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视中的性别权利关系
英语里有一句话,“Seeing is believing。”我们生活在充斥着大量视觉信息(包括广告、网络上的各种图片之类)的社会,在看的时候或许从未思考这些视觉对象所含有的信息,而只是将它们当做一种事实片段简单掠过。而在逛博物馆和艺术馆的时候,我们也不乏看见很多走马观花的游客。约翰•伯格的这本书却从新而有趣的角度探探讨了如何看艺术、如果解读艺术这些有趣的话题。而伯格在这本书第三章的讨论,从社会性别(gender)这一方面分析了凝视者和被凝视者之间的权利关系。
不知道伯格受到了福柯多少影响。福柯在其作品《劝归与惩罚》(Discipline and Punish)中讨论了在圆形监狱中凝视者(the gazer)被凝视者(the gazed)之间不对等的权利关系。犯人作为被凝视者时刻处于狱警(warder)的监视之下。他们的行为也随着监视而被规范。犯人知道他们被凝视/监视,却 不知道他们在什么时候被监视。这种如鬼影一样不可预测却又随时可能存在的凝视行为规范着犯人/被凝视者,既成为了一种惩罚措施,也成为了一种劝归手段。其后福柯又指出,监视这种常出现在如学校、医院和监狱之类的公共机构的手段逐渐被广泛传播并且变得更加灵活。(1)
让我们回到伯格这篇文章里来。伯格说:“男人的风度基于他身上的潜在力量。女人的风度在于表达她对自己的看法以及界定别人对待她的分寸。她的风度从姿态,声音,见解,表情,服饰,品位和选定的场合上体现出来。女性将自己一分为二,不断注视自己。女性把内在于她的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看做构成女性身份的两个既有联系又截然不同的因素。男人重行动,女人重外观。女性内在的观察者是男性,而被观察者是女性,因此她把自己作为对象:景观”。撇开这句话里类似“女性重外观”这种过于宽泛的女性性别歧视色彩的语气不谈,伯格认为女性身份的确立是包含一个具有权利(powerful)的观察者(surveyor)和一个被剥夺权利(powerless)的被观察者(surveyed)两个身份因素。(2) 不幸的是,女性作为观察者所确定的对被观察者的自己所确定的审美标准却是在不自觉间受男性影响的。如伯格所说,女性观察自己的时候是一个男性,而被观察的自己呈现女性。因此,女性在观察以及随之而来的调整行为中不断加固着男性规范。如此所说,从性别角色这个角度 来看,女性不但成为了被规范(更激进的说法则是被压迫)的角色,自己也扮演着规范/压迫者的角色。
伯格在之后进一步用油画作为实例来进行分析,并从视觉艺术的角度对裸体(nakedness)和裸像(nudity)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别和阐述,指出裸体只是对自我身体的暴露,而裸像目的在于公开展览。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分析中,伯格特意指出在油画中女性的阴部是无毛发的,因为毛发与性权利和热情相关。这些油画也从侧面印证着一个历史事实:西方历史中的女性是不允许有欲望的。或者说,性欲望是属于男性的。当然,这种现象不是特属于西方历史的,我们可以想到中国社会对女性使用的“婊”和“荡妇”之类特别具有性别歧视色彩的词,其实也暗示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性的规范:女性是不应该拥有自由自主的性权利的,女性的性是服务于男性的窥淫欲望和性欲望的。这又不得不让我想起一些男性对现在在小众范围内流行的耽美小说/漫画的攻击:一些男性言辞激励地批判这些文学作品除了满足女性对男性(尤其是长相俊美的男性)的窥淫欲望之外毫无文学价值,却忘了女性在长期的历史中一直是作为男性窥淫对象存在的。当这部分小众文学开始挑战传统的性别权利的时候,它们自然而然也就遭到了质疑。 (3)
伯格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总结到:女性与男性被描绘的方式不同,不是因为社会性别(feminine & masculine)的不同,而是这些描绘都是从男性视角出发,为满足作为观看者和艺术品拥有者的异性男的审美欲望进行创作的。伯格的这个结论让人不得不思考:我们当今社会大众群体(包括男女)对女性“美”的审美欣赏是否从一开始就带上了男性视觉?而我们在用各种手段(包括化妆、整形美容等)让我们变得更美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在无意间推崇,维护和加固了男性审美观?女性是否有属于自己的、不受男性影响的审美?
注:(1)Michel Foucault,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trans. By Alan Sheridan (London: Penguin Books, 1991), p.211。
(2)伯格使用的surveyor这个词非常有意义,它不但包含“看”、“观察”这样的意思,还暗示着检测(这个行为意味着一个内在标准的存在)的意思。
(3)我在这里并不探讨这种小众文学的文学意义,只是单纯提出其在性别权利方面的颠覆意义。
不知道伯格受到了福柯多少影响。福柯在其作品《劝归与惩罚》(Discipline and Punish)中讨论了在圆形监狱中凝视者(the gazer)被凝视者(the gazed)之间不对等的权利关系。犯人作为被凝视者时刻处于狱警(warder)的监视之下。他们的行为也随着监视而被规范。犯人知道他们被凝视/监视,却 不知道他们在什么时候被监视。这种如鬼影一样不可预测却又随时可能存在的凝视行为规范着犯人/被凝视者,既成为了一种惩罚措施,也成为了一种劝归手段。其后福柯又指出,监视这种常出现在如学校、医院和监狱之类的公共机构的手段逐渐被广泛传播并且变得更加灵活。(1)
让我们回到伯格这篇文章里来。伯格说:“男人的风度基于他身上的潜在力量。女人的风度在于表达她对自己的看法以及界定别人对待她的分寸。她的风度从姿态,声音,见解,表情,服饰,品位和选定的场合上体现出来。女性将自己一分为二,不断注视自己。女性把内在于她的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看做构成女性身份的两个既有联系又截然不同的因素。男人重行动,女人重外观。女性内在的观察者是男性,而被观察者是女性,因此她把自己作为对象:景观”。撇开这句话里类似“女性重外观”这种过于宽泛的女性性别歧视色彩的语气不谈,伯格认为女性身份的确立是包含一个具有权利(powerful)的观察者(surveyor)和一个被剥夺权利(powerless)的被观察者(surveyed)两个身份因素。(2) 不幸的是,女性作为观察者所确定的对被观察者的自己所确定的审美标准却是在不自觉间受男性影响的。如伯格所说,女性观察自己的时候是一个男性,而被观察的自己呈现女性。因此,女性在观察以及随之而来的调整行为中不断加固着男性规范。如此所说,从性别角色这个角度 来看,女性不但成为了被规范(更激进的说法则是被压迫)的角色,自己也扮演着规范/压迫者的角色。
伯格在之后进一步用油画作为实例来进行分析,并从视觉艺术的角度对裸体(nakedness)和裸像(nudity)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别和阐述,指出裸体只是对自我身体的暴露,而裸像目的在于公开展览。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分析中,伯格特意指出在油画中女性的阴部是无毛发的,因为毛发与性权利和热情相关。这些油画也从侧面印证着一个历史事实:西方历史中的女性是不允许有欲望的。或者说,性欲望是属于男性的。当然,这种现象不是特属于西方历史的,我们可以想到中国社会对女性使用的“婊”和“荡妇”之类特别具有性别歧视色彩的词,其实也暗示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性的规范:女性是不应该拥有自由自主的性权利的,女性的性是服务于男性的窥淫欲望和性欲望的。这又不得不让我想起一些男性对现在在小众范围内流行的耽美小说/漫画的攻击:一些男性言辞激励地批判这些文学作品除了满足女性对男性(尤其是长相俊美的男性)的窥淫欲望之外毫无文学价值,却忘了女性在长期的历史中一直是作为男性窥淫对象存在的。当这部分小众文学开始挑战传统的性别权利的时候,它们自然而然也就遭到了质疑。 (3)
伯格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总结到:女性与男性被描绘的方式不同,不是因为社会性别(feminine & masculine)的不同,而是这些描绘都是从男性视角出发,为满足作为观看者和艺术品拥有者的异性男的审美欲望进行创作的。伯格的这个结论让人不得不思考:我们当今社会大众群体(包括男女)对女性“美”的审美欣赏是否从一开始就带上了男性视觉?而我们在用各种手段(包括化妆、整形美容等)让我们变得更美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在无意间推崇,维护和加固了男性审美观?女性是否有属于自己的、不受男性影响的审美?
注:(1)Michel Foucault,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trans. By Alan Sheridan (London: Penguin Books, 1991), p.211。
(2)伯格使用的surveyor这个词非常有意义,它不但包含“看”、“观察”这样的意思,还暗示着检测(这个行为意味着一个内在标准的存在)的意思。
(3)我在这里并不探讨这种小众文学的文学意义,只是单纯提出其在性别权利方面的颠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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