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做爱米利亚
爱米利亚是我论文的人物分析对象。为什么会选爱米利亚•赛特笠,而不是《名利场》中无论在样貌、口才、技能各个方面都更胜、更吸人眼球的利蓓加•夏泼呢?
因为爱米莉亚的性格实在是很有趣。《名利场》的作者萨克雷开篇就说了,这小姑娘“心地厚道,性格温柔可疼,为人又乐观”。不仅如此,她还最最善良,“金丝雀死了,老鼠给猫逮住了,或是小说里最无聊的结局”,都能叫她伤心掉泪;利蓓加在攀爬上流社会的计谋失败,流落无处时,爱米莉亚这善良的小东西竟还能不计较利蓓加曾经对她婚姻的破坏,真心实意地帮她。可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在一方面却又实在是残忍。就如萨克雷所说,哪怕最软弱的人也有个把人可凭他驱遣,爱米利亚就是有本事把都宾捏在手里任意使唤。都宾对爱米利亚是一见钟情,第一眼见到这个穿着白蕾丝裙子,笑容纯净的小姑娘,就把她放在了心里,几十年都抹不去。无奈爱米利亚当时已是他好友乔治的未婚妻,都宾也只好埋藏了这段感情,做了爱米利亚最最忠心的骑士。若是爱米利亚和乔治能一直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那么都宾或许也能碰到对的人,并且同样幸福地跨入婚姻的殿堂。可若是如此,《名利场》就写不出后半截,也成不了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了。爱米利亚的丈夫,也是她一生最爱的人——乔治•奥斯本,实在算不得一个好男人。他虚荣、浮夸,总以为自己无论在才智还是相貌上都高人一等,是生来就要进入上流阶层的,却哪知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只会合起来骗他口袋里的钱;他也总以为自己是要做大事,是要在将来名利双收的,最后却只是战死在战场上。最重要的是在爱情和婚姻方面,乔治从未专一。在和爱米利亚还未结婚时,他就老凭着自己英俊的相貌和各个小姐打情骂俏。以为他婚后定会收敛,哪知他竟然叫爱米利亚最好的朋友利蓓加和他私奔。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爱米利亚却一直把视他为她一生的挚爱,她的征服者,她的神,不容任何人侵犯,在他死后仍然忠于他数十年。我是个急性子,在读《名利场》时,常常为爱米利亚着急:为何你就愿意死守于一个并不爱你的男人呢?难道你就看不到身后那个为你一直奋不顾身的骑士吗?乔治死后,都宾则有了更多接触爱米利亚的机会。他算是倾尽所有的照顾了他爱的人。为了让爱米利亚和她的孩子生活有保障,他拿出自己的积蓄给她,还骗她说这是乔治遗留下的财产;他的军队迁往印度,他也照常和爱米利亚保持通信,就算是和他人的信件里,说的问的写的也还是爱米利亚;他从印度回来,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回家见父母和姐妹,而是跑去看爱米利亚。他知道自己的爱从来都不会有回应,却还是默默守在爱米利亚的身边,似乎她对他的一个笑容,就已经是他生平最大的奖赏。所以萨克雷都忍不住讽刺道:如果读者到现在还没有发现都宾少佐是个傻瓜,那么我这本书真是白写了。都宾的军队正式回到英国后,他就一直呆在爱米利亚身边照顾她。而爱米利亚呢,也自然地享受着都宾的爱慕和照顾。她每天挽着他的手散步,跟他聊心事,还一起出门旅游。她难道不知道都宾爱她吗?她当然知道,她的眼睛和心都可以看到和感觉到。只是她更明白自己没勇气,没决心,没胆量打碎内心对乔治理想化的爱慕,以及突破维多利亚时代守旧的婚姻和家庭观念,所以她宁愿装作不知道。可是她又实在是太残忍。她从来都不愿意回应都宾的感情,却又不舍得把这段感情让给他人,成全都宾的幸福。她表面上似乎是对都宾善良的,让他呆在自己身边,给予他笑容和美好的回忆。可对一个爱她至深的人来说,这样的善良却是把把尖刀。她的温柔让都宾有了期待和等待的理由,可是她却从不肯进一步,只是把玩着都宾的爱、忠心和照顾。她原本就可以早早拒绝都宾的感情,割断他的执着,让他离开她,去寻找真正值得他爱,也爱他的人。可就是因为爱米利亚残忍的、自私的善良,她把他困在身边数十年。即使最后萨克雷给了爱米利亚和都宾一个看似美满的结局,都宾却已经明白:“可是你够不上——你够不上我给你的爱情。一个品质高贵的人也许倒会因为能够分享我这点儿爱情而觉得得意呢。”
别做爱米利亚,是别学她对都宾的残忍吗?我想爱情这种事的确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也许她曾经的残忍对于都宾来说,却也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吧。爱情里,都宾从来都是爱米利亚的奴隶,而乔治也一直是爱米利亚的主宰者。她爱乔治爱得实在太卑微,她俯在他的脚边,供他为她的神明。她一直都备受煎熬。乔治未娶她前,总是在外面花天酒地,跟各色的小姐调情,常常忽略了爱米利亚,不来见她,也不回她的信件。可怜的爱米利亚,每天守在自己的闺房里,心下思量不知她的英雄在干什么。可她从未怀疑过她的英雄,她想:“也许他在巡查哨兵,也许在守夜,也许在看护受伤的伙伴。”从那时起,爱米利亚就习惯于这样的自我欺骗,而这种幻想一直延续到乔治死后几十年。她一直在等待。婚前,爱米利亚等着乔治偶尔的一次探望;婚后,爱米利亚也只能继续等待,等待乔治在酒会上玩够后,给她的一丁点关切和温柔。她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结婚前,即使她已经痛苦地想念了乔治好几个日日夜夜,她也只敢偶尔写信给他诉说她的爱慕,害怕打扰到他,惹来他的不耐烦;结婚后,当乔治在晚会上一次次丢掉她去找利蓓加时,她却也只是坐在一旁,憋住所有情绪和泪水。她始终都太恭顺。她明明就可以清楚地承认乔治背叛了她,却还是宁愿自欺,依旧温柔和顺地对待她的丈夫。她的被动,她的恭顺,她的自欺,导致了她悲剧的婚姻和不幸的大半生。所以别在爱情里做爱米利亚。
论文答辩的时候,答辩老师X先生问了我一个问题:既然你对比了爱米利亚和现代女性,那你觉得现代女性有拥有她们想要的一切吗?我回答到:没有,还差得远。
X先生:那你觉得现代女性最需要的是什么呢?
我:是冲破被动和顺从的勇气。因为我的经历告诉我:每位女性的身体里都有一个爱米利亚,似乎我们的被动和顺从不是因为环境,而是性别造成的。我希望我能在将来拥有这样的勇气和力量。
在我读《名利场》的时候,曾经坚信:现代女性绝对不可能是爱米利亚。现代女性有环境去实现经济上、思想上的独立,并且可以保持乐观的心态快乐地生活。所以绝对不会如爱米利亚一般被动和顺从。可是论文写完,发生的一些事情也改变了我的想法。即使是在实现了经济和精神上的独立,在爱情里,女性的天性似乎总是被动、顺从和依赖的。在电影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里,情圣Alex告诉给Gigi的爱情规则就是:别按奈不住约他出去。他要是喜欢妳,自己就会开口。男人不会忘记他们有多喜欢妳,所以把电话放下。女孩子身边的闺蜜也总是说同样的话:如果那个人喜欢你,他会主动来找你,所以别主动。我不确定这样的被动是否等于矜持。我只是感到,在爱情里,女性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地位:只能等待电话,等待对方的主动邀约。就像Gigi,明明心里情绪翻涌,一直焦躁不安,也只能继续等待,憋到内伤。
《名利场》很真实,所以读完后不会像读了《傲慢与偏见》或者《简爱》那样去一次次翻看那些让人心动的对话,去迷恋达西先生的礼仪和举止,去学着简的口气说:“Do you think because I’m poor and obscure and plain that I’m soulless and heartless?”。但也因为《名利场》的真实,让自己明白了三点:一、名利都是浮云,所以别被冲昏头脑;二、别在爱情里做爱米利亚;三、遇到威廉•都宾这样的男人,别犹豫,嫁了吧。
发现写文可以成为我除了运动和练字外第三个发泄情绪的方法。:)
因为爱米莉亚的性格实在是很有趣。《名利场》的作者萨克雷开篇就说了,这小姑娘“心地厚道,性格温柔可疼,为人又乐观”。不仅如此,她还最最善良,“金丝雀死了,老鼠给猫逮住了,或是小说里最无聊的结局”,都能叫她伤心掉泪;利蓓加在攀爬上流社会的计谋失败,流落无处时,爱米莉亚这善良的小东西竟还能不计较利蓓加曾经对她婚姻的破坏,真心实意地帮她。可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在一方面却又实在是残忍。就如萨克雷所说,哪怕最软弱的人也有个把人可凭他驱遣,爱米利亚就是有本事把都宾捏在手里任意使唤。都宾对爱米利亚是一见钟情,第一眼见到这个穿着白蕾丝裙子,笑容纯净的小姑娘,就把她放在了心里,几十年都抹不去。无奈爱米利亚当时已是他好友乔治的未婚妻,都宾也只好埋藏了这段感情,做了爱米利亚最最忠心的骑士。若是爱米利亚和乔治能一直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那么都宾或许也能碰到对的人,并且同样幸福地跨入婚姻的殿堂。可若是如此,《名利场》就写不出后半截,也成不了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了。爱米利亚的丈夫,也是她一生最爱的人——乔治•奥斯本,实在算不得一个好男人。他虚荣、浮夸,总以为自己无论在才智还是相貌上都高人一等,是生来就要进入上流阶层的,却哪知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只会合起来骗他口袋里的钱;他也总以为自己是要做大事,是要在将来名利双收的,最后却只是战死在战场上。最重要的是在爱情和婚姻方面,乔治从未专一。在和爱米利亚还未结婚时,他就老凭着自己英俊的相貌和各个小姐打情骂俏。以为他婚后定会收敛,哪知他竟然叫爱米利亚最好的朋友利蓓加和他私奔。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爱米利亚却一直把视他为她一生的挚爱,她的征服者,她的神,不容任何人侵犯,在他死后仍然忠于他数十年。我是个急性子,在读《名利场》时,常常为爱米利亚着急:为何你就愿意死守于一个并不爱你的男人呢?难道你就看不到身后那个为你一直奋不顾身的骑士吗?乔治死后,都宾则有了更多接触爱米利亚的机会。他算是倾尽所有的照顾了他爱的人。为了让爱米利亚和她的孩子生活有保障,他拿出自己的积蓄给她,还骗她说这是乔治遗留下的财产;他的军队迁往印度,他也照常和爱米利亚保持通信,就算是和他人的信件里,说的问的写的也还是爱米利亚;他从印度回来,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回家见父母和姐妹,而是跑去看爱米利亚。他知道自己的爱从来都不会有回应,却还是默默守在爱米利亚的身边,似乎她对他的一个笑容,就已经是他生平最大的奖赏。所以萨克雷都忍不住讽刺道:如果读者到现在还没有发现都宾少佐是个傻瓜,那么我这本书真是白写了。都宾的军队正式回到英国后,他就一直呆在爱米利亚身边照顾她。而爱米利亚呢,也自然地享受着都宾的爱慕和照顾。她每天挽着他的手散步,跟他聊心事,还一起出门旅游。她难道不知道都宾爱她吗?她当然知道,她的眼睛和心都可以看到和感觉到。只是她更明白自己没勇气,没决心,没胆量打碎内心对乔治理想化的爱慕,以及突破维多利亚时代守旧的婚姻和家庭观念,所以她宁愿装作不知道。可是她又实在是太残忍。她从来都不愿意回应都宾的感情,却又不舍得把这段感情让给他人,成全都宾的幸福。她表面上似乎是对都宾善良的,让他呆在自己身边,给予他笑容和美好的回忆。可对一个爱她至深的人来说,这样的善良却是把把尖刀。她的温柔让都宾有了期待和等待的理由,可是她却从不肯进一步,只是把玩着都宾的爱、忠心和照顾。她原本就可以早早拒绝都宾的感情,割断他的执着,让他离开她,去寻找真正值得他爱,也爱他的人。可就是因为爱米利亚残忍的、自私的善良,她把他困在身边数十年。即使最后萨克雷给了爱米利亚和都宾一个看似美满的结局,都宾却已经明白:“可是你够不上——你够不上我给你的爱情。一个品质高贵的人也许倒会因为能够分享我这点儿爱情而觉得得意呢。”
别做爱米利亚,是别学她对都宾的残忍吗?我想爱情这种事的确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也许她曾经的残忍对于都宾来说,却也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吧。爱情里,都宾从来都是爱米利亚的奴隶,而乔治也一直是爱米利亚的主宰者。她爱乔治爱得实在太卑微,她俯在他的脚边,供他为她的神明。她一直都备受煎熬。乔治未娶她前,总是在外面花天酒地,跟各色的小姐调情,常常忽略了爱米利亚,不来见她,也不回她的信件。可怜的爱米利亚,每天守在自己的闺房里,心下思量不知她的英雄在干什么。可她从未怀疑过她的英雄,她想:“也许他在巡查哨兵,也许在守夜,也许在看护受伤的伙伴。”从那时起,爱米利亚就习惯于这样的自我欺骗,而这种幻想一直延续到乔治死后几十年。她一直在等待。婚前,爱米利亚等着乔治偶尔的一次探望;婚后,爱米利亚也只能继续等待,等待乔治在酒会上玩够后,给她的一丁点关切和温柔。她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结婚前,即使她已经痛苦地想念了乔治好几个日日夜夜,她也只敢偶尔写信给他诉说她的爱慕,害怕打扰到他,惹来他的不耐烦;结婚后,当乔治在晚会上一次次丢掉她去找利蓓加时,她却也只是坐在一旁,憋住所有情绪和泪水。她始终都太恭顺。她明明就可以清楚地承认乔治背叛了她,却还是宁愿自欺,依旧温柔和顺地对待她的丈夫。她的被动,她的恭顺,她的自欺,导致了她悲剧的婚姻和不幸的大半生。所以别在爱情里做爱米利亚。
论文答辩的时候,答辩老师X先生问了我一个问题:既然你对比了爱米利亚和现代女性,那你觉得现代女性有拥有她们想要的一切吗?我回答到:没有,还差得远。
X先生:那你觉得现代女性最需要的是什么呢?
我:是冲破被动和顺从的勇气。因为我的经历告诉我:每位女性的身体里都有一个爱米利亚,似乎我们的被动和顺从不是因为环境,而是性别造成的。我希望我能在将来拥有这样的勇气和力量。
在我读《名利场》的时候,曾经坚信:现代女性绝对不可能是爱米利亚。现代女性有环境去实现经济上、思想上的独立,并且可以保持乐观的心态快乐地生活。所以绝对不会如爱米利亚一般被动和顺从。可是论文写完,发生的一些事情也改变了我的想法。即使是在实现了经济和精神上的独立,在爱情里,女性的天性似乎总是被动、顺从和依赖的。在电影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里,情圣Alex告诉给Gigi的爱情规则就是:别按奈不住约他出去。他要是喜欢妳,自己就会开口。男人不会忘记他们有多喜欢妳,所以把电话放下。女孩子身边的闺蜜也总是说同样的话:如果那个人喜欢你,他会主动来找你,所以别主动。我不确定这样的被动是否等于矜持。我只是感到,在爱情里,女性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地位:只能等待电话,等待对方的主动邀约。就像Gigi,明明心里情绪翻涌,一直焦躁不安,也只能继续等待,憋到内伤。
《名利场》很真实,所以读完后不会像读了《傲慢与偏见》或者《简爱》那样去一次次翻看那些让人心动的对话,去迷恋达西先生的礼仪和举止,去学着简的口气说:“Do you think because I’m poor and obscure and plain that I’m soulless and heartless?”。但也因为《名利场》的真实,让自己明白了三点:一、名利都是浮云,所以别被冲昏头脑;二、别在爱情里做爱米利亚;三、遇到威廉•都宾这样的男人,别犹豫,嫁了吧。
发现写文可以成为我除了运动和练字外第三个发泄情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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