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热心的悲悯
套用个流行句式:我会告诉你这是我第一次阅读沈从文么?而且,此中的推动力并非自觉,还是源于我喜欢的导演侯孝贤对观众的反复力荐。否则,天知道我还要错过多久。
此前关于沈从文其人,个人印象多半是来自对汪曾祺和黄永玉的阅读。比如汪文中多次提及的那句极具代表的沈氏慨叹“见一大胖女人从桥上过,心中十分难过”,又比如黄永玉讲到文革期间,沈从文被安排去扫厕所,背后还经常有人检举揭发他,黄永玉因此很有点替表叔抱不平,有次悄悄把其拉到一边告诉说,今天某某又在背后打你小报告了。哪知沈竟不以为恼,反而嗤嗤窃笑,连声附和说,他会,他会。沈的意思是,某某确是那种会打小报告的人。个中善良与淡定,由此可见一斑。而看完本书之后,似乎是为了印证检验这两个印象,我又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
《从文自传》成于1932年,彼时沈从文刚届而立。三十岁的文字竟如深山枯井,老僧入定,如此静水流深,恐怕只有天赋可以解释。须知自传之难写,倒不在于记忆可能失真,抑或文字不够漂亮,关键还在于姿态难拿,再客观公正的人,在面对自身的时候,总不免偏颇失真,修饰美化。或矫情造作,流于自恋,或咬牙切齿,苦大仇深。冷静克制不做作,说起来容易,但要真正做到,委实太难了。
以现今眼光看,这段个人自传虽则渺小私人,但与现世之平淡庸碌,甚或古惑仔板砖纹身式的“血色浪漫”相比,又堪称是一段传奇:幼童时期即经历辛亥革命,天天跑到城墙头上看砍头,忽尔官杀民,忽尔民杀官,逢人多杀不过来时,一个抓阉跌卦就是一段生死有命。而后小小年纪身入行伍,及至20岁本书结尾处决定去上个学校,期间这段经历即本书主要内容,正是一个从文从戎记。彼时军阀割据,连年混战,随军清乡,更是血流成河,但作者却三言两语,轻描淡写:我们部队到那地方除了杀人似乎无事可做。我们兵士除了看杀人,似乎也是没有什么可做的。又或者笔锋一转,讲两个村民之间因仇决斗,遵循着古风习俗,用同一分量同一形色的刀互砍,直到一人躺下为止;一个打豆腐的青年跑到山上去奸尸,行刑前仍一劲回味“美得很”;做土匪的大王兄弟因为勾搭女犯又与当地民妇纠缠不清而为军纪不容,一番哀告无果转眼就又一个微笑从容赴死。而更多的同学、同僚,或泅水而亡,或乱枪打死,或葬身火海,或陈尸阴沟,或殁于战争,或不知所踪。其它诸如乱葬岗婴儿尸体遭野狗撕扯,寂静夜听野狼对月哀嚎,听后山虎豹来人家猪圈盗取小猪,更是不足为奇,不值一哂。斯时乱世,变乱迭生,人人自危,身不由己。这个出身军人世家的湘西乡下小子,用军人的豪气,男人的洒脱,乡下人见怪不怪的麻木坚韧,加上乱世人活一天算一天的豁达乐观,将乱世的风云诡谲与个人命运的抵死交缠,视作一场人事天命的豪赌,“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看看我自己来支配一下自己,比让命运来处置得更合理一点呢还是更糟糕一点?若好,一切有办法,一切今天不能解决的明天可望解决,那我赢了;若不好,向一个陌生地方跑去,我终于有一时节肚子瘪瘪的倒在人家空房下阴沟边,那我输了。”且因其这份冷眼看生死的姿态,一切生命历程中的人和事,终归于过眼烟云,一如江水之涟漪,微微波澜,却不挡大河的浩荡向前,一去不回头。
残酷吗?应该是。可在沈从文这里,却又没有丝毫的猎奇与炫耀,更甚至,这份残酷也不与冷血挂钩。因为其心思并不在于此,其描述表达也不停留于此,纵观全书,他似乎更愿意将笔墨与兴趣倾注于于山水之间,走更多的路,遇见更多的人,看更多的风景。一如其个人自剖所言: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无论是幼时的上学途中,还是从军中的片刻闲暇,作者一个极大乐趣就是看和玩,在针铺前看人磨针,在伞铺前看人制伞,在皮靴店看人绱鞋,到剃头铺看师傅刮脸,到染坊看人制浆,到豆腐坊听苗妇哼歌,到冥器店看人扎花轿,到南门河滩看人杀牛,到簟子铺看人破篾,到铁匠铺看人拉风箱,又或者山中爬树,水中游泳,河中摆渡,洞中静坐,拿着火炬镰刀到小溪里去砍鱼,用鸡笼到田中去罩鱼,装套设阱到山上捕捉野狸同黄鼠狼……有时走十多里路,就为了看一座山洞,寻一种药草,完全的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并且,这种审视与体会只关乎美丑,而不涉及道德层面的是非(沈从文的悲剧也在于此,当然这是后话了)。又比如在辰州驻军时他写烟馆门前总坐着个少妇,但逢军队走过时常会弄出点声响,却又因人而异,“我同兵士走过身时,只看到她的背影,同营副走过时,就看到她的正面了。这点富于人性的姿态,我当时就很能欣赏它,注意到这些时,始终没有丑恶的感觉,只觉得这是人的事情。”
全书涉及个人情感部分在我看来只有两处,一是忙中偷闲,在讲完这年的大事之后,突兀地提到比他大两岁的二姐于该年死去,“我特别伤心,埋葬时,悄悄带了一株山桃插在坟前土坎上。过了快二十年从北京第一次返回家乡上坟时,想不到那株山桃树已成了两丈多高一株大树。”二是讲自己犯错之后无法面对,选择开溜离开家人,等到安定之后写了些充满忏悔与自责的书信回去,请求母亲的原恕。“母亲知道我并不自杀,于是来信说:已经做过了的错事,没有不可原恕的道理。你自己好好地做事,我们就放心了。接到这些信时,我便悄悄到城墙上去哭。”这个悄悄的哭,虽然终于感情外露了一次,但因为点到为止,而显得相当动人。
再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沈从文印象上来,书中提到这样一件事:民国五年,年仅14岁的沈从文开始了自己的行伍生涯,那是他第一次出远门,同行三百人却无一相识,及至旱路走尽部队该上船时,作者却不知自己该上哪艘船,怯怯借问一声,得到的也是硬梆梆的“已经坐满”的答复。文中写道:“天气看看渐渐的夜了下来,有些人已经在船头烧火煮饭,有些人已蹲着吃饭,我却坐在岸边大石上,发呆发愁,想不出什么办法。那时宽阔的江面,已布满了薄雾,有野鹜之类拍翅在水面向对河飞去,天边剩余一抹深紫。见到这些新奇光景,小小心中来了一分无言的哀戚。自己便微笑着,揉着为长途折磨坏了的两只脚。”
不呐喊,不哭叫,只忍受,去经历,这份卑微怯懦,自嘲微哂,从容淡定,柔软苍凉,就是我所理解的冷眼热心,悲天悯人。
此前关于沈从文其人,个人印象多半是来自对汪曾祺和黄永玉的阅读。比如汪文中多次提及的那句极具代表的沈氏慨叹“见一大胖女人从桥上过,心中十分难过”,又比如黄永玉讲到文革期间,沈从文被安排去扫厕所,背后还经常有人检举揭发他,黄永玉因此很有点替表叔抱不平,有次悄悄把其拉到一边告诉说,今天某某又在背后打你小报告了。哪知沈竟不以为恼,反而嗤嗤窃笑,连声附和说,他会,他会。沈的意思是,某某确是那种会打小报告的人。个中善良与淡定,由此可见一斑。而看完本书之后,似乎是为了印证检验这两个印象,我又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
《从文自传》成于1932年,彼时沈从文刚届而立。三十岁的文字竟如深山枯井,老僧入定,如此静水流深,恐怕只有天赋可以解释。须知自传之难写,倒不在于记忆可能失真,抑或文字不够漂亮,关键还在于姿态难拿,再客观公正的人,在面对自身的时候,总不免偏颇失真,修饰美化。或矫情造作,流于自恋,或咬牙切齿,苦大仇深。冷静克制不做作,说起来容易,但要真正做到,委实太难了。
以现今眼光看,这段个人自传虽则渺小私人,但与现世之平淡庸碌,甚或古惑仔板砖纹身式的“血色浪漫”相比,又堪称是一段传奇:幼童时期即经历辛亥革命,天天跑到城墙头上看砍头,忽尔官杀民,忽尔民杀官,逢人多杀不过来时,一个抓阉跌卦就是一段生死有命。而后小小年纪身入行伍,及至20岁本书结尾处决定去上个学校,期间这段经历即本书主要内容,正是一个从文从戎记。彼时军阀割据,连年混战,随军清乡,更是血流成河,但作者却三言两语,轻描淡写:我们部队到那地方除了杀人似乎无事可做。我们兵士除了看杀人,似乎也是没有什么可做的。又或者笔锋一转,讲两个村民之间因仇决斗,遵循着古风习俗,用同一分量同一形色的刀互砍,直到一人躺下为止;一个打豆腐的青年跑到山上去奸尸,行刑前仍一劲回味“美得很”;做土匪的大王兄弟因为勾搭女犯又与当地民妇纠缠不清而为军纪不容,一番哀告无果转眼就又一个微笑从容赴死。而更多的同学、同僚,或泅水而亡,或乱枪打死,或葬身火海,或陈尸阴沟,或殁于战争,或不知所踪。其它诸如乱葬岗婴儿尸体遭野狗撕扯,寂静夜听野狼对月哀嚎,听后山虎豹来人家猪圈盗取小猪,更是不足为奇,不值一哂。斯时乱世,变乱迭生,人人自危,身不由己。这个出身军人世家的湘西乡下小子,用军人的豪气,男人的洒脱,乡下人见怪不怪的麻木坚韧,加上乱世人活一天算一天的豁达乐观,将乱世的风云诡谲与个人命运的抵死交缠,视作一场人事天命的豪赌,“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看看我自己来支配一下自己,比让命运来处置得更合理一点呢还是更糟糕一点?若好,一切有办法,一切今天不能解决的明天可望解决,那我赢了;若不好,向一个陌生地方跑去,我终于有一时节肚子瘪瘪的倒在人家空房下阴沟边,那我输了。”且因其这份冷眼看生死的姿态,一切生命历程中的人和事,终归于过眼烟云,一如江水之涟漪,微微波澜,却不挡大河的浩荡向前,一去不回头。
残酷吗?应该是。可在沈从文这里,却又没有丝毫的猎奇与炫耀,更甚至,这份残酷也不与冷血挂钩。因为其心思并不在于此,其描述表达也不停留于此,纵观全书,他似乎更愿意将笔墨与兴趣倾注于于山水之间,走更多的路,遇见更多的人,看更多的风景。一如其个人自剖所言: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无论是幼时的上学途中,还是从军中的片刻闲暇,作者一个极大乐趣就是看和玩,在针铺前看人磨针,在伞铺前看人制伞,在皮靴店看人绱鞋,到剃头铺看师傅刮脸,到染坊看人制浆,到豆腐坊听苗妇哼歌,到冥器店看人扎花轿,到南门河滩看人杀牛,到簟子铺看人破篾,到铁匠铺看人拉风箱,又或者山中爬树,水中游泳,河中摆渡,洞中静坐,拿着火炬镰刀到小溪里去砍鱼,用鸡笼到田中去罩鱼,装套设阱到山上捕捉野狸同黄鼠狼……有时走十多里路,就为了看一座山洞,寻一种药草,完全的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并且,这种审视与体会只关乎美丑,而不涉及道德层面的是非(沈从文的悲剧也在于此,当然这是后话了)。又比如在辰州驻军时他写烟馆门前总坐着个少妇,但逢军队走过时常会弄出点声响,却又因人而异,“我同兵士走过身时,只看到她的背影,同营副走过时,就看到她的正面了。这点富于人性的姿态,我当时就很能欣赏它,注意到这些时,始终没有丑恶的感觉,只觉得这是人的事情。”
全书涉及个人情感部分在我看来只有两处,一是忙中偷闲,在讲完这年的大事之后,突兀地提到比他大两岁的二姐于该年死去,“我特别伤心,埋葬时,悄悄带了一株山桃插在坟前土坎上。过了快二十年从北京第一次返回家乡上坟时,想不到那株山桃树已成了两丈多高一株大树。”二是讲自己犯错之后无法面对,选择开溜离开家人,等到安定之后写了些充满忏悔与自责的书信回去,请求母亲的原恕。“母亲知道我并不自杀,于是来信说:已经做过了的错事,没有不可原恕的道理。你自己好好地做事,我们就放心了。接到这些信时,我便悄悄到城墙上去哭。”这个悄悄的哭,虽然终于感情外露了一次,但因为点到为止,而显得相当动人。
再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沈从文印象上来,书中提到这样一件事:民国五年,年仅14岁的沈从文开始了自己的行伍生涯,那是他第一次出远门,同行三百人却无一相识,及至旱路走尽部队该上船时,作者却不知自己该上哪艘船,怯怯借问一声,得到的也是硬梆梆的“已经坐满”的答复。文中写道:“天气看看渐渐的夜了下来,有些人已经在船头烧火煮饭,有些人已蹲着吃饭,我却坐在岸边大石上,发呆发愁,想不出什么办法。那时宽阔的江面,已布满了薄雾,有野鹜之类拍翅在水面向对河飞去,天边剩余一抹深紫。见到这些新奇光景,小小心中来了一分无言的哀戚。自己便微笑着,揉着为长途折磨坏了的两只脚。”
不呐喊,不哭叫,只忍受,去经历,这份卑微怯懦,自嘲微哂,从容淡定,柔软苍凉,就是我所理解的冷眼热心,悲天悯人。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