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书评——不安的挑衅者
诗人里尔克 (Rainer Maria Rilke)曾给想当作家的青年提供这样的人生建议:“向自己坦白,若被禁止写作你是否就无法活下去了?答案若是肯定的,那你就围绕这个必要性来规划你的人生。”
克里斯托弗·希金斯(Christopher Hitchens)的回答是肯定的。《人之将死》(Mortality)是一本杂文集,包含了七篇希金斯为《名利场》杂志写的散文,记录他生命中与癌症共同度过的最后19个月的路程。第八章,也是最后一章收录了希金斯弥留之际写下的一些不完整的笔记。作家临死还在写作。
熟悉希金斯作品的读者一眼就能从《人之将死》的字里行间辨认出他独有的锋利、幽默,还有他不折不扣的无神论者态度,丝毫未被食道癌削弱。有趣的是,亚马逊把希金斯的这本书列到了“Self-Help & How To”(自我帮助&指南)项下。帮啥呢——你不禁要问。看过此书,我保证它无法减轻病人与癌症抗争的痛苦,除非你已经是斯多葛派的一名优秀学生。希金斯就是斯多葛派的,也很可能是全世界最不屑于烹饪“心灵鸡汤”的厨师。或许这本书有助于他的朋友和读者明白,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希金斯仍然和从前的自己一模一样。
那希金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为何去世一年半之后,几乎每周,他还在被《纽约时报》和其他媒体提及或引述?假设你不认识他,第一次在报纸或Youtube上看到希金斯的言谈,他给人的印象可能会像美国人所谓的jerk(讨厌鬼)。戴安娜王妃遇车祸死后一周,他把当时在为“那个愚蠢、平庸的女人”离世而悲痛的英国比作“一党专政的国家”。
对希金斯而言,不吝侮辱之词其实是一项讲究的公共服务。在《致反向思维者》(Letters to a Young Contrar-ian)中,他为占据极端立场辩护,称只有这样你才能影响公共辩论里温和观点的位置和内涵。如果你反驳真理往往介于黑与白之间,希金斯会回答说:或许如此,但本人对“中和真理与谬误”不感兴趣。有很多善于表达“其实事情不那么简单”的知识分子,希金斯喜欢说“其实事情没那么复杂”。
不少讣闻作家将希金斯称作记者。在他长达40年的从业生涯中,他为《新政治家》(The New States-man)、《每日电讯》(The Daily Ex-press)、《国家》(The Nation)、《名利场》等很多英美媒体撰稿。不过,读者去找他的文章并不为获取消息,相反,他们得到鲜明的辩论,甚至是更加明晰的真理。也有些人说希金斯是争论家(polemic),因为他总是采取极端立场,并善于搭配热带风暴式的语言风格。不过“争论家”暗含贬意,忽略了他更深的理由和用意。
希金斯本人也许对“激进分子”(radical)或“反向思维者”(contrarian)这样的称谓更满意,因为这些把他放到了主流意见和普遍看法的对立面上。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位“持不同政见者”。希金斯曾经解释过,这个头衔不能自封,得靠行动赢得。尽管他从未坐牢或遭流放(我敢肯定有些人对这样的事情发生也不会反对得太厉害),在我看来,希金斯几乎单枪匹马(与桑塔格等少数几个人)、义无反顾地为遭到霍梅尼全球追杀的拉什迪(Salman Rushdie)呐喊,就赢得了这个头衔。至少,希金斯与阿亚图拉们有一个共识:希金斯是魔鬼的代言人。
有人曾经说过,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希金斯自己:要了解一个人,你应该看他和什么样的人为敌。希金斯树敌颇多。不过他最具标志性、也是最出人意料的攻击目标是一位驼背、干瘪的老太太——1997年逝世,6年后被册封为真福(成为圣徒的第一步)的特蕾莎修女。论心地善良与为人清白,还有谁能超越这位把一生都奉献给穷人中的穷人的修女?别提她还是个圣徒。2003年希金斯为Slate网写到:
“MT(特蕾莎修女的英文缩写)不是穷人之友,她是贫困之友。她说苦难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毕其一生,她反对人类战胜贫困的唯一出路——那就是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把她们从牲口式的强迫生育枷锁中解放出来。”
随后,他还拍了记录片、出了书、发表了更多文章和演讲,揭露特蕾莎修女是一位狂热分子、原教旨主义者和骗子的本质。为了理解上述指控有多么异端和令人震惊,你可以假设如果雷锋突然被称为狂热分子、原教旨主义者和骗子,而且是在1962年,不是2013年。
希金斯对戴安娜与特蕾莎修女的反感,其实指向了一个人性的弱点——对完美与权威渴望。公众对阿尔巴尼亚妇女艾格尼斯·刚察·博加丘(Agnes Gonxha Bojaxhiu,特蕾莎修女原名)的判断,抑或中国人心目中那位党员楷模,并非基于她的言行,而是通过她的名声——修女、诺贝尔奖获得者、圣徒。这既无关于特蕾莎修女在诺贝尔奖获奖致辞中称人工流产是世界和平面临的最大威胁;无关于她是否收受海地独裁者杜瓦利埃家族的捐赠、并用自己的信用为对方的血腥政权背书;也无关于她从未透露数百万美元捐赠的去向;更无关于穷人们在她的教堂里听天由命、而她自己则频频飞到全世界最好的医院接受治疗。
希金斯决定把阳光播撒到一位圣徒的身上,也反映出他对基督教及任何宗教的厌恶之情。就这个传统而言,他站在伽利略和左拉等历史巨人的肩上,还与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及迈克尔·翁福瑞(Michael Onfray)等几位发起了新无神论运动(New Atheism Movement)。有一点你至少应该赞同,希金斯对批判对象一视同仁。在《神不伟大》(God Is Not Great)中,他把达赖喇嘛在好莱坞筹资之旅喻为“精神拍卖会”;把日本佛教称为“帝国扩张及大屠杀的鼓吹者”;他说犹太教并不仅是宗教,“从某一立场看乃是宗教邪恶之源”。这位魔鬼代言人也不惧怕伊斯兰教,丹麦报纸因刊登穆罕默德的漫画引发了伊斯兰世界的抗议潮,希金斯说抗议者不过是“道听途说之后幼稚地耍性子”。
希金斯不仅仅反对宗教及宗教人物,他一生中还和很多其他力量抗争过。他的头号敌人还包括“骗子和战犯”基辛格,“近乎是邪恶完美化身”的本·拉登,“自以为是”的克林顿夫妇,“蠢得像木头疙瘩”的里根。用希金斯自己的话说,尽管他特殊对待“种族歧视”与“迷信”,但总体而言和“愚蠢”所有的表现都过不去。
稍微严肃和闷一些,希金斯承继了西方理性主义的传统,一直捍卫着自由主义思想和启蒙时代的价值观。在回答普鲁斯特问卷时,他坦承自己崇拜苏格拉底、斯宾诺莎、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以及托洛茨基。有些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名单中没有一个英国人,而且多数来自非英语国家。其实希金斯与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血缘,远比一份问卷要深。讲文风,希金斯时常被视作美国作家维达尔(Gore Vidal)的传人,尽管对方比他活得还长;在精神及智力层面,希金斯可能更愿意视自己为英国作家、记者和国际主义者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同志。
对于希金斯来说,正确判断大是大非是衡量个人道德与知识水准高低的标志。在《奥威尔的重要性》(Why Orwell Matters)中,他指出奥威尔的毕生作品事关20世纪的三个最重要的主题——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难得的是,奥威尔在这三个问题上都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奥威尔与希金斯都痛恨智力上的虚伪,以怀疑态度对待权威,希金斯建议面人们对权力应该持“有罪的假定”。
两人的另一共性是他们都有面对事实,修正自己的观点的能力,唯一忠实的对象是真理。在英属缅甸当警察期间,奥威尔这位殖民地公务员亲眼目睹了制度性的种族歧视,后来成为缅甸独立运动坚定的支持者。希金斯因支持英阿马岛战争,后来又支持布什的反恐战争,疏远了大量左翼朋友。在这两次战争中,他都认为有比和平更重要的东西处于生死存亡关头。在马岛战争中,他看到了推翻阿根廷法西斯政权的机会;在反恐战争中,他希望能遏制上升中的“伊斯兰法西斯主义”(Islamofascism,希金斯创造了此词,但是奥威尔可能会认为太过耸人听闻),捍卫西方的自由价值观。对所有人都很不幸的是,布什政府捏造了发动伊战的证据。
看上去,希金斯一直是典型的英国寄宿学校里那个满嘴俏皮话的青春期男生形象,对待《皇帝新装》的教义可能有点过于认真。随着经历和理论的积累,他表现出来的单纯和直接越发值得我们讨论。即便是在这本书里,你依然闻不出一点儿他会氧化、变醇厚的意思,或许不全是坏事。希金斯曾经对记者说过,自己最显著的特征是“不安全感”。语出《神不伟大》的作者,这还真有些出乎意料
克里斯托弗·希金斯(Christopher Hitchens)的回答是肯定的。《人之将死》(Mortality)是一本杂文集,包含了七篇希金斯为《名利场》杂志写的散文,记录他生命中与癌症共同度过的最后19个月的路程。第八章,也是最后一章收录了希金斯弥留之际写下的一些不完整的笔记。作家临死还在写作。
熟悉希金斯作品的读者一眼就能从《人之将死》的字里行间辨认出他独有的锋利、幽默,还有他不折不扣的无神论者态度,丝毫未被食道癌削弱。有趣的是,亚马逊把希金斯的这本书列到了“Self-Help & How To”(自我帮助&指南)项下。帮啥呢——你不禁要问。看过此书,我保证它无法减轻病人与癌症抗争的痛苦,除非你已经是斯多葛派的一名优秀学生。希金斯就是斯多葛派的,也很可能是全世界最不屑于烹饪“心灵鸡汤”的厨师。或许这本书有助于他的朋友和读者明白,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希金斯仍然和从前的自己一模一样。
那希金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为何去世一年半之后,几乎每周,他还在被《纽约时报》和其他媒体提及或引述?假设你不认识他,第一次在报纸或Youtube上看到希金斯的言谈,他给人的印象可能会像美国人所谓的jerk(讨厌鬼)。戴安娜王妃遇车祸死后一周,他把当时在为“那个愚蠢、平庸的女人”离世而悲痛的英国比作“一党专政的国家”。
对希金斯而言,不吝侮辱之词其实是一项讲究的公共服务。在《致反向思维者》(Letters to a Young Contrar-ian)中,他为占据极端立场辩护,称只有这样你才能影响公共辩论里温和观点的位置和内涵。如果你反驳真理往往介于黑与白之间,希金斯会回答说:或许如此,但本人对“中和真理与谬误”不感兴趣。有很多善于表达“其实事情不那么简单”的知识分子,希金斯喜欢说“其实事情没那么复杂”。
不少讣闻作家将希金斯称作记者。在他长达40年的从业生涯中,他为《新政治家》(The New States-man)、《每日电讯》(The Daily Ex-press)、《国家》(The Nation)、《名利场》等很多英美媒体撰稿。不过,读者去找他的文章并不为获取消息,相反,他们得到鲜明的辩论,甚至是更加明晰的真理。也有些人说希金斯是争论家(polemic),因为他总是采取极端立场,并善于搭配热带风暴式的语言风格。不过“争论家”暗含贬意,忽略了他更深的理由和用意。
希金斯本人也许对“激进分子”(radical)或“反向思维者”(contrarian)这样的称谓更满意,因为这些把他放到了主流意见和普遍看法的对立面上。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位“持不同政见者”。希金斯曾经解释过,这个头衔不能自封,得靠行动赢得。尽管他从未坐牢或遭流放(我敢肯定有些人对这样的事情发生也不会反对得太厉害),在我看来,希金斯几乎单枪匹马(与桑塔格等少数几个人)、义无反顾地为遭到霍梅尼全球追杀的拉什迪(Salman Rushdie)呐喊,就赢得了这个头衔。至少,希金斯与阿亚图拉们有一个共识:希金斯是魔鬼的代言人。
有人曾经说过,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希金斯自己:要了解一个人,你应该看他和什么样的人为敌。希金斯树敌颇多。不过他最具标志性、也是最出人意料的攻击目标是一位驼背、干瘪的老太太——1997年逝世,6年后被册封为真福(成为圣徒的第一步)的特蕾莎修女。论心地善良与为人清白,还有谁能超越这位把一生都奉献给穷人中的穷人的修女?别提她还是个圣徒。2003年希金斯为Slate网写到:
“MT(特蕾莎修女的英文缩写)不是穷人之友,她是贫困之友。她说苦难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毕其一生,她反对人类战胜贫困的唯一出路——那就是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把她们从牲口式的强迫生育枷锁中解放出来。”
随后,他还拍了记录片、出了书、发表了更多文章和演讲,揭露特蕾莎修女是一位狂热分子、原教旨主义者和骗子的本质。为了理解上述指控有多么异端和令人震惊,你可以假设如果雷锋突然被称为狂热分子、原教旨主义者和骗子,而且是在1962年,不是2013年。
希金斯对戴安娜与特蕾莎修女的反感,其实指向了一个人性的弱点——对完美与权威渴望。公众对阿尔巴尼亚妇女艾格尼斯·刚察·博加丘(Agnes Gonxha Bojaxhiu,特蕾莎修女原名)的判断,抑或中国人心目中那位党员楷模,并非基于她的言行,而是通过她的名声——修女、诺贝尔奖获得者、圣徒。这既无关于特蕾莎修女在诺贝尔奖获奖致辞中称人工流产是世界和平面临的最大威胁;无关于她是否收受海地独裁者杜瓦利埃家族的捐赠、并用自己的信用为对方的血腥政权背书;也无关于她从未透露数百万美元捐赠的去向;更无关于穷人们在她的教堂里听天由命、而她自己则频频飞到全世界最好的医院接受治疗。
希金斯决定把阳光播撒到一位圣徒的身上,也反映出他对基督教及任何宗教的厌恶之情。就这个传统而言,他站在伽利略和左拉等历史巨人的肩上,还与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及迈克尔·翁福瑞(Michael Onfray)等几位发起了新无神论运动(New Atheism Movement)。有一点你至少应该赞同,希金斯对批判对象一视同仁。在《神不伟大》(God Is Not Great)中,他把达赖喇嘛在好莱坞筹资之旅喻为“精神拍卖会”;把日本佛教称为“帝国扩张及大屠杀的鼓吹者”;他说犹太教并不仅是宗教,“从某一立场看乃是宗教邪恶之源”。这位魔鬼代言人也不惧怕伊斯兰教,丹麦报纸因刊登穆罕默德的漫画引发了伊斯兰世界的抗议潮,希金斯说抗议者不过是“道听途说之后幼稚地耍性子”。
希金斯不仅仅反对宗教及宗教人物,他一生中还和很多其他力量抗争过。他的头号敌人还包括“骗子和战犯”基辛格,“近乎是邪恶完美化身”的本·拉登,“自以为是”的克林顿夫妇,“蠢得像木头疙瘩”的里根。用希金斯自己的话说,尽管他特殊对待“种族歧视”与“迷信”,但总体而言和“愚蠢”所有的表现都过不去。
稍微严肃和闷一些,希金斯承继了西方理性主义的传统,一直捍卫着自由主义思想和启蒙时代的价值观。在回答普鲁斯特问卷时,他坦承自己崇拜苏格拉底、斯宾诺莎、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以及托洛茨基。有些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名单中没有一个英国人,而且多数来自非英语国家。其实希金斯与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血缘,远比一份问卷要深。讲文风,希金斯时常被视作美国作家维达尔(Gore Vidal)的传人,尽管对方比他活得还长;在精神及智力层面,希金斯可能更愿意视自己为英国作家、记者和国际主义者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同志。
对于希金斯来说,正确判断大是大非是衡量个人道德与知识水准高低的标志。在《奥威尔的重要性》(Why Orwell Matters)中,他指出奥威尔的毕生作品事关20世纪的三个最重要的主题——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难得的是,奥威尔在这三个问题上都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奥威尔与希金斯都痛恨智力上的虚伪,以怀疑态度对待权威,希金斯建议面人们对权力应该持“有罪的假定”。
两人的另一共性是他们都有面对事实,修正自己的观点的能力,唯一忠实的对象是真理。在英属缅甸当警察期间,奥威尔这位殖民地公务员亲眼目睹了制度性的种族歧视,后来成为缅甸独立运动坚定的支持者。希金斯因支持英阿马岛战争,后来又支持布什的反恐战争,疏远了大量左翼朋友。在这两次战争中,他都认为有比和平更重要的东西处于生死存亡关头。在马岛战争中,他看到了推翻阿根廷法西斯政权的机会;在反恐战争中,他希望能遏制上升中的“伊斯兰法西斯主义”(Islamofascism,希金斯创造了此词,但是奥威尔可能会认为太过耸人听闻),捍卫西方的自由价值观。对所有人都很不幸的是,布什政府捏造了发动伊战的证据。
看上去,希金斯一直是典型的英国寄宿学校里那个满嘴俏皮话的青春期男生形象,对待《皇帝新装》的教义可能有点过于认真。随着经历和理论的积累,他表现出来的单纯和直接越发值得我们讨论。即便是在这本书里,你依然闻不出一点儿他会氧化、变醇厚的意思,或许不全是坏事。希金斯曾经对记者说过,自己最显著的特征是“不安全感”。语出《神不伟大》的作者,这还真有些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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