授头衔,提前退休回家做起了孩子的老保姆。而菲比的母亲则爱上了美容手术——肉毒杆菌、植入金线、分段式换肤、飞梭激光术、电波拉皮、等离子皮肤再生技术再到整容手术,还搭上了上千英镑,只想要一个年轻貌美的容颜。尽管女儿一而再告诉她“您不需要”,她却放不下自己59岁的年纪,始终认为是年华老去带走了她心爱的丈夫……人人心中有一个「阿喀琉斯之踵」。后来,母亲在小路易斯脸上吻了一个“珊瑚色唇印”,一切貌似释怀,但伤疤都还在。
二是形形色色的顾客。包括上面提到的红发女孩凯利;还有“完美未婚夫”皮特和那个幸运的女孩,像极了现实版《麦琪的礼物》;无法生育的夫妇,在粉色芭蕾裙和Lydia姨妈的性感内衣作用下成功怀孕;再有16岁的凯蒂,大概是作者用来对比罗克珊吧……来“古董衣部落”的女人们各有各的心事,而每一件古董衣不但怀揣一个老故事,而又重新契合了新的故事,这便是“古着”真正的力量和意义。
故事虽也有暇疵。比如重要人物的出场过于巧合,菲比正需要一个记者丹就出现了,她正在考虑一个帮手安妮就出现了……故事的开场都比较模式化,但展开和铺陈都特别成功,故事间的交合也不留痕迹。另外,男主人公各有风情和深情,英俊潇洒的盖伊,卷发的丹和老当益壮的迈尔斯,菲比未免太幸运了点。权当是女人的梦想吧!就和少女的古董衣情结是一样的。
这样的故事适宜去拍一个电影。说玩笑话,可以藉由安妮的手笔,露丝的演绎,再拿到丹的电影院去“放映”。但是我很担心琳琅满目的“古董衣”会削弱故事的魅力,转移观众的注意力。在一件件华服背后,有关于友情,关于亲人与爱欲,关于每个人心中的「阿喀琉斯之踵」,如若能有一点点视觉之外的感动,那是最好不过了。
望君能卸下心里的包袱,正视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就好像菲比最后回到了曾经和艾玛留下回忆的“阿米奇”咖啡店和50岁的莉莎相聚,“积极的事情”也许就能够覆盖掉过往“难过的事情”,明天可以覆盖掉昨天……
从封面上那一圈精致的白色蕾丝边,到书名、标题、扉页、目录页,字里行间随处可见中英夹杂的品牌名,各种古董衣、舞会裙、蛋糕裙、蕾丝内衣、睡袍,各种五颜六色各种质地各种来路不明价格不菲……我告诉你,都是噱头。以上种种都和这本书的“装帧”是一样的,只是夸张的修饰并为故事添色,而即使把这一切都去掉,我也可以负责任地说,这的的确确是一个好故事。
当然,最初吸引我的,是叙述中的某种风情和一些细节。
此书翻译一流。杨小姐大概深谙时尚之道,像Balmain, Vivienne Westwood, Ferragam, Gucci, Pierre Cardin,Givenchy, YSL, Calvin Klein, Lavin, 具体到爱马仕的凯利包,英国本土平价品牌Next, ipod播放器,范思哲还有《Vogue》杂志,什么时候作注释,什么时候用括号间注,什么时候仅仅保留原型如格蕾丝夫人Madame Grés,都恰到好处,几乎是明确地知道何时该运用英文甚至法文,何时又切换到中文常用字。这样一来,那些常常翻看时尚杂志的姑娘们顿时倍感亲切,不会因为生硬的翻译感到不知所云;不懂时尚的读者,也不会嫌这样的处理过于花哨,这都是翻译的功劳。还有时下的一些新词,比如形容男人“正常”,形容语言和态度“邪恶”,为小说增添了流行气息。还有那句含蓄而真情的“他在我身体内注入的欢愉”,实在是极品的妙句。全书看下来,故事明白晓畅,没有看到莫名其妙的翻译造成的硬伤,比起我前些天看的那一套译林小碎花经典系列要强太多了。
还有另外的风情。比如瓦尔那个疑神疑鬼“迷信”的女人,说平安夜要吃苹果,我还特地到原文去查证,看来真是中国人的新风俗已经传到了英国佬耳朵里。还有菲比问迈尔斯你有家吗,迈尔斯反问“孩子?”这也是对于“家庭”(Family)一词,相应的西方文化内涵。再有贝尔太太和菲比玩Scramble拼字游戏那一段,非常有趣,和故事的进展有着淡淡一层互文关系。菲比想要的是chance(机会),但贝尔太太彼时只想要peace,她想要的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这都是题外话。我当时在书店当机立断买下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既小清新又复古的封面——这样的书也可能是非主流的青春文学创作……更多是因为封底的摘选和评论。英国《每日邮报》评论说“我很不愿意承认,当我看到结局时我流下了眼泪。”好吧,我要的就是这个。我泪点低,而且愿意去读让我能落泪的故事。感动就好,不求意义和深刻。但是故事结束,我并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因为我发现这个故事能给我的不仅仅是眼泪。
小说讲了很多人的故事,集中发生在女主人公,也就是讲述者菲比身边。这就是在“古董衣部落”里发生的“古董衣情缘”,用菲比自己的话说,“就像……就像恋爱了一样”。作者伊莎贝尔在BBC工作了12年,故事的流畅性与虚拟的真实性都得益于她的记者生涯,这几个故事相互交织、彼此埋下伏笔和暗线,最后又一一解开。尤其是,她还特别懂得女人的心思。比如凯利·马科斯和男友老板基斯的第一次出场,红发女孩喜欢那条橘绿色的裙子也非常合穿,可基斯偏要买下另一条又老又丑还便宜100多镑的黑色裙子,之后的种种纠葛就从这件小事写起,这对恋人之间诡异的关系以及情感的走向不言自明。后来,凯利“出卖”了男友生意场上的丑闻,换得275英镑——买回了心爱的绿裙子。女人就是这样,一条裙子便可看透一个男人,在基斯甩脸子的一瞬间之前所有的感情全数崩塌。
菲比与三个男人周旋,可惜她最终选择了我最不喜欢的那一个——丹,一个色盲的“大男孩”。他只是永远的适时出现,永远一张乐天派的脸。实际上,他隐瞒了菲比很多事,永远不告诉她事情的真相,将他认为无关紧要的事情视为没必要告诉他人。他也很有女人缘,像艾丽、琼等等大概都是他的亲密伙伴,菲比在他心目中究竟是个什么位置?只是,伊莎贝尔的故事是完整的。丹在第一章第一个出现,自然就要为最后一章最后一个做结(艾玛的引子和尾声不算)。如果他俩真走到一起了我必须不乐意。
可另外两个男人也未必是好的选择。丹的故事和基斯、凯利、马特(雇主/合伙人)是一条线,而第一男主角(我愿意这样称呼他)迈尔斯的故事则围绕着他的家庭,女儿罗克珊,还有在法国葡萄庄园的弟弟一家。迈尔斯风度翩翩,温情脉脉,如果没有这个16岁的青春期女儿,大概也许一定会和菲比修成正果。这位“细条纹”先生48岁,丧妻10年,在拍卖会上对菲比一见钟情。后来两人又将恋情发展到床笫之欢,更是灵肉相合,关系融洽。老实说,当他圣诞夜送还戒指给菲比,我不知道那就是他们的最后一面。谁知他丝毫没有再续前缘的意思,只是淡淡一句圣诞节快乐就走了。在菲比和女儿之间,他其实早已做出了选择,未尝不是遗憾。
至于盖伊,就不得不说到全书的中心人物、焦点人物,也是阴影人物艾玛。艾玛的死,就是菲比心中总也抹不去的一处伤痛。作者真的是很善于心理描写,2008年情人节的夜晚,一面是和男友两情缱绻,一面是女友艾玛病入膏肓(菲比并不知情,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包括菲比父母还在度假),菲比实际上自己选择了男友而暂时搁置了闺蜜,然后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而怪罪到盖伊头上。现实中这样的事经常发生,重色轻友是常事,我们可能往往因为男友的一个脸色,一种未曾有的情绪、误解的想象的情绪,就轻易放弃之前的决定。我们选择牺牲女朋友,因为她们就像是亲人,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绝不能因为男人的鬼话就伤害闺蜜!!贝尔老太的故事尤甚。
贝尔太太的故事和菲比是互文的。菲比和贝尔遇到了同样棘手的问题,她们“曾经都有一个朋友,在等待着我们赶去”,却因为她们的爽约而造成了朋友的“死亡”。于是,艾玛成为了菲比永远的「阿喀琉斯之踵」,而莫尼可就是贝尔的「阿喀琉斯之踵」。她们在安慰彼此的时候,都能理智而温柔地指出“那不是你的错”,却回过头来无法原谅自己。贝尔太太在菲比的帮助下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当年的恶人让·吕克·奥马热在战争中为救一个越南女人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莫尼可也没有死,而是寿终正寝还找回了一生的挚友米利亚姆,还有了一个女儿莉莎。相比青年丧友的菲比,两位老人的一生多少还是圆满的,而贝尔太太比她的朋友更加幸运,在临终前卸下了一生的包袱。贝尔太太对于战争的心态,让我想起了前几年风行的《朗读者》。在那个年代,每个人都是罪人,无声甚至都是一种犯罪。一代人承担了那沉重的历史,战争成为每个人——不仅是德国人,内心永远的缺角。多少人的一生,都是在反思、自省与赎罪、忏悔中度过的。这便是那种真正的,让人不会流泪的感动。
小说中还有一些配角,各个有别致的风采。一是菲比的亲友,包括她的父母还有助手安妮。菲比62岁的老父亲犯下一桩罪孽:让年轻的女演员怀孕。尽管他还爱着发妻,却只有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和露丝重新组建家庭。为此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割让房产,丢掉工作和教授头衔,提前退休回家做起了孩子的老保姆。而菲比的母亲则爱上了美容手术——肉毒杆菌、植入金线、分段式换肤、飞梭激光术、电波拉皮、等离子皮肤再生技术再到整容手术,还搭上了上千英镑,只想要一个年轻貌美的容颜。尽管女儿一而再告诉她“您不需要”,她却放不下自己59岁的年纪,始终认为是年华老去带走了她心爱的丈夫……人人心中有一个「阿喀琉斯之踵」。后来,母亲在小路易斯脸上吻了一个“珊瑚色唇印”,一切貌似释怀,但伤疤都还在。
二是形形色色的顾客。包括上面提到的红发女孩凯利;还有“完美未婚夫”皮特和那个幸运的女孩,像极了现实版《麦琪的礼物》;无法生育的夫妇,在粉色芭蕾裙和Lydia姨妈的性感内衣作用下成功怀孕;再有16岁的凯蒂,大概是作者用来对比罗克珊吧……来“古董衣部落”的女人们各有各的心事,而每一件古董衣不但怀揣一个老故事,而又重新契合了新的故事,这便是“古着”真正的力量和意义。
故事虽也有暇疵。比如重要人物的出场过于巧合,菲比正需要一个记者丹就出现了,她正在考虑一个帮手安妮就出现了……故事的开场都比较模式化,但展开和铺陈都特别成功,故事间的交合也不留痕迹。另外,男主人公各有风情和深情,英俊潇洒的盖伊,卷发的丹和老当益壮的迈尔斯,菲比未免太幸运了点。权当是女人的梦想吧!就和少女的古董衣情结是一样的。
这样的故事适宜去拍一个电影。说玩笑话,可以藉由安妮的手笔,露丝的演绎,再拿到丹的电影院去“放映”。但是我很担心琳琅满目的“古董衣”会削弱故事的魅力,转移观众的注意力。在一件件华服背后,有关于友情,关于亲人与爱欲,关于每个人心中的「阿喀琉斯之踵」,如若能有一点点视觉之外的感动,那是最好不过了。
望君能卸下心里的包袱,正视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就好像菲比最后回到了曾经和艾玛留下回忆的“阿米奇”咖啡店和50岁的莉莎相聚,“积极的事情”也许就能够覆盖掉过往“难过的事情”,明天可以覆盖掉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