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又精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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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如实再现了发生在黑龙江鹤岗“1.28”杀人案的全过程,详尽阐述了整个案件的背景、案发经过及侦破过程,语言简单平实,但掩盖不住犯罪的精致精巧,犯罪分子层次分明的构思,细致入微的分析,以及别出心裁的伪装,实在令人称道。除此以外,作者还试图展现当时鹤岗市、黑龙江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风貌与风土人情,力图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刻原因,但因篇幅所限只是蜻蜓点水,并不全面深刻。
一、精致的犯罪构思
首先简单还原犯罪过程中多处令人称奇的掩饰,以孙海波和闫文宇为代表的犯罪智囊团让整个过程充满了极为巧妙地构思。
犯罪前
在此次犯罪之前,孙海波和田原两人有数次杀人抢枪抢劫的前科,为这次震惊全国的滔天罪行提供了丰富的经验。随后拉拢闫文宇和田宇两人入伙如虎添翼。
在孙拉闫入伙时,佯装以前并无前科,只是自己的想法,并且缩小了计划抢劫的数额,引诱闫加入,设想如果闫知道孙重案在身,并且计划抢劫巨额现金,是否加入还是另说;即使闫未加入,以后孙一伙人犯事时,因为数额问题,闫也不会怀疑他们。
在第一次杀警察抢枪时,孙海波和田原屡次跟踪多名警察,挑选其中最容易下手最安全的谋害,前后花费数个月,而对被害人连续跟踪一个多月才下手。
在抢到钱后,除挥霍外,还花3000元安排闫文宇学车,3000元在当时可颇有价值,为后续犯罪打下基础。
犯罪开始
孙海波提前三个月安排闫文宇和田原假装离开鹤岗,田原告知家人已经去南韩打工,而闫文宇通知家人外出打工,实际上,孙海波租住了一处房屋作为团伙的据点,两人居住在此处,从不出门,一日三餐均有孙海波提供,所以在其后警方的摸排工作中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据,即保护了家人,又摆脱了嫌疑,这是建立在对警方调查手法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策划时,孙海波和闫文宇安排田氏兄弟化妆成女人实施整个抢劫过程,尤其是皮肤白皙,模样清秀的田宇,更是误导了多位目击证人,给侦破方向的确定造成了极大的干扰。
同时,闫提出了具体的抛弃抢劫车辆的地点,与以前的犯罪地点吻合,意图扰乱侦查视线,后未得逞。
犯罪过程中
第一次抢车失败,闫提出留下抢劫车辆,假装是报复,并在车内洒下大量酒精,避免警犬追查。
在开枪同时捡起弹头,减少留给警察的证据;尽量少用自己带的枪,而用死亡保安或者经警的枪;每个人都要射击两枪以上确保死亡。
在同伙田原中弹受伤,孙海波稍犹豫后,田宇照着被击中的方向再开一枪,掩盖其被保安击中的事实,造成其是被罪犯打中的假象,误导警察对是保安还是罪犯的判断。并由于田原的眼睛有着明显特征,故对其眼睛又开一枪,降低警方因特征识别其身份的可能性。而后,点火焚尸,进一步毁尸灭迹。这一手段非常成功,警方花费了大量精力来判断此具尸体的真实身份,并勉强采用排除法才得以确认,并在后期依然有不同的声音。
在整个过程中,闫吸取了多宗杀人案告破的教训,提出一直要对家人保密,既是保护自己,又是保护家人。
可以说在从策划到逃亡到落网的过程中,该团伙展现了极高的“职业素养”,心思之细腻,思维之缜密,手段之狡猾从上述细节可见一斑。
二、必然的失败
而该犯罪团伙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是田原鲁莽冲动的性格未服从整体安排,致使其中弹,而后因无法快速逃离现场被同伙杀害,后暴露身份,成为最大的突破口。
第二,是偶然因素,罪犯一伙因没打到车来晚了,保安也躲在金库内休息,案件发生后可以从金库内向外射击,让犯罪分子一直无法得逞直至警察到来,尽管保安违反了规定,却挽救了自己的生命也守住了财产。
其实,在犯下这样的案件之后,团伙的命运早已注定,这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刑事案件,仅仅依靠他们数人之力,想和整个国家机器对抗,下场不言自明,从这个角度而言,他们的落网是必然,或者说概率非常大。尽管落网的原因是偶然,并导致他们没有抢到钱,但在整个过程中,即使这两个没有发生,由于无法掌控所有因素,总会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因素造成他们的最终落网。
三、犯罪的原因
此外,全书涉及到对犯罪原因的探讨,更多偏向于社会层面的外在原因,当时经济窘迫,百姓食不果腹,自然不得已走上犯罪道路,尽管该团伙都能吃饱饭,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没有其他的致富途径才铤而走险。我并不赞同这种观点,罪犯犯罪是多项因素的综合作用。事实上,上帝在巨大的轮盘前,随机捏造出了各类好坏参半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天使和恶魔的综合体,在各自的成长过程中,因受到各类因素的作用,会表现出不同的形态,但从整个社会层面的宏观来看,是一定会出现像田原这类亡命之徒的,这就是所谓的“黑天鹅”,只不过在那时便是视生命如草芥,杀人如麻,而在现在这类人少了,但贪污腐败、为了金钱不择手段的人层出不穷,手段变了,但人的本质没变,这一类特定人群自然也没变。当然,如何使得整个社会更加安定团结,使得这类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少之又少,是值得深思的。
“第一次杀人前,我想了好几个晚上,怎么下手,下得去下不去手,后来我想通了,人命没那么值钱,别人的命不值钱,我的命也不值钱。我、闫文宇、田原,我们几个都举得活着不如一条狗。人或在世上,要么就堂堂正正地活得像个人样,这是人命;要么就窝窝囊囊地活着,跟没活一样,这是狗命,狗命有什么值钱的吗?”
一、精致的犯罪构思
首先简单还原犯罪过程中多处令人称奇的掩饰,以孙海波和闫文宇为代表的犯罪智囊团让整个过程充满了极为巧妙地构思。
犯罪前
在此次犯罪之前,孙海波和田原两人有数次杀人抢枪抢劫的前科,为这次震惊全国的滔天罪行提供了丰富的经验。随后拉拢闫文宇和田宇两人入伙如虎添翼。
在孙拉闫入伙时,佯装以前并无前科,只是自己的想法,并且缩小了计划抢劫的数额,引诱闫加入,设想如果闫知道孙重案在身,并且计划抢劫巨额现金,是否加入还是另说;即使闫未加入,以后孙一伙人犯事时,因为数额问题,闫也不会怀疑他们。
在第一次杀警察抢枪时,孙海波和田原屡次跟踪多名警察,挑选其中最容易下手最安全的谋害,前后花费数个月,而对被害人连续跟踪一个多月才下手。
在抢到钱后,除挥霍外,还花3000元安排闫文宇学车,3000元在当时可颇有价值,为后续犯罪打下基础。
犯罪开始
孙海波提前三个月安排闫文宇和田原假装离开鹤岗,田原告知家人已经去南韩打工,而闫文宇通知家人外出打工,实际上,孙海波租住了一处房屋作为团伙的据点,两人居住在此处,从不出门,一日三餐均有孙海波提供,所以在其后警方的摸排工作中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据,即保护了家人,又摆脱了嫌疑,这是建立在对警方调查手法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策划时,孙海波和闫文宇安排田氏兄弟化妆成女人实施整个抢劫过程,尤其是皮肤白皙,模样清秀的田宇,更是误导了多位目击证人,给侦破方向的确定造成了极大的干扰。
同时,闫提出了具体的抛弃抢劫车辆的地点,与以前的犯罪地点吻合,意图扰乱侦查视线,后未得逞。
犯罪过程中
第一次抢车失败,闫提出留下抢劫车辆,假装是报复,并在车内洒下大量酒精,避免警犬追查。
在开枪同时捡起弹头,减少留给警察的证据;尽量少用自己带的枪,而用死亡保安或者经警的枪;每个人都要射击两枪以上确保死亡。
在同伙田原中弹受伤,孙海波稍犹豫后,田宇照着被击中的方向再开一枪,掩盖其被保安击中的事实,造成其是被罪犯打中的假象,误导警察对是保安还是罪犯的判断。并由于田原的眼睛有着明显特征,故对其眼睛又开一枪,降低警方因特征识别其身份的可能性。而后,点火焚尸,进一步毁尸灭迹。这一手段非常成功,警方花费了大量精力来判断此具尸体的真实身份,并勉强采用排除法才得以确认,并在后期依然有不同的声音。
在整个过程中,闫吸取了多宗杀人案告破的教训,提出一直要对家人保密,既是保护自己,又是保护家人。
可以说在从策划到逃亡到落网的过程中,该团伙展现了极高的“职业素养”,心思之细腻,思维之缜密,手段之狡猾从上述细节可见一斑。
二、必然的失败
而该犯罪团伙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是田原鲁莽冲动的性格未服从整体安排,致使其中弹,而后因无法快速逃离现场被同伙杀害,后暴露身份,成为最大的突破口。
第二,是偶然因素,罪犯一伙因没打到车来晚了,保安也躲在金库内休息,案件发生后可以从金库内向外射击,让犯罪分子一直无法得逞直至警察到来,尽管保安违反了规定,却挽救了自己的生命也守住了财产。
其实,在犯下这样的案件之后,团伙的命运早已注定,这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刑事案件,仅仅依靠他们数人之力,想和整个国家机器对抗,下场不言自明,从这个角度而言,他们的落网是必然,或者说概率非常大。尽管落网的原因是偶然,并导致他们没有抢到钱,但在整个过程中,即使这两个没有发生,由于无法掌控所有因素,总会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因素造成他们的最终落网。
三、犯罪的原因
此外,全书涉及到对犯罪原因的探讨,更多偏向于社会层面的外在原因,当时经济窘迫,百姓食不果腹,自然不得已走上犯罪道路,尽管该团伙都能吃饱饭,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没有其他的致富途径才铤而走险。我并不赞同这种观点,罪犯犯罪是多项因素的综合作用。事实上,上帝在巨大的轮盘前,随机捏造出了各类好坏参半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天使和恶魔的综合体,在各自的成长过程中,因受到各类因素的作用,会表现出不同的形态,但从整个社会层面的宏观来看,是一定会出现像田原这类亡命之徒的,这就是所谓的“黑天鹅”,只不过在那时便是视生命如草芥,杀人如麻,而在现在这类人少了,但贪污腐败、为了金钱不择手段的人层出不穷,手段变了,但人的本质没变,这一类特定人群自然也没变。当然,如何使得整个社会更加安定团结,使得这类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少之又少,是值得深思的。
“第一次杀人前,我想了好几个晚上,怎么下手,下得去下不去手,后来我想通了,人命没那么值钱,别人的命不值钱,我的命也不值钱。我、闫文宇、田原,我们几个都举得活着不如一条狗。人或在世上,要么就堂堂正正地活得像个人样,这是人命;要么就窝窝囊囊地活着,跟没活一样,这是狗命,狗命有什么值钱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