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爱的不合群不是一种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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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关注、点赞、收藏和转发。这篇是我五年前写的,那时候还在上大学,愣头青什么也不懂,有一点感想就瞎嘚瑟。没有想,到最近两年这篇废话还一直被大家翻出来,时不时登录豆瓣都会收到提醒,十有八九就是挖坟,多谢大家。现在回头看,觉得挺幼稚的,30岁的人经历了社会的洗礼和打磨,很多人想法会改变我也不例外。如今我觉得本文所说一定是偏激的,但我依然怀念那个嘚瑟中带着潇洒,无知中带着自由的年纪】。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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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老笑话,怕老婆的县太爷召集全县已婚男子,叫怕老婆的站到他左边,不怕老婆的站右边。他一声令下,发现只有一个人站到了右边,剩下的全站到了左边。县太爷赶忙问那位怎么不怕老婆,答曰:「我老婆说了,人多的地方不要去」。 这个笑话其实是想告诉你,很多看起来不合群的人,其实和群里的诸位,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是一种不可爱的“不合群”——根本就不叫不合群——其实这种人最怕不合群。 前段时间班级一起去郊游,有一个哥们喝大了,众人搀其回屋,他左臂箍着两个人,右臂锁着两个人,流着泪扯着嗓子大喊大叫,百忙中还用闲着的手抓住我的衣领,对我吼道:「你啊,就是太不合群了,你以后要合群点……」,我当时被吓着了,过了几天,我冷静下来好好想了想,我为什么要合群? 合群可以带来归属感。 无知无聊。 所谓的归属感大抵是指:我不再是“一个人战斗”(笑),我拥有了群体的智慧,我享受了群体的关怀,我贡献了个人的智慧。可是那样的前提是,你在这个群体里真正做了“战斗”,并且这个群体是有智慧的,群体中有人明白什么是“关怀”,同时真心关怀你,最后,你也明确地知道你是否值得为这个群体贡献你所谓的“智慧”。倘若加入一个群体,并为这个群里人共同的追求贡献自己的力量,在集体的努力下取得一定的成就能够带来归属感,那么当出现群体中意见不一,争吵不断,一团乱麻或是有独裁霸主存在时,你还能否感觉到归属的温暖呢?或许你只是希望有很多人听你的,可总是事与愿违。知道为什么吗,你太合群了。这样可做不成你梦想中的独裁老大。 合群可以消灭孤独感。 荒谬可怜。 融入群体,倘能接受观点轰炸,独居其间,独自思考,去芜存菁,自然乐在其中。但这恐难实现。人一旦融入群体,便容易养成站队的坏习惯,一旦占据一亩三分地,便要端起钢枪,守卫阵地,丝毫不肯放弃,轻易不肯投降。对面飞机大炮过来之后,乖乖缴械,加入对面的军队,然后里应外合,消灭这里的部队——荣誉感油然而生,孤独感灰飞烟灭。蒋勋在《孤独六讲》里说:「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看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不允许别人孤独,另一方面我们害怕孤独。我们不允许别人孤独,所以要把别人从孤独里拉出来,接受公共的检视;同时我们也害怕孤独,所以不断地被迫去宣示:我不孤独。」他还少说了第三方面,我们害怕别人知道我们孤独,于是内心挣扎之后,悄悄加入一个队列,好在内心上对自己呐喊:“我终于不孤独了!”——此时此刻此人孤独感愈加强烈。孤独感常是蒋勋先生说的“饱满的,‘与天地独往来’的快感”,人要脱离瞎合群的第一步,便是不怕与人不同,喜欢与人不同,善于与人不同,做到这样的第一步,便是与孤独相处。万不可为合群而合群。 合群的人不会被视作异类而遭到抛弃。 弱智可笑。 既然不合群的人已经自动被划归异类,又在意什么遭到抛弃呢。急着要合群,说白了,是恐惧,是害怕被抛弃的恐惧。真正充满了对被忽视的恐惧的人已然急急忙忙加入了合群的行列,他们会发现,还是不合群的时候被人重视,走到哪里都是“异类”,加入群体却被忽视了,真是得不偿失。和一堆原来自己唾弃的人合在一个群里,在这里,又是谁抛弃谁呢? 野蛮时代,人类要集思广益,抱团取暖,才能获得更大的生存机会。当人摆脱自然对生存的基本威胁,尤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超速发展之后,合群已经不大有神圣的意味(文明时代组成政府、社会、家庭不在此类,本文要说的是人际社交的合群),反而常带有愚蠢和盲目的冲动。 在机械化大生产的学校里,上一样的课,用一样的书,做一样的实验,睡一样的床单,吃一样的外卖……久而久之,让人对异类产生排斥、厌恶、惊诧,最后是恐惧。在不断咒骂特权同时追求努力奋斗享受特权的道路上,群里的诸位对身边和自己格格不入的人投去异样的目光。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合群不是什么好事情。它让人丢掉思考的能力,它让人沾染依赖的懒惰,它让人养成站队的习惯,它让人丧失对独立的向往。 最后你发现,你就是《乌合之众》里面说那种“可以被风吹到任何一个角落的众多沙粒中的一颗”,你还发现,这样的人的数目不计其数,如恒河沙数,并且还在膨胀,终将把越来越多的人吸进去,和黑洞一般。 在考试之前,你要经历课本和老师轮番枯燥的轰炸,这时候如果你合群,在和你的哥们儿或者姐们儿手拿煎饼豆浆一起迟到之后,你们需要在教室里找一处能容纳你们坐在一起的座位,因为吃完了早餐要交流手机上看到的新闻,虽然你们对信息垃圾也没有什么判断力,但总好过课堂上的无聊。你没有想过为什么昨天晚上要和群里的人玩到那么晚,你思考的能力在鼠标键盘上丢掉了,得到了合群的快感。 中午时叫外卖的时候,这时候一些“不合群”的人出现了,群里的人都说要同样的外卖,你却单叫了另一种——你把这认为是有独立的志趣和好恶——其实那种合群但不好吃的午餐会影响了你抄好不容易从“合群的哥们儿”那里借来的作业和实验报告的心情,自己写也不是不会,这不是抄起来快,一会儿还和那些吃难吃午饭的那货人要开战嘛。果然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啊。 晚上你害怕人说你不合群,随着大家去看电影,当你发现人人都说同性恋很正常很和谐很美妙的时候,你突然发现你对同性恋的厌恶更深了一层,接着你气沉丹田,吐出一句,「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何必在乎别人怎么看呢,有自己的想法和感情就要表达!支持同性恋!」 灯睡了,你合群地不睡觉,开始卧谈。对于明天的考试,大家都在反复进行轻松的虚拟排练,包括选择题传送负责人的人选,上厕所的时间以及交换座位的相关磋商。还没有发表意见的你发觉你的已被头上不停交换的声波摧毁了道德观和独立性格,于是你再一次说服了自己,变得成熟老练,在心里暗暗嘲笑了一通以前固执的自己,对着微博上的心灵鸡汤嗤之以鼻之后,转了几条“成功人士的十大好习惯”和“31岁上市公司副总裁对年轻人的二十九条建议”,然后满意地睡去,你知道明天需要好好打起精神才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睡不好可不成,晚上可不能打游戏打太晚,你为拥有这样的自制力而暗自欣喜。 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里有段精辟的论述:「单单是他变成一个有机群体的成员这个事实,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也表现出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和原始人更为相似的是,他甘心让自已被各种言辞和形象所打动,而组成群体的人在孤立存在时,这些言辞和形象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他会情不自禁地做出同他最显而易见的利益和最熟悉的习惯截然相反的举动。」 不合群者不可爱。 不合群的人不肯为群体奉献无知; 不合群的人不想为群体输入冲动; 不合群的人不屑为群体鄙夷异端; 不合群的人不愿为群体抛弃独立。 不合群者可爱。 他总是充满力量,一个人蔑视为合群而合群的人,还有理有据; 他总是开放包容,一个人嘲笑各群体的想法观点,还自得其乐; 他总是无拘无束,一个人挖苦合群者的里里外外;还精辟独到; 他总是独立自由,一个人冷静批判合群利利弊弊,还条理分明; 最后摘录一段朱光潜先生在《谈修养》里的一段话: 「社会愈恶愈需要有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们去转移风气。一个学校里学生纵然十人有九人奢侈,一个简朴的学生至少可以显出奢侈与简朴的分别;一个机关的官吏纵然十人有九人贪污,一个清严的官吏至少可以显出贪污与清严的分别。好坏是非都由相形之下见出。一个社会到了腐败的时候,大家都跟旁人向坏处走,没有一个人反抗潮流,势必走到一般人完全失去是非好坏分别的意识,而世间就无所谓羞耻事了。所以全社会都坏时,如果有一个好人存在,他的意义与价值是不可测量的。”世间事有因就必有果,种下善因,迟早必得善果。物理的力不灭,精神的力更不灭,它能够由一人而感发十人白人以至于无数人。所谓“风气”就是这样培养成的。」 可爱的不合群者是什么样的呢?他会告诉县太爷:「我怕不怕老婆不是关键,可是我看所有人都要站过去了,那样子实在太没意思了。」 祝大家都成为可爱的不合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