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一本好书,马库斯,并非仅仅是由它最后的那几句话所决定的,而应该是此前所有的内容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结果。”
6
在书中安排一个与自己相似度颇高的作家角色,迫使他在创作与现实中迷失,从而达成真实作者、书中作者和书中之书的互动,每个有野心的作家在漫长的创作生涯中或早或晚都有兴趣来这么一场三重互动游戏。若是再掺和进电影编剧来一场大卫•芬奇式的迷幻故事秀,那简直足够偏执狂读者唠叨半辈子,远的不说,早年的斯蒂芬•金和近年《云图》里都直截了当的“玩坏”也吓坏了作家。
这是个多么危险的深坑,填不上就只能自认写作之路的终点顶多摆着一册葵花宝典。
然而还是有人不信邪。若埃尔•迪克在他的《真相》一书中包藏了太多野心,除了前面说的作家主角和多重互动,还尝试着埋进两本“书中之书”——一本是真伪难辩的写作技巧讲义,另一本则是看上去很像“罪恶之源”的关键线索。他还用了一种并不新鲜但很容易招人厌烦的彻底倒排模式推进章节,然而情节却又并非完整的倒叙,而是用了多达四条以上的时间线平行前进。
5
翻了几章,意识上面这些,冷汗冒了一头,有种绝望感袭来。虽然《真相》厚比砖头,然而作为一个故事,而且是一个有凶杀有悬念的推理故事,可没法像《编舟记》里跟字典较劲那家伙一样用时间磨出成果和认可,读者需要快感,需要情节的推进,需要坚持到底的理由,这些若不能像书中那样靠作者本身卷入巨大的话题性事件来达成,就只能靠写作才能来实现了。
结果是,虽然有些微感冗长和缺乏震撼(这是被长久以来的各类推理作品惯坏了口味吧),但整个故事有了一个完整的收束,对于关键事件的解释也能够接受,所有的时间线和所有涉及的角色都不算“荒废”,这在一个写烦了就不可抗力加穿越时空结尾横行的时代来说已经颇为不易。
4
《真相》的最大特色是利用不同时间线的平行叙述多角度逼近真相。
作为叙述者的作家至少有两条并行的时间锁链:十年前大学遇到写作导师的经历和作为大章节标题的新著撰写出版的当下,其间还隐藏着一年多前其处女作成名后到重遇导师的隐线。而作为嫌疑人的导师也有两条时间主线:三十多年前事件发生后的情况和与作家重遇后的当下,其间还包含着事件之前与受害人相处的经过和事件之后成名立腕的经过这两条支线。而受害人和其他关键人物也分享着事件之前的旧事、事件前后和当下三段时间。如此纠缠的各条线索居然能够相当清晰地为推进情节服务,作者想必也曾绞尽脑汁。
3
作家与书这一主题的植入则使整个故事的品格得到了提升。
作者很英明的把书和书的内容本身作为破除悬疑的关键,因此得以大肆在故事中夹入与核心情节关系并不太大却极有助于塑造人物和表达观点的段落,比如对写作的讨论,对出版业的讽刺和对写作者心态的剖析,这些都是其进入正统文学奖项视野的重要因素。
2
而最终极的隐藏招数在于利用书的结构建设了人类的几种不同情感相生相杀的局面。
洛丽塔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对于读者来说爱情这个古老元素再怎么离经叛道也已经承托不起漫长的阅读时间,他们需要在文字里寻找更加隐秘的疯狂元素。于是一场师徒角力与换位贯穿全书,这是一种源于传承的情谊。又在事件真相揭示过程中安排了亲情作为一切复杂书面形成的来源。至此读者至少能够找到一条由眼及心的道路。
1
当然对于推理迷来说,只能观望、感受和猜测,却不能从已知线索中推算出案情原貌,应该会感到不满。如果剥去带有炫技特色的外衣和大量的附属文字,《真相》的内核可能只算是个法医学案例或硬汉派故事,如果最后能够留一条黑暗的伏线,也许……
然而故事脱不得外套。文字终究不同于影像,最长久的震撼并不来自于真相大白那一刻的感慨,而是来自精心安排的细节和其塑造出来的鲜活人物形象。作者显然不满足于讲完整一个故事,他建造的这个小镇里人人都有着各自的秘密和性格又互相关联。问题在于他在二十六七岁这个年纪无法压制“代表作情结”,流畅的文字和泉涌般的灵感让他舍不得放弃任何表现的机会,在这一点上,他需要向那些用更短小的篇幅筑造出更深入人心的小镇和人物的前辈们继续贴近。
0
说这么一堆只是出于嫉妒。若埃尔•迪克,多么年轻英俊的外貌啊,多么不屈服于速食年代的大脑!他会是个低调的超级偶像吗?但愿他不要像国内的年轻写作偶像们那样迅速从小鲜肉沦为蛆虫,也不要成为在狂叫中扭曲了美好皮囊的三岛和BHL,就这么全情投入地写下去吧,也许有一天,人类写作不息的真相就会显露在作者穷尽一生制造的文字幻象里。
“书就好像是人生,马库斯,从来就不会真正地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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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安排一个与自己相似度颇高的作家角色,迫使他在创作与现实中迷失,从而达成真实作者、书中作者和书中之书的互动,每个有野心的作家在漫长的创作生涯中或早或晚都有兴趣来这么一场三重互动游戏。若是再掺和进电影编剧来一场大卫•芬奇式的迷幻故事秀,那简直足够偏执狂读者唠叨半辈子,远的不说,早年的斯蒂芬•金和近年《云图》里都直截了当的“玩坏”也吓坏了作家。
这是个多么危险的深坑,填不上就只能自认写作之路的终点顶多摆着一册葵花宝典。
然而还是有人不信邪。若埃尔•迪克在他的《真相》一书中包藏了太多野心,除了前面说的作家主角和多重互动,还尝试着埋进两本“书中之书”——一本是真伪难辩的写作技巧讲义,另一本则是看上去很像“罪恶之源”的关键线索。他还用了一种并不新鲜但很容易招人厌烦的彻底倒排模式推进章节,然而情节却又并非完整的倒叙,而是用了多达四条以上的时间线平行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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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几章,意识上面这些,冷汗冒了一头,有种绝望感袭来。虽然《真相》厚比砖头,然而作为一个故事,而且是一个有凶杀有悬念的推理故事,可没法像《编舟记》里跟字典较劲那家伙一样用时间磨出成果和认可,读者需要快感,需要情节的推进,需要坚持到底的理由,这些若不能像书中那样靠作者本身卷入巨大的话题性事件来达成,就只能靠写作才能来实现了。
结果是,虽然有些微感冗长和缺乏震撼(这是被长久以来的各类推理作品惯坏了口味吧),但整个故事有了一个完整的收束,对于关键事件的解释也能够接受,所有的时间线和所有涉及的角色都不算“荒废”,这在一个写烦了就不可抗力加穿越时空结尾横行的时代来说已经颇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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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的最大特色是利用不同时间线的平行叙述多角度逼近真相。
作为叙述者的作家至少有两条并行的时间锁链:十年前大学遇到写作导师的经历和作为大章节标题的新著撰写出版的当下,其间还隐藏着一年多前其处女作成名后到重遇导师的隐线。而作为嫌疑人的导师也有两条时间主线:三十多年前事件发生后的情况和与作家重遇后的当下,其间还包含着事件之前与受害人相处的经过和事件之后成名立腕的经过这两条支线。而受害人和其他关键人物也分享着事件之前的旧事、事件前后和当下三段时间。如此纠缠的各条线索居然能够相当清晰地为推进情节服务,作者想必也曾绞尽脑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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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与书这一主题的植入则使整个故事的品格得到了提升。
作者很英明的把书和书的内容本身作为破除悬疑的关键,因此得以大肆在故事中夹入与核心情节关系并不太大却极有助于塑造人物和表达观点的段落,比如对写作的讨论,对出版业的讽刺和对写作者心态的剖析,这些都是其进入正统文学奖项视野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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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终极的隐藏招数在于利用书的结构建设了人类的几种不同情感相生相杀的局面。
洛丽塔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对于读者来说爱情这个古老元素再怎么离经叛道也已经承托不起漫长的阅读时间,他们需要在文字里寻找更加隐秘的疯狂元素。于是一场师徒角力与换位贯穿全书,这是一种源于传承的情谊。又在事件真相揭示过程中安排了亲情作为一切复杂书面形成的来源。至此读者至少能够找到一条由眼及心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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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推理迷来说,只能观望、感受和猜测,却不能从已知线索中推算出案情原貌,应该会感到不满。如果剥去带有炫技特色的外衣和大量的附属文字,《真相》的内核可能只算是个法医学案例或硬汉派故事,如果最后能够留一条黑暗的伏线,也许……
然而故事脱不得外套。文字终究不同于影像,最长久的震撼并不来自于真相大白那一刻的感慨,而是来自精心安排的细节和其塑造出来的鲜活人物形象。作者显然不满足于讲完整一个故事,他建造的这个小镇里人人都有着各自的秘密和性格又互相关联。问题在于他在二十六七岁这个年纪无法压制“代表作情结”,流畅的文字和泉涌般的灵感让他舍不得放弃任何表现的机会,在这一点上,他需要向那些用更短小的篇幅筑造出更深入人心的小镇和人物的前辈们继续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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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么一堆只是出于嫉妒。若埃尔•迪克,多么年轻英俊的外貌啊,多么不屈服于速食年代的大脑!他会是个低调的超级偶像吗?但愿他不要像国内的年轻写作偶像们那样迅速从小鲜肉沦为蛆虫,也不要成为在狂叫中扭曲了美好皮囊的三岛和BHL,就这么全情投入地写下去吧,也许有一天,人类写作不息的真相就会显露在作者穷尽一生制造的文字幻象里。
“书就好像是人生,马库斯,从来就不会真正地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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