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西方法文化
看《西方法文化史纲》这本书,就像是在穿梭时空,与智者进行思想的交流。跟随着作者走完了整个西方法文化的发展史,我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西方的法文化是源远流长,从不断绝的。古希腊和古罗马是西方法文化的起源,到了中世纪,法律虽然被非理性的宗教所取代,但在严酷的宗教戒律了,仍然能将保留着“法治”的思想。近现代时期是西方法文化发展的黄金时期,“启蒙运动”更是把西方的法文化推向了顶峰。当代西方法文化的发展有点迷茫,但现在的迷茫也许就蕴含着明天的辉煌。
我们都很羡慕西方国家具有完善的民主制度,健全的法律法规和高素质的国民。这三样因素为西方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但这三样因素都是西方国家几千年来民主与法治思想的积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本书由中国法律出版社于2007年1月出版,作者是长期致力于西方语言文化研究的郭守兰和对西方思想史颇有研究的曹全来博士。两位作者以时间为线索,把西方法文化史分为了几个大的阶段:古希腊和罗马时期的古典法文化、中世纪宗教法文化、近现代法文化和当代法文化,详细介绍了法律事件及该时期重要的法学家及流派。本书能大大加深我们对西方法文化的了解。
两位作者为我们贡献了一本好书作为一本通俗读物,本书的语言朴实,通俗易懂,很适合法律的初学者。本书并没有很多难懂的地方,即使引用了西方法学家的一些比较深奥的话,作者也会对之进行分析,使之更易于我们理解。我们是刚开始学习法律的,并没有很深厚的法律知识积淀,而这本书在易于理解的同时,也让我们积累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者的语言很有概括性。作者会用一句很简短的话来说明一位法学家的核心观点,如在说明“正义”的时候,作者就先用一句话:“凯尔森认为,对法作道德或政治的评价研究就是争议问题。本书注重介绍各时期有代表性的法学家的论点,通过介绍,使读者对该时期法文化的发展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如在研究法律概念的时候,作者就分别介绍了奥斯丁、霍菲尔德和凯尔森的观点,还对这些观点进行了比较,使我们能在短时间内大概了解一些著名法学家的主要经典论述,从而为今后的法律学习奠定了基础。
作者将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当时的社会背景结合在一起来描述,尝试了一种综合、动态的叙事方式,用的是一种唯物辩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这种叙事方式让我们更加立体地了解法文化产生和发展的因素。
作者介绍西方法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是为了探寻中国法治改革方向。今天的中国法治改革正面临着一个“瓶颈”,就是一部法律被制定出来后,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无可否认,中国正在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而了解西方法文化,能使我们在学习西方法律的时候,不仅仅限于学习较为表面的东西,还能探究其根源。作者最后认为,中国“现代性”法律文化的建设,是一种“文化的改革”。文化的改革必须建立对中西方法文化的真实了解的基础之上,所以两位作者才不辞辛苦地研究西方的法文化。本书对于探索中国法治改革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本书也存在者一些我所不能苟同的地方。作者认为,启蒙运动宣扬理性与进步,宣传人权与自由,可是法国大革命在这面旗帜下却创造相互暴力、恐怖、偏执、狂热、独裁、专制、流血和冲突。而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因为法国大革命“流了血”就否定这场革命,因为革命越激烈,表明传统的势力就越强大。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流血是必然的。这是我不认同作者的地方。
作者在介绍各时期法文化发展的时候,只注重于对法学家和法学派的论述,很少说明一些影响力较小的法学流派的观点。这让我们产生了一种“一个时期的法文化是有几个著名的法学家组成的”的错觉。
除此之外,我认为本书在写作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引用法学家的观点,所介绍的法文化史大多是前人所研究出来的,作者很少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看法。这不能不说是这本书的一大局限性。此外,本书还有很多错别字,虽不会影响读者的阅读,但会影响本书的权威性。
西方法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是一个完整的,不间断的过程。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过程,现代西方社会才能形成完善的民主,健全的法制和高素质的国民,这些都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望尘莫及的。这一认识是我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西方法文化的起源是古希腊和古罗马法文化。在古代希腊,雅典人是一好诉讼而著称,其法律制度也十分的发达和完善,且比现代的法律制度更为民主。希腊文明对人类的贡献就在于它在理性思维方面的创造。而古希腊晚期的斯多葛学派所提出的自然法则思想,到今天还有许多法学家在研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对古希腊的法文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古罗马法继承了古希腊的理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为人类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古罗马催生了《十二铜表法》、《万民法》等较为完善的法典,查士丁尼的四部法律汇篡,更是把罗马的法律体系提升到了最完备的阶段。今天,罗马法真正不朽的价值,在于解释新法典方面的完美无瑕,在于它是唯一让人追溯其一千年的历史发展,因而为我们研究法律沿革的有机规律提供了最佳园地的法学。罗马法的法文化品格是商品经济的理性法典。而最能说明这一点的,还是罗马法本身——它的主体法、权利法与契约法的性质。罗马法的精神包含着理性主义,人道主义及个人主义,对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中世纪,虽然宗教法占支配地位,非理性主义特征在法学中占主流地位,法律生活在整个人的生活中不占主导地位,但中世纪的法文化仍然包含着法的思想。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中世纪的哲学家相信上帝的的法律高于或民族的律令条文,这就为反对违反基督原则的暴君政治提供了理论根据;认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受更高一级的法律约束的思想,构成以后以世俗形式出现的自由思想的一个重要因素。二是中世纪时封建理论认为,国王作为封建社会的一员,有责任遵守臣民与他所定的协约,应受到法律的约束,领主有权抵制违反或破坏协约的君主。这为议会民主制的形式,及以后对国家元首权力的限制(君主立宪)产生了重要影响。三是中世纪哲学家将宗教信条与世俗法律联系在一起,主张遵守法律,以宗教信仰为基础,从而使法律既有以社会为基础的普遍性特征,又具有与个人内心体验相关的个体化特征,为法律的存在找到了一个更坚实的基础。四是中世纪时的宗教法、罗马法、习惯法、城市法等并存与发展,为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形成及近代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人们总是认为中世纪是黑暗的,但事实上中世纪的文化仍然带着法的光辉,人们应该改变他们的固有看法。在中世纪,西方的法文化中的民主和法治思想,仍然得到了很好的延续。
近现代,是西方法文化发展的黄金时期。而在这一时期,不得不提的一件重大历史事件是“启蒙运动”。先是“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为“启蒙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后是前启蒙思想家的推动作用,才最终爆发了“启蒙运动”,在“启蒙运动”中,自由、民主和法治始终是主旋律。法国大革命更是使这些思想得到了实践。
启蒙主义法律思想为资本主义初期的法制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南,促进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发展,并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启蒙主义法律确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三权分立、议会民主、法律人道主义等基本原则。指导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建设,也改善了人们的处境。西方法文化中的民主法治思想,在近现代的一系列运动中得到了升华。保持传统、维护传统,还是反思传统、解构传统,这一矛盾和困惑,是当代西方法文化的典型特征。当代西方法律领域,主要由三个大的流派构成: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法学和新自然法学,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子的流派。各种流派之间存在着不少分歧和矛盾,尤其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新自然法学之间的争论,更是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但无论是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论再激烈,他们各自的思想都离不开民主、法治和平等。各种法律流派的思想都为当代国家制度的完善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西方的法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民主与法治由始至终都没有消失。西方法文化是西方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也是整个人类的宝贵财富。
《西方法文化史纲》大大加深了我对西方法文化的了解。我从书中认识了奥斯丁、哈特、庞德、凯尔森、边泌等法学家的主要思想。这对于我今后的法律学习非常有益。我能从中思考到为什么同一项法律,在西方国家能得到很好的执行,而在中国却完全实行不了。这本书使我更加坚定了一个信念:法律的至高无上。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值得大家读的书。
我们都很羡慕西方国家具有完善的民主制度,健全的法律法规和高素质的国民。这三样因素为西方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但这三样因素都是西方国家几千年来民主与法治思想的积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本书由中国法律出版社于2007年1月出版,作者是长期致力于西方语言文化研究的郭守兰和对西方思想史颇有研究的曹全来博士。两位作者以时间为线索,把西方法文化史分为了几个大的阶段:古希腊和罗马时期的古典法文化、中世纪宗教法文化、近现代法文化和当代法文化,详细介绍了法律事件及该时期重要的法学家及流派。本书能大大加深我们对西方法文化的了解。
两位作者为我们贡献了一本好书作为一本通俗读物,本书的语言朴实,通俗易懂,很适合法律的初学者。本书并没有很多难懂的地方,即使引用了西方法学家的一些比较深奥的话,作者也会对之进行分析,使之更易于我们理解。我们是刚开始学习法律的,并没有很深厚的法律知识积淀,而这本书在易于理解的同时,也让我们积累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者的语言很有概括性。作者会用一句很简短的话来说明一位法学家的核心观点,如在说明“正义”的时候,作者就先用一句话:“凯尔森认为,对法作道德或政治的评价研究就是争议问题。本书注重介绍各时期有代表性的法学家的论点,通过介绍,使读者对该时期法文化的发展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如在研究法律概念的时候,作者就分别介绍了奥斯丁、霍菲尔德和凯尔森的观点,还对这些观点进行了比较,使我们能在短时间内大概了解一些著名法学家的主要经典论述,从而为今后的法律学习奠定了基础。
作者将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当时的社会背景结合在一起来描述,尝试了一种综合、动态的叙事方式,用的是一种唯物辩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这种叙事方式让我们更加立体地了解法文化产生和发展的因素。
作者介绍西方法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是为了探寻中国法治改革方向。今天的中国法治改革正面临着一个“瓶颈”,就是一部法律被制定出来后,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无可否认,中国正在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而了解西方法文化,能使我们在学习西方法律的时候,不仅仅限于学习较为表面的东西,还能探究其根源。作者最后认为,中国“现代性”法律文化的建设,是一种“文化的改革”。文化的改革必须建立对中西方法文化的真实了解的基础之上,所以两位作者才不辞辛苦地研究西方的法文化。本书对于探索中国法治改革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本书也存在者一些我所不能苟同的地方。作者认为,启蒙运动宣扬理性与进步,宣传人权与自由,可是法国大革命在这面旗帜下却创造相互暴力、恐怖、偏执、狂热、独裁、专制、流血和冲突。而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因为法国大革命“流了血”就否定这场革命,因为革命越激烈,表明传统的势力就越强大。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流血是必然的。这是我不认同作者的地方。
作者在介绍各时期法文化发展的时候,只注重于对法学家和法学派的论述,很少说明一些影响力较小的法学流派的观点。这让我们产生了一种“一个时期的法文化是有几个著名的法学家组成的”的错觉。
除此之外,我认为本书在写作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引用法学家的观点,所介绍的法文化史大多是前人所研究出来的,作者很少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看法。这不能不说是这本书的一大局限性。此外,本书还有很多错别字,虽不会影响读者的阅读,但会影响本书的权威性。
西方法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是一个完整的,不间断的过程。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过程,现代西方社会才能形成完善的民主,健全的法制和高素质的国民,这些都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望尘莫及的。这一认识是我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西方法文化的起源是古希腊和古罗马法文化。在古代希腊,雅典人是一好诉讼而著称,其法律制度也十分的发达和完善,且比现代的法律制度更为民主。希腊文明对人类的贡献就在于它在理性思维方面的创造。而古希腊晚期的斯多葛学派所提出的自然法则思想,到今天还有许多法学家在研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对古希腊的法文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古罗马法继承了古希腊的理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为人类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古罗马催生了《十二铜表法》、《万民法》等较为完善的法典,查士丁尼的四部法律汇篡,更是把罗马的法律体系提升到了最完备的阶段。今天,罗马法真正不朽的价值,在于解释新法典方面的完美无瑕,在于它是唯一让人追溯其一千年的历史发展,因而为我们研究法律沿革的有机规律提供了最佳园地的法学。罗马法的法文化品格是商品经济的理性法典。而最能说明这一点的,还是罗马法本身——它的主体法、权利法与契约法的性质。罗马法的精神包含着理性主义,人道主义及个人主义,对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中世纪,虽然宗教法占支配地位,非理性主义特征在法学中占主流地位,法律生活在整个人的生活中不占主导地位,但中世纪的法文化仍然包含着法的思想。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中世纪的哲学家相信上帝的的法律高于或民族的律令条文,这就为反对违反基督原则的暴君政治提供了理论根据;认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受更高一级的法律约束的思想,构成以后以世俗形式出现的自由思想的一个重要因素。二是中世纪时封建理论认为,国王作为封建社会的一员,有责任遵守臣民与他所定的协约,应受到法律的约束,领主有权抵制违反或破坏协约的君主。这为议会民主制的形式,及以后对国家元首权力的限制(君主立宪)产生了重要影响。三是中世纪哲学家将宗教信条与世俗法律联系在一起,主张遵守法律,以宗教信仰为基础,从而使法律既有以社会为基础的普遍性特征,又具有与个人内心体验相关的个体化特征,为法律的存在找到了一个更坚实的基础。四是中世纪时的宗教法、罗马法、习惯法、城市法等并存与发展,为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形成及近代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人们总是认为中世纪是黑暗的,但事实上中世纪的文化仍然带着法的光辉,人们应该改变他们的固有看法。在中世纪,西方的法文化中的民主和法治思想,仍然得到了很好的延续。
近现代,是西方法文化发展的黄金时期。而在这一时期,不得不提的一件重大历史事件是“启蒙运动”。先是“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为“启蒙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后是前启蒙思想家的推动作用,才最终爆发了“启蒙运动”,在“启蒙运动”中,自由、民主和法治始终是主旋律。法国大革命更是使这些思想得到了实践。
启蒙主义法律思想为资本主义初期的法制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南,促进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发展,并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启蒙主义法律确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三权分立、议会民主、法律人道主义等基本原则。指导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建设,也改善了人们的处境。西方法文化中的民主法治思想,在近现代的一系列运动中得到了升华。保持传统、维护传统,还是反思传统、解构传统,这一矛盾和困惑,是当代西方法文化的典型特征。当代西方法律领域,主要由三个大的流派构成: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法学和新自然法学,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子的流派。各种流派之间存在着不少分歧和矛盾,尤其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新自然法学之间的争论,更是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但无论是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论再激烈,他们各自的思想都离不开民主、法治和平等。各种法律流派的思想都为当代国家制度的完善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西方的法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民主与法治由始至终都没有消失。西方法文化是西方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也是整个人类的宝贵财富。
《西方法文化史纲》大大加深了我对西方法文化的了解。我从书中认识了奥斯丁、哈特、庞德、凯尔森、边泌等法学家的主要思想。这对于我今后的法律学习非常有益。我能从中思考到为什么同一项法律,在西方国家能得到很好的执行,而在中国却完全实行不了。这本书使我更加坚定了一个信念:法律的至高无上。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值得大家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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