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狠狠的吐糟一下这几十年来对结局的怨气!
小妇人这本书,是对我人生影响重大的一本书。直到现在我都会向小姑娘推荐这本书,可以说是少女必读经典。我在小学时开始看这本书。在后来的漫漫时光中,我无数次反复阅读,失望沮丧失眠的深夜,重温这本书,我就觉得生活美好无比,一切皆有可能。
直到现在,书中那些句子,都可以随便捻出来:
明智之举是做好准备,这样,当幸福时刻到来时,你才会觉得自己已准备好承担责任,无愧于这种幸福。
"说得好,乔,宁愿做快乐的老处女,也不做伤心的太太或不正经的女孩子,四处乱跑找丈夫,"
劳里躺在地毯上,佯作休息,其实是在盯着火苗想心事,那若有所思的神情使他的黑眼睛显得清澈温柔,异常漂亮。(话说,我真喜欢劳里)
昨天晚上失眠,凌晨又去读了一半。那么年,书中简单质朴的人生观仍然温暖着我。可是还是不敢看结局,这么多年,我憎恨那个结局,以至于重读只愿意读一半。
我小时候曾经因为那个结局,难过得夜不能眠。我不能接受艾美和劳里在一起的结局,更不能接受乔和教授在一起的结局。今天在豆瓣书评中看到,大家认为乔嫁给教授,是非常明智的,是符合基督教的正统观念,是符合当时那个社会对女性的定义的。真是气死我了,我承认,我内心一直想做乔,尽管在表面我只能努力的去做艾美。我相信一定的妥协是可以换取自由的,但是要是将来,我对人生妥协到了那个地步,放弃我的潇洒,放弃我的梦想,放弃我所相信的正义。那我真恨不得此刻就自行了断。
书中花了那么多的篇幅来描述乔的特别,她像个假小子,她不爱漂亮衣服,她喜欢大吼一声,甩开长发狂奔。她特立独行,她善良热情,她把劳里从寂寞空虚中拯救出来。她写侦探悬疑,妖魔鬼怪的小说来赚钱养家。她是一个奇女子,她和劳里确实不适合,拒绝劳里是明智的,是这本书的妙处。可是书的下半部分开始让人难以忍受了。
听从傻逼年老教授改写传教式的小说有什么好处?!嫁给一个如此普通的男人,接受这个男人的道德观,顺从别人的价值观,在思想上依附一个男人,是我难以理解的。
女人,特别是乔那样,饱读诗书,极有个性的女人,怎么会如此盲从一个人呢?我搞不懂,我很伤心。
很多人看完这本书都会遗憾,乔没有和青梅竹马的劳里在一起。有人说那是因为中国女性有白马王子情节,认为书的结局只能是灰姑娘和王子在一起。接受不了,灰姑娘其实只能和挑火夫在一起的事实。要我说,这也太看低女性了,我们不是有白马王子情节,我们只是在书中看到了珍贵无比的感情,劳里很爱乔,以他独有的方式深深地爱着乔,而这感情是真正纯洁美妙的,这是正最打动大家的一点。
我想说的只是,乔值得比劳里更好的人,甚至她独身更棒。
至于最后把骄傲虚荣,一心想往上流社会攀爬的艾美配给了富三代劳里,看似是完美大结局了,其实真正是俗不可耐。一开始我就怀疑艾美那么虚荣作做的女人,是怎么学好绘画的,绘画真的不是一心想得到大家赞美能学好的。艾美是那个社会最典型的成功优雅淑女,所以作者为了宣扬淑女的优雅,把劳里作为奖赏,赐给了她眼中的成功女性。这隐含意义是有多迂腐可笑。
最可怕的还是结局,大家都没自食其力,都靠着老劳伦斯先生的接济。当绅士的当绅士,做贵妇人的做贵妇人。乔居然和傻逼教授在劳里的资助下开孤儿院了,这是有多雷啊!开篇讲了那么多真善美,描述了美国姑娘的坚强独立,最后怎么可以给这样生拉硬扯,颠覆价值观的结局呢。难道要我开始讨论社会历史局限性导致了作者的价值观么。。。哎,奈何我实在偏爱乔,希望她能做她自己。
吐糟完这几十年的怨气,我终于舒坦了。结局见仁见智吧,就像有的人喜欢洗洗刷刷当家庭主妇,有的人喜欢独来独往,有的人喜欢浪迹天涯。。。怎么着都行,所有的生活选择都值得尊重。还是感谢这部小说,它给了我美好的时光。正因为太爱了,才会对它有那么多的不满。
幸好小说不是生活。而生活其实比小说更曲折离奇。
直到现在,书中那些句子,都可以随便捻出来:
明智之举是做好准备,这样,当幸福时刻到来时,你才会觉得自己已准备好承担责任,无愧于这种幸福。
"说得好,乔,宁愿做快乐的老处女,也不做伤心的太太或不正经的女孩子,四处乱跑找丈夫,"
劳里躺在地毯上,佯作休息,其实是在盯着火苗想心事,那若有所思的神情使他的黑眼睛显得清澈温柔,异常漂亮。(话说,我真喜欢劳里)
昨天晚上失眠,凌晨又去读了一半。那么年,书中简单质朴的人生观仍然温暖着我。可是还是不敢看结局,这么多年,我憎恨那个结局,以至于重读只愿意读一半。
我小时候曾经因为那个结局,难过得夜不能眠。我不能接受艾美和劳里在一起的结局,更不能接受乔和教授在一起的结局。今天在豆瓣书评中看到,大家认为乔嫁给教授,是非常明智的,是符合基督教的正统观念,是符合当时那个社会对女性的定义的。真是气死我了,我承认,我内心一直想做乔,尽管在表面我只能努力的去做艾美。我相信一定的妥协是可以换取自由的,但是要是将来,我对人生妥协到了那个地步,放弃我的潇洒,放弃我的梦想,放弃我所相信的正义。那我真恨不得此刻就自行了断。
书中花了那么多的篇幅来描述乔的特别,她像个假小子,她不爱漂亮衣服,她喜欢大吼一声,甩开长发狂奔。她特立独行,她善良热情,她把劳里从寂寞空虚中拯救出来。她写侦探悬疑,妖魔鬼怪的小说来赚钱养家。她是一个奇女子,她和劳里确实不适合,拒绝劳里是明智的,是这本书的妙处。可是书的下半部分开始让人难以忍受了。
听从傻逼年老教授改写传教式的小说有什么好处?!嫁给一个如此普通的男人,接受这个男人的道德观,顺从别人的价值观,在思想上依附一个男人,是我难以理解的。
女人,特别是乔那样,饱读诗书,极有个性的女人,怎么会如此盲从一个人呢?我搞不懂,我很伤心。
很多人看完这本书都会遗憾,乔没有和青梅竹马的劳里在一起。有人说那是因为中国女性有白马王子情节,认为书的结局只能是灰姑娘和王子在一起。接受不了,灰姑娘其实只能和挑火夫在一起的事实。要我说,这也太看低女性了,我们不是有白马王子情节,我们只是在书中看到了珍贵无比的感情,劳里很爱乔,以他独有的方式深深地爱着乔,而这感情是真正纯洁美妙的,这是正最打动大家的一点。
我想说的只是,乔值得比劳里更好的人,甚至她独身更棒。
至于最后把骄傲虚荣,一心想往上流社会攀爬的艾美配给了富三代劳里,看似是完美大结局了,其实真正是俗不可耐。一开始我就怀疑艾美那么虚荣作做的女人,是怎么学好绘画的,绘画真的不是一心想得到大家赞美能学好的。艾美是那个社会最典型的成功优雅淑女,所以作者为了宣扬淑女的优雅,把劳里作为奖赏,赐给了她眼中的成功女性。这隐含意义是有多迂腐可笑。
最可怕的还是结局,大家都没自食其力,都靠着老劳伦斯先生的接济。当绅士的当绅士,做贵妇人的做贵妇人。乔居然和傻逼教授在劳里的资助下开孤儿院了,这是有多雷啊!开篇讲了那么多真善美,描述了美国姑娘的坚强独立,最后怎么可以给这样生拉硬扯,颠覆价值观的结局呢。难道要我开始讨论社会历史局限性导致了作者的价值观么。。。哎,奈何我实在偏爱乔,希望她能做她自己。
吐糟完这几十年的怨气,我终于舒坦了。结局见仁见智吧,就像有的人喜欢洗洗刷刷当家庭主妇,有的人喜欢独来独往,有的人喜欢浪迹天涯。。。怎么着都行,所有的生活选择都值得尊重。还是感谢这部小说,它给了我美好的时光。正因为太爱了,才会对它有那么多的不满。
幸好小说不是生活。而生活其实比小说更曲折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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