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堕落,还是反抗?

在一个落后且文明不够开化的男权社会,女人和同性恋者永远都是第一牺牲者。在这个“残破的世界”(broken world),威廉姆用残忍的笔触给予了文中同性恋者和所有女性的一个残酷的结局:一个被瞎子指引的瞎子——斯特拉,一个被原始野兽般男性社会践踏身心并逼迫至疯的布兰奇,一个习惯屈服于暴力成为帮凶的尤尼斯,一个被迫出柜而自杀的无名男孩。谁都不是最终的胜利者。在新奥尔良这个昏暗破旧的公寓里,她们的自我意识被泯灭,或者因反抗而疯狂,或者因屈服而奴化,最终沦为斯坦利这个男性特权代表下的牺牲品。
这部作品不是爱情故事,它从始至终讲述的都是通往这个残破世界的欲望——不是快感(pleasure),不是激情(passion),更不是爱(love)。戴维斯评论:“小说不是简单地描写生活,它们所描写的是由意识形态所代表的生活。” 同样,威廉姆笔下的这部悲剧也不是简单的生活,而是一个在社会文明还较为落后,男权独唱大戏的时代社会背景下,一个试图与这样一个社会反抗的女性的故事。
两个瞎子之间的欲望:
安德烈•高兹说:“如果你和一个人结合在一起,打算度过一生,你们就将两个人的生命放在一起,不要做有损于你们结合的事情。【……】爱情是两个主体彼此沉迷,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无法描述的,也没有什么可社会化的地方,它可以抵抗住社会强加给主体的角色和镜像,也可以抵挡住所谓文化的归属。” 高兹对爱情輔诠释把爱情至于性别和社会角色之上。他所说的爱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爱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是紧密依存的相互关系,生物性别(sex)及其归附的社会性别角色不再是其中的关注点。而对比下来,在威廉姆的笔下,斯特拉和丈夫斯坦利之间的情感关系,与其说是爱,更不如说是在男女性别框架下对彼此欲望的互相满足。令布兰奇震惊不已的斯坦利的家庭暴力对于斯特拉来说却“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怀孕的她在丈夫家暴之后又同丈夫回到同一张床上,而第二天因惊恐而失眠一晚的布兰奇,她反而平静甚至显得有些慵懒。她与斯坦利时第一次见面对过分平庸的对方并不满意,在布兰奇的提醒下,她稍微觉醒的自我意识也能让她感觉到对方的野蛮、粗糙和过分平庸。但她却逐渐习惯屈服在斯坦利雄壮的男性体质之下,她是斯坦利的“宝贝玩偶”(“baby doll”),而斯坦利却是家里的国王(“I am the king around here”)。斯坦利对斯特拉的安抚离不开对两人性爱的回顾,性就是他们之间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的写照,也是维系两人关系重要的渠道。在布兰科眼中,姐姐斯特拉已经是一个瞎子:她对家庭暴力无动于衷,对斯坦利未教化的兽性视而不见。如布兰特所说:“艺术,例如诗歌和音乐这些新的光芒来到这个世间。某一些人身上更柔和的情感已经出现。那是我们要助长的。坚持,抓住我们自己的旗帜。不要和野兽一同畏缩不前。”当布兰特一次次试图解开蒙在斯特拉眼上的面纱,试图让启蒙之光进入到她试图觉醒的自我意识之中时,斯坦利总是恰到时机地粗暴打断,把斯特拉再次拉入他统治的王国中,做自己真诚的奴仆。
是堕落,还是反抗?
有太多人评价,应该如其名字一样的纯白的布兰特是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而于我来说,布兰特却是一个在男权社会下试图保持自我清醒,反抗社会约束的人。不同于选择了野兽般粗蛮的斯坦利当丈夫的姐姐,布兰特的初恋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孩——神经质、柔软和温和。甚至来寻求作为女性的布兰特的帮助。这些颇有女性特色的个人气质让这个男孩本身与当时社会所赞许宣扬的男人应有的男性气概格格不入。布兰特却深深爱上这样一个与社会大众审美不同的男孩。这无疑是一个具有牺牲性质的无声反抗,反映着她对“男子气概”、“雄性气质”(masculinity)这些对传统男性社会性别特征的蔑视和不屑于顾。而当她知道对方的同性恋身份时,却假装一无所知,接受了对方的男友,三人一起出游。这又是一种近乎疯狂的反抗,对一夫一妻制的反抗。在丈夫自杀之后,她与很多男人寻欢作乐,甚至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在男权社会,女性的贞操如同女性的子宫一样最为重要。女性是不应该有欲望的,也不能成为欲望的主体。阴道永远没有自主支配权,而是男人的所有物。而布兰特却用自己的方式勇敢地宣告,女性是有欲望的,女性也是有权利支配自己的欲望的。这种赤裸裸地宣战无疑让她身败名裂,也让她被迫离开社会主流。布莱希特说:“对意识形态的对抗其本身就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 布兰特在一个男权社会中试图建立女权意识,并试图用自己的女权意识影响姐姐斯特拉,却因为自身力量太过渺小,最终在斯坦利的性暴力下精神崩溃。布兰特无疑不是一个成功的男权反抗者,她虽受过教育,却始终势单力薄,因为缺乏盟友,长期遭遇打击,她最终在精神失常下把解脱的希望寄托在另一个身份显赫家产万贯的男性之下。威廉姆最终给予布兰特的封闭式结局,是否也暗示着当时的他对男权社会的无奈,对女权运动和同性恋平权的悲观想法?
《欲望列车》让我想起不久以前在中国某省的法庭上一个被告的“情妇”的殉道者一样无畏的剖白,她说:在这里审判我的,你们其中有无数人和我发生过关系,现在却道貌岸然地站在这里对我进行审判。回顾六十年前的美国,在比较现在号称“经济第二大体”的中国,在意识形态上,我们还要抗争多久?我们有多少个反抗失败的布兰特?又有多少个在上女德班宣扬父权夫权的“斯特拉”?还有多少个被社会“枪毙”同性恋男/女性?我们的未来是什么?我们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这部作品不是爱情故事,它从始至终讲述的都是通往这个残破世界的欲望——不是快感(pleasure),不是激情(passion),更不是爱(love)。戴维斯评论:“小说不是简单地描写生活,它们所描写的是由意识形态所代表的生活。” 同样,威廉姆笔下的这部悲剧也不是简单的生活,而是一个在社会文明还较为落后,男权独唱大戏的时代社会背景下,一个试图与这样一个社会反抗的女性的故事。
两个瞎子之间的欲望:
安德烈•高兹说:“如果你和一个人结合在一起,打算度过一生,你们就将两个人的生命放在一起,不要做有损于你们结合的事情。【……】爱情是两个主体彼此沉迷,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无法描述的,也没有什么可社会化的地方,它可以抵抗住社会强加给主体的角色和镜像,也可以抵挡住所谓文化的归属。” 高兹对爱情輔诠释把爱情至于性别和社会角色之上。他所说的爱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爱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是紧密依存的相互关系,生物性别(sex)及其归附的社会性别角色不再是其中的关注点。而对比下来,在威廉姆的笔下,斯特拉和丈夫斯坦利之间的情感关系,与其说是爱,更不如说是在男女性别框架下对彼此欲望的互相满足。令布兰奇震惊不已的斯坦利的家庭暴力对于斯特拉来说却“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怀孕的她在丈夫家暴之后又同丈夫回到同一张床上,而第二天因惊恐而失眠一晚的布兰奇,她反而平静甚至显得有些慵懒。她与斯坦利时第一次见面对过分平庸的对方并不满意,在布兰奇的提醒下,她稍微觉醒的自我意识也能让她感觉到对方的野蛮、粗糙和过分平庸。但她却逐渐习惯屈服在斯坦利雄壮的男性体质之下,她是斯坦利的“宝贝玩偶”(“baby doll”),而斯坦利却是家里的国王(“I am the king around here”)。斯坦利对斯特拉的安抚离不开对两人性爱的回顾,性就是他们之间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的写照,也是维系两人关系重要的渠道。在布兰科眼中,姐姐斯特拉已经是一个瞎子:她对家庭暴力无动于衷,对斯坦利未教化的兽性视而不见。如布兰特所说:“艺术,例如诗歌和音乐这些新的光芒来到这个世间。某一些人身上更柔和的情感已经出现。那是我们要助长的。坚持,抓住我们自己的旗帜。不要和野兽一同畏缩不前。”当布兰特一次次试图解开蒙在斯特拉眼上的面纱,试图让启蒙之光进入到她试图觉醒的自我意识之中时,斯坦利总是恰到时机地粗暴打断,把斯特拉再次拉入他统治的王国中,做自己真诚的奴仆。
是堕落,还是反抗?
有太多人评价,应该如其名字一样的纯白的布兰特是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而于我来说,布兰特却是一个在男权社会下试图保持自我清醒,反抗社会约束的人。不同于选择了野兽般粗蛮的斯坦利当丈夫的姐姐,布兰特的初恋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孩——神经质、柔软和温和。甚至来寻求作为女性的布兰特的帮助。这些颇有女性特色的个人气质让这个男孩本身与当时社会所赞许宣扬的男人应有的男性气概格格不入。布兰特却深深爱上这样一个与社会大众审美不同的男孩。这无疑是一个具有牺牲性质的无声反抗,反映着她对“男子气概”、“雄性气质”(masculinity)这些对传统男性社会性别特征的蔑视和不屑于顾。而当她知道对方的同性恋身份时,却假装一无所知,接受了对方的男友,三人一起出游。这又是一种近乎疯狂的反抗,对一夫一妻制的反抗。在丈夫自杀之后,她与很多男人寻欢作乐,甚至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在男权社会,女性的贞操如同女性的子宫一样最为重要。女性是不应该有欲望的,也不能成为欲望的主体。阴道永远没有自主支配权,而是男人的所有物。而布兰特却用自己的方式勇敢地宣告,女性是有欲望的,女性也是有权利支配自己的欲望的。这种赤裸裸地宣战无疑让她身败名裂,也让她被迫离开社会主流。布莱希特说:“对意识形态的对抗其本身就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 布兰特在一个男权社会中试图建立女权意识,并试图用自己的女权意识影响姐姐斯特拉,却因为自身力量太过渺小,最终在斯坦利的性暴力下精神崩溃。布兰特无疑不是一个成功的男权反抗者,她虽受过教育,却始终势单力薄,因为缺乏盟友,长期遭遇打击,她最终在精神失常下把解脱的希望寄托在另一个身份显赫家产万贯的男性之下。威廉姆最终给予布兰特的封闭式结局,是否也暗示着当时的他对男权社会的无奈,对女权运动和同性恋平权的悲观想法?
《欲望列车》让我想起不久以前在中国某省的法庭上一个被告的“情妇”的殉道者一样无畏的剖白,她说:在这里审判我的,你们其中有无数人和我发生过关系,现在却道貌岸然地站在这里对我进行审判。回顾六十年前的美国,在比较现在号称“经济第二大体”的中国,在意识形态上,我们还要抗争多久?我们有多少个反抗失败的布兰特?又有多少个在上女德班宣扬父权夫权的“斯特拉”?还有多少个被社会“枪毙”同性恋男/女性?我们的未来是什么?我们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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