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眼中的传统中国——《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读书笔记

马克斯•韦伯眼中的传统中国——《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读书笔记
这么长,估计也是没有人会看的,发上了只是怕那一天,笔记本丢了,电脑硬盘坏了,找不找笔记怎么办???哈哈……为了整理这篇笔记,我到现在还没吃饭呢,8400多字,不得不承认,马克斯•韦伯是个百科全书式的天才,他不懂中文,也不会汉语,这本书是他根据二手资料写出来的,只是他一个宗教系列中的一本,还包括《印度与佛教》《犹太教》等,当然最出名的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尽管有些地方因其真正对中国了解有限而有所出入,但你不得不佩服这是一个伟大思想家。反正,我是叹为观止,尽管我承认我只读懂了五分之一。
本书的主题:第一,韦伯的主要目的是在证明:中国之所以没能成功地发展出理性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种特殊宗教伦理作为不可或缺的鼓舞力量。第二,此一研究的目的在于支持他的主要论点——由于欧洲展现出其特有的禁欲新伦理以作为精神的动力,因此能发展处理性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
【社会学的基础之一:城市、君侯与神祗】
直接支配人类行为的是(物质上及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但是,由“理念”所创造出的“世界图像”,常如铁道上的转撤器,决定了轨道的方向,在这轨道上,利益的动力推动者人类的行为。
中国行政中的租税政策极度有利于城市居民,所牺牲的是广大农村地区(没有消费税及任何的动产税)
两个事实:1、贵重金属大量增加的财富,无疑是导致货币经济的大幅发展,特别是在国家财政方面。然而,这发展强度并不足以动摇传统主义,而毋宁是更强化了它,就我们所得知的,资本主义的现象,是一点也没有激发出来。2、人口的巨幅增长,并未受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刺激,也没有激发资本主义的形成。我们更毋宁说它是一种停滞的经济形态相结合的。
西方的城市是个“共同体”——在古代是祭祀的团体,在中世纪则为誓的兄弟团体。
中国的二元论:为人类带来的巫术师及英雄所具有的巫术性克里斯马,与源于慈善的天——亦即“阳”的神灵¬——二者被认同为一。具有克里斯马资质的人显然有超越恶灵(鬼)的能力。而上天的灵力也确实是社会秩序的善意的、最高的指导者。
内在于人与内在于世界的神灵及其功能,都不可不加以维护。因此,就必须安置镇压住邪恶的鬼灵,以使在上天守护下的秩序得以正确无误地运行。因为,除非得到上天的认可,恶灵是无以为害的。
神与鬼都是有力的存在。然而,没有任何独一无二的神,或神格化的英雄,或任何神灵是“全知的”或“全能的”——不管他们多么有力量。从儒教徒严肃的生命哲学来看,虔诚者之遭逢不幸,只不过是“神的意志往往不可确定”(天命靡常)罢了。所有超人类的存在都比凡人强,但却远低于非人格的最高的上天,也低于承天恩宠的帝国祭司(皇帝)。准此,唯有这些以及类似的非人格力量,才被超越个人的共同体当作是崇拜对象,并且也是共同命运的决定者。不过,可以用巫术来影响的个别鬼神,也可能决定个人的命运。
克里斯马似乎只有经由一再显现的奇迹或英雄行径才能获得保证。总之,巫师或英雄必不可陷其身或其追随者于明显的失败。
诸侯利用具有文字知识的人来理性化行政一增强国力,这和印度的王侯之利用婆罗门,西方的诸侯之利用基督教的教士,如出一辙。
封建贵族,和西方一样,反对外出任他们想垄断的官职——这是士人与封建贵族之间的斗争。
只有个人的功绩,并且只有功绩本身,是取得官职(包括支配者之职在内)的必备资格。
几乎所有重要的行政措施,形式上是由州总督来制定,而实际上是由非在官方编制内的僚属所拟定的。
家产官僚制是个强国且持续成长的核心,也是这个大国形成的基础。
中国官僚之精神是与公共负担制度相关连的,而后者则随货币经济的变动而发展。和其他各地一样,中国的部族长或君侯原先是分配到一块田地,由国人一起来耕作。此即共同的徭役义务之起源,而此种徭役义务,随后又在迫切的水利工程需要上找到更进一步的根源。
只消说中国的租税制度,和西方的家产制国家一样,是逐渐发展为合一的税制(虽然有时是相当分化的);办法是将所有其他的税负都转变为地租的附加税。这是由于投资于土地的资产对于疏放的帝国行政而言是“看不见的”,也非其征税技术所能为力的。政府之所以才去典型的实物经济的措施的一部分原因,或许正是由于无法掌握这些看不见的财富。除此之外,或许真正首要的关键性因素是通货(极不稳定)的状况。
取得官位得付出昂贵的代价,任官后则往往债务缠身,因而不得不再短短的任期内尽其敛财之能事。
然而在中国,位在最高支配地位的官吏阶层并不个别地占有利得机会;利得机会毋宁是由可以任免的官吏所构成的整个身份团体所占有。他们集体反对干预并极端憎恨地迫害任何号召“改革”的理性主义理论家。只有自上或自下的激烈革命,才有可能改变此一形势。一般而言,任何的改革都可能会危害任何到每个官吏在其规费上现在或未来的利益,无论这是指……即使是部分实施,都将引起所得巨大的物质利益与之对立,并且也没有独立于这些利益团体之外,而与利益无涉的执行机构来实现它。
各州省的分离主义,尤以财政上的分离主义为首要,乃是根源于此一传统主义。这是因为任何行政上的中央化都严重地危害到州省官吏及其非官方党羽的俸禄。确实,正是这些因素使得帝国中央行政化的理性化,以及统一的经济政策未能实现。
原则上我们要认识到东方的纯粹家产制国家组织和我们预期相反,并没有走上几乎是(所有家产制)普遍的命运。货币经济不但没有削弱传统主义,结果反倒强化了他。这是因为货币经济与俸禄结合之后,为支配阶层创造了特殊的利得机会。一般而言,如此一来反而更加强了他们的“坐食者心态”,并且使他们对于如何维持各种原有经济条件——其俸禄利得的关键所在——的关注大于顶点。我们发现,在埃及,伊斯兰国家和中国,随着货币经济一次次进展而来的,是国家收入日渐俸禄化。
数千年(或更久)以来,家族,而不是田地单位,才是征税单位。
不管怎样,在历史时期里,中国人民最根本的信仰是对于祖先——虽然并不止于自己的祖先,但特别是对自己祖先的——神灵力量的信仰。
这些支配性的观念所产生的社会功效是明显的:1、家父长权力获得大力的支持;2、加强了氏族的团结,在埃及,是死者崇拜而不是祖先崇拜,支配了一切,氏族的团结在官僚体制和国库政策的影响下被打破。在中国,氏族的影响力持续增长,直可与支配者权力相匹敌。
如果必要的话,氏族会领导族人与外界械斗,同样,如果必要的话,氏族会提供药物、医师与丧葬的料理,抚恤老人与寡妇,并且特别是设立义塾。
通行于氏族里的,是世袭克里斯马原则与民主原则二者的结合。所有通婚男子都有平等的投票权;未婚男子只能列席;女人完全被排除于氏族会议与继承权之外。
事实上,皇权的官方行政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此都市地区。因为在这儿,它不用面对这些地区以外所遭遇到的,强固的氏族血缘纽带的对抗,行政便能有效地运行于商人与工匠的行会。出了城墙之外,行政的权威有效性便大打地受限制。因为除了势力强大的氏族本身外,行政还遭遇到村落有组织的自治之对抗。
“城市”就是官员所在的非自治地区;而“村落”则是无官员的自治地区。
西方各个国家当局,无论是在古代(世界帝国成立之前),还是在中世纪或近代,都必须为自由流动的资本而竞争。在中国,帝国统一之后,和罗马帝国的情形一样,为了谋求资本的政治性竞争便消失了。中国的统一帝国也没有海外殖民地关系,这也阻碍了西方古代,中世纪与近代所共有的那些(海外殖民)资本主义类型的发展。这是指各式各样的掠夺资本主义,像是殖民地资本主义,与海盗行为挂钩的地中海的海外贸易资本主义。然而(中国)海外扩张的阻碍,部分是由于大内陆帝国的地理条件,部分则如我们已见的,是伴随着中国社会一般的政治与经济特性而来。
在西方产业里找到其独特据点的、理性的经营资本主义,在中国不仅仅因缺乏一种在形式上受到保证的法律、一种理性的行政与司法而受到阻碍,并且也受碍于俸禄的体系;而基本上,是缺乏一种特殊的心态。特别是根植于中国人的“精神”里,而为官僚阶层或候补官僚所特别抱持的那种态度,是最阻碍的因素。
【士人阶层】
士人的地位也是由宫廷站占星者的尊贵角色演化而成。这些文书之士,能从仪式上了解此种重要的秩序(并且原先或许也是用占星的办法),并用来劝诫特定的政治当局。
诸侯竞争士人的这种机会,在敌国统一后即已不再。士与其门徒此后竞争既有的官职,而此一发展无可避免地造成了与现状相配合的学说,这就是儒教。
武人在中国被蔑视,就像在应该武人在这二百年来所受到的蔑视一样;一个有教养的士人是不会在社交场合与武官平起平坐的。
尽管是在祖先崇拜的信仰里,有多少个祖先并不是决定其社会地位的要素。情形恰好相反:一个人是否能有祖庙乃视其官位得高低而定(一般非士人阶层则只有一个祖宗牌位)。一个人可以崇拜多少个祖先是取决于其官阶。甚至连城市神明在众神中的地位都得看此一城市官员的品位而定。
皇帝与应试者在考试制度里存在着利害关系,或者至少双方都如此认为,从皇帝的立场而言,考试制度扮演的角色,正如俄国专制君主来操纵其贵族的品位秩序——虽然就技术而言,手段并不同。
中国的考试并不测试任何特别的技能,中国的考试也并不考验是否具有克里斯马。
中国的考试是要测试考生的心灵是否完全浸淫于典籍之中,是否拥有在典籍的陶冶中才会得出的,并适合一个有教养的人的心术。
在中国,受过教育的阶层与官职候补者的阶层。
中国的高等教育有两个特点:第一,就像所有僧侣集团所树立的教育一样,它是完全非军事,而纯粹为文献的;第二,所谓文献性的,依据字面的意思,其书写的性格,发展到了极端。
士人享有身份特权,最重要有三:1、免除徭役,即“卑下的劳动”,2、免除笞刑;3、享有俸禄(包括学俸)。
一个人可以,一般而言也应该,基于忠诚而去补偿主人所犯下的一切过错,这就是孝。
达到合于准则的圆满与完美,乃是每一个学习者最高的憧憬,也是考试所想证明的最高资格的终极判准。
士人的政敌——苏丹制与宦官:1、在早期,士的主要对手是那些封建时代的“世家”,他们不愿放弃对官职的独占。2、接下来是那些资本主义的买官者:这是身份上的平等化与财政货币经济所造成的自然结果。3、士人也必须要应付政府对专家官吏的理性主义的兴趣。4、然后士只剩下一个主要而且是永久的敌人:苏丹制与支持此制的宦官当政。
如果统治者能屈从于士人对仪式于典礼的要求,士人就会臣服于统治者;唯有如此,以现代的话来说,士人方能安顿自己而有个“以事实为基础”。
【儒教的生活取向】
孔子:世界的秩序是靠着信仰才能维持住的。
中国的宗教——无论其本质为巫术性或祭典性的——保持着一种此世的心灵倾向。这种倾向此世的心态较诸其他一般性的例子,都要为强烈并具原则性。除了崇拜伟神巨灵的国家祭典之外,长寿的祈求在最受的祭祀里,扮演了主要的角色。
正统的儒教中国人(而不是佛教徒),是为了他在此世的命运——为了长寿,为了子嗣,财富,以及在很小的程度上为了祖先的幸福——而祭祀,全然不是为了他在“彼世”的命运的缘故。这与古埃及人形成强烈的对比,他们之在乎死者完全是基于对人在彼世之命运的关注。
无论如何,儒教总是弥漫着一股绝对的不可知论以及根本上的否定气氛,反对任何人对于彼世的希冀。即使是在此一观点尚未普及之处,或者由于受道教或佛教的影响而应有所改变的地方,人们对于彼世命运之关注,还是完全摆在可能对此时此地的人生有所影响的神灵关注之下。
西方近代的法律的理性化,是由两股力量并肩运作而造成的。一方面,资本主义关心严格的形式法与司法程序。它倾向使法律在一种可以预计的方式下运作,最好就像一具机器一样。另一方面,集权国家的公务系统之理性化,导致法典系统与同构型法律必须交由一个力图争取公平,地方均等之升迁机会的、受过合理训练的官僚体系来管理。只要这两股力量缺乏其一,便无法产生近代法律体系。
儒教,就像佛教一般,只不过是一种伦理——道,相当于印度的“法”——罢了。不过,与佛教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儒教完全是入世的俗人道德伦理。并且,儒教是要去适应这个世界及其秩序与习俗。基本上,它代表的只不过是给世上受过教育的人一部由政治准则与社会利益准则所构成的巨大法典。
儒教也认为巫术在面对德行时,是无计可施的。凡是以法典的生活方式过活的人,就不必畏惧鬼神;只有据高位而不德者,才会使鬼神有施力之处。
我们在中国发现的是警觉性的自制、内省与谨慎的特色。尤其是,我们会发觉到,所有热情的形式,包括欣喜在内,都受到压抑,因为热情会扰乱了心灵的平静与和谐。而后者则是一切善的根源。
儒教徒无意于弃绝生命的救赎,因为社会现世是既有而被接受的。他只想通过自制而谨慎地掌握住此世的种种机运。
对封建主的恭顺(孝),是与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官职层级结构中(下级对上级)的恭顺,以及一般人多任官者的恭顺并列的,因为孝这个共同的原则是适用于所有这些人的。
孝被认为是无条件的纪律之奉行的试金石与保证,是官僚体制最重要的身份义务。一个官员会认为孝顺是其他德行的源头。
孔夫子认为利得乃是社会不安的根源。
心灵的平静与和谐会被营利的风险所动摇的。因此,官职受禄者的立场便以神圣化了的伦理形式出现了。
君子要避免美的诱惑。
对朋友的忠诚被高度赞赏
恭顺——纪律之母——是唯一真正的绝对的义务,而人文教养则是人格完美的普遍性手段。
只有典籍的神圣性本身可保证秩序——支持此一阶层之地位的秩序——的正当性。
儒教是诸种士人学说中最终被单独采纳的一个学说,然而并不总是被唯一接受的一种。
儒教的理性,本质上具有和平主义的性格。儒教伦理仍是和平主义的,入世的,纯粹以敬畏鬼神为取向的。
【正统与异端】
中国官方的国家祭典,就像其他地方一样,都只是为了共同体的利益而举行;而祖先的祭祀则是为了氏族的利益。此二都与个人的利益本身无关。
为了教育上的目的,儒教所编撰的古经典籍,不仅成功地驱除了民间的神祗,并且也消灭了所以足以冲犯其伦理因袭主义的事物。
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哲学学派为自己宣称(或得以如此要求)那种绝对传统主义的正当性。以此,希腊的各哲学派别,无法做到像儒教学说那样,为一个俗世的统治及其官吏提供政治性非服务。
只有从现世中隐退,尤其是从俗世的高官厚爵中隐退的人,才能够受到圣人的指引,这是黄帝这位帝王在问道时所得到的回答。隐者就是“处士”,亦即不任官职的学者。对所有真正的神秘主义而言,绝对的不关心世事乃是不证自明的道理。并且,我们不可或忘的是:长寿,乃是隐逸者所致力的目标之一。
《中庸》中说,以为克里斯马皇帝治理下的和谐状态,被描述为就是一种均衡的状态。在道家,这种状态被称为虚或无,可以经由无为或不言而达到。
更具儒教的教义——礼,祭典与礼仪规范才是产生“中”的手段,而神秘主义则视此等手段为一文不值。
老子:生就是拥有“神”,因此长生之法在于养神。
老子及其门徒并不是以狂迷的忘我为其寻求标的,对于这些他们必然会将之当做是不庄重的而加以摒弃;相反地,正如同所有的神秘主义知识分子一般,他们所寻求的实际是不动心的忘我。
相对于儒教而言,所有的异端都被称为“道教”。
无论何处,神秘主义者实质上都是维持一己的慈爱与谦虚,而过着一种隐匿于世的生活。这构成神秘者与现世特殊的破裂关系。行动要不是被绝对的扬弃,便是被减低到最小的程度,因为这是唯一可能证明达到神秘主义者所追求的神宠状态的方式。并且也惟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受俗世的干扰。
对老子而言,人性之善是个不证自明的出发点,他所下的结论也不是真正地漠视世事或拒绝俗世,而只是要将俗世的行动降到最低点。
避免激情乃是长生术的首要法门与第一德日。
道教之所以难以根绝的理由,在于作为胜利者的儒教徒本身从来就没有认真想要根除一般的巫术或特别是道教的巫术。他们只想到要独占官职俸禄。
佛教之受到严重迫害,有着种种缘由。其中包括:在儒教之通货政策与重商主义考虑下的厉害关系,以及,不用说,官职俸禄的全面竞争。还有就是儒教徒之对抗受到佛教支持的苏丹制。
佛之所以无法“根除”,除了风水地理的理由外,某些中国人所不愿有所缺失的仪式——丧葬法事——只有佛教能提供。佛教一旦站稳阵脚,灵魂轮回的信仰就一直保持为通俗的来世观念之一。
山丘、丘陵、岩石、原野、树木、花草与川流的形状,都被认为有风水的含义。仅止是一块石头,就可以因其形状而保护一整个地区免于凶神恶鬼的侵袭。无事无物无关紧要。甚至,在风水上非常敏感的坟墓,被认为是影响疾病疫情是否会发生的所在地。风水的勘察成为任何建筑物都不可或缺的事项,甚至连家里的水管线路这种内部工程也不例外。因此,邻人家的死亡事端,可以被推究到他们的建筑物上,或者可能意味着讨命;任何新墓的设置都可能会惊扰到所有坟中的鬼灵引起的可怕灾难。
有教养的儒教徒对于身后,唯一关心的是能否留名于世,为了护卫声名,他必须有以死相殉的准备。儒教的支配者与将领,当他们在战争以及人类命运的大搏斗场面中不再受到上天的眷顾之时,确实知道如何勇于赴死。
在中国,所有的社会伦理都只是将与生俱来的恭顺关系转化到其他被认为与此同构型的关系上而已。在五项自然的社会关系里,对君、父、夫、兄(包括师)、友的义务,构成(无条件)伦理约束的整体。在此(五伦)关系之外,其他自然且纯粹的功能义务关系,则是以儒教的互惠原则为基础,其中没有丝毫激情的要素。
就像所有巫术宗教的原生性格一样,中国的民间宗教认为疾病长年缠身,是某种仪式上的罪过所造成的。
当夫子被问到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人长进时,他简洁地回答:富而教之。
中国政府之打击异端,是由于它在国家看来是有害的。所用得方法,一则是经由教化;一则是以火与剑,就像天主教会对付否定秘迹恩宠的人,以及罗马帝国对付拒绝皇帝崇拜的人那样。
皇帝敕令里对于异端的指斥,都几乎是针对同样的事。首先,当然是指未被认可的新神祗受到崇拜这件事。真正具有决定性的应是:
1、 异端教徒宣称为了修习具有美德的生活而聚集在一起。然而,他们成立了未经许可的结社并设法募捐资金;
2、 他们用力首领,有的是神的化身,有的是教主,宣扬来世的果报或许诺灵魂的救赎;
3、 他们将祖宗牌位迁出家里,并且为了修道生活,或者总而言之非正统的生活方式,而离开他们的父母的家庭别居他处。
第一点违反了政治上的治安问题——不准未经许可的结社;
第二点对于儒教徒而言是公然欺骗民众,因为不会有来世的果报和个别地灵魂救赎;
第三点非难是最具关键性的。拒绝祖先崇拜就等于是危害政治的元德——孝道,并危害依凭于此一德行规范下的官职层级结构和子民的驯服。
佛教输入了所有见之于中国民间生活中的宗教的讲道,个人的救赎追求、报应与来世的信仰、宗教伦理与深入内心的虔心。
要判断一个宗教所代表的理性水平,我们可以运用两个在很多方面都相关的主要判准。其一是:这个宗教对巫术之斥逐和程度;其二则是它将上帝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及此它本身对应于世界的伦理关系,有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
【导论】
理念与理想并非总是物质环境的反应,它可以成为引发社会经济变迁的真正独立自发的动力。
理性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或工业资本主义,具有以下几个有别于其他资本主义的主要特点:1、资本主义企业以利润的赚取为其唯一的目标;利润为其成功与否或能否继续生存的准据。2、以理性、持续性及道德上的自制为手段来达到利润追求的目的。3、主要的劳动力来自于在法律上具有自由身份的受薪阶级,而此阶级并不拥有生产的工具。4、自由劳工在官僚体系——能将大批民众组织起来一达到一般非个人功能之运作的最有效地体制——的运作下,被理性地组织起来。5、它涉及现代的几个工技特色,例如:生产技术、交换与分配的技术性手段,以及在开放市场上的价格作用。
资本主义精神:1、追求金钱的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并非为了达到其它目的的手段,也不是罪恶;2、利润的赚取是永无止境的,既不受生活水准之需求的限制,也不受限与传统的满足感;3、用以追求的手段与传统的运作模式二者皆不具丝毫神圣不可更动的性格,他们随时可被更改变革;4、努力工作呗认为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道德义务;5、强调纪律与控制,着重“为经济上的追求而奋加进取,并具有有系统且持续不断的理性的忠诚的工作态度。
因为害怕浸淫于肉体的享乐,因此奢侈的消费便大为减少,从而产生了节俭的禁欲情操。
城市蕴生了西方资本主义,但在中国却不具有相同的功能,其原因是中国的城市缺乏政治上及军事上的自主性,而且也缺乏作为共同体组织上的统一性,而西方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经营之理性发展所依持的财政与法律背景,即是靠着此种自主性与统一性才得以坚实稳固的。
韦伯将中国城市之缺乏军政自主性归因于帝国统一的过早形成——所有的民政、军事皆置于国家官僚体系的集中掌握之下。
资本主义之所以无法再中国出现,基本上还是由于缺乏一种像禁欲的新教教义那样的“特殊心态”。
儒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适应世界,清教主义是去理性地支配这个世界。
儒教没有任何形而上的基础;它的主要兴趣是现世的;它有个宇宙的演进观,但大都发展成以现世的事务为主的神秘玄说。对于此世以外的种种,没有严肃探讨的兴趣。儒教对于宇宙与社会秩序,保持着一种“极度的世界乐观论”:由人为努力以缔造完美人类及社会的可能性。人的职责就是要虔诚的去服膺于由传统而来的宇宙与社会和谐之要求,以及修己以达成一种“中正平和的人格”。后者乃是宇宙的缩影,必须小心谨慎地自我修持来减低紧张性,以及用以抑制由狂欢,极度的活动所引发的非理性情感,因为那会破坏和谐与平衡。由此,可以达到长寿、健康、财富,以及死后留名的目的,在韦伯的分析里,这也是儒教在今世的奋斗上所欲完成的终极目的。
Leon 于图书馆
2012年4月2日晚
这么长,估计也是没有人会看的,发上了只是怕那一天,笔记本丢了,电脑硬盘坏了,找不找笔记怎么办???哈哈……为了整理这篇笔记,我到现在还没吃饭呢,8400多字,不得不承认,马克斯•韦伯是个百科全书式的天才,他不懂中文,也不会汉语,这本书是他根据二手资料写出来的,只是他一个宗教系列中的一本,还包括《印度与佛教》《犹太教》等,当然最出名的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尽管有些地方因其真正对中国了解有限而有所出入,但你不得不佩服这是一个伟大思想家。反正,我是叹为观止,尽管我承认我只读懂了五分之一。
本书的主题:第一,韦伯的主要目的是在证明:中国之所以没能成功地发展出理性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种特殊宗教伦理作为不可或缺的鼓舞力量。第二,此一研究的目的在于支持他的主要论点——由于欧洲展现出其特有的禁欲新伦理以作为精神的动力,因此能发展处理性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
【社会学的基础之一:城市、君侯与神祗】
直接支配人类行为的是(物质上及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但是,由“理念”所创造出的“世界图像”,常如铁道上的转撤器,决定了轨道的方向,在这轨道上,利益的动力推动者人类的行为。
中国行政中的租税政策极度有利于城市居民,所牺牲的是广大农村地区(没有消费税及任何的动产税)
两个事实:1、贵重金属大量增加的财富,无疑是导致货币经济的大幅发展,特别是在国家财政方面。然而,这发展强度并不足以动摇传统主义,而毋宁是更强化了它,就我们所得知的,资本主义的现象,是一点也没有激发出来。2、人口的巨幅增长,并未受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刺激,也没有激发资本主义的形成。我们更毋宁说它是一种停滞的经济形态相结合的。
西方的城市是个“共同体”——在古代是祭祀的团体,在中世纪则为誓的兄弟团体。
中国的二元论:为人类带来的巫术师及英雄所具有的巫术性克里斯马,与源于慈善的天——亦即“阳”的神灵¬——二者被认同为一。具有克里斯马资质的人显然有超越恶灵(鬼)的能力。而上天的灵力也确实是社会秩序的善意的、最高的指导者。
内在于人与内在于世界的神灵及其功能,都不可不加以维护。因此,就必须安置镇压住邪恶的鬼灵,以使在上天守护下的秩序得以正确无误地运行。因为,除非得到上天的认可,恶灵是无以为害的。
神与鬼都是有力的存在。然而,没有任何独一无二的神,或神格化的英雄,或任何神灵是“全知的”或“全能的”——不管他们多么有力量。从儒教徒严肃的生命哲学来看,虔诚者之遭逢不幸,只不过是“神的意志往往不可确定”(天命靡常)罢了。所有超人类的存在都比凡人强,但却远低于非人格的最高的上天,也低于承天恩宠的帝国祭司(皇帝)。准此,唯有这些以及类似的非人格力量,才被超越个人的共同体当作是崇拜对象,并且也是共同命运的决定者。不过,可以用巫术来影响的个别鬼神,也可能决定个人的命运。
克里斯马似乎只有经由一再显现的奇迹或英雄行径才能获得保证。总之,巫师或英雄必不可陷其身或其追随者于明显的失败。
诸侯利用具有文字知识的人来理性化行政一增强国力,这和印度的王侯之利用婆罗门,西方的诸侯之利用基督教的教士,如出一辙。
封建贵族,和西方一样,反对外出任他们想垄断的官职——这是士人与封建贵族之间的斗争。
只有个人的功绩,并且只有功绩本身,是取得官职(包括支配者之职在内)的必备资格。
几乎所有重要的行政措施,形式上是由州总督来制定,而实际上是由非在官方编制内的僚属所拟定的。
家产官僚制是个强国且持续成长的核心,也是这个大国形成的基础。
中国官僚之精神是与公共负担制度相关连的,而后者则随货币经济的变动而发展。和其他各地一样,中国的部族长或君侯原先是分配到一块田地,由国人一起来耕作。此即共同的徭役义务之起源,而此种徭役义务,随后又在迫切的水利工程需要上找到更进一步的根源。
只消说中国的租税制度,和西方的家产制国家一样,是逐渐发展为合一的税制(虽然有时是相当分化的);办法是将所有其他的税负都转变为地租的附加税。这是由于投资于土地的资产对于疏放的帝国行政而言是“看不见的”,也非其征税技术所能为力的。政府之所以才去典型的实物经济的措施的一部分原因,或许正是由于无法掌握这些看不见的财富。除此之外,或许真正首要的关键性因素是通货(极不稳定)的状况。
取得官位得付出昂贵的代价,任官后则往往债务缠身,因而不得不再短短的任期内尽其敛财之能事。
然而在中国,位在最高支配地位的官吏阶层并不个别地占有利得机会;利得机会毋宁是由可以任免的官吏所构成的整个身份团体所占有。他们集体反对干预并极端憎恨地迫害任何号召“改革”的理性主义理论家。只有自上或自下的激烈革命,才有可能改变此一形势。一般而言,任何的改革都可能会危害任何到每个官吏在其规费上现在或未来的利益,无论这是指……即使是部分实施,都将引起所得巨大的物质利益与之对立,并且也没有独立于这些利益团体之外,而与利益无涉的执行机构来实现它。
各州省的分离主义,尤以财政上的分离主义为首要,乃是根源于此一传统主义。这是因为任何行政上的中央化都严重地危害到州省官吏及其非官方党羽的俸禄。确实,正是这些因素使得帝国中央行政化的理性化,以及统一的经济政策未能实现。
原则上我们要认识到东方的纯粹家产制国家组织和我们预期相反,并没有走上几乎是(所有家产制)普遍的命运。货币经济不但没有削弱传统主义,结果反倒强化了他。这是因为货币经济与俸禄结合之后,为支配阶层创造了特殊的利得机会。一般而言,如此一来反而更加强了他们的“坐食者心态”,并且使他们对于如何维持各种原有经济条件——其俸禄利得的关键所在——的关注大于顶点。我们发现,在埃及,伊斯兰国家和中国,随着货币经济一次次进展而来的,是国家收入日渐俸禄化。
数千年(或更久)以来,家族,而不是田地单位,才是征税单位。
不管怎样,在历史时期里,中国人民最根本的信仰是对于祖先——虽然并不止于自己的祖先,但特别是对自己祖先的——神灵力量的信仰。
这些支配性的观念所产生的社会功效是明显的:1、家父长权力获得大力的支持;2、加强了氏族的团结,在埃及,是死者崇拜而不是祖先崇拜,支配了一切,氏族的团结在官僚体制和国库政策的影响下被打破。在中国,氏族的影响力持续增长,直可与支配者权力相匹敌。
如果必要的话,氏族会领导族人与外界械斗,同样,如果必要的话,氏族会提供药物、医师与丧葬的料理,抚恤老人与寡妇,并且特别是设立义塾。
通行于氏族里的,是世袭克里斯马原则与民主原则二者的结合。所有通婚男子都有平等的投票权;未婚男子只能列席;女人完全被排除于氏族会议与继承权之外。
事实上,皇权的官方行政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此都市地区。因为在这儿,它不用面对这些地区以外所遭遇到的,强固的氏族血缘纽带的对抗,行政便能有效地运行于商人与工匠的行会。出了城墙之外,行政的权威有效性便大打地受限制。因为除了势力强大的氏族本身外,行政还遭遇到村落有组织的自治之对抗。
“城市”就是官员所在的非自治地区;而“村落”则是无官员的自治地区。
西方各个国家当局,无论是在古代(世界帝国成立之前),还是在中世纪或近代,都必须为自由流动的资本而竞争。在中国,帝国统一之后,和罗马帝国的情形一样,为了谋求资本的政治性竞争便消失了。中国的统一帝国也没有海外殖民地关系,这也阻碍了西方古代,中世纪与近代所共有的那些(海外殖民)资本主义类型的发展。这是指各式各样的掠夺资本主义,像是殖民地资本主义,与海盗行为挂钩的地中海的海外贸易资本主义。然而(中国)海外扩张的阻碍,部分是由于大内陆帝国的地理条件,部分则如我们已见的,是伴随着中国社会一般的政治与经济特性而来。
在西方产业里找到其独特据点的、理性的经营资本主义,在中国不仅仅因缺乏一种在形式上受到保证的法律、一种理性的行政与司法而受到阻碍,并且也受碍于俸禄的体系;而基本上,是缺乏一种特殊的心态。特别是根植于中国人的“精神”里,而为官僚阶层或候补官僚所特别抱持的那种态度,是最阻碍的因素。
【士人阶层】
士人的地位也是由宫廷站占星者的尊贵角色演化而成。这些文书之士,能从仪式上了解此种重要的秩序(并且原先或许也是用占星的办法),并用来劝诫特定的政治当局。
诸侯竞争士人的这种机会,在敌国统一后即已不再。士与其门徒此后竞争既有的官职,而此一发展无可避免地造成了与现状相配合的学说,这就是儒教。
武人在中国被蔑视,就像在应该武人在这二百年来所受到的蔑视一样;一个有教养的士人是不会在社交场合与武官平起平坐的。
尽管是在祖先崇拜的信仰里,有多少个祖先并不是决定其社会地位的要素。情形恰好相反:一个人是否能有祖庙乃视其官位得高低而定(一般非士人阶层则只有一个祖宗牌位)。一个人可以崇拜多少个祖先是取决于其官阶。甚至连城市神明在众神中的地位都得看此一城市官员的品位而定。
皇帝与应试者在考试制度里存在着利害关系,或者至少双方都如此认为,从皇帝的立场而言,考试制度扮演的角色,正如俄国专制君主来操纵其贵族的品位秩序——虽然就技术而言,手段并不同。
中国的考试并不测试任何特别的技能,中国的考试也并不考验是否具有克里斯马。
中国的考试是要测试考生的心灵是否完全浸淫于典籍之中,是否拥有在典籍的陶冶中才会得出的,并适合一个有教养的人的心术。
在中国,受过教育的阶层与官职候补者的阶层。
中国的高等教育有两个特点:第一,就像所有僧侣集团所树立的教育一样,它是完全非军事,而纯粹为文献的;第二,所谓文献性的,依据字面的意思,其书写的性格,发展到了极端。
士人享有身份特权,最重要有三:1、免除徭役,即“卑下的劳动”,2、免除笞刑;3、享有俸禄(包括学俸)。
一个人可以,一般而言也应该,基于忠诚而去补偿主人所犯下的一切过错,这就是孝。
达到合于准则的圆满与完美,乃是每一个学习者最高的憧憬,也是考试所想证明的最高资格的终极判准。
士人的政敌——苏丹制与宦官:1、在早期,士的主要对手是那些封建时代的“世家”,他们不愿放弃对官职的独占。2、接下来是那些资本主义的买官者:这是身份上的平等化与财政货币经济所造成的自然结果。3、士人也必须要应付政府对专家官吏的理性主义的兴趣。4、然后士只剩下一个主要而且是永久的敌人:苏丹制与支持此制的宦官当政。
如果统治者能屈从于士人对仪式于典礼的要求,士人就会臣服于统治者;唯有如此,以现代的话来说,士人方能安顿自己而有个“以事实为基础”。
【儒教的生活取向】
孔子:世界的秩序是靠着信仰才能维持住的。
中国的宗教——无论其本质为巫术性或祭典性的——保持着一种此世的心灵倾向。这种倾向此世的心态较诸其他一般性的例子,都要为强烈并具原则性。除了崇拜伟神巨灵的国家祭典之外,长寿的祈求在最受的祭祀里,扮演了主要的角色。
正统的儒教中国人(而不是佛教徒),是为了他在此世的命运——为了长寿,为了子嗣,财富,以及在很小的程度上为了祖先的幸福——而祭祀,全然不是为了他在“彼世”的命运的缘故。这与古埃及人形成强烈的对比,他们之在乎死者完全是基于对人在彼世之命运的关注。
无论如何,儒教总是弥漫着一股绝对的不可知论以及根本上的否定气氛,反对任何人对于彼世的希冀。即使是在此一观点尚未普及之处,或者由于受道教或佛教的影响而应有所改变的地方,人们对于彼世命运之关注,还是完全摆在可能对此时此地的人生有所影响的神灵关注之下。
西方近代的法律的理性化,是由两股力量并肩运作而造成的。一方面,资本主义关心严格的形式法与司法程序。它倾向使法律在一种可以预计的方式下运作,最好就像一具机器一样。另一方面,集权国家的公务系统之理性化,导致法典系统与同构型法律必须交由一个力图争取公平,地方均等之升迁机会的、受过合理训练的官僚体系来管理。只要这两股力量缺乏其一,便无法产生近代法律体系。
儒教,就像佛教一般,只不过是一种伦理——道,相当于印度的“法”——罢了。不过,与佛教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儒教完全是入世的俗人道德伦理。并且,儒教是要去适应这个世界及其秩序与习俗。基本上,它代表的只不过是给世上受过教育的人一部由政治准则与社会利益准则所构成的巨大法典。
儒教也认为巫术在面对德行时,是无计可施的。凡是以法典的生活方式过活的人,就不必畏惧鬼神;只有据高位而不德者,才会使鬼神有施力之处。
我们在中国发现的是警觉性的自制、内省与谨慎的特色。尤其是,我们会发觉到,所有热情的形式,包括欣喜在内,都受到压抑,因为热情会扰乱了心灵的平静与和谐。而后者则是一切善的根源。
儒教徒无意于弃绝生命的救赎,因为社会现世是既有而被接受的。他只想通过自制而谨慎地掌握住此世的种种机运。
对封建主的恭顺(孝),是与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官职层级结构中(下级对上级)的恭顺,以及一般人多任官者的恭顺并列的,因为孝这个共同的原则是适用于所有这些人的。
孝被认为是无条件的纪律之奉行的试金石与保证,是官僚体制最重要的身份义务。一个官员会认为孝顺是其他德行的源头。
孔夫子认为利得乃是社会不安的根源。
心灵的平静与和谐会被营利的风险所动摇的。因此,官职受禄者的立场便以神圣化了的伦理形式出现了。
君子要避免美的诱惑。
对朋友的忠诚被高度赞赏
恭顺——纪律之母——是唯一真正的绝对的义务,而人文教养则是人格完美的普遍性手段。
只有典籍的神圣性本身可保证秩序——支持此一阶层之地位的秩序——的正当性。
儒教是诸种士人学说中最终被单独采纳的一个学说,然而并不总是被唯一接受的一种。
儒教的理性,本质上具有和平主义的性格。儒教伦理仍是和平主义的,入世的,纯粹以敬畏鬼神为取向的。
【正统与异端】
中国官方的国家祭典,就像其他地方一样,都只是为了共同体的利益而举行;而祖先的祭祀则是为了氏族的利益。此二都与个人的利益本身无关。
为了教育上的目的,儒教所编撰的古经典籍,不仅成功地驱除了民间的神祗,并且也消灭了所以足以冲犯其伦理因袭主义的事物。
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哲学学派为自己宣称(或得以如此要求)那种绝对传统主义的正当性。以此,希腊的各哲学派别,无法做到像儒教学说那样,为一个俗世的统治及其官吏提供政治性非服务。
只有从现世中隐退,尤其是从俗世的高官厚爵中隐退的人,才能够受到圣人的指引,这是黄帝这位帝王在问道时所得到的回答。隐者就是“处士”,亦即不任官职的学者。对所有真正的神秘主义而言,绝对的不关心世事乃是不证自明的道理。并且,我们不可或忘的是:长寿,乃是隐逸者所致力的目标之一。
《中庸》中说,以为克里斯马皇帝治理下的和谐状态,被描述为就是一种均衡的状态。在道家,这种状态被称为虚或无,可以经由无为或不言而达到。
更具儒教的教义——礼,祭典与礼仪规范才是产生“中”的手段,而神秘主义则视此等手段为一文不值。
老子:生就是拥有“神”,因此长生之法在于养神。
老子及其门徒并不是以狂迷的忘我为其寻求标的,对于这些他们必然会将之当做是不庄重的而加以摒弃;相反地,正如同所有的神秘主义知识分子一般,他们所寻求的实际是不动心的忘我。
相对于儒教而言,所有的异端都被称为“道教”。
无论何处,神秘主义者实质上都是维持一己的慈爱与谦虚,而过着一种隐匿于世的生活。这构成神秘者与现世特殊的破裂关系。行动要不是被绝对的扬弃,便是被减低到最小的程度,因为这是唯一可能证明达到神秘主义者所追求的神宠状态的方式。并且也惟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受俗世的干扰。
对老子而言,人性之善是个不证自明的出发点,他所下的结论也不是真正地漠视世事或拒绝俗世,而只是要将俗世的行动降到最低点。
避免激情乃是长生术的首要法门与第一德日。
道教之所以难以根绝的理由,在于作为胜利者的儒教徒本身从来就没有认真想要根除一般的巫术或特别是道教的巫术。他们只想到要独占官职俸禄。
佛教之受到严重迫害,有着种种缘由。其中包括:在儒教之通货政策与重商主义考虑下的厉害关系,以及,不用说,官职俸禄的全面竞争。还有就是儒教徒之对抗受到佛教支持的苏丹制。
佛之所以无法“根除”,除了风水地理的理由外,某些中国人所不愿有所缺失的仪式——丧葬法事——只有佛教能提供。佛教一旦站稳阵脚,灵魂轮回的信仰就一直保持为通俗的来世观念之一。
山丘、丘陵、岩石、原野、树木、花草与川流的形状,都被认为有风水的含义。仅止是一块石头,就可以因其形状而保护一整个地区免于凶神恶鬼的侵袭。无事无物无关紧要。甚至,在风水上非常敏感的坟墓,被认为是影响疾病疫情是否会发生的所在地。风水的勘察成为任何建筑物都不可或缺的事项,甚至连家里的水管线路这种内部工程也不例外。因此,邻人家的死亡事端,可以被推究到他们的建筑物上,或者可能意味着讨命;任何新墓的设置都可能会惊扰到所有坟中的鬼灵引起的可怕灾难。
有教养的儒教徒对于身后,唯一关心的是能否留名于世,为了护卫声名,他必须有以死相殉的准备。儒教的支配者与将领,当他们在战争以及人类命运的大搏斗场面中不再受到上天的眷顾之时,确实知道如何勇于赴死。
在中国,所有的社会伦理都只是将与生俱来的恭顺关系转化到其他被认为与此同构型的关系上而已。在五项自然的社会关系里,对君、父、夫、兄(包括师)、友的义务,构成(无条件)伦理约束的整体。在此(五伦)关系之外,其他自然且纯粹的功能义务关系,则是以儒教的互惠原则为基础,其中没有丝毫激情的要素。
就像所有巫术宗教的原生性格一样,中国的民间宗教认为疾病长年缠身,是某种仪式上的罪过所造成的。
当夫子被问到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人长进时,他简洁地回答:富而教之。
中国政府之打击异端,是由于它在国家看来是有害的。所用得方法,一则是经由教化;一则是以火与剑,就像天主教会对付否定秘迹恩宠的人,以及罗马帝国对付拒绝皇帝崇拜的人那样。
皇帝敕令里对于异端的指斥,都几乎是针对同样的事。首先,当然是指未被认可的新神祗受到崇拜这件事。真正具有决定性的应是:
1、 异端教徒宣称为了修习具有美德的生活而聚集在一起。然而,他们成立了未经许可的结社并设法募捐资金;
2、 他们用力首领,有的是神的化身,有的是教主,宣扬来世的果报或许诺灵魂的救赎;
3、 他们将祖宗牌位迁出家里,并且为了修道生活,或者总而言之非正统的生活方式,而离开他们的父母的家庭别居他处。
第一点违反了政治上的治安问题——不准未经许可的结社;
第二点对于儒教徒而言是公然欺骗民众,因为不会有来世的果报和个别地灵魂救赎;
第三点非难是最具关键性的。拒绝祖先崇拜就等于是危害政治的元德——孝道,并危害依凭于此一德行规范下的官职层级结构和子民的驯服。
佛教输入了所有见之于中国民间生活中的宗教的讲道,个人的救赎追求、报应与来世的信仰、宗教伦理与深入内心的虔心。
要判断一个宗教所代表的理性水平,我们可以运用两个在很多方面都相关的主要判准。其一是:这个宗教对巫术之斥逐和程度;其二则是它将上帝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及此它本身对应于世界的伦理关系,有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
【导论】
理念与理想并非总是物质环境的反应,它可以成为引发社会经济变迁的真正独立自发的动力。
理性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或工业资本主义,具有以下几个有别于其他资本主义的主要特点:1、资本主义企业以利润的赚取为其唯一的目标;利润为其成功与否或能否继续生存的准据。2、以理性、持续性及道德上的自制为手段来达到利润追求的目的。3、主要的劳动力来自于在法律上具有自由身份的受薪阶级,而此阶级并不拥有生产的工具。4、自由劳工在官僚体系——能将大批民众组织起来一达到一般非个人功能之运作的最有效地体制——的运作下,被理性地组织起来。5、它涉及现代的几个工技特色,例如:生产技术、交换与分配的技术性手段,以及在开放市场上的价格作用。
资本主义精神:1、追求金钱的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并非为了达到其它目的的手段,也不是罪恶;2、利润的赚取是永无止境的,既不受生活水准之需求的限制,也不受限与传统的满足感;3、用以追求的手段与传统的运作模式二者皆不具丝毫神圣不可更动的性格,他们随时可被更改变革;4、努力工作呗认为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道德义务;5、强调纪律与控制,着重“为经济上的追求而奋加进取,并具有有系统且持续不断的理性的忠诚的工作态度。
因为害怕浸淫于肉体的享乐,因此奢侈的消费便大为减少,从而产生了节俭的禁欲情操。
城市蕴生了西方资本主义,但在中国却不具有相同的功能,其原因是中国的城市缺乏政治上及军事上的自主性,而且也缺乏作为共同体组织上的统一性,而西方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经营之理性发展所依持的财政与法律背景,即是靠着此种自主性与统一性才得以坚实稳固的。
韦伯将中国城市之缺乏军政自主性归因于帝国统一的过早形成——所有的民政、军事皆置于国家官僚体系的集中掌握之下。
资本主义之所以无法再中国出现,基本上还是由于缺乏一种像禁欲的新教教义那样的“特殊心态”。
儒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适应世界,清教主义是去理性地支配这个世界。
儒教没有任何形而上的基础;它的主要兴趣是现世的;它有个宇宙的演进观,但大都发展成以现世的事务为主的神秘玄说。对于此世以外的种种,没有严肃探讨的兴趣。儒教对于宇宙与社会秩序,保持着一种“极度的世界乐观论”:由人为努力以缔造完美人类及社会的可能性。人的职责就是要虔诚的去服膺于由传统而来的宇宙与社会和谐之要求,以及修己以达成一种“中正平和的人格”。后者乃是宇宙的缩影,必须小心谨慎地自我修持来减低紧张性,以及用以抑制由狂欢,极度的活动所引发的非理性情感,因为那会破坏和谐与平衡。由此,可以达到长寿、健康、财富,以及死后留名的目的,在韦伯的分析里,这也是儒教在今世的奋斗上所欲完成的终极目的。
Leon 于图书馆
2012年4月2日晚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