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山洋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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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山洋紫荆是施叔青《香港三部曲》其中的第二部,似乎也是被人认为是三部之中最好的一部。
这是一部融合了香港的殖民史与发展史,深刻反映了在沧海桑田的变迁中的众生百态,涉及到了当时市民生活,尤其是中下层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揭开了那段传奇历史的面纱。
故事的男女主人公应该要算是前妓黄得云与华人通译屈亚炳,但是严格算起来,应该是黄得云一人的奋斗史——一位聪慧妩媚,又自立自强的女性如何从最卑微的底层一步步向上,从经济独立到人格独立,不仅独自养大了儿子,也赢得了自身的尊严与地位,终于立足在了香港这片历经巨变,最终融汇东西的土地上。
这部书里除了黄得云之外,还塑造了其他各式各样的人物。这些不同阶层,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人物自然也有着各不相同的命运。骨子里自卑却表现得自大的华人通译屈亚炳;有心建功立业却沉沦在了香港这座旖旎城市里的英国人亚当史密斯;果断而残忍,对妻子一往情深,为帝国奉献所有的怀特上校;一心在风尘中打滚的精明鸨母倚红;曾经力挽狂澜,见多而识广的黎家姨太十一姑;中年守寡,空虚寂寞的周嫂,以及许许多多的其他人物。
难得的是,作者并没有用一种预设立场来刻画这些人物,反而保持着一种客观与全面的态度,从人物自身出发,细腻地描绘人物的心理与行为——令人对人性认识得更加深刻,也更加容易理解不同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逻辑与立场,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活着。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使人觉得这部书处处都流淌着一种——该怎么形容——并不激烈,也不平庸,而一种举重若轻,沉淀已久反而从容的气质,把家国的变迁,人生的曲折全都用那样一种从容的态度娓娓道来。
不得不说,作者的文笔很有功力。
所有的元素都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历史,战争,统治,反抗,没落与发展,以及文化与民俗。
既有波澜壮阔的大背景,也有细水长流的小人生。
这部书实在是一部另类而生动的香港史。
黄得云这个角色一开始的出现就是在屈亚炳的眼中——他的英国上司的情妇。
“鸦片烟戒了以后,怀孕女人的眉眼,使屈亚炳的心漾了一下。”
他本来是去送遣散费的,可是那一瞬间他决定把这项一次性的差事变成每月的例行公事。
于是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黄得云是美丽的,也是无助的。
当时的她已经怀了孕,却被她的异国情人抛弃。
她是曾真心爱过那个白皮肤的异族情人,可惜对方并没有对她付出相同的感情。
当屈亚炳一次次地出现在她的唐楼时,她妥协了。
她需要一个男人,她的混血儿子需要一个父亲,而她的选择余地其实并不太多。
对于现如今的姑娘来说,单身母亲都不是上上之选,何况那个时代的黄得云。
传统的相夫教子,贤良淑德的思想在她身上依然有着强大的影响。虽然她曾沦落风尘,但是在屈亚炳身上,她仿佛看到了再世为人的希望。
那时候的她,单纯又天真。
她的要求很简单,可是她不知道屈亚炳恰恰是最不可能满足她的期待的人。
在屈亚炳的身上,几乎可以看到中国人全部的劣根性。
自卑同时又自大,麻木不仁,助纣为虐,自欺欺人,以及鲁迅笔下的阿Q精神。
但同时,他也是孝子。他对已逝母亲的感情是真挚的。
究其原因,想来与成长环境是有极大关系的。
他的母亲惜姑是屈家的婢女,在被主人尊德公占有之后,才孕育出了屈亚炳。自此,惜姑一人的悲剧就变为了她和她的儿子两个人的悲剧。
关于惜姑的遭遇,作者的文笔犀利地讽刺了为老不尊,道貌岸然的无耻主人尊德公。
“尊德公睁开睡眼,纱帐外俏立的惜姑,开始发育的胸前微微鼓起,像伏睡了一对温柔的小白鸽。老人心动了一下。”
“老人兴致来时,抱着年龄可当孙女的惜姑,坐在膝上教她识字,口称屈家诗礼传家,又让她穿上一件袖子宽大的短衫,便于老人手伸入袖中摸奶狎昵。”
邪淫无耻的形象跃然纸上。
屈家传到这一辈,子孙都已变成这种货色,即使英国人的炮弹没有飞来,同德围也将自己坍塌,由内而外。
尽管同样是尊德公的儿子,屈亚炳因为生母的地位低下而不受重视是可想而知的,甚至他自己的一边耳朵都是被亲生父亲扇聋的。
这段经历同时也深深反映了香港过去存在的蓄婢制度的不公与罪恶。
早已是古稀老人的尊德公因吞食荔枝梗住而过世之后,夫人嫉恨惜姑,原本打算把她卖到妓寨中去。幸亏惜姑早就得到风声,赶紧带了儿子逃过了海,之后独自一人把孩子养大,其中艰辛自不必说。
所以屈亚炳对母亲始终怀着真挚的爱与依赖,而对同德围的高墙大院,他原本的家,则是切齿痛恨。
之后他帮着英国人接管新界,残杀反抗的乡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可是另一方面,当大埔乡民烧毁临时警察局的棚屋时,屈亚炳却又感到振奋,那一刻他觉得自己“高大而又神气”。那一夜他回到黄得云的唐楼,在她面前也终于重振了一次雄风。
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屈亚炳平日里那些畏缩与顺从的奴才习性全是因为他心里那份深刻的自卑——身为一个活在下层的中国人的自卑。
所以他一直在从外界寻找力量,并屈从于力量,无论它是洋人的枪炮,还是同胞的长矛大刀。
平日里他屈服于洋上司的威势,甘心充当走狗,可是那一天同胞的胜利却又唤起了他的民族自信心——效果堪比一剂猛药。
可惜就如那场胜利是昙花一现一般,屈亚炳的“胜利”也只维持了一晚而已。
以后的他,依旧忙于在洋人的政府中钻营,帮着洋人统治自己的同胞,甚至为做了怀特上校的密探而感到志得意满,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跻身上等人的行列了。
关于这一点,作者特意描写屈亚炳两次到敏如茶楼的不同表现。
一开始,屈亚炳只是个普通的华人通译,他想为自己做三十岁的生日,于是来到了敏如茶楼——出了名的点心靓,茶靓,令他每次经过都禁不住驻足的敏如茶楼。
可是那一天他却没有进门,因为他为当时的自己而感到自惭形秽,他见到了别人“体面的缎面鞋一级级蹬上左边的楼梯,团花丝长袍下摆走得生风”,再望向自己“傻头傻脑的黑布鞋,口袋里的铜板顿时失去重量,打消了进去饮茶的念头。”
自卑得既可怜又可笑。
可是当他被怀特上校提拔成“特殊事务助理”之后,一切立刻就不同了,不但全身焕然一新,还给自己订做了瓜皮帽与长靴,“以应备隆重场合之需,穿戴起来才不致有失身份。”
他决定去敏如茶楼给自己补过生日。
这一次,他“大喇喇推门”,看到自己平整的衣袖“满意地咧咧嘴”,迈着新布鞋“昂头上了二楼”。
“现在他踏着那双缎面鞋的脚印上楼,两腿分得很开的坐下,霸住一张台面,扬声召唤拎着铝制滚水壶的伙计,倒背如流的一口气点菜:一碟乳猪烧鹅双拼、一盅两件虾饺叉烧包、一碗牛腩捞面,外加一瓶珠江双蒸烧酒”,并且还“抖着腿美美的享受”,又超出预算叫了一碗腐竹白果糖水,吃完之后抚着肚皮“一摇三摆下楼,牙签插在齿缝,露出嘴角,向路人昭示他刚从敏如茶楼吃了饭出来。”
自大得既可笑又可怜。
书的第五章末尾,还有一次关于屈亚炳在茶楼上的描写。
那时他已是敏如茶楼的常客。他的瓜皮帽和黑缎长靴也终于派上了用场——只可惜真正的隆重场合依然轮不到他,他只能在儿子的弥月之喜上穿戴了那帽与靴“向亡母影容拜了下去”。
但是即便如此,屈亚炳依旧自视愈来愈高。
他“摇摇摆摆”上了二楼,“往靠里的台子一坐,双手按住台面,拿腔作势,不用开声吩咐,自有嫌恶他又怕他的伙计沏上一盅普洱,两件虾饺叉烧包随后奉上。屈亚炳一边啜茶,一边睁着长而狭邪的眼睛四下张望、耳听八方,观察民心向背,收集情报,定期给警察头子怀特上校汇报。”
书中几次三番都用“长而狭邪的眼睛”来形容屈亚炳的外貌,这不但使得屈亚炳这个形象越加生动,而且令人不由得在心头浮起一个模糊的形象,仿佛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其实他又何尝不是那个年代下,无数同样懦弱卑下,麻木愚蠢,自以为是,又浅薄势利,贪慕虚荣的中国人的代表呢?
更为可笑的是,当他听到街坊关于黄得云的闲言碎语,他竟“还是兴味十足的听下去。果然不出所料,屈亚炳呷了一口普洱茶,黄得云那娼妇原性未改。他为自己料事如神而自得,逐渐忘了身怀的任务。”
这就是屈亚炳的人生——未受重用之前还偶有可爱之处,但在当上了英国人的密探之后便越发地可恨起来。不过最多的,还是可笑与可怜。
书中的其他中国男性,似乎就没有一个是十分正面的角色——即便要说那个传奇又飘渺的武生姜俠魂,私以为他的存在也十分地耐人寻味。
全书就没有他的一句台词或者正面描写,有的只是黄得云的回忆与乡人的传说。
在台上英姿勃发的打虎英雄,到了台下也被神化成了不屈不挠的抗英领袖——只是这四散的流言蜚语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吧。
总之最后,黄得云再见到这位昔日曾相约私奔的英俊武生时,他却是正在带兄弟来打劫当铺的贼匪。
当黄得云认出他的那一刻,想必所有那些关于他的梦幻回忆都该化为泡影了吧。
打家劫舍,分明已经是沦为盗贼。
至少在黄得云的眼中,确是如此。
而她之后也再没有想起过她的这位打虎英雄了。
相比起书中的中国男性,那些本该被视为弱者的中国女性反倒出彩得多。
首当其冲的是主角黄得云。
书中多次写到她腮边的一颗美人痣——我完全能想象到那是何等样的妩媚多情。
似乎就是这颗痣令她注定沦落风尘,而鸨母倚红也曾说过她的脸要躺下来看才更靓,注定她是吃这行饭的。
或许就是她的脸,她的痣令她在人群中被人贩子选中,绑了来香港卖进了摆花街。
可是她原本只是替生病的弟弟去庙里祈福进香而已。
谁能想到,原本只是如此普通的一件事,却令她的命运从此翻天覆地。
所幸沦落风尘的日子并没有使黄得云变得低贱庸俗,贪婪势利,她的本性依旧是温柔善良,坚强聪慧。
只是她的异国情人并不珍惜,而之后委身的屈亚炳更是无从了解并欣赏她——他们本非同道中人。
但尽管如此,黄得云最终还是靠着自己的勤谨与好学,努力与聪慧来为自己,为她的孩子创下了一片天地来。
本该如此。
印象中最深的,是她在被屈亚炳抛弃之后,又碰上房租到期。她走投无路,原本也曾想过回到摆花街去,重操旧业。
都已经同昔日的鸨母谈好了,东西也都收拾了,可最终,她还是回了头。
她看着自己曾住过的房间,那些华丽的家具与摆设,她终于明白了。
“好不容易从花绿衣丛中钻了出来,怎么能够又让自己重新钻进去?”
“是该走的时候了。离开房间时,黄得云回头望了梳妆镜一眼,但愿那块红绸布永永远远蒙罩住镜子,今生今世千万别让那个炙妆艳粉的妓女再露面。”
她决意自立自强,命运自然也为她打开了另一扇门。
不但黄得云是个带着点传奇色彩的女人,对于她的人生有着极重要影响的两个女人——鸨母倚红,和公兴押的姨太十一姑,都是有着传奇人生的女性。
诚然,鸨母倚红,是个自私无情,精明果断,工于心计,甚至有些残忍的女人。
她利用、压榨着无数像黄得云这样的青春少女,把她们当作活生生的摇钱树,直到她们花残粉败,再无利用价值之后便一脚踢开。
她干得是罪恶的营生。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另一出惊世骇俗的大戏?
“当年倚红给南北行少东主做妾,怀了孕,却瞒着老太爷、夫人一家子跑到大伯公求得一剂红花草药,硬把胎儿打下,回转青楼浪滚。”
只是简短的三言两语,却道出了她年轻时的惊心动魄。
寻常人想必是很难猜测她当时心中所想。
本来,由妓女摇身一变成了大户人家的妾室,大概早已算作大家口中常言的“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是她却从这枝头上又自己飞了下来。
她不愿作深宅大院里养尊处优的金丝雀,她宁肯作脂粉丛中肆无忌惮的女王。
怎么说呢,我总是会欣赏那些把命运牢牢攥在自己手中的人吧。
性格决定命运,命运影响性格。性格与命运总是相辅相成的吧。
所以,我们知道了她叫倚红,而不是某个湮没在豪门风波里灰飞烟灭的无名女子。
后来,倚红甚至还利用“旧日关系”,想出了引诱豪门富户的妾媵来帮她卖淫以满足性欲的生财之道。一方面,倚红“指天咒地发誓绝对保密她们的身份”,但在嫖客面前她却“反行其道,以巨室妾侍为号召勒索更多嫖金。”
这样精明,大胆且无耻的主意,除了她倚红,还有谁能想得到,做得出呢?
另一位传奇女性十一姑的形象比起倚红来,可算是正面多了,而她的人生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奇。
因为成功斡旋搭救了主家老爷黎泉而立下大功的十一姑出现在黄得云眼前时,早已垂垂老矣。
但尽管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小老太婆”,却仍是与众不同,气势犹在。
“大厅幽静无声,只有老太婆咕咕抽水烟的声音。大热天太师椅圈围着厚厚的呢毛毡,旁边搁了一只西洋绅士用的银头手杖。小老太婆一身黑丝绒闪着幽光,周身透着一股黯淡的辉煌。大襟胸前一排金光闪闪的钮扣,是用华侨从金山带回来的美国五角金币做的。捧水烟的双手戴了长及胳臂的雪白丝手套。”
“小老太婆风干核桃似的脸颊,高高的颧骨涂了两块红红的胭脂,连眼圈都揉红了,左边一只眼眶下凹,戴了无边的单眼镜片,放大的眼珠玻璃珠子似的,动也不动。”
这样的形象完全可以令人想象到十一姑一定是个见识深远,镇定睿智的人。
可是谁又能想到,这样的十一姑原本的出身居然是“九龙广济庵卖笑的尼姑,法名印月”。
一切起源于算命,由于她八字剋父,于是就被送去了尼姑庵寄养。庵主也由此看中了她而着意培养,不令她做一个干粗活的“扎裤尼”,反而把她“熏陶成一个色艺出众的妙尼”。
而真正令人咂舌的还在后面:
庵主把她带到富户人家做法事,却趁着这个时机勾引那些富而好色的主人,约他们来庵中烧香。“待庵主师姑索得重金后,才被引入曲径清幽花木深深的禅房雅室,珠帘一卷,室内古铜宣德炉烧着透脑迷魂的沉香,桌椅雕镂精工,墙上悬挂名人书画,曲格橱柜摆设名贵古玩,令来客有飘然出尘之感。”
“妙尼印月身穿玄色绫罗,衣衩开得很高,露出雪白丝长裤,手持念珠、头戴尼冠,嫣然微笑见客,合掌施礼:‘阿弥陀佛,难得檀越光临,使出家人的茅庵顿成净土了。’”
看到此处,真令人不禁慨叹。
难为他们竟能想出这么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法子来,不但为嫖客找了个绝佳借口,同时竟还为这么一桩最为古老的买卖更添了些别开生面的情趣。
之后妙尼印月便“款款坐了下来,献果香茗,畅谈大藏、金刚经典的精要,消解来客守财的想法。妙尼陪客下棋,不乏妙著,每能挫败施主,逢她兴起,弹琴一曲,音韵清雅。公子豪客捐足香油金,便在尼庵开厅饮宴,一席名师精制、世俗人不易尝到的斋筵所费,贵过妓院的花筵数倍。若要成入幕之宾,必须听任庵主师姑宰割。”
此间种种,除了令人啼笑皆非之外,更不由得叹一句:
世人贪财、好色竟能至如斯地步,连佛门净土都不免荼毒,真是罪过罪过。
之后一场大火令印月逃出了尼庵,到了妓寨讨生活,后来终于被黎泉看中,赎回家当了六姨太。再之后,便是令她大大出名的传奇经历——搭线贿赂英国高官及其情妇,令其出面调停才使得黎泉的刑罚大大减轻。
而她,也终于成了公兴押从东主到伙计个个尊崇的十一姑。
也是她,令黄得云的眼界与心胸都大大开阔,也为黄得云日后在公兴押站稳脚跟提供了契机。
另外还有一个想要提到的女人则是周嫂——黄得云搬到太平山后的邻居。
是她介绍了黄得云去公兴押做事,从后来发生的事来看,不得不说周嫂也算得上是黄得云的贵人了。
若她没有介绍黄得云那份差事,想必黄得云的命运又将是另一番模样。
但除此之外,她似乎也并没有太多作用了。
对这位不算太重要的年轻寡妇,作者对她的表现竟然也是细腻的。
她年轻守寡,丈夫死于鼠疫,她只身一人,又“矢志不再嫁”,自然是孤独无依。但难得的是她自食其力,凭着手艺在茶楼当二厨。
表面看来,这又是一个坚强自立的女人。
但夜深人静之时,点灯撒豆的孤苦寂寞,也有她自己才知晓。
除了中国人,书中对作为殖民者的英国人也有着描绘与书写。
两个最为重要的角色,一个是洁净局的副帮办亚当史密斯,另一个则是警察头子怀特上校。
这两个人的经历与性格不尽相同,但有一点相同之处却显得更加微妙——他们都曾有过类似的体验,尽管结果截然不同。
怀特上校在来到香港之前,曾在马来西亚参与统治当地的马来人。一次他得到消息一头水牛发了疯在外面四处滋事,于是他前去看个究竟。
在他眼前,不过一头安静驯良的水牛正在吃草。可是四周却早已围满了看热闹,甚至等着分牛肉的马来人。
“千百人聚集起来的意志传达过来,电流一样使他感应到那种力量,上百人决意要置水牛于死地的力量。”
“在这种情势下,他只能扮演马来人要他扮演的英雄统治者的角色。戴上他们为他量身制作的面具,逼迫他举起步枪瞄准。”
从这一刻起,看似殖民者的怀特,实际上已经不知不觉成为了被殖民者的傀儡。
这是一种微妙的转变。
从心理学上或许另有解释,但我却认为怀特的本性并没有他自以为的那样坚定顽强,因此才会被群体意志所左右。
但也因为这件事,使怀特开始改变了。
“从这一刻开始,道格拉斯怀特在面对被殖民的马来人、斐济土人、缅甸人,甚至香港华人,他冰冷的蓝眼珠从没曾一次回暖。”
怀特上校终于渐渐开始变得冷酷起来,尤其是在他的妻子流产并且还患上了抑郁症之后。
他认为是香港这样一个蛮荒之地毁了他挚爱的妻子夏绿蒂。
他立志要征服这片土地。
怀特上校在被殖民者的集体意志面前妥协了,而相比之下,亚当史密斯的运气似乎要好得多。
1894年6月,香港瘟疫蔓延。
作为洁净局的高级官员,他自然要带头去担起扑灭鼠疫的责任。
但在他带人准备焚烧疫区的过程中,却发生了一件与怀特上校射杀水牛的经历相类似的事。
“转过身,正待下命令,一个奇异的现象击向他,柴门内外五十个他洁净局的手下,包括华人通译屈亚炳凝聚成一股意志,传达给他。他们等着看戏,手持火把、身穿涂油防疫外衣的亚当史密斯是个变戏法的人。他们在催促着白人统治者使用他的威权惩罚这个违法滞留的女人,把她的黑毛猪当作祭品,掩门一起焚烧。以华人通译屈亚炳为首,他们已做好准备,等待亚当史密斯燃烧的火把一丢,服从他一声大喝全体后退。”
“在这一刹那,亚当史密斯感到白人在东方的虚幻。他们是统治者,可是受被统治者的意志所左右。”
“他被一群辫子盘在头顶上、留着长指甲、眼睛斜视的华人包围着。他们外表看似柔顺服从,其实居心叵测,齐心一志死死盯住他手中的火把。”
史密斯就像“受了催眠似的,不由自主举起火把。”
可是恰在这时,那头黑毛猪逮住空隙窜了出去。
而史密斯也因此回过了神来,免去了被操控的命运。
他“感到虚脱,然而自由”。
作者以一种独特的视角阐释了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
表面上看来,是白人在统治本地人。
可是事实上,却是本地人的意志将一个普通的白人变为了暴君。他们为他戴上了面具。
“久而久之,面具变成他的脸。”
“从此以后,他成为一具空的躯壳。”
究竟是蒙昧的人们所具有的深重奴性令他们渴望被统治,被驱使,并且为统治者的利用与施舍而沾沾自喜,还是自以为文明先进的统治者其实仍然抵抗不了人性的弱点?
谁也不得自由。
作者在这部书中的立场其实是颇为客观中立的,或许这正是她所想达到的目标——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描述香港的沧桑巨变与香港华人的曲折命运。
对于被统治的中华民族,她既赞扬歌颂,也批判嘲讽。
对于白人统治者,她也尽量避免了人物的标签化,脸谱化。
中西方的利益与文化,人性与自我,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相互碰撞着。每一个个体都只不过是被时代的浪潮裹挟着向前走去。
这是一部融合了香港的殖民史与发展史,深刻反映了在沧海桑田的变迁中的众生百态,涉及到了当时市民生活,尤其是中下层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揭开了那段传奇历史的面纱。
故事的男女主人公应该要算是前妓黄得云与华人通译屈亚炳,但是严格算起来,应该是黄得云一人的奋斗史——一位聪慧妩媚,又自立自强的女性如何从最卑微的底层一步步向上,从经济独立到人格独立,不仅独自养大了儿子,也赢得了自身的尊严与地位,终于立足在了香港这片历经巨变,最终融汇东西的土地上。
这部书里除了黄得云之外,还塑造了其他各式各样的人物。这些不同阶层,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人物自然也有着各不相同的命运。骨子里自卑却表现得自大的华人通译屈亚炳;有心建功立业却沉沦在了香港这座旖旎城市里的英国人亚当史密斯;果断而残忍,对妻子一往情深,为帝国奉献所有的怀特上校;一心在风尘中打滚的精明鸨母倚红;曾经力挽狂澜,见多而识广的黎家姨太十一姑;中年守寡,空虚寂寞的周嫂,以及许许多多的其他人物。
难得的是,作者并没有用一种预设立场来刻画这些人物,反而保持着一种客观与全面的态度,从人物自身出发,细腻地描绘人物的心理与行为——令人对人性认识得更加深刻,也更加容易理解不同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逻辑与立场,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活着。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使人觉得这部书处处都流淌着一种——该怎么形容——并不激烈,也不平庸,而一种举重若轻,沉淀已久反而从容的气质,把家国的变迁,人生的曲折全都用那样一种从容的态度娓娓道来。
不得不说,作者的文笔很有功力。
所有的元素都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历史,战争,统治,反抗,没落与发展,以及文化与民俗。
既有波澜壮阔的大背景,也有细水长流的小人生。
这部书实在是一部另类而生动的香港史。
黄得云这个角色一开始的出现就是在屈亚炳的眼中——他的英国上司的情妇。
“鸦片烟戒了以后,怀孕女人的眉眼,使屈亚炳的心漾了一下。”
他本来是去送遣散费的,可是那一瞬间他决定把这项一次性的差事变成每月的例行公事。
于是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黄得云是美丽的,也是无助的。
当时的她已经怀了孕,却被她的异国情人抛弃。
她是曾真心爱过那个白皮肤的异族情人,可惜对方并没有对她付出相同的感情。
当屈亚炳一次次地出现在她的唐楼时,她妥协了。
她需要一个男人,她的混血儿子需要一个父亲,而她的选择余地其实并不太多。
对于现如今的姑娘来说,单身母亲都不是上上之选,何况那个时代的黄得云。
传统的相夫教子,贤良淑德的思想在她身上依然有着强大的影响。虽然她曾沦落风尘,但是在屈亚炳身上,她仿佛看到了再世为人的希望。
那时候的她,单纯又天真。
她的要求很简单,可是她不知道屈亚炳恰恰是最不可能满足她的期待的人。
在屈亚炳的身上,几乎可以看到中国人全部的劣根性。
自卑同时又自大,麻木不仁,助纣为虐,自欺欺人,以及鲁迅笔下的阿Q精神。
但同时,他也是孝子。他对已逝母亲的感情是真挚的。
究其原因,想来与成长环境是有极大关系的。
他的母亲惜姑是屈家的婢女,在被主人尊德公占有之后,才孕育出了屈亚炳。自此,惜姑一人的悲剧就变为了她和她的儿子两个人的悲剧。
关于惜姑的遭遇,作者的文笔犀利地讽刺了为老不尊,道貌岸然的无耻主人尊德公。
“尊德公睁开睡眼,纱帐外俏立的惜姑,开始发育的胸前微微鼓起,像伏睡了一对温柔的小白鸽。老人心动了一下。”
“老人兴致来时,抱着年龄可当孙女的惜姑,坐在膝上教她识字,口称屈家诗礼传家,又让她穿上一件袖子宽大的短衫,便于老人手伸入袖中摸奶狎昵。”
邪淫无耻的形象跃然纸上。
屈家传到这一辈,子孙都已变成这种货色,即使英国人的炮弹没有飞来,同德围也将自己坍塌,由内而外。
尽管同样是尊德公的儿子,屈亚炳因为生母的地位低下而不受重视是可想而知的,甚至他自己的一边耳朵都是被亲生父亲扇聋的。
这段经历同时也深深反映了香港过去存在的蓄婢制度的不公与罪恶。
早已是古稀老人的尊德公因吞食荔枝梗住而过世之后,夫人嫉恨惜姑,原本打算把她卖到妓寨中去。幸亏惜姑早就得到风声,赶紧带了儿子逃过了海,之后独自一人把孩子养大,其中艰辛自不必说。
所以屈亚炳对母亲始终怀着真挚的爱与依赖,而对同德围的高墙大院,他原本的家,则是切齿痛恨。
之后他帮着英国人接管新界,残杀反抗的乡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可是另一方面,当大埔乡民烧毁临时警察局的棚屋时,屈亚炳却又感到振奋,那一刻他觉得自己“高大而又神气”。那一夜他回到黄得云的唐楼,在她面前也终于重振了一次雄风。
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屈亚炳平日里那些畏缩与顺从的奴才习性全是因为他心里那份深刻的自卑——身为一个活在下层的中国人的自卑。
所以他一直在从外界寻找力量,并屈从于力量,无论它是洋人的枪炮,还是同胞的长矛大刀。
平日里他屈服于洋上司的威势,甘心充当走狗,可是那一天同胞的胜利却又唤起了他的民族自信心——效果堪比一剂猛药。
可惜就如那场胜利是昙花一现一般,屈亚炳的“胜利”也只维持了一晚而已。
以后的他,依旧忙于在洋人的政府中钻营,帮着洋人统治自己的同胞,甚至为做了怀特上校的密探而感到志得意满,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跻身上等人的行列了。
关于这一点,作者特意描写屈亚炳两次到敏如茶楼的不同表现。
一开始,屈亚炳只是个普通的华人通译,他想为自己做三十岁的生日,于是来到了敏如茶楼——出了名的点心靓,茶靓,令他每次经过都禁不住驻足的敏如茶楼。
可是那一天他却没有进门,因为他为当时的自己而感到自惭形秽,他见到了别人“体面的缎面鞋一级级蹬上左边的楼梯,团花丝长袍下摆走得生风”,再望向自己“傻头傻脑的黑布鞋,口袋里的铜板顿时失去重量,打消了进去饮茶的念头。”
自卑得既可怜又可笑。
可是当他被怀特上校提拔成“特殊事务助理”之后,一切立刻就不同了,不但全身焕然一新,还给自己订做了瓜皮帽与长靴,“以应备隆重场合之需,穿戴起来才不致有失身份。”
他决定去敏如茶楼给自己补过生日。
这一次,他“大喇喇推门”,看到自己平整的衣袖“满意地咧咧嘴”,迈着新布鞋“昂头上了二楼”。
“现在他踏着那双缎面鞋的脚印上楼,两腿分得很开的坐下,霸住一张台面,扬声召唤拎着铝制滚水壶的伙计,倒背如流的一口气点菜:一碟乳猪烧鹅双拼、一盅两件虾饺叉烧包、一碗牛腩捞面,外加一瓶珠江双蒸烧酒”,并且还“抖着腿美美的享受”,又超出预算叫了一碗腐竹白果糖水,吃完之后抚着肚皮“一摇三摆下楼,牙签插在齿缝,露出嘴角,向路人昭示他刚从敏如茶楼吃了饭出来。”
自大得既可笑又可怜。
书的第五章末尾,还有一次关于屈亚炳在茶楼上的描写。
那时他已是敏如茶楼的常客。他的瓜皮帽和黑缎长靴也终于派上了用场——只可惜真正的隆重场合依然轮不到他,他只能在儿子的弥月之喜上穿戴了那帽与靴“向亡母影容拜了下去”。
但是即便如此,屈亚炳依旧自视愈来愈高。
他“摇摇摆摆”上了二楼,“往靠里的台子一坐,双手按住台面,拿腔作势,不用开声吩咐,自有嫌恶他又怕他的伙计沏上一盅普洱,两件虾饺叉烧包随后奉上。屈亚炳一边啜茶,一边睁着长而狭邪的眼睛四下张望、耳听八方,观察民心向背,收集情报,定期给警察头子怀特上校汇报。”
书中几次三番都用“长而狭邪的眼睛”来形容屈亚炳的外貌,这不但使得屈亚炳这个形象越加生动,而且令人不由得在心头浮起一个模糊的形象,仿佛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其实他又何尝不是那个年代下,无数同样懦弱卑下,麻木愚蠢,自以为是,又浅薄势利,贪慕虚荣的中国人的代表呢?
更为可笑的是,当他听到街坊关于黄得云的闲言碎语,他竟“还是兴味十足的听下去。果然不出所料,屈亚炳呷了一口普洱茶,黄得云那娼妇原性未改。他为自己料事如神而自得,逐渐忘了身怀的任务。”
这就是屈亚炳的人生——未受重用之前还偶有可爱之处,但在当上了英国人的密探之后便越发地可恨起来。不过最多的,还是可笑与可怜。
书中的其他中国男性,似乎就没有一个是十分正面的角色——即便要说那个传奇又飘渺的武生姜俠魂,私以为他的存在也十分地耐人寻味。
全书就没有他的一句台词或者正面描写,有的只是黄得云的回忆与乡人的传说。
在台上英姿勃发的打虎英雄,到了台下也被神化成了不屈不挠的抗英领袖——只是这四散的流言蜚语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吧。
总之最后,黄得云再见到这位昔日曾相约私奔的英俊武生时,他却是正在带兄弟来打劫当铺的贼匪。
当黄得云认出他的那一刻,想必所有那些关于他的梦幻回忆都该化为泡影了吧。
打家劫舍,分明已经是沦为盗贼。
至少在黄得云的眼中,确是如此。
而她之后也再没有想起过她的这位打虎英雄了。
相比起书中的中国男性,那些本该被视为弱者的中国女性反倒出彩得多。
首当其冲的是主角黄得云。
书中多次写到她腮边的一颗美人痣——我完全能想象到那是何等样的妩媚多情。
似乎就是这颗痣令她注定沦落风尘,而鸨母倚红也曾说过她的脸要躺下来看才更靓,注定她是吃这行饭的。
或许就是她的脸,她的痣令她在人群中被人贩子选中,绑了来香港卖进了摆花街。
可是她原本只是替生病的弟弟去庙里祈福进香而已。
谁能想到,原本只是如此普通的一件事,却令她的命运从此翻天覆地。
所幸沦落风尘的日子并没有使黄得云变得低贱庸俗,贪婪势利,她的本性依旧是温柔善良,坚强聪慧。
只是她的异国情人并不珍惜,而之后委身的屈亚炳更是无从了解并欣赏她——他们本非同道中人。
但尽管如此,黄得云最终还是靠着自己的勤谨与好学,努力与聪慧来为自己,为她的孩子创下了一片天地来。
本该如此。
印象中最深的,是她在被屈亚炳抛弃之后,又碰上房租到期。她走投无路,原本也曾想过回到摆花街去,重操旧业。
都已经同昔日的鸨母谈好了,东西也都收拾了,可最终,她还是回了头。
她看着自己曾住过的房间,那些华丽的家具与摆设,她终于明白了。
“好不容易从花绿衣丛中钻了出来,怎么能够又让自己重新钻进去?”
“是该走的时候了。离开房间时,黄得云回头望了梳妆镜一眼,但愿那块红绸布永永远远蒙罩住镜子,今生今世千万别让那个炙妆艳粉的妓女再露面。”
她决意自立自强,命运自然也为她打开了另一扇门。
不但黄得云是个带着点传奇色彩的女人,对于她的人生有着极重要影响的两个女人——鸨母倚红,和公兴押的姨太十一姑,都是有着传奇人生的女性。
诚然,鸨母倚红,是个自私无情,精明果断,工于心计,甚至有些残忍的女人。
她利用、压榨着无数像黄得云这样的青春少女,把她们当作活生生的摇钱树,直到她们花残粉败,再无利用价值之后便一脚踢开。
她干得是罪恶的营生。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另一出惊世骇俗的大戏?
“当年倚红给南北行少东主做妾,怀了孕,却瞒着老太爷、夫人一家子跑到大伯公求得一剂红花草药,硬把胎儿打下,回转青楼浪滚。”
只是简短的三言两语,却道出了她年轻时的惊心动魄。
寻常人想必是很难猜测她当时心中所想。
本来,由妓女摇身一变成了大户人家的妾室,大概早已算作大家口中常言的“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是她却从这枝头上又自己飞了下来。
她不愿作深宅大院里养尊处优的金丝雀,她宁肯作脂粉丛中肆无忌惮的女王。
怎么说呢,我总是会欣赏那些把命运牢牢攥在自己手中的人吧。
性格决定命运,命运影响性格。性格与命运总是相辅相成的吧。
所以,我们知道了她叫倚红,而不是某个湮没在豪门风波里灰飞烟灭的无名女子。
后来,倚红甚至还利用“旧日关系”,想出了引诱豪门富户的妾媵来帮她卖淫以满足性欲的生财之道。一方面,倚红“指天咒地发誓绝对保密她们的身份”,但在嫖客面前她却“反行其道,以巨室妾侍为号召勒索更多嫖金。”
这样精明,大胆且无耻的主意,除了她倚红,还有谁能想得到,做得出呢?
另一位传奇女性十一姑的形象比起倚红来,可算是正面多了,而她的人生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奇。
因为成功斡旋搭救了主家老爷黎泉而立下大功的十一姑出现在黄得云眼前时,早已垂垂老矣。
但尽管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小老太婆”,却仍是与众不同,气势犹在。
“大厅幽静无声,只有老太婆咕咕抽水烟的声音。大热天太师椅圈围着厚厚的呢毛毡,旁边搁了一只西洋绅士用的银头手杖。小老太婆一身黑丝绒闪着幽光,周身透着一股黯淡的辉煌。大襟胸前一排金光闪闪的钮扣,是用华侨从金山带回来的美国五角金币做的。捧水烟的双手戴了长及胳臂的雪白丝手套。”
“小老太婆风干核桃似的脸颊,高高的颧骨涂了两块红红的胭脂,连眼圈都揉红了,左边一只眼眶下凹,戴了无边的单眼镜片,放大的眼珠玻璃珠子似的,动也不动。”
这样的形象完全可以令人想象到十一姑一定是个见识深远,镇定睿智的人。
可是谁又能想到,这样的十一姑原本的出身居然是“九龙广济庵卖笑的尼姑,法名印月”。
一切起源于算命,由于她八字剋父,于是就被送去了尼姑庵寄养。庵主也由此看中了她而着意培养,不令她做一个干粗活的“扎裤尼”,反而把她“熏陶成一个色艺出众的妙尼”。
而真正令人咂舌的还在后面:
庵主把她带到富户人家做法事,却趁着这个时机勾引那些富而好色的主人,约他们来庵中烧香。“待庵主师姑索得重金后,才被引入曲径清幽花木深深的禅房雅室,珠帘一卷,室内古铜宣德炉烧着透脑迷魂的沉香,桌椅雕镂精工,墙上悬挂名人书画,曲格橱柜摆设名贵古玩,令来客有飘然出尘之感。”
“妙尼印月身穿玄色绫罗,衣衩开得很高,露出雪白丝长裤,手持念珠、头戴尼冠,嫣然微笑见客,合掌施礼:‘阿弥陀佛,难得檀越光临,使出家人的茅庵顿成净土了。’”
看到此处,真令人不禁慨叹。
难为他们竟能想出这么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法子来,不但为嫖客找了个绝佳借口,同时竟还为这么一桩最为古老的买卖更添了些别开生面的情趣。
之后妙尼印月便“款款坐了下来,献果香茗,畅谈大藏、金刚经典的精要,消解来客守财的想法。妙尼陪客下棋,不乏妙著,每能挫败施主,逢她兴起,弹琴一曲,音韵清雅。公子豪客捐足香油金,便在尼庵开厅饮宴,一席名师精制、世俗人不易尝到的斋筵所费,贵过妓院的花筵数倍。若要成入幕之宾,必须听任庵主师姑宰割。”
此间种种,除了令人啼笑皆非之外,更不由得叹一句:
世人贪财、好色竟能至如斯地步,连佛门净土都不免荼毒,真是罪过罪过。
之后一场大火令印月逃出了尼庵,到了妓寨讨生活,后来终于被黎泉看中,赎回家当了六姨太。再之后,便是令她大大出名的传奇经历——搭线贿赂英国高官及其情妇,令其出面调停才使得黎泉的刑罚大大减轻。
而她,也终于成了公兴押从东主到伙计个个尊崇的十一姑。
也是她,令黄得云的眼界与心胸都大大开阔,也为黄得云日后在公兴押站稳脚跟提供了契机。
另外还有一个想要提到的女人则是周嫂——黄得云搬到太平山后的邻居。
是她介绍了黄得云去公兴押做事,从后来发生的事来看,不得不说周嫂也算得上是黄得云的贵人了。
若她没有介绍黄得云那份差事,想必黄得云的命运又将是另一番模样。
但除此之外,她似乎也并没有太多作用了。
对这位不算太重要的年轻寡妇,作者对她的表现竟然也是细腻的。
她年轻守寡,丈夫死于鼠疫,她只身一人,又“矢志不再嫁”,自然是孤独无依。但难得的是她自食其力,凭着手艺在茶楼当二厨。
表面看来,这又是一个坚强自立的女人。
但夜深人静之时,点灯撒豆的孤苦寂寞,也有她自己才知晓。
除了中国人,书中对作为殖民者的英国人也有着描绘与书写。
两个最为重要的角色,一个是洁净局的副帮办亚当史密斯,另一个则是警察头子怀特上校。
这两个人的经历与性格不尽相同,但有一点相同之处却显得更加微妙——他们都曾有过类似的体验,尽管结果截然不同。
怀特上校在来到香港之前,曾在马来西亚参与统治当地的马来人。一次他得到消息一头水牛发了疯在外面四处滋事,于是他前去看个究竟。
在他眼前,不过一头安静驯良的水牛正在吃草。可是四周却早已围满了看热闹,甚至等着分牛肉的马来人。
“千百人聚集起来的意志传达过来,电流一样使他感应到那种力量,上百人决意要置水牛于死地的力量。”
“在这种情势下,他只能扮演马来人要他扮演的英雄统治者的角色。戴上他们为他量身制作的面具,逼迫他举起步枪瞄准。”
从这一刻起,看似殖民者的怀特,实际上已经不知不觉成为了被殖民者的傀儡。
这是一种微妙的转变。
从心理学上或许另有解释,但我却认为怀特的本性并没有他自以为的那样坚定顽强,因此才会被群体意志所左右。
但也因为这件事,使怀特开始改变了。
“从这一刻开始,道格拉斯怀特在面对被殖民的马来人、斐济土人、缅甸人,甚至香港华人,他冰冷的蓝眼珠从没曾一次回暖。”
怀特上校终于渐渐开始变得冷酷起来,尤其是在他的妻子流产并且还患上了抑郁症之后。
他认为是香港这样一个蛮荒之地毁了他挚爱的妻子夏绿蒂。
他立志要征服这片土地。
怀特上校在被殖民者的集体意志面前妥协了,而相比之下,亚当史密斯的运气似乎要好得多。
1894年6月,香港瘟疫蔓延。
作为洁净局的高级官员,他自然要带头去担起扑灭鼠疫的责任。
但在他带人准备焚烧疫区的过程中,却发生了一件与怀特上校射杀水牛的经历相类似的事。
“转过身,正待下命令,一个奇异的现象击向他,柴门内外五十个他洁净局的手下,包括华人通译屈亚炳凝聚成一股意志,传达给他。他们等着看戏,手持火把、身穿涂油防疫外衣的亚当史密斯是个变戏法的人。他们在催促着白人统治者使用他的威权惩罚这个违法滞留的女人,把她的黑毛猪当作祭品,掩门一起焚烧。以华人通译屈亚炳为首,他们已做好准备,等待亚当史密斯燃烧的火把一丢,服从他一声大喝全体后退。”
“在这一刹那,亚当史密斯感到白人在东方的虚幻。他们是统治者,可是受被统治者的意志所左右。”
“他被一群辫子盘在头顶上、留着长指甲、眼睛斜视的华人包围着。他们外表看似柔顺服从,其实居心叵测,齐心一志死死盯住他手中的火把。”
史密斯就像“受了催眠似的,不由自主举起火把。”
可是恰在这时,那头黑毛猪逮住空隙窜了出去。
而史密斯也因此回过了神来,免去了被操控的命运。
他“感到虚脱,然而自由”。
作者以一种独特的视角阐释了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
表面上看来,是白人在统治本地人。
可是事实上,却是本地人的意志将一个普通的白人变为了暴君。他们为他戴上了面具。
“久而久之,面具变成他的脸。”
“从此以后,他成为一具空的躯壳。”
究竟是蒙昧的人们所具有的深重奴性令他们渴望被统治,被驱使,并且为统治者的利用与施舍而沾沾自喜,还是自以为文明先进的统治者其实仍然抵抗不了人性的弱点?
谁也不得自由。
作者在这部书中的立场其实是颇为客观中立的,或许这正是她所想达到的目标——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描述香港的沧桑巨变与香港华人的曲折命运。
对于被统治的中华民族,她既赞扬歌颂,也批判嘲讽。
对于白人统治者,她也尽量避免了人物的标签化,脸谱化。
中西方的利益与文化,人性与自我,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相互碰撞着。每一个个体都只不过是被时代的浪潮裹挟着向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