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伦斯布洛克的第一次约会
两天,看了两本劳伦斯布洛克的书.
他被誉为是美国最杰出的硬派侦探小说家.
第一本是写一个风趣随和的雅贼,同时也是二手书店的老板.
他被自己的牙医怂恿,去偷他前妻的珠宝.
结果自以为聪明的提前行动被堵个正着.
不但被锁在衣柜里目睹了一场春宫现场秀,没等溜走又亲耳听见了桩命案.
倒霉催得他很不甘心丢失那箱整理好的珠宝.
但却在深入案情中被人嫁祸.
同时,他与警察嫌疑人周旋地过程中,还不忘睡了黑发娇俏的小妞.
他形容一个蠢警察:
"他的肩膀比一般人要宽,双眼分得很开.仿佛在子宫里时想过要变成双胞胎.
可又在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还有永远话里有话的老对手,警察雷.
"在警察局里待上几年就容易变得疑神疑鬼.什么事都不能只看表面.
瞧瞧,你也不过就是有一张拳击比赛的票根,可我就觉得是天大的事儿.
硬要往你身上贴个标签说你有罪."
"如果是我办这案子,说不定会觉得未免太顺当了,而那票根在你口袋里
也太巧了些.可这不是我的案子啊.何况穿蓝色制服的警察对凶杀案
这么高深的东西又懂个P.这种事的精妙,你得穿上三件套的西装才能弄清楚.
所以我就明哲保身,选择不闻不问,让他们穿西装打领带的先生们去办吧."
我还很喜欢他和魅力四射的画廊老板丹妮丝拉斐尔森的通话那段.
还有他不小心撞见大块儿头格拉堡那段.
"也许他在职业篮球场上只配打个后卫,但人可实在是生活里的前锋."
"我需要空气."
他把门拉开,我往外踏出一步,弯下身咳嗽.然后再踏出一步
直起身,像个无赖一样飞快地跑了.
他随后很遗憾地提及黑发的俏妞,因为女孩儿很迷茫地考虑到将来.
嫁给一个体面的,"全世界最好的牙医"总好过做小偷的情人.
但伯尼显然赞同她的决定,又语带酸涩的讥讽.
"总之,我可以找个认识某人的某人谈笔生意,要是弄不到两三万
那可真是见鬼了.当然,我永远都可以按格拉堡的方式去做
一张张把假钞用完,不过这么做就不需要贼的胆量了.你得兼具骗子的
厚颜无耻和圣徒的耐性.那可真是他妈的要命组合."
"所以,干小偷的虽然没有未来,但过几天算苦的日子后,报偿也不错.
所以我是可以试试改变她的心意,只不过有可能这么说完,最后发现
她根本不值,所以还是让她见鬼去吧.世上女人多得是."
最后一小章是作为书店老板的他,逮了一个笨同行.
他逼着对方把口袋里的三本书交出来,还有一本是在别处偷的.
然后又逼着对方付了五十块钱,包括本不属于他书店的那本.
最后小伙儿很沮丧地抱怨,我根本不想看这几本,本来打算卖掉的.
伯尼又替他估算了总价,从收的五十块里还他十块,同时留下了书.
还劝诫对方,你千万别干这行,作为一个贼,你Y太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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