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
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人类学,至今还是这样。所以这是一篇对人类学爱好者完全没用的书评,你在其中基本上看不到和人类学有关的任何知识。
因为只是我看这本书的流水账而已。
春节期间去花农家吃饭,问他将书架上的人类学有关的书都指给我瞅瞅,最后从他借了这本斯特劳斯的自传,感觉自传大概会不那么专业,以我的层次,尚不至于打击兴趣。结果才翻了第一章,就大呼好看好看,马上还给他了,自己买了一本。现在看书有个习惯,就是夹一根铅笔头,随时涂涂画画。
看了大概三周,断断续续看完了,就想写点什么,但总有许多事情打断,不能完整的考虑这个书评。现在孩子在睡觉,孩子她妈和她妈的爹在看《源代码》,我终于可以写点什么了。
我在写这个书评前,才第一次去维基上查了斯特劳斯的页面,主要是想搞清楚他作为中学青年哲学老师,是在哪一年被派往巴西参加文化考察进而开展田野研究的,答案是1934年,也就是他26岁那年,也就是弗雷泽80岁那年。
其实我在刚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感叹,相对于弗雷泽,斯特劳斯老师真的是人类学的新一代呀,因为就我仅了解的这两位人类学家而言,我大概是知道弗雷泽比斯特劳斯大好几轮的。不过后来,在五六七八部论述四个印第安部族时,他提到了一大堆我完全不认识(这不是废话么)的人类学家,感觉比弗雷泽要老得多!
但是有一位我却认识,就是卢梭。
我现在身后的书柜里放着一本高中时候买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空白页上写着一句话:
“伟大的著作何止改变了历史,它改变了人类的思想和思想方式”
下面没有落款,只有一条小蛇一样的签名符号(难道,难道是我自己扯的不成)。第二页空白页上记录了购书时间:1997年8月9日,购于合肥新华书店。
而这本书从一九九七年看过一次之后,我就再也没碰过。我对卢梭的了解这么多年来唯一留下来的知识,就是弄清楚了他和罗素不是一个人。
斯特劳斯在全书的最后一部《归返》中的38章“一小杯朗姆酒”中对卢梭在人类学上的开创性研究给予极其崇高的评价。而全书看到这里,即便你像我一样对斯特劳斯同样完全不了解的话,你也会感到,这位跨世纪的大宗师,他的思想范畴的立意是跨学科的,试看这段话(我用铅笔在旁边打了三个五角星,可见十分重要):
“在那个神秘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并不比目前更自由;但是使他们成为奴隶的只不过是他的人性。由于他对自然的控制力量仍然相当有限,他也就受到做梦这个安全垫的保护,也在相当程度上从奴役中解放出来。当这些梦都变成知识以后,人类的力量也就增加,变成是值得自傲的原因之一。然而这个力量,把我们向宇宙渐渐推近,自然只不过是我们在主观上意识到人类与整个物质宇宙正在渐渐合成为一体罢了,物质宇宙强大的因果决定性的规律,已不再是遥不可及、令人惊叹了,那些因果决定性的规律现在正利用思想本身来作为居间的媒介,正在替一个沉寂无声的世界把我们殖民化,而我们自己已经变成是那个无声世界的代理人。”
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斯特劳斯在本书中对人类学的意义,以及作为人类学家的意义的思考,是在1955年,也就是他真正的学术成就黄金期开始前完成的。他的《结构人类学》、《神话学》四卷,都是在其后20年内完成的。因此这本书可以说是他人生走到一半路程时的一次集中追问,写给大众看是小的方面,写给自己看,才是主要目的吧。
而这本书之所以说有可能让看了让年轻人对人类学产生召唤感的全部秘密也就藏在“一小杯朗姆酒”和“一个人类学家的成长”(第6章)这两章之中。前者无比清晰的说明了人类学的研究范畴。以及更重要的,个人生命史和世界史之间的勾连性质(此一勾连之后贯穿全书,成为一条暗线,到达第37章“奥古斯都封神记”这个他在巴西高原上中写的剧本梗概里达到高潮)。
整本书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精彩的部分显然是Caduveo人,Bororo人,Nambikwara人与Tupi-Kawahib人的研究记录和珍贵的照片,特别是后两者,所跨越的时间和篇幅都很长。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7章中描写Nambikwara的朴素而纯质的爱情生活的片段(记录来自于作者当时现场在火炬的光芒下所记)。
同样无比美妙的片段,就是1934年他在大西洋的船上所记载的日落片段,文笔优美,辞藻华丽,犹如绘画一般精致。他父亲是专业画家,可能在色彩方面从小就有熏陶。
写到这里,我不禁深感这本书简直就是一本比冒险游戏还好玩和好看的简明百科全书,作者的触角非常广,无论是心性层面,思想层面,历史层面,还是地理层面,在讨论印第安人文明史时(24章,失去的世界),他居然找出来斯堪的纳维亚、东北美洲、印尼之间的三角关系。
斯特劳斯在最后两章自然而然的把目光投向当代(写书时的1955年),也就是阿尔及利亚独立战争开始前后。他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对伊斯兰教进行了批判,这里面的精彩文字,简直摘也摘不完。他将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进行一个统括性的思考,让人耳目一新。另外,我刚刚才意识到一点,真的,我是后知后觉的代名词。斯特劳斯本人是犹太人,这至少让他可以稍微站的远一点,从第三者的角度,来客观评价这三大宗教。
最后,我想查查这位译者的背景,有时候实在会被他的译文噎住(不限于那些需要转个弯才明白的专有名词,比如蒙兀儿人,翡冷翠,杜步西,喀拉嗤),然而居然被敏感词了,原来此人与西敏寺上刻着的苗族牧师同名(文革时的殉道者)。百度百科上有12个与他同名的人,可是,就是没有那个牧师……那么我们能总结出一条规律,凡是百度百科不收的,就是敏感的。扯远了。
按,蒙兀儿:莫卧儿。翡冷翠:佛罗伦萨。杜步西:德彪西。喀拉嗤:卡拉奇。
@陈灼
因为只是我看这本书的流水账而已。
春节期间去花农家吃饭,问他将书架上的人类学有关的书都指给我瞅瞅,最后从他借了这本斯特劳斯的自传,感觉自传大概会不那么专业,以我的层次,尚不至于打击兴趣。结果才翻了第一章,就大呼好看好看,马上还给他了,自己买了一本。现在看书有个习惯,就是夹一根铅笔头,随时涂涂画画。
看了大概三周,断断续续看完了,就想写点什么,但总有许多事情打断,不能完整的考虑这个书评。现在孩子在睡觉,孩子她妈和她妈的爹在看《源代码》,我终于可以写点什么了。
我在写这个书评前,才第一次去维基上查了斯特劳斯的页面,主要是想搞清楚他作为中学青年哲学老师,是在哪一年被派往巴西参加文化考察进而开展田野研究的,答案是1934年,也就是他26岁那年,也就是弗雷泽80岁那年。
其实我在刚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感叹,相对于弗雷泽,斯特劳斯老师真的是人类学的新一代呀,因为就我仅了解的这两位人类学家而言,我大概是知道弗雷泽比斯特劳斯大好几轮的。不过后来,在五六七八部论述四个印第安部族时,他提到了一大堆我完全不认识(这不是废话么)的人类学家,感觉比弗雷泽要老得多!
但是有一位我却认识,就是卢梭。
我现在身后的书柜里放着一本高中时候买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空白页上写着一句话:
“伟大的著作何止改变了历史,它改变了人类的思想和思想方式”
下面没有落款,只有一条小蛇一样的签名符号(难道,难道是我自己扯的不成)。第二页空白页上记录了购书时间:1997年8月9日,购于合肥新华书店。
而这本书从一九九七年看过一次之后,我就再也没碰过。我对卢梭的了解这么多年来唯一留下来的知识,就是弄清楚了他和罗素不是一个人。
斯特劳斯在全书的最后一部《归返》中的38章“一小杯朗姆酒”中对卢梭在人类学上的开创性研究给予极其崇高的评价。而全书看到这里,即便你像我一样对斯特劳斯同样完全不了解的话,你也会感到,这位跨世纪的大宗师,他的思想范畴的立意是跨学科的,试看这段话(我用铅笔在旁边打了三个五角星,可见十分重要):
“在那个神秘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并不比目前更自由;但是使他们成为奴隶的只不过是他的人性。由于他对自然的控制力量仍然相当有限,他也就受到做梦这个安全垫的保护,也在相当程度上从奴役中解放出来。当这些梦都变成知识以后,人类的力量也就增加,变成是值得自傲的原因之一。然而这个力量,把我们向宇宙渐渐推近,自然只不过是我们在主观上意识到人类与整个物质宇宙正在渐渐合成为一体罢了,物质宇宙强大的因果决定性的规律,已不再是遥不可及、令人惊叹了,那些因果决定性的规律现在正利用思想本身来作为居间的媒介,正在替一个沉寂无声的世界把我们殖民化,而我们自己已经变成是那个无声世界的代理人。”
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斯特劳斯在本书中对人类学的意义,以及作为人类学家的意义的思考,是在1955年,也就是他真正的学术成就黄金期开始前完成的。他的《结构人类学》、《神话学》四卷,都是在其后20年内完成的。因此这本书可以说是他人生走到一半路程时的一次集中追问,写给大众看是小的方面,写给自己看,才是主要目的吧。
而这本书之所以说有可能让看了让年轻人对人类学产生召唤感的全部秘密也就藏在“一小杯朗姆酒”和“一个人类学家的成长”(第6章)这两章之中。前者无比清晰的说明了人类学的研究范畴。以及更重要的,个人生命史和世界史之间的勾连性质(此一勾连之后贯穿全书,成为一条暗线,到达第37章“奥古斯都封神记”这个他在巴西高原上中写的剧本梗概里达到高潮)。
整本书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精彩的部分显然是Caduveo人,Bororo人,Nambikwara人与Tupi-Kawahib人的研究记录和珍贵的照片,特别是后两者,所跨越的时间和篇幅都很长。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7章中描写Nambikwara的朴素而纯质的爱情生活的片段(记录来自于作者当时现场在火炬的光芒下所记)。
同样无比美妙的片段,就是1934年他在大西洋的船上所记载的日落片段,文笔优美,辞藻华丽,犹如绘画一般精致。他父亲是专业画家,可能在色彩方面从小就有熏陶。
写到这里,我不禁深感这本书简直就是一本比冒险游戏还好玩和好看的简明百科全书,作者的触角非常广,无论是心性层面,思想层面,历史层面,还是地理层面,在讨论印第安人文明史时(24章,失去的世界),他居然找出来斯堪的纳维亚、东北美洲、印尼之间的三角关系。
斯特劳斯在最后两章自然而然的把目光投向当代(写书时的1955年),也就是阿尔及利亚独立战争开始前后。他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对伊斯兰教进行了批判,这里面的精彩文字,简直摘也摘不完。他将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进行一个统括性的思考,让人耳目一新。另外,我刚刚才意识到一点,真的,我是后知后觉的代名词。斯特劳斯本人是犹太人,这至少让他可以稍微站的远一点,从第三者的角度,来客观评价这三大宗教。
最后,我想查查这位译者的背景,有时候实在会被他的译文噎住(不限于那些需要转个弯才明白的专有名词,比如蒙兀儿人,翡冷翠,杜步西,喀拉嗤),然而居然被敏感词了,原来此人与西敏寺上刻着的苗族牧师同名(文革时的殉道者)。百度百科上有12个与他同名的人,可是,就是没有那个牧师……那么我们能总结出一条规律,凡是百度百科不收的,就是敏感的。扯远了。
按,蒙兀儿:莫卧儿。翡冷翠:佛罗伦萨。杜步西:德彪西。喀拉嗤:卡拉奇。
@陈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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