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下的恐怖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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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这本书的原因没有别的,就为了封面上的这部电影《我是传奇》,以及帅气的威尔史密斯。到手后翻开目录,发现是个故事集,第一个故事“我是传奇”只占了两百来页,不到一半的厚度,微有些诧异。
之前听说电影只拍了原著的一半,所以感觉这本书应该是一个大长篇,谁知道原著故事才这么一点,倒很有些担心会不会看得不太过瘾。
“我是传奇”这个故事是一口气看完的,整个阅读过程都很憋闷,故事的气氛太压抑了,让人读起来并不愉快。之后又看了几个短篇,发现作者完全是一个高超的黑暗系恐怖大师,营造氛围的能力十分之强!而且按年代来算的话,作者的思维真是天马行空。
仅以《猎物》这个短篇,说的是一个被封印了恶魔魂灵的巫术娃娃被女买主带回家,与女主进行搏斗,最后趁女主大意,强行附体成功的故事,这就让我想起鬼娃系列的电影,那系列刚出来的时候,以恶灵附体的玩偶大肆杀人的故事颇具新奇,只是后来越拍越沦为纯粹的血浆片,没太大意思而已。
扯远了,回归正传,既然为了电影去买的这本书,就说下原著这个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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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开头几章介绍了背景,顺序不是按照我写的这样,我按正常顺序写出来,方便些。
人类之间的战争动用了生化武器,从而引发昆虫和细菌变异,一种新型的“吸血菌”(主角罗伯特内维尔在人类灭绝之后自己发现的,后面会提到)随着蚊虫、沙尘暴等各种渠道感染人类,被感染的人类会变成吸血鬼,有着一切符合吸血鬼的基本特征,怕阳光、蒜头,嗜血,但是不会飞,没有超能力,头脑简单到近乎丧尸,力量也不强大,一部分不怕子弹,所以主角能够在一个充满吸血鬼的城市生存五个月,只是每天都要修复窗户的木板,要种植蒜头挂在门窗上。
人类灭绝后五个月,这就是故事开始的时间点。这之前的五个月,罗伯特内维尔经历了与妻子的死别,女儿被人掳走,伤心欲绝的他埋葬了妻子之后,隔天夜里,妻子回到家,然后想吸他的血。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被感染,一个个死掉或者变成吸血鬼,因为曾经当兵时候被吸血蝙蝠咬过而免疫吸血菌的罗伯特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每天的例行公事就是修复房子,趁太阳未下山之前去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用尖木棍杀死虚弱沉眠的吸血鬼,偶尔找点书和食物,去墓园看看妻子的墓,晚上就躲在自己房子里酗酒自暴自弃。
电影里的主角是个博士,原著里的罗伯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对生物的知识不会比你我好多少,更别提面对吸血鬼这种仅仅存在于传说中的怪物了。所以独居的罗伯特脾气非常暴躁,特别是在晚上听着屋子外面男吸血鬼的咆哮和女吸血鬼的色诱声的时候,经常喝酒喝到烂醉。活脱脱一个想死又怕死,除了自暴自弃什么都不会的形象!
之后,罗伯特经常沉浸在回忆的痛苦之中,在与吸血鬼的缠斗中,他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用科学将吸血鬼这个现象解释出来。在查阅相关书籍,并且做了一定实验之后(也发脾气放弃过酗酒过),将目标锁定在血液。于是在拿来一台显微镜后,发现了吸血鬼的本质,被他命名为“吸血杆菌”的一种细菌。如果不能免疫这种细菌,那么人类,甚至某些动物感染这种细菌后都会具有吸血鬼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有区别的是,一部分人类感染后还能保留思维,一部分人完全是丧尸行为。能保留思维的其中一个典型,就是他曾经的伙伴本·柯特曼,每天都会在门外叫嚣“滚出来吧,内维尔!”
随着研究的推进,罗伯特发现走入了死胡同,除了怕阳光这点可以和细菌扯上关系,大蒜、十字架、镜子、尖木棍等等这些都完全是玄学范围的东西,罗伯特又开始酗酒自暴自弃了。就在他都以为自己从此这么完了的时候,他发现了这么久以来第一个伙伴——一只能在阳光下出现的狗狗!
罗伯特兴奋的不得了,一开始追没有追上,他觉得每天慢慢用食物引诱狗狗亲近自己,他的计划还是有效的,狗狗一天比一天习惯他。每次吃东西都可以让罗伯特在很近的距离看着它,之后还是会跑掉,自己躲起来。罗伯特虽然很焦急得想抱一抱这只狗狗,还是耐着性子慢慢接近它。可现实是残酷的,有一天罗伯特发现狗狗没有来吃东西,第二天再次出现的时候,他发现狗狗明显被吸血鬼们发现还咬伤感染了,罗伯特发疯一般,拼命把狗狗抓住带回屋子想救治它。夜幕降临,狗狗非常恐惧,罗伯特将它紧紧抱住爱抚着,一会儿狗狗安静睡去。一星期不到,狗狗死了。
罗伯特内维尔,一个普通人,在被吸血鬼包围九个月后,与一只狗狗短暂相处几天,再次变成一个人。这次的事件非但没有让他继续自暴自弃下去,反而让罗伯特更加专注于他的研究了。也许是因为一只狗都能逃生,那么人类总有一部分能够逃生的希望,也许是被伤到极点,已经不能再悲伤的缘故。
之后,罗伯特在心理学找到了吸血鬼的解释。吸血鬼之所以会害怕大蒜那些传说中对吸血鬼有克制作用的物品,是因为被感染的人类在转换的那一刻,从小到大接触的各种暗示,已经将“吸血鬼会害怕大蒜这些东西”变成一种灵魂的烙印,所以当自己变身成真正“吸血鬼”的时候,才会害怕这些。而尖木棍的作用,仅仅是让空气进入高度腐朽的肉体,从而改变吸血杆菌的机理,达到杀死宿主的目的。
在独身居住三年后,罗伯特的心境已如修士般安详,可某一个烈日当头的白天,他发现了一个红发女子在阳光下茫然行走!罗伯特呆了,然后疯狂的追逐那个女子,一番争执后,他将那名女子带回家,她叫露丝。
罗伯特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露丝有问题,之后相处的种种细节也让他确信这个女人不简单,可他实在孤独太久太久,明知道是个陷阱,仍旧不敢去拆穿,露丝想知道什么,他都会回答,只是在他要给露丝做血液测试,并且看到真相的时候,被露丝打晕过去。没错,露丝是个间谍,一个不是吸血鬼也不是人类的新物种的间谍。
露丝走了,告诉了罗伯特真相,原来这个世界还存在另一种人类,被感染后不会变成吸血鬼那种无组织的丧尸群,但是也不再属于人类,因为他们害怕阳光,这一股人已经建立起自己的新社会新秩序,并且他们研究出了短暂在阳光下活动的方法。露丝让罗伯特快逃离,可罗伯特没办法逃离,他不知道还有哪里可以去。
几个月后,露丝他们那个社会的杀手们找上门来,罗伯特在屋子里亲眼看着他们残忍的虐杀外面那些吸血鬼,包括他的老伙伴本柯特曼。罗伯特忍不住开枪抵抗,却还是被他们击中,带回他们的牢房。
最后,露丝来了,无限悲伤的告诉了罗伯特他是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类,临走给了罗伯特一包毒药。罗伯特发现那些人都怕他,因为他是异类,他对于他们来说是彻底的异类,于是,罗伯特服毒自杀,他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一个不朽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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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描写的故事总是初看不觉得太害怕,只是有些沉重,细细体会之后,就感觉自己被浓浓的绝望所包围。这才是恐怖的高明境界,没有生硬的恐怖画面描写,仅仅是那种气氛,就能让读者感到内心的颤抖,真正的大师!
不光“我是传奇”这个故事,后面的短篇都非常之精彩,真是感觉大部分都可以拍成恐怖片啊!
理查德马特森绝对是一个隐藏在水面下的恐怖大师,如此实力,竟然名不见经传(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可叹啊!
之前听说电影只拍了原著的一半,所以感觉这本书应该是一个大长篇,谁知道原著故事才这么一点,倒很有些担心会不会看得不太过瘾。
“我是传奇”这个故事是一口气看完的,整个阅读过程都很憋闷,故事的气氛太压抑了,让人读起来并不愉快。之后又看了几个短篇,发现作者完全是一个高超的黑暗系恐怖大师,营造氛围的能力十分之强!而且按年代来算的话,作者的思维真是天马行空。
仅以《猎物》这个短篇,说的是一个被封印了恶魔魂灵的巫术娃娃被女买主带回家,与女主进行搏斗,最后趁女主大意,强行附体成功的故事,这就让我想起鬼娃系列的电影,那系列刚出来的时候,以恶灵附体的玩偶大肆杀人的故事颇具新奇,只是后来越拍越沦为纯粹的血浆片,没太大意思而已。
扯远了,回归正传,既然为了电影去买的这本书,就说下原著这个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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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开头几章介绍了背景,顺序不是按照我写的这样,我按正常顺序写出来,方便些。
人类之间的战争动用了生化武器,从而引发昆虫和细菌变异,一种新型的“吸血菌”(主角罗伯特内维尔在人类灭绝之后自己发现的,后面会提到)随着蚊虫、沙尘暴等各种渠道感染人类,被感染的人类会变成吸血鬼,有着一切符合吸血鬼的基本特征,怕阳光、蒜头,嗜血,但是不会飞,没有超能力,头脑简单到近乎丧尸,力量也不强大,一部分不怕子弹,所以主角能够在一个充满吸血鬼的城市生存五个月,只是每天都要修复窗户的木板,要种植蒜头挂在门窗上。
人类灭绝后五个月,这就是故事开始的时间点。这之前的五个月,罗伯特内维尔经历了与妻子的死别,女儿被人掳走,伤心欲绝的他埋葬了妻子之后,隔天夜里,妻子回到家,然后想吸他的血。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被感染,一个个死掉或者变成吸血鬼,因为曾经当兵时候被吸血蝙蝠咬过而免疫吸血菌的罗伯特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每天的例行公事就是修复房子,趁太阳未下山之前去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用尖木棍杀死虚弱沉眠的吸血鬼,偶尔找点书和食物,去墓园看看妻子的墓,晚上就躲在自己房子里酗酒自暴自弃。
电影里的主角是个博士,原著里的罗伯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对生物的知识不会比你我好多少,更别提面对吸血鬼这种仅仅存在于传说中的怪物了。所以独居的罗伯特脾气非常暴躁,特别是在晚上听着屋子外面男吸血鬼的咆哮和女吸血鬼的色诱声的时候,经常喝酒喝到烂醉。活脱脱一个想死又怕死,除了自暴自弃什么都不会的形象!
之后,罗伯特经常沉浸在回忆的痛苦之中,在与吸血鬼的缠斗中,他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用科学将吸血鬼这个现象解释出来。在查阅相关书籍,并且做了一定实验之后(也发脾气放弃过酗酒过),将目标锁定在血液。于是在拿来一台显微镜后,发现了吸血鬼的本质,被他命名为“吸血杆菌”的一种细菌。如果不能免疫这种细菌,那么人类,甚至某些动物感染这种细菌后都会具有吸血鬼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有区别的是,一部分人类感染后还能保留思维,一部分人完全是丧尸行为。能保留思维的其中一个典型,就是他曾经的伙伴本·柯特曼,每天都会在门外叫嚣“滚出来吧,内维尔!”
随着研究的推进,罗伯特发现走入了死胡同,除了怕阳光这点可以和细菌扯上关系,大蒜、十字架、镜子、尖木棍等等这些都完全是玄学范围的东西,罗伯特又开始酗酒自暴自弃了。就在他都以为自己从此这么完了的时候,他发现了这么久以来第一个伙伴——一只能在阳光下出现的狗狗!
罗伯特兴奋的不得了,一开始追没有追上,他觉得每天慢慢用食物引诱狗狗亲近自己,他的计划还是有效的,狗狗一天比一天习惯他。每次吃东西都可以让罗伯特在很近的距离看着它,之后还是会跑掉,自己躲起来。罗伯特虽然很焦急得想抱一抱这只狗狗,还是耐着性子慢慢接近它。可现实是残酷的,有一天罗伯特发现狗狗没有来吃东西,第二天再次出现的时候,他发现狗狗明显被吸血鬼们发现还咬伤感染了,罗伯特发疯一般,拼命把狗狗抓住带回屋子想救治它。夜幕降临,狗狗非常恐惧,罗伯特将它紧紧抱住爱抚着,一会儿狗狗安静睡去。一星期不到,狗狗死了。
罗伯特内维尔,一个普通人,在被吸血鬼包围九个月后,与一只狗狗短暂相处几天,再次变成一个人。这次的事件非但没有让他继续自暴自弃下去,反而让罗伯特更加专注于他的研究了。也许是因为一只狗都能逃生,那么人类总有一部分能够逃生的希望,也许是被伤到极点,已经不能再悲伤的缘故。
之后,罗伯特在心理学找到了吸血鬼的解释。吸血鬼之所以会害怕大蒜那些传说中对吸血鬼有克制作用的物品,是因为被感染的人类在转换的那一刻,从小到大接触的各种暗示,已经将“吸血鬼会害怕大蒜这些东西”变成一种灵魂的烙印,所以当自己变身成真正“吸血鬼”的时候,才会害怕这些。而尖木棍的作用,仅仅是让空气进入高度腐朽的肉体,从而改变吸血杆菌的机理,达到杀死宿主的目的。
在独身居住三年后,罗伯特的心境已如修士般安详,可某一个烈日当头的白天,他发现了一个红发女子在阳光下茫然行走!罗伯特呆了,然后疯狂的追逐那个女子,一番争执后,他将那名女子带回家,她叫露丝。
罗伯特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露丝有问题,之后相处的种种细节也让他确信这个女人不简单,可他实在孤独太久太久,明知道是个陷阱,仍旧不敢去拆穿,露丝想知道什么,他都会回答,只是在他要给露丝做血液测试,并且看到真相的时候,被露丝打晕过去。没错,露丝是个间谍,一个不是吸血鬼也不是人类的新物种的间谍。
露丝走了,告诉了罗伯特真相,原来这个世界还存在另一种人类,被感染后不会变成吸血鬼那种无组织的丧尸群,但是也不再属于人类,因为他们害怕阳光,这一股人已经建立起自己的新社会新秩序,并且他们研究出了短暂在阳光下活动的方法。露丝让罗伯特快逃离,可罗伯特没办法逃离,他不知道还有哪里可以去。
几个月后,露丝他们那个社会的杀手们找上门来,罗伯特在屋子里亲眼看着他们残忍的虐杀外面那些吸血鬼,包括他的老伙伴本柯特曼。罗伯特忍不住开枪抵抗,却还是被他们击中,带回他们的牢房。
最后,露丝来了,无限悲伤的告诉了罗伯特他是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类,临走给了罗伯特一包毒药。罗伯特发现那些人都怕他,因为他是异类,他对于他们来说是彻底的异类,于是,罗伯特服毒自杀,他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一个不朽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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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描写的故事总是初看不觉得太害怕,只是有些沉重,细细体会之后,就感觉自己被浓浓的绝望所包围。这才是恐怖的高明境界,没有生硬的恐怖画面描写,仅仅是那种气氛,就能让读者感到内心的颤抖,真正的大师!
不光“我是传奇”这个故事,后面的短篇都非常之精彩,真是感觉大部分都可以拍成恐怖片啊!
理查德马特森绝对是一个隐藏在水面下的恐怖大师,如此实力,竟然名不见经传(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可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