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的最后一句话是不是写错了啊?!
我觉得他最后一句话写错了啊!!!!
最后一句话应该改成:另一方面,他将不为他所做的承担道德责任,如果他之所以那样做,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即使他所做的是他真正想要做的】→改成→【并不是因为那是他真正想要做的】
这样才是总结了第一章的内容啊。所以我觉得他这句话意思写反了。
那下面先梳理一下第一章的论点:
首先提出论点:
p.1 原文: 然而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是错误的。【即使一个人当时不能采取其他可能行动,他也可能应为他实际上所采取的那个行动负责。】这个原则的可靠性是一个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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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兰克福讲了两种情况,我简单概括一下:1.被强迫去做自己本来就想去做的事→承担道德责任 2.被强迫去做自己本来根本不想做的事→不承担道德责任
p.6 原文: 我们也一定会被带向这样的观点:只有在一个人因为被强迫才采取了他的行动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只有当他受到强迫的事实是说明他的行为的东西时,强迫才影响一个人的道德责任。 (笔者注:这里“影响”的意思是“免除”)
p.6 原文: 因此,不管我们说什么,我们都将承认,强迫排斥道德责任的原则不是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的一个特殊形式。一个人采取了某个行动,由于屈从于强制性的力量他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这样的情境,或者根本就不是遭受强迫的例子,或者是那个人可能仍然为他的所作所为负道德责任的例子,如果他那样做并非是由于遭受强迫的话。当我们免除一个遭受了强迫的人的责任时,我们不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才免除其责任的。【即使一个人屈从于一个强制性的力量——那个力量使他除了一个行动之外不可能实施任何其他的行为,他可能仍然对采取那个行动负有全责。】
这两段话说的就是我概括的第1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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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 原文: 假设有一个人,他对我们说,他之所以采取他所采取的那个行动,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或者假设他做了这样一个类似的陈述:他采取他实际上所采取的那个行动,因为他当时不得不采取那个行动。我们确实经常接受(如果我们相信他们的话)这样的陈述是有效的辩解,而这样的陈述乍看上去非常像援引了那个修正的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但是我认为,当我们接受这样的陈述是有效辩解的时候,那是因为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告知我们的不仅仅是那些陈述严格和确切地传达的东西。我们这样理解提出了那个辩解的人的意思:他之所以采取了他实际上采取的那个行动,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或者只是因为他当时不得不采取它。更具体地说,我们将这样理解他,当他采取那个行动的时候,【并不是因为那是他真正想要做的】。据我看来,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因此应该被下面这个原则所代替:【一个人不对他已经采取的某个行动负道德责任,如果他之所以那样做,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这个原则看上去并不与道德责任与决定论相容的观点冲突。】
这一段说的就是我概括的第2种情况,而且这里法兰克福已经提到了【并不是因为那是他真正想要做的】,所以才可以免除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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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最后一段的总结:p.11 原文: 下面这些可能都是真的:曾经存在使得一个人不可能避免做某事的环境条件,这些环境条件实际上在导致他采取那个行动上发挥了作用,因此,这样说是正确的:他因为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而采取了那个行动;同时,那个人事实上想要采取那个行动,他采取了那个行动是因为那就是当时他真正想做的,因此,说他采取那个行动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就是不正确的。在这些条件下,那个人完全可能为他所做的承担道德责任;另一方面,他将不为他所做的承担道德责任,如果他之所以那样做,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即使他所做的是他真正想要做的。
这里的总结也就是我概括的两种情况,1……另一方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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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比较快得看完了,结果看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 ???……???,风中凌乱,然后把中文版和英文版都看了一遍,最后理了一下思路还是觉得法兰克福写错了啊。
最后一句话应该改成:另一方面,他将不为他所做的承担道德责任,如果他之所以那样做,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即使他所做的是他真正想要做的】→改成→【并不是因为那是他真正想要做的】
这样才是总结了第一章的内容啊。所以我觉得他这句话意思写反了。
那下面先梳理一下第一章的论点:
首先提出论点:
p.1 原文: 然而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是错误的。【即使一个人当时不能采取其他可能行动,他也可能应为他实际上所采取的那个行动负责。】这个原则的可靠性是一个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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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兰克福讲了两种情况,我简单概括一下:1.被强迫去做自己本来就想去做的事→承担道德责任 2.被强迫去做自己本来根本不想做的事→不承担道德责任
p.6 原文: 我们也一定会被带向这样的观点:只有在一个人因为被强迫才采取了他的行动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只有当他受到强迫的事实是说明他的行为的东西时,强迫才影响一个人的道德责任。 (笔者注:这里“影响”的意思是“免除”)
p.6 原文: 因此,不管我们说什么,我们都将承认,强迫排斥道德责任的原则不是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的一个特殊形式。一个人采取了某个行动,由于屈从于强制性的力量他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这样的情境,或者根本就不是遭受强迫的例子,或者是那个人可能仍然为他的所作所为负道德责任的例子,如果他那样做并非是由于遭受强迫的话。当我们免除一个遭受了强迫的人的责任时,我们不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才免除其责任的。【即使一个人屈从于一个强制性的力量——那个力量使他除了一个行动之外不可能实施任何其他的行为,他可能仍然对采取那个行动负有全责。】
这两段话说的就是我概括的第1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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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 原文: 假设有一个人,他对我们说,他之所以采取他所采取的那个行动,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或者假设他做了这样一个类似的陈述:他采取他实际上所采取的那个行动,因为他当时不得不采取那个行动。我们确实经常接受(如果我们相信他们的话)这样的陈述是有效的辩解,而这样的陈述乍看上去非常像援引了那个修正的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但是我认为,当我们接受这样的陈述是有效辩解的时候,那是因为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告知我们的不仅仅是那些陈述严格和确切地传达的东西。我们这样理解提出了那个辩解的人的意思:他之所以采取了他实际上采取的那个行动,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或者只是因为他当时不得不采取它。更具体地说,我们将这样理解他,当他采取那个行动的时候,【并不是因为那是他真正想要做的】。据我看来,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因此应该被下面这个原则所代替:【一个人不对他已经采取的某个行动负道德责任,如果他之所以那样做,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这个原则看上去并不与道德责任与决定论相容的观点冲突。】
这一段说的就是我概括的第2种情况,而且这里法兰克福已经提到了【并不是因为那是他真正想要做的】,所以才可以免除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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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最后一段的总结:p.11 原文: 下面这些可能都是真的:曾经存在使得一个人不可能避免做某事的环境条件,这些环境条件实际上在导致他采取那个行动上发挥了作用,因此,这样说是正确的:他因为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而采取了那个行动;同时,那个人事实上想要采取那个行动,他采取了那个行动是因为那就是当时他真正想做的,因此,说他采取那个行动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就是不正确的。在这些条件下,那个人完全可能为他所做的承担道德责任;另一方面,他将不为他所做的承担道德责任,如果他之所以那样做,只是因为他当时不能够采取其他行动,即使他所做的是他真正想要做的。
这里的总结也就是我概括的两种情况,1……另一方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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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比较快得看完了,结果看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 ???……???,风中凌乱,然后把中文版和英文版都看了一遍,最后理了一下思路还是觉得法兰克福写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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