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里罗眼中的大都会

即使不熟悉唐﹒.德里罗的人,听到这个名字,大概也会联想到某个不合时宜的西班牙骑士,或者什么黑手党老大。是啊,从某种程度上,德里罗确是个大战风车的骑士,也是一位老大。在庸俗故事如蘑菇一般在商业出版潮湿的森林里成片滋生的时代,他在贩卖艰涩辛辣的思想,在简单荒诞的故事的包装纸里面,裹着对这个欲望膨胀物质充斥世界的巨大质疑和无限绝望。
文学评论家们说唐﹒.德里罗是美国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当代作家。70多岁的人还能保持愤怒,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科技、恐怖主义这些新世纪的潮流或魔鬼充满好奇和斗志,还能化身进入二十几岁的身体和灵魂,驾御如此年轻的人物傀儡,表现他们从不满足的欲望与从动,折磨和冲撞,攫取和破坏,极乐和死亡。单凭这些,已令人叹服。
人总会选择作稍有缺陷比较庸俗的那个自我,因为轻松。而对于内心里完美的那个自我,虽然向往,止于向往,因为做到太辛苦。这是我在用两个下午和晚上,夹杂着谋生的工作、杂乱的生活、咖啡与酒,看看停停地读完了《大都会》之后的感慨,发到了微博里。跟之前读他别的书一样,没可能有一气呵成的痛快,时不时会仍下书抓狂或郁闷,脑子里一阵噼里啪啦,来自被他打碎的自己的昏噩生活镜像。有时又不得不反复诵读一些段落,试图理解那些全认识可又不全明白的议论。
比如这段:
“他一直想成为量子灰尘,超越他的肉身,超越他的骨头上面的软组织,还有肌肉和脂肪。他这种想法是要活在特定的人类界限之外,活在芯片上,活在光盘上,像数据一样活在旋转中,活在闪光的自旋中,这是从虚空中保留下来的意识。”
还有这段:
“我研究我自己,它使我感到厌倦。但是这对我来说就是一切。除此我什么也不是。我所谓的自我优点扭曲,也许与你们的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但同时,我可以确定地说,它是活跃的,是特别重要的,是惨败与成功并存的。”
类似这样的文字,怎么可能像吃麦当劳奶昔一样顺溜甜腻地咽下去呢?
不过还是有故事的的,虽然简单。整本《大都市》不过讲述了一个网络时代年轻的资本富豪在曼哈顿一天的经历而已。但也异常丰富,因为一天里由生而死,充满刺激,性暴力和金钱跟故事里2000年4月那天大都会的交通一样拥塞不堪,间或流动,更多淤积。而对于人与的描写,德里罗的重口味与他的沉议论倒也相衬。读读这个:
“埃里克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大约三十码开外,一个男人盘腿坐在人行道上,在一堆火焰中颤抖着。
埃里克的位置离那个人很近,他看清他戴着眼镜,身上着了火。周围的人把头转向一边,有的蹲在那里;有的站着用手捂着脸,有的毫无感觉地从那人身边走过;有的从旁边匆匆跑过;有的抽着烟,视而不见;有的吃惊地看着,身体松懈,表情麻木。
风势大起来,火焰没那么高了,但那个人仍然僵坐在那里,他的脸清晰可见。人们看到,他的眼镜熔化进了他的眼里。”
还有这个:
“然后,他站在床边看他穿衣服。她从容地将甲胄裹住上半身,穿上裤子,再穿上鞋。当她往臀部上系手枪皮套时,她看见他穿着短裤站在她面前。
他说:用电枪打晕我吧。我是认真的。拿起枪,朝我开吧。我想要你这么做,肯德拉。让我体会一下这是什么感觉。我在寻找更多的感觉。让我感受我从来不知道的感觉。让我彻底晕过去,一直晕到我的DNA。来,干吧。扣动扳机。瞄准,然后开枪。我希望枪上所有的电压开足。干吧。开枪。马上。”
没错,就是一天里发生的事情。这位埃里克操纵网络,投机汇市,拥有摩天大厦,豢养狼狗鲨鱼,娶了跟他身家相当的名媛,却是行踪不定的女诗人。他晨昏颠倒,在加长定制防弹钢板软木隔音大理石地面装载网络电视设备的豪华轿车里边工作边游逛,给自己的理由是要去理发。几次遇到妻子,搭讪,用餐,最后终于在街边拍摄电影的场景里亲热。而在此之前他还突访情人,遭遇抗议,目睹自焚,被包围以及蛋糕袭击,和女保镖疯狂乱性,碰到熟人葬礼,枪杀亲信,炒卖日元巨亏暴赚。而这一天的疯狂对他而言早已是平日的无聊,如同他年轻但又沧桑的人生。最后还是理发了,可才修剪了一边头发就匆匆跑开,跑去送死,被前雇员劫持于废弃的建筑里枪杀。杀掉他的家伙守着尸体渐渐腐败,要构思写成一本一万页的巨著。
这就是唐.德里罗的《大都会》,我去过,许多人都去过,还有许多人每天活在那里的地方,聚集了最多的金钱、信息、欲望、罪恶、艺术、主义、奇迹的地方,也许是那儿也许是这儿,也许在身外,也许在内心。
注:《大都会》 (Don DeLillo, Cosmopolis),2003,人民文学出版社
嵇闳
2012年5月8日于北京
文学评论家们说唐﹒.德里罗是美国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当代作家。70多岁的人还能保持愤怒,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科技、恐怖主义这些新世纪的潮流或魔鬼充满好奇和斗志,还能化身进入二十几岁的身体和灵魂,驾御如此年轻的人物傀儡,表现他们从不满足的欲望与从动,折磨和冲撞,攫取和破坏,极乐和死亡。单凭这些,已令人叹服。
人总会选择作稍有缺陷比较庸俗的那个自我,因为轻松。而对于内心里完美的那个自我,虽然向往,止于向往,因为做到太辛苦。这是我在用两个下午和晚上,夹杂着谋生的工作、杂乱的生活、咖啡与酒,看看停停地读完了《大都会》之后的感慨,发到了微博里。跟之前读他别的书一样,没可能有一气呵成的痛快,时不时会仍下书抓狂或郁闷,脑子里一阵噼里啪啦,来自被他打碎的自己的昏噩生活镜像。有时又不得不反复诵读一些段落,试图理解那些全认识可又不全明白的议论。
比如这段:
“他一直想成为量子灰尘,超越他的肉身,超越他的骨头上面的软组织,还有肌肉和脂肪。他这种想法是要活在特定的人类界限之外,活在芯片上,活在光盘上,像数据一样活在旋转中,活在闪光的自旋中,这是从虚空中保留下来的意识。”
还有这段:
“我研究我自己,它使我感到厌倦。但是这对我来说就是一切。除此我什么也不是。我所谓的自我优点扭曲,也许与你们的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但同时,我可以确定地说,它是活跃的,是特别重要的,是惨败与成功并存的。”
类似这样的文字,怎么可能像吃麦当劳奶昔一样顺溜甜腻地咽下去呢?
不过还是有故事的的,虽然简单。整本《大都市》不过讲述了一个网络时代年轻的资本富豪在曼哈顿一天的经历而已。但也异常丰富,因为一天里由生而死,充满刺激,性暴力和金钱跟故事里2000年4月那天大都会的交通一样拥塞不堪,间或流动,更多淤积。而对于人与的描写,德里罗的重口味与他的沉议论倒也相衬。读读这个:
“埃里克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大约三十码开外,一个男人盘腿坐在人行道上,在一堆火焰中颤抖着。
埃里克的位置离那个人很近,他看清他戴着眼镜,身上着了火。周围的人把头转向一边,有的蹲在那里;有的站着用手捂着脸,有的毫无感觉地从那人身边走过;有的从旁边匆匆跑过;有的抽着烟,视而不见;有的吃惊地看着,身体松懈,表情麻木。
风势大起来,火焰没那么高了,但那个人仍然僵坐在那里,他的脸清晰可见。人们看到,他的眼镜熔化进了他的眼里。”
还有这个:
“然后,他站在床边看他穿衣服。她从容地将甲胄裹住上半身,穿上裤子,再穿上鞋。当她往臀部上系手枪皮套时,她看见他穿着短裤站在她面前。
他说:用电枪打晕我吧。我是认真的。拿起枪,朝我开吧。我想要你这么做,肯德拉。让我体会一下这是什么感觉。我在寻找更多的感觉。让我感受我从来不知道的感觉。让我彻底晕过去,一直晕到我的DNA。来,干吧。扣动扳机。瞄准,然后开枪。我希望枪上所有的电压开足。干吧。开枪。马上。”
没错,就是一天里发生的事情。这位埃里克操纵网络,投机汇市,拥有摩天大厦,豢养狼狗鲨鱼,娶了跟他身家相当的名媛,却是行踪不定的女诗人。他晨昏颠倒,在加长定制防弹钢板软木隔音大理石地面装载网络电视设备的豪华轿车里边工作边游逛,给自己的理由是要去理发。几次遇到妻子,搭讪,用餐,最后终于在街边拍摄电影的场景里亲热。而在此之前他还突访情人,遭遇抗议,目睹自焚,被包围以及蛋糕袭击,和女保镖疯狂乱性,碰到熟人葬礼,枪杀亲信,炒卖日元巨亏暴赚。而这一天的疯狂对他而言早已是平日的无聊,如同他年轻但又沧桑的人生。最后还是理发了,可才修剪了一边头发就匆匆跑开,跑去送死,被前雇员劫持于废弃的建筑里枪杀。杀掉他的家伙守着尸体渐渐腐败,要构思写成一本一万页的巨著。
这就是唐.德里罗的《大都会》,我去过,许多人都去过,还有许多人每天活在那里的地方,聚集了最多的金钱、信息、欲望、罪恶、艺术、主义、奇迹的地方,也许是那儿也许是这儿,也许在身外,也许在内心。
注:《大都会》 (Don DeLillo, Cosmopolis),2003,人民文学出版社
嵇闳
2012年5月8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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