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本性的还原。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先说说作者,杰克伦敦,认识他是由一部名叫《荒野生存》的电影而起,主人公克里斯的一句台词让我至今难忘“Jack London is the king”,这句话一直在我脑子里飘荡,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作家,能让他发出这样的感慨,直到我看到这本书。
关于这本书,如果简单的介绍它,可以说是一只狗狗的成长史。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犬,母亲则是苏格拉牧羊犬。住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宅邸,饱食终日养尊处优,不幸的是他的奢侈生活就这样结束。如果不是那个不靠谱又好赌的园丁助手,巴克也许永远不会发现他的野性,这也就说明在一定的环境挤压下才能把一些很难发现的潜质发挥到极致,如果你永远贪图安逸,安于现状,你也就不会了解到自己不为人知甚至不为己知的一面。
巴克的人生旅途至此开始。我说人生旅途,其实我把巴克看做了一类人,与其说是我看做,不如说作者借巴克喻人。在这段旅途中巴克将大致遇到接下来几位可以说是成就他的野性的人物吧。
红毛衣男子,这位棒子立法者给巴克上了他人生的第一课。对于拿棍子的立法者,虽不一定要对他奉承讨好,但一定要服从他。现实生活呈现出它阴险的一面,一方面要毫无畏惧的迎接这险恶,一方面要用他被唤醒的狡猾本性来对付现实。直白点说,适者生存,其实这也是本书核心思想。从此巴克变得狡猾,而又谨慎。
格里,一只温驯的纽芬兰狗。格里的人性优点便是善良,但是她的致命缺点依然是她的善良,她过于善良,对任何人都充满善意,这也就导致她的死亡。当她被一条爱斯基摩狗示好的时候,她定不会料到这东西会采用狼的战术攻击她。被一群爱斯基摩狗彻底撕碎的画面深深刻在了巴克的心里,这是他人生的第二课,牙齿的法则。在南方,充满爱与友谊支配的世界里,尊重私人财产和个人感情原是一件好事,然而在北方盛行的棍子和牙齿支配的世界里,谁顾虑这些,谁就是蠢蛋。
斯皮茨,巴克深深讨厌或是他们之间结上仇恨的一刻,便是格里被撕碎时,斯皮茨的一抹微笑。他是阴险狡诈的代名词,但是不得不说,他有理性,除非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否则绝不冲击对手,除非已经做好了防御准备,否则绝不进攻,即使在最兴奋的时候,也能保持冷静。他和巴克最后一战的时候,巴克正在疯狂于那只兔子,但是斯皮茨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除掉这个家伙,稳坐自己的领导位置。他和巴克之间对于领导,统治的欲望,都很强烈,他们了解到只有权力,否则就是任宰割,只有生存拥有强大的力量,否则只有死亡,甚至死亡的机会都没有,只有被撕碎,被其他人吃掉。陀思妥耶夫斯基笔记中有过一句话“不做奴隶,就做统治者”,这正是这个故事的写照。在与斯皮茨的斗争中,巴克起初隐藏了自己的力量,让对手误以为自己很弱势,巴克忍辱负重,在没有机会的情况下不会妄自出击,因为他知道他们有两个公平的主人,这其间可以看出巴克的隐忍精神。
戴夫和梭诺斯,我把他们归为一类人,他们无欲无求,安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一类人不会有什么更高的发展,他们无求于人,也就未曾得到过什么。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不追求那些权力,他们永远属于被领导阶层,巴克和斯皮茨虽然一个疯狂一个阴险,但是他们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同属于一类人,对权力的渴望,但最终的获得者需要有这个能力坐稳位子,才能让大家信服,这里面就存在一个团结队伍的能力,这是领导队伍的前提。
还有其他一些配角EFJ我就不一一说出。最后的一位重要人物是巴克的最后的主人,桑顿。巴克对桑顿的爱很深沉,这不仅仅是因为桑顿救了他的生命,更重要的是桑顿把巴克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没有利益,没有利用,巴克在经历那些残酷之后不全然是丧失感性的东西,他依然有善良,有感恩,他的善是分人的,可以说是只对桑顿,对于其他人,他依然疯狂,狡诈。他可以为了桑顿收起自己对原始的渴望,但在桑顿死后,他也就没有了任何的牵挂,毅然决然踏上了原始的征途。
至此这本书也就到了尾声。从中可以领会到巴克的一些能力,例如隐忍的能力,快速学习的能力,适应能力,团结队伍的能力。巴克的荒野之旅也是他的本性回归的过程。每看一遍这本书,我就会在想,我何尝不是温室的那只狗狗呢,也许我这一生都会在温室里面安然度过,可是心里的另一个角落在控诉,我需要暴风雨!需要投身荒野!需要去厮杀抢夺!我不能像戴夫和梭诺斯,那样碌碌一生!
活着是为了证明活着!
关于这本书,如果简单的介绍它,可以说是一只狗狗的成长史。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犬,母亲则是苏格拉牧羊犬。住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宅邸,饱食终日养尊处优,不幸的是他的奢侈生活就这样结束。如果不是那个不靠谱又好赌的园丁助手,巴克也许永远不会发现他的野性,这也就说明在一定的环境挤压下才能把一些很难发现的潜质发挥到极致,如果你永远贪图安逸,安于现状,你也就不会了解到自己不为人知甚至不为己知的一面。
巴克的人生旅途至此开始。我说人生旅途,其实我把巴克看做了一类人,与其说是我看做,不如说作者借巴克喻人。在这段旅途中巴克将大致遇到接下来几位可以说是成就他的野性的人物吧。
红毛衣男子,这位棒子立法者给巴克上了他人生的第一课。对于拿棍子的立法者,虽不一定要对他奉承讨好,但一定要服从他。现实生活呈现出它阴险的一面,一方面要毫无畏惧的迎接这险恶,一方面要用他被唤醒的狡猾本性来对付现实。直白点说,适者生存,其实这也是本书核心思想。从此巴克变得狡猾,而又谨慎。
格里,一只温驯的纽芬兰狗。格里的人性优点便是善良,但是她的致命缺点依然是她的善良,她过于善良,对任何人都充满善意,这也就导致她的死亡。当她被一条爱斯基摩狗示好的时候,她定不会料到这东西会采用狼的战术攻击她。被一群爱斯基摩狗彻底撕碎的画面深深刻在了巴克的心里,这是他人生的第二课,牙齿的法则。在南方,充满爱与友谊支配的世界里,尊重私人财产和个人感情原是一件好事,然而在北方盛行的棍子和牙齿支配的世界里,谁顾虑这些,谁就是蠢蛋。
斯皮茨,巴克深深讨厌或是他们之间结上仇恨的一刻,便是格里被撕碎时,斯皮茨的一抹微笑。他是阴险狡诈的代名词,但是不得不说,他有理性,除非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否则绝不冲击对手,除非已经做好了防御准备,否则绝不进攻,即使在最兴奋的时候,也能保持冷静。他和巴克最后一战的时候,巴克正在疯狂于那只兔子,但是斯皮茨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除掉这个家伙,稳坐自己的领导位置。他和巴克之间对于领导,统治的欲望,都很强烈,他们了解到只有权力,否则就是任宰割,只有生存拥有强大的力量,否则只有死亡,甚至死亡的机会都没有,只有被撕碎,被其他人吃掉。陀思妥耶夫斯基笔记中有过一句话“不做奴隶,就做统治者”,这正是这个故事的写照。在与斯皮茨的斗争中,巴克起初隐藏了自己的力量,让对手误以为自己很弱势,巴克忍辱负重,在没有机会的情况下不会妄自出击,因为他知道他们有两个公平的主人,这其间可以看出巴克的隐忍精神。
戴夫和梭诺斯,我把他们归为一类人,他们无欲无求,安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一类人不会有什么更高的发展,他们无求于人,也就未曾得到过什么。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不追求那些权力,他们永远属于被领导阶层,巴克和斯皮茨虽然一个疯狂一个阴险,但是他们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同属于一类人,对权力的渴望,但最终的获得者需要有这个能力坐稳位子,才能让大家信服,这里面就存在一个团结队伍的能力,这是领导队伍的前提。
还有其他一些配角EFJ我就不一一说出。最后的一位重要人物是巴克的最后的主人,桑顿。巴克对桑顿的爱很深沉,这不仅仅是因为桑顿救了他的生命,更重要的是桑顿把巴克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没有利益,没有利用,巴克在经历那些残酷之后不全然是丧失感性的东西,他依然有善良,有感恩,他的善是分人的,可以说是只对桑顿,对于其他人,他依然疯狂,狡诈。他可以为了桑顿收起自己对原始的渴望,但在桑顿死后,他也就没有了任何的牵挂,毅然决然踏上了原始的征途。
至此这本书也就到了尾声。从中可以领会到巴克的一些能力,例如隐忍的能力,快速学习的能力,适应能力,团结队伍的能力。巴克的荒野之旅也是他的本性回归的过程。每看一遍这本书,我就会在想,我何尝不是温室的那只狗狗呢,也许我这一生都会在温室里面安然度过,可是心里的另一个角落在控诉,我需要暴风雨!需要投身荒野!需要去厮杀抢夺!我不能像戴夫和梭诺斯,那样碌碌一生!
活着是为了证明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