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有些事可能会无能为力,但还是会尽力争取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这本大概是我读过的最厚的书,可是读起来却是十分轻松,或者说,享受。作者用诙谐的笔调刻画了大明王朝几百年的兴衰。读它,像是在读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而小说上的人们,却是几百年前的鲜活的人们。我很佩服作者当年明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尽可能真实地讲述了历史。 轻松诙谐地写故事,简单;轻松诙谐地写真实的历史,难。感觉现在太多的写手、出版社为了商业利益,为了招揽读者,把自己臆想的故事,包装成纪实或是历史向外兜售。之前看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看到封面上说是国内第一本精神病访谈纪实,便饶有兴趣地读了。后来发现其几乎通篇都是作者的杜撰,挫败感油然而生。在往下读便读不下去了。作为访谈纪实,它是有趣的,让我们进入了另一个群体的世界;作为虚构类小说,who他妈cares!我不知这是作者还是出版社有意为之,我只是觉得,塞。 我感觉塞是个好词啊,心塞的塞,sigh,sad。 一个真正牛逼的为民众写作的作家,是能让通俗与严肃相协调的。 读《明》前,我没读过什么历史书,唯一与历史的接触只有初高中历史课本中的那一点点。相比于枯燥的地理政治,或许喜欢稍微有点故事的历史更多一点,但仅限于多一点点。教科书上的历史讲述的总是那么匆忙,一句话就概括了一代伟人的一生,一个章节就跨过了一个王朝的兴衰。除去那些格式化的总结式发言,只剩下一串串代表年份的数字和一个个分辨忠奸的标签。 这就是我初高中学到的历史。我学的相当不错,历史单科总能名列前茅,还害得我差点选择文科。同学问我你为啥喜欢学历史呀,我说你个low逼以史为鉴懂么?如果我是乾隆这世界还会有和珅?古代的人都是傻逼,为什么忠奸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辨不清呢。我以为我可懂历史了,那些风云人物都印在我深深的脑海里,你随便说个人物,我的脑子里会立马蹦出他的生卒年,他的好坏。我可懂历史了。 直到我看了《明》,我才知道,在古代,没有“一半圣贤一半猪”。从古至今,人的智商没怎么进化。历史长河里,那一个个饱含着欲望与信仰的鲜活的人们,不是一个或忠或奸的标签可以替代的。读朱元璋让我看到了他对功臣贪官的残忍和他对家人的爱护的反差;读道衍和尚让我懂得了那种对心中抱负的执着追求;读于谦让我敬佩他面对恐惧的气魄和他以天下为己任的雄心;读钱氏让我为皇宫中的真挚的爱情所感动;读朱祁镇让我既疑惑又理解了他手刃忠臣于谦的昏庸,以及废除殉葬的仁慈;读王守仁让我把膝盖跪烂;读戚继光让我看到了名将精于权谋、生财有道的另一面;读徐阶让我感受到隐忍是多么困难多么伟大;读张居正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心怀伟大的治国抱负而又贪图名利的人;读朱厚照和朱由校让我体会到被命运安排的不幸;读杨涟让我感受到的一个人的纯粹是多么的伟大,它使人永不腐朽…… 还有崇祯,朱由检。 那天看知乎,问哪一段话让你有醍醐灌顶的感觉。最高票回答是“人会长大三次……第二次是在发现即使再怎么努力,终究还是有些事令人无能为力的时候。第三次是在,明知道有些事可能会无能为力,但还是会尽力争取的时候。”其实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段话,记得那时还对第二次长大深怀同感。那时终于发现,人是有天赋的,有些人就是有语言天赋,不用背单词托福就能上百,有些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只能提升有限的空间。当然,我并没有所谓的拼了命地去学,只是觉得,自己所得的分数,配不上自己付出的努力。这样说的话,其实对于这个第二次,我算是理解了,并不能算是感同身受。至于第三次,则完全无感。 这次看到这段话,一下子想起了他,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 “最后”这个词,是多么的悲凉。最后一位皇帝,就是亡国之君。我们向来对亡国之君都是嗤之以鼻的。“昏庸”“贪图享乐”……总之不会有褒义词,去形容亡国之君。正是因为亡国之君,一个王朝才会覆灭。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崇祯皇帝,如书中所说“尽到了一个皇帝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皇帝的权利”。从登基起,他便每天勤于政务,杀奸宦,抗辽金,平叛乱,他一直在为挽救这个岌岌可危的王朝而竭尽全力着。他不像后人所说的那样虽勤劳但愚笨。相反,他是一个极为精明的政治家,优秀的皇帝,否则怎能刚登基便打败了权倾朝野的魏忠贤?怎能一次次延长着这衰微王朝的寿命? 然而啊,明朝的气数已尽啊。 这个摊子实在是烂到家了,内有镇压不止的叛乱,外有善战的满清入侵,朝廷内诸臣皆猪。他一个人,又怎可能力挽狂澜? 难,太难了。 我仿佛看到崇祯,他坐在自己的龙椅上,而眼前是战火纷飞的破败的山河……他一直在补救,就像小孩子在汹涌的浪涛面前补救他心爱的小沙坝。一次、两次,小孩子哭了,回家去了。可他还在那里。三次、四次、五次、六次……沙坝越来越单薄,越来越瘦小,旁人跟他说:不可能的,走吧,回家吧!聪明的他何曾不知道?可是这个沙坝就是他的一切啊,他只能这样徒劳地修补着。 《明》说,他经常对着群臣大哭。他哭,可他的泪,是坚强的。这个坚强的男人,身上背负的太重太沉了,可他还没倒,他还在走着。知乎上说第三次成长是在,“明知道有些事可能会无能为力,但还是会尽力争取的时候”,他争取了十七年。 最后,他毫无意外地输了。 “他走向了那棵树。” 这就是历史,历史的迷人之处就是它的残酷,残酷得又那么艺术。 这让我想起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毅然抛弃了舒适的中产阶级生活,抛妻弃子,跑到巴黎,跑到孤岛,忍受着贫穷、疾病和不被赏识,从事着自己所痴爱的事业——画画。他死后,作品才被众人赏识。 刘瑜说,这篇小说有个遗憾,如果主人公的作品永远不被赏识就好了,我同意。 一个人终其一生在做一件永不成功的事,原因只是他的热爱。 这是件多么有逼格的事情啊,为梦想而付出全部。 一个人终其一生在做不可能成功的事,原因是他的义务。 而这义务,是命运强加给他的。 这个青年的一腔热血就这样燃到了尽头。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致逆贼直逼京师,然皆诸臣误朕也。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有人批评说,这书以历史人物及其情感为主,忽略了宏观的历史大背景。有人说,这书掺杂了太多个人情感。我以为,说的都不错。历史可以分好多侧面,可以有数据的一面,也可以有个人情感的一面。作为一部以史实为依据的小说,当然可以围绕基本史实展开作者的想象。《明朝那些事儿》正是当年明月他心目中的明史。他心中的历史,是一部感情丰富、有血有肉的历史。感谢当年明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如此鲜活的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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