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江郎才尽?
余华是有野心的,但又显得力不从心。
今年三月余华出席北师大入校仪式时,余华有些疲倦地说:“不要对我期望很高,我已经很累了”
对《第七天》的失望来源于我们翘首以盼的高期望,我们在与自己印象中的余华搏斗,这种高期望是从《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一步一步涓滴成河积累出来的,是《兄弟》掩卷失望之后的不相信,是对他曾经滴滴见血文字天然的信任,更多的是对自己阅读期望的不甘心。
《第七天》的腰封上写着: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拿到手一看,遍地的现实碎片,想看的是中国的《百年孤独》,眼前直播的却是《新闻30分》。想象的眼前繁花似锦,脚下踏着的是黄叶满地,这种被迫的失望让人气闷。
好的作家像避免瘟疫一样避免自我重复,从《活着》开始,余华的野心暴露无遗,他想写出一个国家的疼痛,他想刻画出一个民族的精神史,但从《兄弟》开始,他放弃了从一个角度刻画一个时代的写法,他想写一个宏大史诗,他想写百科全书,但这种尝试在他的笔下显得有心无力,他对他构想的掌控显得疲软,所以我们在《兄弟》里看见的是文字的稀松怪诞,《第七天》里的新闻集锦。
《兄弟》尝试用宏大叙事写下两个时代,当初构思的十万字,也变成了成型的五十万字,余华在《兄弟》后记中写到:前一个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纽约时报的书评曾这样写道:《兄弟》企图记录一个时代。
是的他在突破自己,我们却不太买帐了,余华以先锋作家出道,他的写作一开始就背离了当时文坛主流的写作方式,“叛逆”的标签一直贴在他的身上,可这种叛逆的写作方式逐渐也落入窠臼,变成模式,他的第一次叛逆尘埃落定,获得大家认可,他的这一次背叛,走得更困难,因为他背叛的是自己,背叛的是对他有既定口味的读者,所以毁誉参半也是必然,突破自我是困难的,特别是在曾经驾轻就熟的路上转道。
对《第七天》最大的诟病就在对新闻事件的处理上,如何写出荒诞的现实是最考验一个作家的功力和才华的,前面有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对新闻事件小心翼翼的处理,贴合时代却又稍稍远离,对新闻事件没有零度保鲜,像走钢丝一样没有被鸡零狗碎,慌乱异常的的现实搞乱阵脚,当然这也与马尔克斯担任过记者的经历有关,他有着独到的敏感性。余华的处理更像是炖了一锅杂碎,把他的野心,才情,能想到方方面面都放在这一口大锅里,厨师技艺差之毫厘,味道便谬以千里,结果穷尽了文字的想象力,我们只看见了枯萎粗糙的现实。
小说想表达的是死无葬身之地,我们看见的却是一场拙劣的借尸还魂。
从余华的写作中我越来越看出一个写作者的力不从心,他老了,他看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却又不得不无能为力。
余华接受采访时曾说:写作时最好的感觉是感觉不到自己正在写作,完全置身于虚构的世界,在一个个虚构的人物那里灵魂附体,感觉每一个人物都是自己。有时候就是饿了去吃饭仍然不会从里面出来,吃完饭赶紧再去写。但是这样的好时光需要体力和记忆力,随着年纪越大,这样的好时光越短。十多年前曾经有记者问我,是否担心才华枯竭?我说,才华不会枯竭,但是生命会枯竭。不少伟大的作家老态龙钟之后写作退化了,就是这个原因。人老了,虽然才华依旧,可是体力衰退了,记忆力也衰退了,就很难写出好小说。
他老了,他的记忆力和才华已经无法支撑他的野心。
只有年老的写作者的笔下才越来越鬼影重重,我们能看见他杀气四射的开头却不得不迎来虎头蛇尾,曾经写作的华章更像梦魇催眠着自己也逼迫着自己。
写作者总是无法面对自己才华的丧失,晚年的曹禺说:“我最后是个疯子,要不然就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我要写一个大东西才死,不然我不干。”可实际上晚年的曹禺留下了十八年的创作空白,珠玉在前,不敢逾步。一个写作者最幸运也最悲哀地就是过早地写了自己最好的作品。
除了精彩的创作没什么真正令一个伟大的写作者满足。
我怀念九十年代的余华,那时他笔下的文字一刀见血,直指人心,杀伐决断,绝不拖泥带水,随意点染之处也如武林高手摘花飞叶,也可伤人。
写到此处,想起余华写作随笔时说自己最喜欢两句话,第一句话来自美国作家艾萨克·辛格的哥哥,“看法总是要陈旧过时,而事实永远不会陈旧过时”;第二句话出自一位古老的希腊人之口“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
是啊,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对待这样的一个写作者,他的转变,他是否江郎才尽都需要时间的检验,即使是理想你也要给它点时间。
今年三月余华出席北师大入校仪式时,余华有些疲倦地说:“不要对我期望很高,我已经很累了”
对《第七天》的失望来源于我们翘首以盼的高期望,我们在与自己印象中的余华搏斗,这种高期望是从《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一步一步涓滴成河积累出来的,是《兄弟》掩卷失望之后的不相信,是对他曾经滴滴见血文字天然的信任,更多的是对自己阅读期望的不甘心。
《第七天》的腰封上写着: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拿到手一看,遍地的现实碎片,想看的是中国的《百年孤独》,眼前直播的却是《新闻30分》。想象的眼前繁花似锦,脚下踏着的是黄叶满地,这种被迫的失望让人气闷。
好的作家像避免瘟疫一样避免自我重复,从《活着》开始,余华的野心暴露无遗,他想写出一个国家的疼痛,他想刻画出一个民族的精神史,但从《兄弟》开始,他放弃了从一个角度刻画一个时代的写法,他想写一个宏大史诗,他想写百科全书,但这种尝试在他的笔下显得有心无力,他对他构想的掌控显得疲软,所以我们在《兄弟》里看见的是文字的稀松怪诞,《第七天》里的新闻集锦。
《兄弟》尝试用宏大叙事写下两个时代,当初构思的十万字,也变成了成型的五十万字,余华在《兄弟》后记中写到:前一个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纽约时报的书评曾这样写道:《兄弟》企图记录一个时代。
是的他在突破自己,我们却不太买帐了,余华以先锋作家出道,他的写作一开始就背离了当时文坛主流的写作方式,“叛逆”的标签一直贴在他的身上,可这种叛逆的写作方式逐渐也落入窠臼,变成模式,他的第一次叛逆尘埃落定,获得大家认可,他的这一次背叛,走得更困难,因为他背叛的是自己,背叛的是对他有既定口味的读者,所以毁誉参半也是必然,突破自我是困难的,特别是在曾经驾轻就熟的路上转道。
对《第七天》最大的诟病就在对新闻事件的处理上,如何写出荒诞的现实是最考验一个作家的功力和才华的,前面有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对新闻事件小心翼翼的处理,贴合时代却又稍稍远离,对新闻事件没有零度保鲜,像走钢丝一样没有被鸡零狗碎,慌乱异常的的现实搞乱阵脚,当然这也与马尔克斯担任过记者的经历有关,他有着独到的敏感性。余华的处理更像是炖了一锅杂碎,把他的野心,才情,能想到方方面面都放在这一口大锅里,厨师技艺差之毫厘,味道便谬以千里,结果穷尽了文字的想象力,我们只看见了枯萎粗糙的现实。
小说想表达的是死无葬身之地,我们看见的却是一场拙劣的借尸还魂。
从余华的写作中我越来越看出一个写作者的力不从心,他老了,他看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却又不得不无能为力。
余华接受采访时曾说:写作时最好的感觉是感觉不到自己正在写作,完全置身于虚构的世界,在一个个虚构的人物那里灵魂附体,感觉每一个人物都是自己。有时候就是饿了去吃饭仍然不会从里面出来,吃完饭赶紧再去写。但是这样的好时光需要体力和记忆力,随着年纪越大,这样的好时光越短。十多年前曾经有记者问我,是否担心才华枯竭?我说,才华不会枯竭,但是生命会枯竭。不少伟大的作家老态龙钟之后写作退化了,就是这个原因。人老了,虽然才华依旧,可是体力衰退了,记忆力也衰退了,就很难写出好小说。
他老了,他的记忆力和才华已经无法支撑他的野心。
只有年老的写作者的笔下才越来越鬼影重重,我们能看见他杀气四射的开头却不得不迎来虎头蛇尾,曾经写作的华章更像梦魇催眠着自己也逼迫着自己。
写作者总是无法面对自己才华的丧失,晚年的曹禺说:“我最后是个疯子,要不然就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我要写一个大东西才死,不然我不干。”可实际上晚年的曹禺留下了十八年的创作空白,珠玉在前,不敢逾步。一个写作者最幸运也最悲哀地就是过早地写了自己最好的作品。
除了精彩的创作没什么真正令一个伟大的写作者满足。
我怀念九十年代的余华,那时他笔下的文字一刀见血,直指人心,杀伐决断,绝不拖泥带水,随意点染之处也如武林高手摘花飞叶,也可伤人。
写到此处,想起余华写作随笔时说自己最喜欢两句话,第一句话来自美国作家艾萨克·辛格的哥哥,“看法总是要陈旧过时,而事实永远不会陈旧过时”;第二句话出自一位古老的希腊人之口“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
是啊,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对待这样的一个写作者,他的转变,他是否江郎才尽都需要时间的检验,即使是理想你也要给它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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