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秩序的制度逻辑——“宪政秩序”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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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际关系的外行,很巧合地读了这本书,竟然觉得挺有意思,大概是因为我更容易被理论性的东西吸引,而这本书恰恰为战后秩序的形成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解释吧。放上来的是作为课程作业的读书笔记的第一部分,不能说是书评,只能算内容摘要。
本书主要探讨国际关系中“体系性变革”后的秩序调整,试图回答三个基本问题:战后各国在建立国际秩序的选择上的关键性逻辑是什么?在这样一种逻辑下,是什么影响了关于秩序问题具体解决方式的改变?为什么1945年先进工业国家之间的战后秩序如此稳固?
针对第一个问题,作者在对以往的理论进行梳理后提出了 “制度逻辑”,试图更好地解释历史上战后国家在国际秩序建设上的选择。
这样的一种“制度逻辑”吸取了多种国际关系理论中关于秩序建设的思想。首先,它是以现实主义传统关于秩序创立的基本观点为基础的,即秩序的创立由国家实力决定,秩序的变动由国家实力分配的变化导致。基于这一基本观点,现实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提出了均势理论与霸权理论,它们有利于分析在高度失衡的实力关系中如何创建秩序,但其缺点在于忽视了制度战略在秩序建设中的作用,并且不能解释冷战之后工业化民主国家之间依然稳定的关系 。因此,作者转向自由主义中对国家间制度的强调。但与自由主义不同,作者将其放在领导国如何利用制度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国际秩序的角度考虑,是一种创见。这样一种制度理论结合路径依赖、制度报酬递增的假设,旨在解释制度在克服无政府状态或缓和无政府状态、均势和战略敌对方面的潜在意义。
针对第二个问题,作者指出战后秩序的特征由各国限制权力、确立承诺的能力变化。 “制度逻辑”下的国家采取的是一种“战略约束”的方法,领导国(the leading states)希望通过制度性的设计,限制自身权力,并寻求其他国家对这种秩序的承认,从而“锁定(lock in)”其有利的战后地位。然而,不同时期领导国限权的能力不同,制度的强弱、优劣就不同,战后的秩序就显现出不同的特征。这种不同——即作者说的“因变量”——体现在领导国的秩序建设战略与战后秩序特征这两方面。
在领导国的秩序建设战略方面,作者探讨了具体的权力制约战略,即增强国家自主权、领土和权力分配、反制联盟、制度约束以及超国家一体化等战略。作者分析了不同时期领导国对于战略的选择,并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各国采取的秩序建设战略影响着战后秩序的特征。
在战后秩序特征方面,作者进行了均势秩序、霸权秩序与宪政秩序的分类,并探讨了其不同特征,如下表:
表格 1 国际秩序的类型
均势秩序 霸权秩序 宪政秩序
组织原则 无政府状态 等级制 法治
对权力集中的限制 反制联盟 无 约束性制度
稳定之源 实力平衡 实力优势 限制权力回报
宪政秩序的要素有三:在秩序原则和规则上达成一致意见;利用规则和制度对权力行使进行约束性、权威性限制;这些规则和制度扎根于政治体系,具有稳定性。
宪政制约之所以有助于保持稳定,在于其有助于减少权力回报,减低了不平衡收益的危险。而宪政主义在国际秩序建立上的体现在与建立国际制度将各国捆绑在一起,限制国家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不过,作者也指出,宪政秩序也有强弱,并且在强弱两个极端摇摆。
依据这种思路,作者进行了史料分析,通过不同时期各国力量对比不同,采取不同秩序建设战略,从而导致不同的秩序特征的现象,印证了上述观点。
针对第三个问题,作者将视线集中在宪政秩序,探讨了关于秩序形成的制度逻辑及其变化,从而为解释1945年先进工业化国家之间秩序稳定性提供依据。战后领导国建立宪政秩序的根本动机在于将其巨大实力转化为合法的地位。接着,作者分别具体分析了领导国愿意以制度安排约束其权力及弱国愿意接受这个制度的原因。在领导国方面,制度建设有利于保存与延续其权力影响,通过“路径依赖”将自己锁定在有利秩序中。在弱国方面,弱国可以利用制度与领导国讨价还价,避免被主导或抛弃的危险。在权力失衡的背景下,与实体性协议相比,制度性安排更能促进协议的达成,因为它不是直接分配物质收益,而是为权力运用、争端解决提供原则和机制。
然而,制度的达成有赖于其主导者对弱国进行承诺的能力,以表明它们可以负责任地行使权力。因此领导国会采用自我开放与自我约束的方式,使自己对弱国更可预期、可接近,作者用“担保”来指称这样一种战略。更进一步地,作者认为民主国家的国内制度使其相对于非民主国家在担保程序中具有优势。此外,制度的达成还有赖于允许弱国在决策过程中拥有制度化的“发言机会”。
作者认为,各国寻求制度性秩序建设战略的意愿和能力有赖于战后的实力差距与秩序安排参与国的性质这两个变量。实力差距越大,权利越集中,越容易达成制度性协议;民主国家更容易创建具有约束力的秩序。从这两个方面出发,不难解释为什么1945年之后主要工业化民主国家之间的秩序具有如此之稳定性。
从以上三个问题建立的模型出发,作者从制度性建设方面具体分析了1815年、1919年和1945年的战后安排,结合国家实力差距与参与国民主程度来分析建立宪政秩序的能力和强弱。作者认为,1945年之后以美国为中心的秩序是多边的、互惠的、合法的、高度制度化的宪政秩序。美苏冷战加强了西方民主化国家的合作,这也是为什么1945年的秩序会延续至冷战后的原因。作者的结论是,当今国际关系愈发体现出权力的低回报和制度的高回报,这也恰好是政治稳定之源。基于这一结论,作者认为作为全球大国的美国应该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权力和秩序的相互配合,主导当今的新秩序,在工业民主化国家之间创立稳定而合理的关系。
本书主要探讨国际关系中“体系性变革”后的秩序调整,试图回答三个基本问题:战后各国在建立国际秩序的选择上的关键性逻辑是什么?在这样一种逻辑下,是什么影响了关于秩序问题具体解决方式的改变?为什么1945年先进工业国家之间的战后秩序如此稳固?
针对第一个问题,作者在对以往的理论进行梳理后提出了 “制度逻辑”,试图更好地解释历史上战后国家在国际秩序建设上的选择。
这样的一种“制度逻辑”吸取了多种国际关系理论中关于秩序建设的思想。首先,它是以现实主义传统关于秩序创立的基本观点为基础的,即秩序的创立由国家实力决定,秩序的变动由国家实力分配的变化导致。基于这一基本观点,现实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提出了均势理论与霸权理论,它们有利于分析在高度失衡的实力关系中如何创建秩序,但其缺点在于忽视了制度战略在秩序建设中的作用,并且不能解释冷战之后工业化民主国家之间依然稳定的关系 。因此,作者转向自由主义中对国家间制度的强调。但与自由主义不同,作者将其放在领导国如何利用制度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国际秩序的角度考虑,是一种创见。这样一种制度理论结合路径依赖、制度报酬递增的假设,旨在解释制度在克服无政府状态或缓和无政府状态、均势和战略敌对方面的潜在意义。
针对第二个问题,作者指出战后秩序的特征由各国限制权力、确立承诺的能力变化。 “制度逻辑”下的国家采取的是一种“战略约束”的方法,领导国(the leading states)希望通过制度性的设计,限制自身权力,并寻求其他国家对这种秩序的承认,从而“锁定(lock in)”其有利的战后地位。然而,不同时期领导国限权的能力不同,制度的强弱、优劣就不同,战后的秩序就显现出不同的特征。这种不同——即作者说的“因变量”——体现在领导国的秩序建设战略与战后秩序特征这两方面。
在领导国的秩序建设战略方面,作者探讨了具体的权力制约战略,即增强国家自主权、领土和权力分配、反制联盟、制度约束以及超国家一体化等战略。作者分析了不同时期领导国对于战略的选择,并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各国采取的秩序建设战略影响着战后秩序的特征。
在战后秩序特征方面,作者进行了均势秩序、霸权秩序与宪政秩序的分类,并探讨了其不同特征,如下表:
表格 1 国际秩序的类型
均势秩序 霸权秩序 宪政秩序
组织原则 无政府状态 等级制 法治
对权力集中的限制 反制联盟 无 约束性制度
稳定之源 实力平衡 实力优势 限制权力回报
宪政秩序的要素有三:在秩序原则和规则上达成一致意见;利用规则和制度对权力行使进行约束性、权威性限制;这些规则和制度扎根于政治体系,具有稳定性。
宪政制约之所以有助于保持稳定,在于其有助于减少权力回报,减低了不平衡收益的危险。而宪政主义在国际秩序建立上的体现在与建立国际制度将各国捆绑在一起,限制国家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不过,作者也指出,宪政秩序也有强弱,并且在强弱两个极端摇摆。
依据这种思路,作者进行了史料分析,通过不同时期各国力量对比不同,采取不同秩序建设战略,从而导致不同的秩序特征的现象,印证了上述观点。
针对第三个问题,作者将视线集中在宪政秩序,探讨了关于秩序形成的制度逻辑及其变化,从而为解释1945年先进工业化国家之间秩序稳定性提供依据。战后领导国建立宪政秩序的根本动机在于将其巨大实力转化为合法的地位。接着,作者分别具体分析了领导国愿意以制度安排约束其权力及弱国愿意接受这个制度的原因。在领导国方面,制度建设有利于保存与延续其权力影响,通过“路径依赖”将自己锁定在有利秩序中。在弱国方面,弱国可以利用制度与领导国讨价还价,避免被主导或抛弃的危险。在权力失衡的背景下,与实体性协议相比,制度性安排更能促进协议的达成,因为它不是直接分配物质收益,而是为权力运用、争端解决提供原则和机制。
然而,制度的达成有赖于其主导者对弱国进行承诺的能力,以表明它们可以负责任地行使权力。因此领导国会采用自我开放与自我约束的方式,使自己对弱国更可预期、可接近,作者用“担保”来指称这样一种战略。更进一步地,作者认为民主国家的国内制度使其相对于非民主国家在担保程序中具有优势。此外,制度的达成还有赖于允许弱国在决策过程中拥有制度化的“发言机会”。
作者认为,各国寻求制度性秩序建设战略的意愿和能力有赖于战后的实力差距与秩序安排参与国的性质这两个变量。实力差距越大,权利越集中,越容易达成制度性协议;民主国家更容易创建具有约束力的秩序。从这两个方面出发,不难解释为什么1945年之后主要工业化民主国家之间的秩序具有如此之稳定性。
从以上三个问题建立的模型出发,作者从制度性建设方面具体分析了1815年、1919年和1945年的战后安排,结合国家实力差距与参与国民主程度来分析建立宪政秩序的能力和强弱。作者认为,1945年之后以美国为中心的秩序是多边的、互惠的、合法的、高度制度化的宪政秩序。美苏冷战加强了西方民主化国家的合作,这也是为什么1945年的秩序会延续至冷战后的原因。作者的结论是,当今国际关系愈发体现出权力的低回报和制度的高回报,这也恰好是政治稳定之源。基于这一结论,作者认为作为全球大国的美国应该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权力和秩序的相互配合,主导当今的新秩序,在工业民主化国家之间创立稳定而合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