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州美国佬大闹亚瑟王朝》:荒谬且光荣的梦想
关于马克•吐温,这位大作家的地位自不必多言。最近关于他的新闻发生在今年的一月份,“位于纽约州的美国文豪马克-吐温墓地纪念碑上的一块铜质肖像浮雕日前被偷,警方正在调查”。且不论事件本身,单单是这样的事件,其实是很符合他的风格的,因为他总是在写一些关于错位的、荒诞的,“什么东西好像丢掉了,但其实它一直都在”的奇妙故事。
完成于1889年的这本《康州美国佬大闹亚瑟王朝》,是典型却又独特的马克•吐温式作品。说典型是因为书里充满了插科打诨,今天看来已经有点看不大懂的段子,情节也很荒谬——独特也是因此,因为关于这部作品,人们更多地是把它看做“穿越小说”的滥觞——在这部作品里,“我”是一个来自康州哈特福德的美国佬,生于十九世纪,因为意外而穿越到了六世纪,时值亚瑟王朝的英国。
马克•吐温是个很喜欢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作家——包括本作在内的大部分重要作品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完成。这一习惯,再加上他讽刺辛辣的语言风格,使得他的作品看上去总像是一个喋喋不休的家伙在吐槽。初来乍到亚瑟王朝的“我”,一上来便被一贵族骑士俘虏,但凭借自己“晚生了十三个世纪”所拥有的“知识优势”,美国佬顺利地爬上了帝国首相之位,并获封“老板”的称号。可也因为当上了“老板”,“我”便开始琢磨着经营点“事业”了。
作品语言轻松,行文轻快,尽管想要读懂马克•吐温炮制的段子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但就像是原版注释所说,本书的“历史常识并非重点,因而读者诸君大可不必严肃对待”。这位美国佬穿越到亚瑟王朝也不是为了寻古溯源,但他当他“深入社会,了解百姓疾苦”,便开始有了一个伟大的梦想,那就是在这个原始的国家,建立一套现代的制度,像他十三个世纪后的祖国一样,“权力、自由统统属于人民”。
不可否认,这本成书于十九世纪末的作品带有强烈的对英国人的讽刺倾向。关于英国人和美国佬的夙愿也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但就作品本身而言,马克•吐温如此安排情节的诉求,其实是更普世的表达。由“穿越”而产生的强烈对比,体现在社会制度的对比,更多也体现在人“理性与蒙昧”的处世方式之上——一个典型的表现,是作品里“我”受国王之托,要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而在“面试”军官人选时,一个出身贵族的应试者表示,对于像数学、法律、地理等常识,“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些呢?那都是神秘之事,应交由上天来掌管”。当被问及是否会写字时,他回答,“为什么要写字?为了能当牧师吗?”
这就表现了一种大众意识上的倾向——对认知未知事物的放弃,从而处在一种甘愿被操纵的状态。马克•吐温同样将这种精神状况,通过对平民的大量着墨表现出来。在一次审理案件时,他发现冤案的被告和他的妻子都在竭力承认事情是自己所为——只为了能少受痛苦,早日上天堂。在鲜明的等级制度之下,人已经放弃了改变的可能,只能选择逆来顺受。尽管托名于“亚瑟王朝”,但这种状态,其实隐含了马克•吐温对当时社会的控诉。像是我将一些现代化的教育、包括传媒方式引入“亚瑟王朝”,是在谋求对于被禁锢的灵魂的解放——对“报业”的发展,投射了马克•吐温自己的生活经历,也隐喻了作为一个小说家对于“表达”作为一种社会力量的看重。
但我想要解救这些看不到希望的人们的梦想显然是刻意的,因而最后的结果其实也可以料想。这是一个光荣的梦想,从古至今被人们反复提及,不曾消散。只是因为它始终是个梦,却也免不了荒诞的结尾。
当然,关于“穿越”元素的使用,符合了马克•吐温作为一位天才作家的身份——天才总是要搞点奇思妙想,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也好让后人方便模仿自己。
讲一个故事吧,偶然间想到的,来收尾这篇评论:
从前有个从没喝过酒的人,偶然得到了一瓶陈年佳酿。他心想,贩酒为业似乎也是个不错的营生,于是便把瓶子里的美酒倒掉,仿制了一批精致的瓶子,再灌进自己勾兑的“酒”出来卖。
那“酒”,卖得还不错。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