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地方不说了,说点我的疑惑。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作者先由两个自杀的例子出发,引出“冤屈”和“委屈”的区别,通过界定“过日子”和“正常人格”来反应中国社会和文化特有的对生命的理解。并指出中国社会以家庭为基础,且这种家庭环境下为争取正义(以亲密关系为目的)导致的自杀有别于西方那种基于两重人性失衡假设导致的自杀,有本质的区别。在这里,自杀往往是作为家庭政治博弈中赢取道德资本的一种手段……由此作者提出“缘情制礼、因礼成义、以理成人、以法立国”的主张。
首先作者虽然对中国农村文化的内涵有了深刻的挖掘,但仅限于描述性的,全书只不过使用一个“权利游戏”模型去描述乡村生活的景象,而且很到位。但是对于这种我称之为“脸谱化”生活模式之所以产生的原因,作者并没有深究,如果深究一下,其实就会发现,作者并没有逃出涂尔干划定的框架。
作者认为“中国的自杀问题涉及到的往往是正义问题,而不是精神疾病或社会示范”。好像在说:我研究的这些问题,涂尔干压根就没考虑过。相比于西方,我国出现的自杀现象中,精神病院因所导致自杀明显低于西方。这固然反映了我国自杀问题的特殊之处,但同时也放映了在我国,个人意识即涂尔干说的“利己主义”意识的贫瘠——如果把抑郁性精神病所导致的自杀看做是深邃自省社会的一个标志的话。
作者说因为“正义问题”自杀,说明自杀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格,看似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实现,但如果问作者所界定的“正常人格”是怎样产生的,我们不难看出,所谓的自我人格其实是一个“他者”塑造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的价值观。他很好地包裹了人性本身,只不过中国人没有这种深刻内省的传统—“子不语怪力乱神”。
但这并不能否认人性问题的存在。用海德格尔的话说,这是一种存在者层次上的“人格”。尤其是生活在下层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农村人,他们的人格的维护,更容易受传统的影响,自杀这种极端的手段更容易是涂尔干所说的“仿效”的结果。跟有些原始社会的自杀有很多相象之处:这种自杀都是社会贬低个人人格或者歪曲个人人格所产生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为“正义问题”至少不是一中高级社会所具有的自杀。自杀是传统儒家以“家”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形式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在遭遇变革之际而产生的社会畸形产物。真正的个人人格不再以简单粗暴方式被蹂躏,而是被换成一种虚假替代物从而在必要的的时候可以让你大方地舍弃生命。在这里民众仍有待于启蒙……而不是所谓的“缘情制礼、因礼成人”——“礼”者,“撝”也!
作者在书所叙述的那些实例,对于一个在类似环境中生活过的自己来说,基本上抓住了农村生活的要点……但是如果让我来说,我的一点感触是:中国农村人的生活习惯、话语模式、思维方式都像中国的小说话本和戏剧一样,脸谱化了——这是长期带有儒家政治意识形态的“礼化”塑造的结果。
这样脸谱化的“家”文化,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在相比于西方社会、公共秩序没有那么健全的情况下很好地运转;不好的一点是,个人的人性被忽略。生与死,不只是在西方,在任何一个有人的地方,包括原始社会都是一个社会要面临的伟大而又沉重的问题,而在中国,大约是我们真的很“智慧”,于是全然以一句“未知生,焉知死?”给搁置了……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吧生命看做一种与其他东西没什么不同的东西,甚至为了“取义”,我们可以“舍生”,我们的历史赞美了太多的这种义无反顾的“悲壮”,却忽略了很多人在面临以生命换取道义时的内心挣扎……这样一个社会甚至对那些敢于内省、审视生命的意义的人看做是边缘人,看做是疯癫的表现(尤其在农村)。如此让大家永远活在一个被社会认可的模式里面——过日子。
最后对于此书所受到的赞誉笔者就不再架屋叠床,只是在对比《自杀论》阅读的过程也有些疑惑,不揣鄙陋,姑罔评之。
首先一点,上面已经申明,作者并没能向他自己说的那样逃离涂尔干划定的研究框架,故本书的意义在我看来只能是在已有框架下的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
其次,在方法上,涂尔干是在对大范围内的统计数据进行了娴熟精妙的分析而得到的关于自杀的问题的具有一般性的结论。这种方法很贴近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对同样数据的不同解释都有详细的驳论和理论,故其理论说服力自然而然就上去了。而本书的方式是一种类似“报告文学”的方式,用一些列具体的例子去印证自己提出的“家庭政治”模型,——而且确实单薄,前两章既能猜个大概,后续内容无甚新意。所以我认为“涂尔干以来最优秀的自杀研究!”这个评论有些恭维了。
最后,关于文中作者生造的一些词,比如“以气成人、以面成人"总觉不伦不类!
首先作者虽然对中国农村文化的内涵有了深刻的挖掘,但仅限于描述性的,全书只不过使用一个“权利游戏”模型去描述乡村生活的景象,而且很到位。但是对于这种我称之为“脸谱化”生活模式之所以产生的原因,作者并没有深究,如果深究一下,其实就会发现,作者并没有逃出涂尔干划定的框架。
作者认为“中国的自杀问题涉及到的往往是正义问题,而不是精神疾病或社会示范”。好像在说:我研究的这些问题,涂尔干压根就没考虑过。相比于西方,我国出现的自杀现象中,精神病院因所导致自杀明显低于西方。这固然反映了我国自杀问题的特殊之处,但同时也放映了在我国,个人意识即涂尔干说的“利己主义”意识的贫瘠——如果把抑郁性精神病所导致的自杀看做是深邃自省社会的一个标志的话。
作者说因为“正义问题”自杀,说明自杀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格,看似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实现,但如果问作者所界定的“正常人格”是怎样产生的,我们不难看出,所谓的自我人格其实是一个“他者”塑造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的价值观。他很好地包裹了人性本身,只不过中国人没有这种深刻内省的传统—“子不语怪力乱神”。
但这并不能否认人性问题的存在。用海德格尔的话说,这是一种存在者层次上的“人格”。尤其是生活在下层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农村人,他们的人格的维护,更容易受传统的影响,自杀这种极端的手段更容易是涂尔干所说的“仿效”的结果。跟有些原始社会的自杀有很多相象之处:这种自杀都是社会贬低个人人格或者歪曲个人人格所产生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为“正义问题”至少不是一中高级社会所具有的自杀。自杀是传统儒家以“家”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形式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在遭遇变革之际而产生的社会畸形产物。真正的个人人格不再以简单粗暴方式被蹂躏,而是被换成一种虚假替代物从而在必要的的时候可以让你大方地舍弃生命。在这里民众仍有待于启蒙……而不是所谓的“缘情制礼、因礼成人”——“礼”者,“撝”也!
作者在书所叙述的那些实例,对于一个在类似环境中生活过的自己来说,基本上抓住了农村生活的要点……但是如果让我来说,我的一点感触是:中国农村人的生活习惯、话语模式、思维方式都像中国的小说话本和戏剧一样,脸谱化了——这是长期带有儒家政治意识形态的“礼化”塑造的结果。
这样脸谱化的“家”文化,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在相比于西方社会、公共秩序没有那么健全的情况下很好地运转;不好的一点是,个人的人性被忽略。生与死,不只是在西方,在任何一个有人的地方,包括原始社会都是一个社会要面临的伟大而又沉重的问题,而在中国,大约是我们真的很“智慧”,于是全然以一句“未知生,焉知死?”给搁置了……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吧生命看做一种与其他东西没什么不同的东西,甚至为了“取义”,我们可以“舍生”,我们的历史赞美了太多的这种义无反顾的“悲壮”,却忽略了很多人在面临以生命换取道义时的内心挣扎……这样一个社会甚至对那些敢于内省、审视生命的意义的人看做是边缘人,看做是疯癫的表现(尤其在农村)。如此让大家永远活在一个被社会认可的模式里面——过日子。
最后对于此书所受到的赞誉笔者就不再架屋叠床,只是在对比《自杀论》阅读的过程也有些疑惑,不揣鄙陋,姑罔评之。
首先一点,上面已经申明,作者并没能向他自己说的那样逃离涂尔干划定的研究框架,故本书的意义在我看来只能是在已有框架下的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
其次,在方法上,涂尔干是在对大范围内的统计数据进行了娴熟精妙的分析而得到的关于自杀的问题的具有一般性的结论。这种方法很贴近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对同样数据的不同解释都有详细的驳论和理论,故其理论说服力自然而然就上去了。而本书的方式是一种类似“报告文学”的方式,用一些列具体的例子去印证自己提出的“家庭政治”模型,——而且确实单薄,前两章既能猜个大概,后续内容无甚新意。所以我认为“涂尔干以来最优秀的自杀研究!”这个评论有些恭维了。
最后,关于文中作者生造的一些词,比如“以气成人、以面成人"总觉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