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袍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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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伫立在医院的大厅中,来来去去的都是形形色色的病患,是面色焦急纠结的家属,是匆匆忙忙的护士,还有就是身穿白袍的医生。聚集在这幢宏伟的白色巨塔中,除了冰冷的仪器之外,所有在里面的我们都是很平凡的人,或许换个场景走在某个熙熙攘攘的街头,我们都只是这时光的过客。但在这白色巨塔中,区分我们之间不同的,就是那件纯洁无瑕的白袍。
《白袍》的作者艾伦·罗思曼医生毕业于哈佛医学院,她在这本书中用生动的文笔娓娓道出自己在哈佛医学院从入学到毕业四年中,从懵懵懂懂的“白袍加身”的一年级学生,经历不同的学习阶段到最后毕业成为正式医生的心路历程。
全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医学第一年”共有六个章节,包括艾伦如何走入学医之路、经历解剖学科、急诊室、安宁病房临终照顾以及医学生如何探寻病人性方面的病史等。第二部分是“医学第二年”共有十二个章节,包括一些临床诊断的学习、价值观念的改变、参加第一阶段医师资格考试的经验以及接触到一些较不寻常的病人的趣事。第三部分是“临床实习”包括了第三年与第四年的生活,共有二十一章节,描述了到各个临床科室的实习心得以及一些留下印象深刻的特殊病人。
纪实的叙述,生动的文笔,本来对医学生生活好奇的我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地读完了整本书。从书中,我看到的不仅是白袍下辛苦的工作,更体会到作者对于生命最赤裸的探索。现在回头再来审视作者所说的白袍的意义,突然感受到了一份重量:白袍的重量。
“当我和病人面谈的时候,他们看到的是我的白袍。许多病人都是70多岁的老人,22岁的我在他们面前就像一个孩子。而白袍则掩盖了我的年轻稚嫩,掩盖了我的毫无经验,也掩盖了我的惴惴不安。可是,在医学世界里,白袍非但没有给我提供隐形的庇护,反而迫使我毫无心理准备地接受这种特权。”
我们总是看到学校里医院里穿着白袍的人们行色匆匆,岁月带给他们久历人生事故的成熟,茁壮成长为我们眼中的医师或者在讲台上谈笑风生的教授。可是似乎都忽略了,其实在那一袭白袍掩盖之下,是如何从青涩的学生年代逐步走来,经历了不同的学习,面临临床病患于生死之间的凄哀愁苦,在病患祈求的眼神里寻找自我的定位与价值,这样子的历程触动了我的反思。
作者在书中多次描述学医过程中所经历的内心彷徨。书中有这样一句 话:“在我来到医学院以前,我以为我知道‘我希望成为一个医生’是什么意思,但来了之后,我才发现完全不了解这医师生涯代表着什么样的含义。”她很坦率的描述了医学生进入医学殿堂所遭遇到的兴奋、骄傲、沮丧和后悔,譬如说在学习过程常遭受到老师们的奚落谩骂而引起反感,有时觉得老师用羞辱的方式来激励学生,也不是最好训练学生学习沟通的好范例。她引用一段她同学所说的气话:“我再也受不了在医院里面做听话的哈巴狗的日子,我整天只是跟着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的屁股。”
她也提到在她轮到外科实习时,一位非常称职认真看病教书的总住院医师突然自杀,带给医学生莫大的震撼。然而,隔天外科医师们似乎都避开而不谈这个悲剧,而继续当天开刀看病的例行公事。作者对精神科的实习,特别有一些负面的描述,对给予精神病人的限制以及强迫就医等的作法,她似乎颇有微言。然而作者最后也承认大家都以为精神科医师比外科医师的工作时间短,又没有血粼粼的紧张日子,但她走过精神科的实习后,才由衷体会到精神科医师对病人所奉献的心力。
在书中可以看到医学生透过不同学科的洗涤磨练而逐渐成熟。她说有一次值班时,帮忙医生进行气管插管的急救,而她当天的任务是负责抓紧病人的双手,以防止病人抗拒。但那霎时,她突然想起自己当一年级医学生上解剖学科时,曾经有一次在实验室里,摸着尸体的手,想象这个人生前的景象,想不到当年的多愁善感而今竟变成强制病人的“帮凶”。这本书在这种感情上的改变成长有着非常动人细腻的描述,以一介医学生述说她自己随着年级的成长而改变她对生死的看法。作者感慨良多地指出,在没有心理准备下,突然接触到濒临死亡的病人时,才发现生死是多么深奥的问题。书中写到:曾经有一位罹患绝症的病人在意识清楚的状态下,坚持拒绝接受气管插管,作者目睹总住院医师尊重病人的意愿,拒绝麻醉科医师的强制救人,临时改用口罩式的氧气输送,急速将病人送到加护病房,而后病人竟然安度危机,而且免于气管插管的厄运。然而,这一夜之间成为作者最佩服的总住院医师,隔天竟然亲口告诉她,大部分的主治医师均不赞成他前晚的决定,而使作者对DNR(拒绝生命复苏术)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医学这门学科,就跟其他自然学科一样浩瀚无垠,我们接触的越多,在某个方面觉得自己有了些许成就时,就越会发现自己所知的不够。但医学又不同于其他自然学科,它首先是一门人学,又带有社会科学的成分,有着自然性与社会性、实践性与探索性。
然而现代医学却已经变味了。作为现代职业象征,白色给人的感觉是圣洁干净的,却也暗喻着“无菌、敬畏、肃穆、神秘、距离、服从与纪律、巨额的消耗与艰难的支付,也飘来几丝淡淡的寒意,同时透出浓烈的技术主义的肃杀与消费主义的沉重”。不可否认,现代科技不断进步使得医疗“从徒手的望闻问切、试触叩听到了声光电磁的探头包围、血气液津的精细化学分析,由简陋的刮骨疗毒到精妙的器官移植,我们征服了大量微生物的叛乱,我们也替换了许多失职的人体零部件,甚至我们已经从基因层面破译了生命与疾病的密码,不久将可以控制生老病死的进程和扳机。” 可是我们应该反思,在一路高歌的突进中,我们还需要“谦卑”和“敬畏”吗?我们面对的永远是人啊,医学必须与人文结合,我们在医治病人的时候,不只希望治疗疾病,最重要的是医心。
医学的目的是救治在病痛中挣扎、饱受躯体疾患和精神痛楚折磨的病人。自古以来,医学久被认为是最具有人文传统的一门学科。在中国古代,医学被称为“仁术”,医生被誉为“仁爱之士”,行医治病、施药济人被认为是施仁爱于他人的理想途径之一。在西方,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认为“医术是一切技术中最美和最高尚的。”病人在躯体上的不适也往往导致精神上的痛楚。所以医生在竭力为病人寻找治疗和缓解病痛的措施的同时,更应注重对待病人的态度和行为方式,通过对病人的同情、关心、安慰等,给予病人情感的关照。
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白袍》中提到的医学院“病人-医生”课程(Patient- Doctor Section)。作者结束课程后,与好友感慨道:“我心里总是惦记着接下来要问病人什么问题,所以根本没仔细听病人讲述病情。你说这种情况在我这儿会改变吗?”从大一开始,这门课就是必修课,贯穿了大学四年。哈佛大学医学院为了培养出仁心仁术的良医,用心良苦地设计出如此有心的课程。医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过程中,透过如何去认识病人、如何获得病史、如何获得明确地诊断、如何与师生沟通分享临床的种种心得,而融合医病关系、医学伦理与医学专业知识。白袍象征着公众给予医生的崇高权力和完全的信任。穿上白袍,医生似乎就可以随意提问,病人也会义不容辞地回答问题,他们相信医生倾听讲述的时候不会带任何歧视,相信医生会明白他们的症状和痛苦,相信医生会对他们充满同情。医生从病人最隐私的问题中收集信息,并且询问他们生理与心理世界中最隐私的问题,而病人却对医生一无所知。这种被赋予的权利:病人的信任,恰是白袍责任与重量的来源,是其他自然学科与医学的区别,也正是当代技术主义、消费主义、拜金主义异化的医学所需要的。
作者艾伦医生最终体会到了白袍的意义,她在文末写道:
“经过四年,身上穿得白袍已经不是那么陌生,这个白袍已经旧了,有一个口袋被撕裂了,用订书机钉回去,我已经习惯医院里面的生活了。我曾经非常喜欢电视节目‘急诊室的春天’,但现在我偶尔看到时,却只会注意到其中不实或有错的地方。我不禁自问,我自己像不像一个医师,我不敢肯定。我想我可能永远不会终止我朝向医生与照顾者角色的成长。”
当崭新的白袍被泪水和蜜糖磨砺地开始发黄,艾伦走上了医生的道路。
回看自己,作为一个医学生,我知道医学之路永无止尽。我们会成为医生,会成为生命的慰问者与时光的延续师,我们选择的便是这繁忙却闪着希望之光的生活,痛苦与喜悦持平,死亡与新生共存。我们终将也会懵懵懂懂地“白袍加身”,经过历练,白袍发黄之时明白白袍的重量。
白袍加身,是责任与信任加身,是技术与道德加身;白袍在身,是永无止尽的行走与道德分叉口的抉择;白袍于身,便如战袍于身,战士不会脱下战袍,我们也将与我们的白袍在医学这场战役中走完一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白袍》的作者艾伦·罗思曼医生毕业于哈佛医学院,她在这本书中用生动的文笔娓娓道出自己在哈佛医学院从入学到毕业四年中,从懵懵懂懂的“白袍加身”的一年级学生,经历不同的学习阶段到最后毕业成为正式医生的心路历程。
全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医学第一年”共有六个章节,包括艾伦如何走入学医之路、经历解剖学科、急诊室、安宁病房临终照顾以及医学生如何探寻病人性方面的病史等。第二部分是“医学第二年”共有十二个章节,包括一些临床诊断的学习、价值观念的改变、参加第一阶段医师资格考试的经验以及接触到一些较不寻常的病人的趣事。第三部分是“临床实习”包括了第三年与第四年的生活,共有二十一章节,描述了到各个临床科室的实习心得以及一些留下印象深刻的特殊病人。
纪实的叙述,生动的文笔,本来对医学生生活好奇的我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地读完了整本书。从书中,我看到的不仅是白袍下辛苦的工作,更体会到作者对于生命最赤裸的探索。现在回头再来审视作者所说的白袍的意义,突然感受到了一份重量:白袍的重量。
“当我和病人面谈的时候,他们看到的是我的白袍。许多病人都是70多岁的老人,22岁的我在他们面前就像一个孩子。而白袍则掩盖了我的年轻稚嫩,掩盖了我的毫无经验,也掩盖了我的惴惴不安。可是,在医学世界里,白袍非但没有给我提供隐形的庇护,反而迫使我毫无心理准备地接受这种特权。”
我们总是看到学校里医院里穿着白袍的人们行色匆匆,岁月带给他们久历人生事故的成熟,茁壮成长为我们眼中的医师或者在讲台上谈笑风生的教授。可是似乎都忽略了,其实在那一袭白袍掩盖之下,是如何从青涩的学生年代逐步走来,经历了不同的学习,面临临床病患于生死之间的凄哀愁苦,在病患祈求的眼神里寻找自我的定位与价值,这样子的历程触动了我的反思。
作者在书中多次描述学医过程中所经历的内心彷徨。书中有这样一句 话:“在我来到医学院以前,我以为我知道‘我希望成为一个医生’是什么意思,但来了之后,我才发现完全不了解这医师生涯代表着什么样的含义。”她很坦率的描述了医学生进入医学殿堂所遭遇到的兴奋、骄傲、沮丧和后悔,譬如说在学习过程常遭受到老师们的奚落谩骂而引起反感,有时觉得老师用羞辱的方式来激励学生,也不是最好训练学生学习沟通的好范例。她引用一段她同学所说的气话:“我再也受不了在医院里面做听话的哈巴狗的日子,我整天只是跟着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的屁股。”
她也提到在她轮到外科实习时,一位非常称职认真看病教书的总住院医师突然自杀,带给医学生莫大的震撼。然而,隔天外科医师们似乎都避开而不谈这个悲剧,而继续当天开刀看病的例行公事。作者对精神科的实习,特别有一些负面的描述,对给予精神病人的限制以及强迫就医等的作法,她似乎颇有微言。然而作者最后也承认大家都以为精神科医师比外科医师的工作时间短,又没有血粼粼的紧张日子,但她走过精神科的实习后,才由衷体会到精神科医师对病人所奉献的心力。
在书中可以看到医学生透过不同学科的洗涤磨练而逐渐成熟。她说有一次值班时,帮忙医生进行气管插管的急救,而她当天的任务是负责抓紧病人的双手,以防止病人抗拒。但那霎时,她突然想起自己当一年级医学生上解剖学科时,曾经有一次在实验室里,摸着尸体的手,想象这个人生前的景象,想不到当年的多愁善感而今竟变成强制病人的“帮凶”。这本书在这种感情上的改变成长有着非常动人细腻的描述,以一介医学生述说她自己随着年级的成长而改变她对生死的看法。作者感慨良多地指出,在没有心理准备下,突然接触到濒临死亡的病人时,才发现生死是多么深奥的问题。书中写到:曾经有一位罹患绝症的病人在意识清楚的状态下,坚持拒绝接受气管插管,作者目睹总住院医师尊重病人的意愿,拒绝麻醉科医师的强制救人,临时改用口罩式的氧气输送,急速将病人送到加护病房,而后病人竟然安度危机,而且免于气管插管的厄运。然而,这一夜之间成为作者最佩服的总住院医师,隔天竟然亲口告诉她,大部分的主治医师均不赞成他前晚的决定,而使作者对DNR(拒绝生命复苏术)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医学这门学科,就跟其他自然学科一样浩瀚无垠,我们接触的越多,在某个方面觉得自己有了些许成就时,就越会发现自己所知的不够。但医学又不同于其他自然学科,它首先是一门人学,又带有社会科学的成分,有着自然性与社会性、实践性与探索性。
然而现代医学却已经变味了。作为现代职业象征,白色给人的感觉是圣洁干净的,却也暗喻着“无菌、敬畏、肃穆、神秘、距离、服从与纪律、巨额的消耗与艰难的支付,也飘来几丝淡淡的寒意,同时透出浓烈的技术主义的肃杀与消费主义的沉重”。不可否认,现代科技不断进步使得医疗“从徒手的望闻问切、试触叩听到了声光电磁的探头包围、血气液津的精细化学分析,由简陋的刮骨疗毒到精妙的器官移植,我们征服了大量微生物的叛乱,我们也替换了许多失职的人体零部件,甚至我们已经从基因层面破译了生命与疾病的密码,不久将可以控制生老病死的进程和扳机。” 可是我们应该反思,在一路高歌的突进中,我们还需要“谦卑”和“敬畏”吗?我们面对的永远是人啊,医学必须与人文结合,我们在医治病人的时候,不只希望治疗疾病,最重要的是医心。
医学的目的是救治在病痛中挣扎、饱受躯体疾患和精神痛楚折磨的病人。自古以来,医学久被认为是最具有人文传统的一门学科。在中国古代,医学被称为“仁术”,医生被誉为“仁爱之士”,行医治病、施药济人被认为是施仁爱于他人的理想途径之一。在西方,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认为“医术是一切技术中最美和最高尚的。”病人在躯体上的不适也往往导致精神上的痛楚。所以医生在竭力为病人寻找治疗和缓解病痛的措施的同时,更应注重对待病人的态度和行为方式,通过对病人的同情、关心、安慰等,给予病人情感的关照。
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白袍》中提到的医学院“病人-医生”课程(Patient- Doctor Section)。作者结束课程后,与好友感慨道:“我心里总是惦记着接下来要问病人什么问题,所以根本没仔细听病人讲述病情。你说这种情况在我这儿会改变吗?”从大一开始,这门课就是必修课,贯穿了大学四年。哈佛大学医学院为了培养出仁心仁术的良医,用心良苦地设计出如此有心的课程。医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过程中,透过如何去认识病人、如何获得病史、如何获得明确地诊断、如何与师生沟通分享临床的种种心得,而融合医病关系、医学伦理与医学专业知识。白袍象征着公众给予医生的崇高权力和完全的信任。穿上白袍,医生似乎就可以随意提问,病人也会义不容辞地回答问题,他们相信医生倾听讲述的时候不会带任何歧视,相信医生会明白他们的症状和痛苦,相信医生会对他们充满同情。医生从病人最隐私的问题中收集信息,并且询问他们生理与心理世界中最隐私的问题,而病人却对医生一无所知。这种被赋予的权利:病人的信任,恰是白袍责任与重量的来源,是其他自然学科与医学的区别,也正是当代技术主义、消费主义、拜金主义异化的医学所需要的。
作者艾伦医生最终体会到了白袍的意义,她在文末写道:
“经过四年,身上穿得白袍已经不是那么陌生,这个白袍已经旧了,有一个口袋被撕裂了,用订书机钉回去,我已经习惯医院里面的生活了。我曾经非常喜欢电视节目‘急诊室的春天’,但现在我偶尔看到时,却只会注意到其中不实或有错的地方。我不禁自问,我自己像不像一个医师,我不敢肯定。我想我可能永远不会终止我朝向医生与照顾者角色的成长。”
当崭新的白袍被泪水和蜜糖磨砺地开始发黄,艾伦走上了医生的道路。
回看自己,作为一个医学生,我知道医学之路永无止尽。我们会成为医生,会成为生命的慰问者与时光的延续师,我们选择的便是这繁忙却闪着希望之光的生活,痛苦与喜悦持平,死亡与新生共存。我们终将也会懵懵懂懂地“白袍加身”,经过历练,白袍发黄之时明白白袍的重量。
白袍加身,是责任与信任加身,是技术与道德加身;白袍在身,是永无止尽的行走与道德分叉口的抉择;白袍于身,便如战袍于身,战士不会脱下战袍,我们也将与我们的白袍在医学这场战役中走完一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