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技术的理性
看完了没立马总结下思路,现在都快忘记了。能写多少是多少,写对多少是多少罢。
研究宗教是韦伯的专业,通过对宗教的对比,推理出作为宗教改革也只能可能发生在犹太-基督教这一系。虽然宗教辩神论的出现,对神的谱系做了理性化的构建,形成了一个独立于现实世界的神祗的世界,改变了最初的时代以不知所云的巫术作为与神沟通甚至贿赂神的魔咒。此时的神的世界制定的规则,已经成为了人间伦理的戒律。然而,由于辩神论的不同,造成神的旨意在现实世界中理性化为制度时却各有千秋。儒教(暂且这么称呼吧,这对中国人来说是有点别扭)是趋向于维系那种古典的制度,对现世是适应性的,鼓励人们尽可能维持现世可能的不公,并以此为美德,此谓顺应的;印度教是避世的,宿命论使得现世的苦难成了来世的财产,人们寄希望于来世,且以此来反抗现世的命运,此谓消极避世的;而犹太-基督教一系,构造了原罪和赎罪这条人间的生存路线,认为人的劳动就是在为自己赎罪,这种倾向是积极的,反抗现世的方式是去改造它,此谓积极负责的。在现世中那些神祗的代言人,神父也好,士大夫也好,宗教贵族也好,因其特权而贪得无厌,腐败是可以想象的,底层人的苦难也是可以想象的。然而就只有基督教在鼓励人们劳动,以劳动去改造这个亵渎上帝的世界,但却仅仅把上帝的恩惠给予自己所处的这个庞大的恩惠代理机构内共享。反抗,在任何一种现实的压迫中都可能出现,但正是由于基督教对于劳动的先天认可,导致后来在宗教改革时,教派间也开始放松那种传统的恩惠规则,也开始授予荣誉给予那些通过劳动而积累了财富的人。如此演化,后来人们即便得不到教会的恩惠,只要有财富,也一样会得到人们的认可。这自然导致了人们对现世的改造发展的关注,而逐渐淡漠了所谓神的恩惠。辩神论产生的规则体系逐渐失效了,取而代之的是辨人论产生的伦理体系。神的世界投射出的现世,逐渐成为了属于人自己的世界,一次抗衡神的既定规则。人自己的理性,被托举到了从前属于神的位置,但这种膜拜的情怀却一如从前。自然科学理性,伦理理性,现实理性并没有解决人的世界图像和现世利益的矛盾,一者为人的方向,一者为人的动力。它们不能发生严重冲突,也不能毫无关系,只能在这种紧张关系中动态地去适应和调节。
韦伯和马克思都认为,科层官僚体制这个利益团体,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生存依据和法则,阻挡了来自上层和下层的变革诉求。然而,马克思设想的是彻底颠覆生产关系,寄希望于人们的自治从而杜绝官僚成为一个阶级而滥用权力。但韦伯认为即便在细分到了技术体系中的相应专业带头人,也会利用自己专业上的权威优势,继而介入政治,成为群体中的管理者,而马克思设计的政治上集中的管理体系,也很容易被架空和形成腐败。韦伯比较现代官僚体制与古代中国的士大夫官僚体系,普鲁士的官僚体系,起码现代的官僚体系是理性建构的,对职责是有理性的构思和定义的,不像中国的家产制官僚,也不想普鲁士的新兴官僚去附庸于传统的贵族。直接的民主,只适合小群体,因为个人的不确定和激进是不可控的,而现代科层官僚组织成的团体,却可以缓和人的这种偏激的要求,不至于导致群体混乱。但想发展壮大扩张组织的政党,其发展趋势必然是官僚化,而结果就是失去最初的理想,在官僚体系的俸禄中窒息自己,科层官僚是一种趋于稳定的运作方案。它既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但相较之从前,也确实有了大的进步。这里,韦伯特别把自由的个人人格,当作变动的根源,视其为一个具有自身法则性的理性系统之相对势力。即使韦伯也有其他倾向,但他所始终不渝的仍不失是一种制度的人格主义。科层官僚制度与人格的,也是一对不能冲突,也不能割裂的矛盾,它们也会如此保持着紧张关系,共存下去。
研究宗教是韦伯的专业,通过对宗教的对比,推理出作为宗教改革也只能可能发生在犹太-基督教这一系。虽然宗教辩神论的出现,对神的谱系做了理性化的构建,形成了一个独立于现实世界的神祗的世界,改变了最初的时代以不知所云的巫术作为与神沟通甚至贿赂神的魔咒。此时的神的世界制定的规则,已经成为了人间伦理的戒律。然而,由于辩神论的不同,造成神的旨意在现实世界中理性化为制度时却各有千秋。儒教(暂且这么称呼吧,这对中国人来说是有点别扭)是趋向于维系那种古典的制度,对现世是适应性的,鼓励人们尽可能维持现世可能的不公,并以此为美德,此谓顺应的;印度教是避世的,宿命论使得现世的苦难成了来世的财产,人们寄希望于来世,且以此来反抗现世的命运,此谓消极避世的;而犹太-基督教一系,构造了原罪和赎罪这条人间的生存路线,认为人的劳动就是在为自己赎罪,这种倾向是积极的,反抗现世的方式是去改造它,此谓积极负责的。在现世中那些神祗的代言人,神父也好,士大夫也好,宗教贵族也好,因其特权而贪得无厌,腐败是可以想象的,底层人的苦难也是可以想象的。然而就只有基督教在鼓励人们劳动,以劳动去改造这个亵渎上帝的世界,但却仅仅把上帝的恩惠给予自己所处的这个庞大的恩惠代理机构内共享。反抗,在任何一种现实的压迫中都可能出现,但正是由于基督教对于劳动的先天认可,导致后来在宗教改革时,教派间也开始放松那种传统的恩惠规则,也开始授予荣誉给予那些通过劳动而积累了财富的人。如此演化,后来人们即便得不到教会的恩惠,只要有财富,也一样会得到人们的认可。这自然导致了人们对现世的改造发展的关注,而逐渐淡漠了所谓神的恩惠。辩神论产生的规则体系逐渐失效了,取而代之的是辨人论产生的伦理体系。神的世界投射出的现世,逐渐成为了属于人自己的世界,一次抗衡神的既定规则。人自己的理性,被托举到了从前属于神的位置,但这种膜拜的情怀却一如从前。自然科学理性,伦理理性,现实理性并没有解决人的世界图像和现世利益的矛盾,一者为人的方向,一者为人的动力。它们不能发生严重冲突,也不能毫无关系,只能在这种紧张关系中动态地去适应和调节。
韦伯和马克思都认为,科层官僚体制这个利益团体,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生存依据和法则,阻挡了来自上层和下层的变革诉求。然而,马克思设想的是彻底颠覆生产关系,寄希望于人们的自治从而杜绝官僚成为一个阶级而滥用权力。但韦伯认为即便在细分到了技术体系中的相应专业带头人,也会利用自己专业上的权威优势,继而介入政治,成为群体中的管理者,而马克思设计的政治上集中的管理体系,也很容易被架空和形成腐败。韦伯比较现代官僚体制与古代中国的士大夫官僚体系,普鲁士的官僚体系,起码现代的官僚体系是理性建构的,对职责是有理性的构思和定义的,不像中国的家产制官僚,也不想普鲁士的新兴官僚去附庸于传统的贵族。直接的民主,只适合小群体,因为个人的不确定和激进是不可控的,而现代科层官僚组织成的团体,却可以缓和人的这种偏激的要求,不至于导致群体混乱。但想发展壮大扩张组织的政党,其发展趋势必然是官僚化,而结果就是失去最初的理想,在官僚体系的俸禄中窒息自己,科层官僚是一种趋于稳定的运作方案。它既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但相较之从前,也确实有了大的进步。这里,韦伯特别把自由的个人人格,当作变动的根源,视其为一个具有自身法则性的理性系统之相对势力。即使韦伯也有其他倾向,但他所始终不渝的仍不失是一种制度的人格主义。科层官僚制度与人格的,也是一对不能冲突,也不能割裂的矛盾,它们也会如此保持着紧张关系,共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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