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许三观
一.
第一次听说许三观这个名字是在初中语文课上,讲萧红所写鲁迅传记的节选。文中称呼许广平为许先生。老师问许先生是谁,我们信口开河,说是“许仙”“许三多”,诸如此类。我们瞎起哄,老师也没恼火,只是用言语把我们鄙视了一番。说我们就知道寥寥这么几个姓许的人名,不过是井底之蛙,就敢胡说八道?许三观你们知道么?顿时万籁俱静。于是从老师嘴里知道了余华,知道了许三观。
直到今日方才读罢《许三观卖血记》全文,想来有些愧对语文老师。可又一转念,若是当时就读,恐怕不会像如今这般感同身受,爱不释手,反复咀嚼还能回味无穷。反倒可能当做颇为平常的文学作品,看过之后就束之高阁。如此想来,似乎没有辜负语文老师的一片苦心。
二.
我把许三观看成一个英雄的形象,一个小人物式的英雄。中国从不缺乏英雄,文学作品里对各式英雄形象的刻画描摹更是汗牛充栋。我们最为熟悉的,或者是时常挂在嘴边的,往往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但是,小人物也可以完成英雄行为。他们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往往不知从何处涌出难以名状的伟大力量。这股力量,相比血战聚贤庄的大侠萧峰,留居匈奴十九年而持节不改的苏武,亦或是电影里的无名,现实中的雷锋,实无本质差别。而在大风大浪过后,悄然退却,隐匿芸芸众生之中,与平常无异。就如阿城笔下车轮大战独拒十方劲敌的王一生,留下一段传奇供后人传颂,日子却还是那个日子。
我不知道余华是怎么想到“许三观”这个名字,也不知道“三观”二字是否别有深意。但不知是否巧合使然,许三观的英雄气概,在我眼里,恰恰有“三”次大爆发。莫非“三观”二字可以理解成三次出人头地为人瞩目?
第一次,在饥荒中许三观给自己做了一道爆炒猪肝;第二次,何小勇出事之后,许三观不计前嫌;第三次无需多言,自然是许三多为救一乐性命,自虐式地一路卖血到上海。
第一次是无奈中的乐观,第二次是以德报怨的高尚,第三次是决不妥协的坚决。
不同的是感情,不变的是那股生命中的力量,蓬勃,昂扬。
我以为,第二次写得最为精彩,最为惊心动魄。
三.
“良心”是这次英雄行为的关键词。
初闻何小勇车祸的许三多毫不避讳自己的幸灾乐祸和沾沾自喜,逢人便摆出“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理论,哪怕是面对许玉兰的劝阻,还大骂“放屁”,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只要我还活着,何小勇的魂就别想回来”。
可就在下一个段落,丝毫没经过任何转折,突兀的,突然的,突如其来的,许三观的态度惊天逆转。
私以为,余华此处的写法实在高明。小说中心理描写本就困难,在本书中,余华也一直在刻意回避着,多以语言抒怀,辅之以动作,取代心理描写的功能。但是行文至此,许三观面临的心理斗争前所未有得激烈,此处处理不当,则前功尽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可余华不慌不忙,竟然未着一字,把那内心的风起云涌,硬生生置之不理,留给读者自行想象。既有四两拨千斤之巧妙,又显无招胜有招之气势。
相比之下,一乐上房之后的段落就有些波澜不惊,许三观沦为配角,占据了制高点的一乐倒像是在睥睨天下。
好在平淡之后还有高潮,许三观动了刀。只是他的刀只能挥向自己,此时豪气已在消散,看似强硬的威胁更像是强弩之末。
四.
谁都无法阻止岁月流逝,沧海桑田。英雄迟暮,怕是世上最为无可奈何的事情之一。
失去了卖血能力的许三观,就如同丢掉了刀剑的侠客,拿不起笔墨的文人,呆若木鸡,不知所措。
有点像《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姨太太们,命运为灯笼所主宰。许三观的命,是和血脱不了干系的。他卖得不是血,是命。好在他还有爆炒猪肝和黄酒的慰藉。
于是脑海里不难出现这样的场景:
破败的小店,孤坐的老人,带着几点泪痕。面前,猪肝,黄酒。屋外,猎猎寒风,残阳如血。
余华显然不想让许三观绝望,不想让我们伤悲。正如他在《活着》的序言里所阐释过的,“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所以,许三观只好笑着吃猪肝。
所以,许三观才能说出那句惊世骇俗的至理名言:“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第一次听说许三观这个名字是在初中语文课上,讲萧红所写鲁迅传记的节选。文中称呼许广平为许先生。老师问许先生是谁,我们信口开河,说是“许仙”“许三多”,诸如此类。我们瞎起哄,老师也没恼火,只是用言语把我们鄙视了一番。说我们就知道寥寥这么几个姓许的人名,不过是井底之蛙,就敢胡说八道?许三观你们知道么?顿时万籁俱静。于是从老师嘴里知道了余华,知道了许三观。
直到今日方才读罢《许三观卖血记》全文,想来有些愧对语文老师。可又一转念,若是当时就读,恐怕不会像如今这般感同身受,爱不释手,反复咀嚼还能回味无穷。反倒可能当做颇为平常的文学作品,看过之后就束之高阁。如此想来,似乎没有辜负语文老师的一片苦心。
二.
我把许三观看成一个英雄的形象,一个小人物式的英雄。中国从不缺乏英雄,文学作品里对各式英雄形象的刻画描摹更是汗牛充栋。我们最为熟悉的,或者是时常挂在嘴边的,往往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但是,小人物也可以完成英雄行为。他们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往往不知从何处涌出难以名状的伟大力量。这股力量,相比血战聚贤庄的大侠萧峰,留居匈奴十九年而持节不改的苏武,亦或是电影里的无名,现实中的雷锋,实无本质差别。而在大风大浪过后,悄然退却,隐匿芸芸众生之中,与平常无异。就如阿城笔下车轮大战独拒十方劲敌的王一生,留下一段传奇供后人传颂,日子却还是那个日子。
我不知道余华是怎么想到“许三观”这个名字,也不知道“三观”二字是否别有深意。但不知是否巧合使然,许三观的英雄气概,在我眼里,恰恰有“三”次大爆发。莫非“三观”二字可以理解成三次出人头地为人瞩目?
第一次,在饥荒中许三观给自己做了一道爆炒猪肝;第二次,何小勇出事之后,许三观不计前嫌;第三次无需多言,自然是许三多为救一乐性命,自虐式地一路卖血到上海。
第一次是无奈中的乐观,第二次是以德报怨的高尚,第三次是决不妥协的坚决。
不同的是感情,不变的是那股生命中的力量,蓬勃,昂扬。
我以为,第二次写得最为精彩,最为惊心动魄。
三.
“良心”是这次英雄行为的关键词。
初闻何小勇车祸的许三多毫不避讳自己的幸灾乐祸和沾沾自喜,逢人便摆出“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理论,哪怕是面对许玉兰的劝阻,还大骂“放屁”,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只要我还活着,何小勇的魂就别想回来”。
可就在下一个段落,丝毫没经过任何转折,突兀的,突然的,突如其来的,许三观的态度惊天逆转。
私以为,余华此处的写法实在高明。小说中心理描写本就困难,在本书中,余华也一直在刻意回避着,多以语言抒怀,辅之以动作,取代心理描写的功能。但是行文至此,许三观面临的心理斗争前所未有得激烈,此处处理不当,则前功尽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可余华不慌不忙,竟然未着一字,把那内心的风起云涌,硬生生置之不理,留给读者自行想象。既有四两拨千斤之巧妙,又显无招胜有招之气势。
相比之下,一乐上房之后的段落就有些波澜不惊,许三观沦为配角,占据了制高点的一乐倒像是在睥睨天下。
好在平淡之后还有高潮,许三观动了刀。只是他的刀只能挥向自己,此时豪气已在消散,看似强硬的威胁更像是强弩之末。
四.
谁都无法阻止岁月流逝,沧海桑田。英雄迟暮,怕是世上最为无可奈何的事情之一。
失去了卖血能力的许三观,就如同丢掉了刀剑的侠客,拿不起笔墨的文人,呆若木鸡,不知所措。
有点像《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姨太太们,命运为灯笼所主宰。许三观的命,是和血脱不了干系的。他卖得不是血,是命。好在他还有爆炒猪肝和黄酒的慰藉。
于是脑海里不难出现这样的场景:
破败的小店,孤坐的老人,带着几点泪痕。面前,猪肝,黄酒。屋外,猎猎寒风,残阳如血。
余华显然不想让许三观绝望,不想让我们伤悲。正如他在《活着》的序言里所阐释过的,“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所以,许三观只好笑着吃猪肝。
所以,许三观才能说出那句惊世骇俗的至理名言:“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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