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怒目 菩萨低眉
在书写绝望这件事上,我对余华向来有信心。他写“活着”,是写“生不如死”,这次他写“死了”,有“虽死犹生”的成分,终归还是“死不得其所”。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余华的《第七天》以《旧约·创世纪》为卷首语,书中那个“死无葬身之地”有青草遍地,有树木茂盛,依稀有但丁《神曲》里地狱边缘芳草地的影子。可是,仅此而已,余华的死后世界与基督教的地狱-炼狱并不对应。不难看出,余华的重点不在“第七日”,而在“上帝安息了”。启蒙思想家曾认为,上帝只管拧紧宇宙的发条,然后袖手旁观;后现代的思想者更是悲观,他们认为上帝随便地掷着骰子,淡定地剪着指甲,任由人间混账到这样的程度,激进者恨不能推倒重建,如愤怒的先知所说,“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倘若不是基督教的地狱,莫非是释道的阴间?毕竟“第七日”令国人合理联想到中国丧葬风俗中的“头七”,三魂七魄在死后的七天飘飘渺渺,离世不远,等待着亲人的祭奠。然而,没有传说中的奈何桥、没有孟婆汤、没有黑白无常、也没有十殿阎罗、更没有十八层地狱,余华笔下的死后世界离传统太远,离现实太近。如果说,释道的阴间寄托着人们对“最终公义”的期望——果报轮回,报应不爽,地下官府秉公执法、铁面无私,那么在余华这里,死后世界与生前世界别无二致,权与钱依然划分着社会等级,甚至房地产都依然兴旺,有墓地的魂灵可以前往“安息之地”,没有墓地的魂灵只能留在“死无葬身之地”。“死无葬身之地”的孤魂野鬼,不过是阴间的“鼠族”而已。倘若阴间果真如此,这阴间与阳间一样令人绝望。
在我看来,《第七天》贴着异域圣经的小标签、打着本土风俗的小旗号,其实都是暗度陈仓。它不是政治寓言式的,也不是魔幻主义的,归根结底,它就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余华在一次采访中说,《第七天》是他“距离社会现实最近的一次写作”,强拆、袭警、弃婴、车祸、冤死、卖肾、瞒报、上访、啃老、围观、蚁族、自杀、毒食品、性丑闻,各种死于非命,各种荒唐离奇。有评论者认为,这是劣等的“新闻串烧”,可是,现实中人都知道,这类“社会新闻”通常只能通过微博和都市小报传播,不大可能占据权威媒体的珍贵时段。更重要的是,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类似事件顽强地一次次重演,终于在大众的记忆里演化为“都市传奇”。在我们的时代里,这种荒诞已为人们所习见,我想更荒诞的是,我们却不能忍受它们以极高的密度和极强的原生态出现于一部13万字的小说之中。
余华无疑是聪明的,他找到了一个巧妙的结构:让死人说话,以主人公的社会关系和阴阳两界见闻为脉络,串联起一个充斥着非正常死亡的小世界。一类死亡发生在主人公的亲人、熟人、熟人的熟人身上,比如杨飞的父亲杨金彪癌病死,杨飞的“母亲”李月珍车祸死,杨飞的前妻李青割腕死,杨飞自己和他常去用餐的餐馆老板谭家鑫一家爆炸死,杨飞的邻居刘梅跳楼死、刘梅的男友伍超卖肾死、伍超的朋友肖庆车祸死,杨飞生前找到一份家教工作,小学生郑小敏的父母双双被强拆倒塌的楼房压死。第二类死亡发生在主人公所生活的城市,包括整治卖淫嫖娼暴力执法留下积怨、上访多年终于导致杀警的事件,也包括二十七个漂浮于河道上的弃婴尸体事件、死亡人数扑朔迷离的商场大火事件。第三类死亡是主人公在“死无葬身之地”听到的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屈打成招被执行死刑事件。总体而言,作者可能意在说明,这些死亡多么贴近又多么频繁。可是,这个结构又实在有些聪明过头,比较挑剔的读者不是不相信这些离奇死法,而是感觉第一类死亡过于集中在有限的时空里,有些牵强,这大约算是“成也萧何败萧何”吧。余华以往的作品掩去结构的痕迹,以徐徐展开、娓娓道来、深挖细节见长,至《第七天》风格一转,老读者难以消化,可能是争议的一个胶着处。
《第七天》里,余华以情动人的功夫依然还在。杨飞与养父杨金彪父子情深的故事,是贯穿小说大部的情节驱动力,也是一串杀伤力极强的催泪炸弹。在深深无底的苦难和绝望里,安排人性的一抹光辉,然后这缕光辉更因背景的沉暗而耀目,这是作家人道主义的选择。同出此理,余华又为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们安排了一个简易乌托邦。说它简易,是因它诗意盎然却缺少原则,仅向弱势群体施以同情,却又未曾在人性深处加以开拓。来到此处的横死者,固然是环境的受害者,论及自身,也并不全是完人,比如“鼠妹”的物质欲望——对坐台小姐妹的羡慕、对iPhone的渴望;谭家鑫的非理性——餐馆失火依然要食客先付账后离开;特别是杀警事件中的张刚和李姓男子,前者曾暴力执法,后者曾经卖淫。而在这“死无葬身之地”,不用忏悔,也无需审判,恩怨烟消云散,人们没有亲疏之别,大家相互理解相互扶持,为鼠妹净身一节,将乌托邦的博爱与自我感动性质,同时推向高潮。余华在全书结束处,道出这个乌托邦的实质——“人人死而平等”。可能要悉心将书页向前寻找,才会发现殡仪馆的炉子房才通往“安息之地”,而这个乌托邦里的人们,是否永难安息?
我个人觉得,《第七天》的神来之笔,是对老工人杨金彪的“设计”,他一生善良而勤恳,为曾经“遗弃”养子二十四小时而苛责自己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与养子见上一面,他在殡仪馆的候烧大厅当了一名“志愿者”,按照死者的高低贵贱指引坐席。即便已经与养子见面,他也不会前往那个乌托邦,因为他兢兢业业,热爱这份工作,因为他是那个不平等世界的不自觉维护者。我觉得,如果说作者冲天的愤怒是让我“看到”了中国,那么恰是在这些作者期期艾艾的地方,我“读懂”了中国。
始于金刚怒目,终于菩萨低眉,最是这之间的落差让人扼腕、太息、又感动又无奈。《第七天》远非完满之作,因为有些话不可说,有些话不得不绕着弯说。好在,在文本的含糊矛盾之处,总有一些东西值得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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