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涩难懂的书
看了几天,吐血了几天,如果对行政法没有一10年以上的研究功底,还是不要看这本书了。今天无意中翻到封面的译者简介,原来翻译的都是我们宝岛同胞,虽用的是中文,但是语句结构很多不符合大陆用法,导致很多地方看不懂。
另外还要强烈郁闷的是,书中“毋宁”这个词出现了无数遍,现在大陆似乎已经很少用这个词了,难道说德语里有经常使用这个毋宁的词么,只能翻成“毋宁”么?
另外还要强烈郁闷的是,书中“毋宁”这个词出现了无数遍,现在大陆似乎已经很少用这个词了,难道说德语里有经常使用这个毋宁的词么,只能翻成“毋宁”么?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