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罗夷:《发乎考证,止乎欣感——<昂贵的和平>读后》
“史学碎片化”是近年来史学界一个热门的话题,而面对同一事实,各人理解并非一样。研究选题一味求小,研究范围偏窄,重叙事、重考证、轻阐释等现象大量存在,令一些学人深感忧虑,史学领域相较过去缺少了许多“热点”、“兴奋点”,有习惯于讨论“重大问题”或热衷于“论战”者甚至感到不大适应,因而呼吁“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一扫当前史学那种一味求窄、求细、求小的拘谨姿态,把中国史学带入一个有长江大河般磅礴气势的新境”;而另一些学人则根本不承认有什么“碎片化”,在他们看来,随着史学专门化及学风趋实,研究者各守专攻、分头并进本乃学术研究的常态,且为“非碎无以立通”的必由之路,“越来越多的近代史研究涉入更具体的层面,或许是一种欣欣向荣的现象”。(《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5期》)这当然是一个见仁见智并可以不断讨论的问题,不过,从实践论的角度,今日近代史学界似乎还有一个“救弊”的高(绝?)招,即每逢五、逢十周年纪念重大政治事件或历史人物的传统惯例,除了一以贯之的“纪念性”在持续发酵,还难得地为分裂的学术界贡献了稀缺的“共同性”和“话题性”,趁着这个由头,在短时间内可以聚集起相当可观的学界资源和社会关注度,从而形成“热门”、“热点”。这里的“热”,未必指众人实际参与的“热情”,但至少形式上的“热闹”,是必须的。周年纪念一般分大年、小年,少不了八竿子打得着或打不着的各路神仙,以及彼此间客套和吆喝,有善戏谑者比之为赶场庙会,且分大集、小集,得掐着节点赶集。过去尚未久的“辛亥百年”纪念,无疑是多年才一遇的“大集”,着实闹猛了一阵,可其兴也骤,其亡也忽,“散集”之后再回头盘点,却也很难说留下了多少有分量的东西。“热闹”中人的耳朵习惯了某一听阈,往往对微妙的声音失掉敏感,倒是对“客套”和“吆喝”不必那么上心的海外学界,在反思“纪念史学”方面已经走在了前头。(村田雄二郎:《超越“纪念史学”:日本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国际会议》,《开放时代》2013年第3期)
今年时值甲午战争发生120周年,又逢上赶大集的日子,学术界、读书界、文化界不出意外地熙熙攘攘热闹了一番。以“甲午”为主题词的各种会议、讲座、对话、访谈、论文、专书层出不穷,直令人目不暇给,而论者兴趣所寄,多在于“阐释”。甲午战败,是民族之痛、家国之殇,是中国和东亚历史进程的转捩点,在今天又与民族觉醒、民族复兴、文化复兴及东亚变局等宏叙事相勾连,不久前在威海闭幕的“纪念甲午战争1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主事者宣告会议的目的就是“要告诫人们汲取历史教训,勿忘国耻,奋发图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国、强军,维护世界和平”。钱锺书说,“过去已是给现在支配着的;同一件过去的事实,因为现在的不同,发生了两种意义,我们常常把过去来补足现代的缺陷,适应现代的嗜好,‘黄金时代’不仅在将来,往往在过去,并且跟着现在转移”。这话实在没错。这里“支配过去”的“现在”,不仅有批判性的传统观念和观点,也包括故意与之立异者。今有学者最喜袭用陈寅恪“了解之同情”一语,动辄抒发“对历史的温情与敬意”,号称“跨越狭隘的立场”,“重构了甲午战争的历史现场,展现了教科书未曾有过的新视点和新理解”,而恰恰忘记了(甚或不知道!)陈寅恪那段话中更加重要的后半句——“但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傅会之恶习”,结果所犯毛病,也正合陈氏所指摘的,“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熏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由此之故,今日之谈中国古代哲学者,大抵即谈其今日自身之哲学者也;所著之中国哲学史者,即其今日自身之哲学史者也”。(《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三联书店2011年,第284页)辛亥、甲午这类前人研究较为成熟的领域应如何深入,考验学者的学力与识力。后进之人喜捷径,借新观念以提倡新问题,而不愿尝试接续前贤未竟之业往下做的道路,更有等而下之者,俨然自我作古,一味平地造起,以自说自话为空谷足音。其实,“前人关注者往往是枢纽性的大问题,尽管近代学术上不乏附庸蔚为大国的先例,毕竟接着做比对着讲更接近大道正途,更能体现学术研究的深度和高度”。(桑兵:《治学的门径与取法——晚清民国研究的史料与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28页)
吉辰新著《昂贵的和平:中日马关议和研究》,便是这样“接着做”的一个好例。1912年(辛丑),即1895年(乙未)割台后17年,梁任公访台途中,舟次夜泊马关,有句云:“明知此是伤心地,亦到维舟首重回。十七年中多少事,春帆楼下晚涛哀。”春帆楼是马关条约缔结之地,春帆楼下不息的晚涛也见证了国人深入骨髓的伤痛与耻辱。作者认识到《马关条约》十一条,“其内容之苛刻,在这个近代对外签署的条约中罕有其匹”,“它的效力,改变快了中国近代史的走向”,因此本书致力于探讨以下问题:“这部条约是怎样出笼的,又是怎样签订,怎样批准,怎样互换的?这样的结果是否有机会避免?”(引言,1—2页,引用只注页码,下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者奔走于中、日两地各图书馆和学术机关,广搜材料,且多斩获。“本书所征引的史料,有相当部分未经中外学界使用”(引言,4页),作者在“扩充史料”方面的努力,不可谓不突出,而尤可欣赏的,在于对常见史料和既有解说的把握,进而用之于新史料的解读,将之安放到合适位置,有效并有分寸地推进研究的前沿。今人治学,片面依赖新出史料,似乎史料够“新”、够“独家”,既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反而忽略对史料自身地位的探究,忽略新旧史料的比勘互证。实则,哪怕是极端强调“动手动脚找东西”的傅斯年,也未忘记提醒后学此中有辩证关系必须注意:“必于旧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然而但持新材料,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亦每每是枉然。”(《史料论略及其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5页)
在甲午战争研究领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之《中日战争》正、续编是最基础、也最重要的资料集成书,这两套编辑时间跨越近四十年的大型史料集,在中外素材的搜罗整理方面,已经达到相当高度,而学界的利用程度未必可言充分。作者对它们看得很熟,进而辅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档案、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藏张之洞档案、日本以及英、美、德、俄等国已刊与未刊外交文书,由此建立起历史认知的“大体”,保证其不(至少不大会)误读或遗漏重要的“细部”,在扩充新史料之际,也带上了一双有准备的眼睛。比如在日本福岛县立图书馆佐藤文库查阅甲午战争史料时,一眼发现《日清媾和条约案并其理由》抄本。这件尚未被学界利用的资料,开列十二项条款,内容与《马关条约》草案相仿,并附详细“理由”,更规划了中日媾和之后日本国策的走向,具有很高价值。作者了解此案在《马关条约》草案演化过程中的大体位置,亦熟悉本文内部征引条目的具体出处,故而在阅读时产生可贵的共鸣,“似乎能够切身感到作者(指条约案作者——引者按)一面翻检档案、一面字斟句酌的写作情景”。(129—130页)私家著述方面,翁同龢日记对于探求清朝中枢动态、重建甲午史事价值最高,张荫桓、王文韶、张謇、徐世昌等人日记,李鸿章、张之洞、盛宣怀诸家往来函札电文,亦多可观者。作者对此有较全面的爬梳整理,由此而及彼,一些为他人所未见或未注意的边缘史料也有了用武之地。如直隶饶阳县知县汪宝树日记,记甲午八九月之交翁同龢天津之行及京中各种传言,可借由透视时人观感。(第18页注4)又如《马关条约》签订后,姚学源致李鸿藻函,指出李鸿章在日遇刺“是最好一大转机”,以中方未能善为利用、“而竟委曲求全了事”为遗憾,作者许其意见“可谓难得”,并注释“这是我见到的唯一一条时人此类意见。”(180页注3)姚氏为李鸿藻表弟,作为身处局外的一介商人,能够意识到刺杀事件为谈判一大转机,其见解还在直接襄助谈判的诸多幕僚和外国顾问之上,不能不引发后人反思。此外,本书参考的日本枢密顾问官佐佐木高行日记载录明治天皇言行,伊藤博文亲信、内阁书记官长伊东巳代治日记记录他作为日方全权大臣参加烟台换约的全过程,均为国内学界所罕利用的、反映当时谈判对手方动态的一手史料。至于刺杀李鸿章的小山丰太郎回忆录《旧梦录》、为李鸿章治伤的军医总监石黑忠悳与佐藤进的回顾或自传,对外交史研究而言,用处相对有限,但在还原时代氛围与历史现场方面,自有其价值,很可以一读。
甲午之役、马关议和如此重要,相关研究起步很早,中外学界已经积累了海量成果。如作者自陈,“在整理学术史的过程中,我确实感到了先行研究数量的庞大,进入写作阶段之后,也时时觉得自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顾盼”。(引言,2页)不过,在充分消化先行研究基础上,还是选择迎难而上,且注意与旧说的对话。如甲午十月十二日,盛京陵寝总管领衔地方官民致电督办军务处,请代奏“公呈”,这是迄今为止第一份、几乎也是战争期间唯一一份公开请求议和的上奏。此前戚其章认为这一行动出于军机大臣荣禄与盛京将军长顺的策动,作者据对《长顺函稿》的再解读,指出这属当地官员的自主行动。(49页)复如乙未四月刘坤一的著名电奏,究系主战抑或主和,石泉、茅海建、贾小叶等学者各持一说,莫衷一是,作者未止于对刘坤一内心世界的探究,而由“电奏的实际作用”入手分析此奏的意义。(第246—247页)再如日人胜海舟对甲午战争的态度问题,松浦玲与刘岳兵观点直接对立,作者以刘氏所举胜海舟致山县有朋赠别诗、致陆奥宗光挽诗及致伊藤博文信函等论据,皆不足以推翻胜海舟反对甲午战争的传统观点。(120页注3)作者有能力不囿于成说、调停于异说,在乱花迷眼的局面中作出自己的判断与抉择,前提在于读书细心。譬如关于翁同龢对割辽的态度,茅海建认为翁同龢既不同意割台也不同意割辽,房德邻则认为翁同龢主张割辽保。作者逐字逐句分析房先生引以为关键证据的文廷式《倭攻台湾请饬使臣据理争论折》,指出“文廷式的上奏只是用来论证割台之不可(晓之以理),而不能用于论证割辽之可行(碍之于情)”,从而判定:“要说翁同龢同意割辽,还缺乏足够的证据”。(211—212页)类似细腻解读史料的场合,书中所见多有,如张之洞未刊电稿中“性恶”之暗喻(37页注3)、翁同龢日记中“连鸡不飞”之典故(59页注2),皆可谓读懂一词,而成活一片。
外交史的专题研究对从业者要求相对苛刻,不仅需要治传统文史之学的素养,同时还要对国际法、外交学、国际关系学等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有所体悟,而后者尤非一般史学系出身者所长。(据笔者所知,日本大学的中国外交史研究,一般不在东洋史学科内,而附属于法学部的研究专攻。)作者显然在这方面下过功夫。书内有关“谈判地点”选择及其意义(69页)、“国书”、“国电”的性质与用途(79、100页),均有基于国际法术语和惯例的正面解说,再结合清政府的实际外交行为及当时人的理解,更可以丈量两者间的距离。本书第三章“全权证书”一节,围绕条约批准的制度设计,指出清政府没有为全权大臣张荫桓、邵友濂准备合乎规范的全权证书,除了不熟悉国际法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不愿放权,分析尤见精辟。(78—82页)本书虽然为《马关条约》的个案研究,而眼光亦未局限于一时一地,《马关条约》与欧洲国家媾和条约先例的横向比较,尤其与同样以苛酷著称的《法兰克福条约》的对比,最足予人启发。(125、230、303页)同样在“全权证书”问题上,作者敏锐地捕捉到“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明治四年(1871)日本政府派遣岩仓使团出使欧美,希望进行修约谈判,与张邵使团一样,也只带了国书而未准备全权证书,因而在美国吃了闭门羹,使团成员伊藤博文、大久保利通不得不返国办理证书。而过了十几年,已经轮到伊藤就全权问题来教训清政府。光绪十年(1884)朝鲜甲申事变起,伊藤以全权大使身份来天津与李鸿章谈判,要求互换全权证书,面对李鸿章出示的敕谕,他指摘其中只规定了“商议事务”而没有说明签约画押之权,这些情形,一如十年后广岛的那一幕。所不同者,当时日本并未挟有战胜国的威势,而且伊藤是客非主,故当李鸿章保证自己确有全权之后,伊藤同意继续谈判,证书一节便被轻轻揭过了。(84页)正因有此纵向视野,本书讨论史事时,比较少那种就事论事的局促感,作者能够看到“天津谈判犹如广岛谈判的预演”,清政府不愿授予臣下全权的心态前后如一,“全权证书”与国际法的抵牾亦如是,而在国力一消一长之后,清政府最终为此付出了代价。(84—85页)同样发散性的比较视野,也体现在对“德璀琳出使”的观察上,揭出它延续了此前清政府议和的特殊做法,“即派遣地位较低的非正式使者先行投石问路,与对方接头之后,再行派遣大员进行正式谈判”。鸦片战争期间这一手法已被广为运用,即一般大员常把交涉事务借重微员,最典型的是张喜以伊里布的一介家仆,居然促成了浙江停战的达成与《南京条约》的签订;至中法战争时,停战条约由海关税务司金登干赴法签订,《中法简明条约》签字的则是德璀琳,他们的地位虽不能与张喜之流同日而语,但身为洋员客卿,在清政府中依然处于边缘地位。(102页)像这些案例,绝不是国际交涉的常态,而经整理并排放在一起时,则有助于理解与把握清政府外交的特色,可能恰在于其非制度化的一面。
本书的研究,如同历史中的交兵交涉,努力贯彻知彼知己的宗旨,落实在效果上,也相当不错。书中对中、日两方外交都有检讨,而不至于片面说教,人云亦云。在李鸿章和清政府一面,谈判过程中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一是低估了电报密码的重要性。由于战前电码已被日方破译,谈判期间李鸿章与国内的往来“密电”完全是公开的秘密,由此日方把中方的底牌看得一清二楚,这对谈判的影响无可估量。二是没有利用刺杀事件向日方施加压力。李鸿章对自己被刺的反应只是愤怒和羞愧,清政府也同样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外交意义。结果,中方完全没有运用这一天降良机要挟日方,只是被动地接受日方在停战问题上作出的有限让步,待到谈判重新开始,日方已经通过成功的危机公关化解了列强的恶感,并了解到中方无意就此做文章,于是在谈判桌上又恢复了肆无忌惮的姿态。(230页)在日本一面,作者亦能由人及事,平情考量,并有所评判:“日方的外交也绝不能说是出色的。伊藤和陆奥在谈判桌上做到了十二分的锱铢必较,对外部环境的观察却显得粗枝大叶。条约虽然如日方的意愿签订,但埋下了三国干涉还辽的伏笔。过犹不及,一流的外交家不会如此行事。”(231页)进而,由中日关系史涉入至日本史研究的脉络,提出自己的意见。比如信夫清三郎在上世纪30年代出版的《日清战争:政治外交的观察》一书中提出“二重外交”说,他由同时代外务省与军部的尖锐对立,回溯至甲午战时的日本外交,认为当时已有这样的“二重外交”:军事当局的外交比外务省的外交更加强硬。本书作者对这一观点产生的语境非常敏感,“建立在对时局的思考之上,甚至令人觉得有点借古讽今的味道”,继而由此反观甲午时期日本外交当事人的直接史料,揭示出另一种“二重外交”——外交官反而比军人更强硬,然后做出判断:“外交家的对外眼光反而不如军人,这是陆奥的一大失误。”(207—208页)
如果说,两次鸦片战争是一把尺子,量出了“天朝”与“泰西”之间在近代化上的差距,那么甲午战争则是量出“天朝”与“东洋”差距的尺子。本书的终章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对自己的失败,国人常以一句‘就当是交了学费’自我解嘲。那么,在前人支付了‘昂贵的学费’之后,今天的我们又能由此学到什么?” (311—312页)“甲午”是牵扯国人敏感神经的历“伤心史”、“痛史”,而长久以来,“爱国”与“复仇”几乎为集体无意识的一体两面。作者似颇欣赏儒家“反求诸己”的智慧,故而呼吁“民族间的仇恨不应助长;‘仇己’则理应深化。”约九十年前,眼见“五四”后中日关系矛盾激烈的鲁迅说过这样的话,“仆以为一无根柢学问,爱国之类,俱是空谈;现在要图,实只在苦熬求学,惜此又非今之学者所乐闻也。”(《致宋崇义》[1920年5月4日],《鲁迅全集》第11卷,第382页)甲午战争已距今两个甲子,经过如此长时间的沉淀,对这段历史理应看得足够清楚,理应有足够的反思。作者深知治学之难,在完成本书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提不出多少创见,更不要说颠覆什么结构,建构什么框架,基本只是前任基础上的小修小补。讲得好听些,或者算是‘史实重建’吧。”(引言,4页)这一朴素且坦诚的学术观,或正合于“苦熬求学”之旨,也是今人“纪念”甲午较有建设性的一种方式罢。
本书由作者的硕士论文修改增订而成,而从论文到专书,这中间有一个读者论的自我调试,并非简单过程。对治史学者而言,“研究历史”与“写历史”,原为一事,但在今天,实已被生生打成两橛,且有愈演而愈乖离之势。而外交史著作的可读性尤其堪忧,那种以国家政府为出发点、用往来文电编织经纬、平淡地叙述史事的经典模式,更难引起阅读快感,无怪有学者自嘲为“了无趣味的事件史”。(川岛真:《中国近代外交的形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8页)本书在这方面有所自觉,并做出了努力。作者文字清通,足以达意,兼有叙事的能力,随着事件的铺陈展开,引出一个个人物,不只是枯燥的履历介绍,而加入人物个性的分析以及对更长时段人物命运的理解,颇合传统史学“知人论世”之旨。书中对于中日两国两大主角,陆奥宗光和李鸿章的描画,尤见心力所注,最可一读。难能的是,作者有良好的考证学训练,处理史料手法细密,但出之于表述时,绝少冗滥(很多以“实证”姿态示人的著作一味滥引史料,或是为掩饰分析能力不足),史论结合,较少刻意,有感而发的部分,总体来说,比较节制。就同类著作比较而言,本书的“作者意识” 异常鲜明,行文中常见第一人称的出现,诸如“我十分赞同”、“我也无力回答”、“我发现了”、“我尚未发现”、“我倾向于认为”、“我没有查到原折”、“关于此事我没有见到下文”等等,不一而足,史学研究当中是否可以(或应该)突出叙事主体,也是一个可以讨论或终无定论的问题,本书在这方面的尝试是否成功,见仁见智,但要承认,它的风格化也正是给人深刻印象的原因之一。傅斯年尝以文学史写作为例,谈史料考证与史书写作的关系,其基调迥异于我们一般熟知的他的史料学观点:“写文学史当无异于写音乐史或绘画史,所要写的题目是艺术,艺术不是一件可以略去感情的东西,而写一部的史,应当有一个客观的设施的根基,所用的材料可靠,所谈的人和物有个客观的真实,然后可得真知识。把感情寄托在真知识上,然后是有着落的感情……希望诸君能发乎考证,止乎欣感,以语学始,以波涛动荡止。”(《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发乎考证,止乎欣感”,当然是一种化境,但值得著史者去追求,去不断逼近。
最后一点,或属于题外的个人感受,全书无论史料考证,还是行文叙事,整体中规中矩,显出其师承的明显烙印。这大概是初学者入门的必经道路,也是相对多快好省地成长的不二法门。张舜徽论为学次第,譬之初习临池,“盖临摹之初,惟恐其不似;及其专力致精,惟恐其似。入而能出,惟大家为然,推之为文、治学,莫不如此。”(《清人笔记条辨》,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0页)作者毕竟年轻得令人羡慕,已有相当高的起点,有所法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俟“入而能出”于异日,大概是值得期待的罢。
原刊《读书》2015年第3期,发表时有删节
今年时值甲午战争发生120周年,又逢上赶大集的日子,学术界、读书界、文化界不出意外地熙熙攘攘热闹了一番。以“甲午”为主题词的各种会议、讲座、对话、访谈、论文、专书层出不穷,直令人目不暇给,而论者兴趣所寄,多在于“阐释”。甲午战败,是民族之痛、家国之殇,是中国和东亚历史进程的转捩点,在今天又与民族觉醒、民族复兴、文化复兴及东亚变局等宏叙事相勾连,不久前在威海闭幕的“纪念甲午战争1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主事者宣告会议的目的就是“要告诫人们汲取历史教训,勿忘国耻,奋发图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国、强军,维护世界和平”。钱锺书说,“过去已是给现在支配着的;同一件过去的事实,因为现在的不同,发生了两种意义,我们常常把过去来补足现代的缺陷,适应现代的嗜好,‘黄金时代’不仅在将来,往往在过去,并且跟着现在转移”。这话实在没错。这里“支配过去”的“现在”,不仅有批判性的传统观念和观点,也包括故意与之立异者。今有学者最喜袭用陈寅恪“了解之同情”一语,动辄抒发“对历史的温情与敬意”,号称“跨越狭隘的立场”,“重构了甲午战争的历史现场,展现了教科书未曾有过的新视点和新理解”,而恰恰忘记了(甚或不知道!)陈寅恪那段话中更加重要的后半句——“但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傅会之恶习”,结果所犯毛病,也正合陈氏所指摘的,“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熏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由此之故,今日之谈中国古代哲学者,大抵即谈其今日自身之哲学者也;所著之中国哲学史者,即其今日自身之哲学史者也”。(《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三联书店2011年,第284页)辛亥、甲午这类前人研究较为成熟的领域应如何深入,考验学者的学力与识力。后进之人喜捷径,借新观念以提倡新问题,而不愿尝试接续前贤未竟之业往下做的道路,更有等而下之者,俨然自我作古,一味平地造起,以自说自话为空谷足音。其实,“前人关注者往往是枢纽性的大问题,尽管近代学术上不乏附庸蔚为大国的先例,毕竟接着做比对着讲更接近大道正途,更能体现学术研究的深度和高度”。(桑兵:《治学的门径与取法——晚清民国研究的史料与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28页)
吉辰新著《昂贵的和平:中日马关议和研究》,便是这样“接着做”的一个好例。1912年(辛丑),即1895年(乙未)割台后17年,梁任公访台途中,舟次夜泊马关,有句云:“明知此是伤心地,亦到维舟首重回。十七年中多少事,春帆楼下晚涛哀。”春帆楼是马关条约缔结之地,春帆楼下不息的晚涛也见证了国人深入骨髓的伤痛与耻辱。作者认识到《马关条约》十一条,“其内容之苛刻,在这个近代对外签署的条约中罕有其匹”,“它的效力,改变快了中国近代史的走向”,因此本书致力于探讨以下问题:“这部条约是怎样出笼的,又是怎样签订,怎样批准,怎样互换的?这样的结果是否有机会避免?”(引言,1—2页,引用只注页码,下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者奔走于中、日两地各图书馆和学术机关,广搜材料,且多斩获。“本书所征引的史料,有相当部分未经中外学界使用”(引言,4页),作者在“扩充史料”方面的努力,不可谓不突出,而尤可欣赏的,在于对常见史料和既有解说的把握,进而用之于新史料的解读,将之安放到合适位置,有效并有分寸地推进研究的前沿。今人治学,片面依赖新出史料,似乎史料够“新”、够“独家”,既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反而忽略对史料自身地位的探究,忽略新旧史料的比勘互证。实则,哪怕是极端强调“动手动脚找东西”的傅斯年,也未忘记提醒后学此中有辩证关系必须注意:“必于旧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然而但持新材料,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亦每每是枉然。”(《史料论略及其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5页)
在甲午战争研究领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之《中日战争》正、续编是最基础、也最重要的资料集成书,这两套编辑时间跨越近四十年的大型史料集,在中外素材的搜罗整理方面,已经达到相当高度,而学界的利用程度未必可言充分。作者对它们看得很熟,进而辅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档案、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藏张之洞档案、日本以及英、美、德、俄等国已刊与未刊外交文书,由此建立起历史认知的“大体”,保证其不(至少不大会)误读或遗漏重要的“细部”,在扩充新史料之际,也带上了一双有准备的眼睛。比如在日本福岛县立图书馆佐藤文库查阅甲午战争史料时,一眼发现《日清媾和条约案并其理由》抄本。这件尚未被学界利用的资料,开列十二项条款,内容与《马关条约》草案相仿,并附详细“理由”,更规划了中日媾和之后日本国策的走向,具有很高价值。作者了解此案在《马关条约》草案演化过程中的大体位置,亦熟悉本文内部征引条目的具体出处,故而在阅读时产生可贵的共鸣,“似乎能够切身感到作者(指条约案作者——引者按)一面翻检档案、一面字斟句酌的写作情景”。(129—130页)私家著述方面,翁同龢日记对于探求清朝中枢动态、重建甲午史事价值最高,张荫桓、王文韶、张謇、徐世昌等人日记,李鸿章、张之洞、盛宣怀诸家往来函札电文,亦多可观者。作者对此有较全面的爬梳整理,由此而及彼,一些为他人所未见或未注意的边缘史料也有了用武之地。如直隶饶阳县知县汪宝树日记,记甲午八九月之交翁同龢天津之行及京中各种传言,可借由透视时人观感。(第18页注4)又如《马关条约》签订后,姚学源致李鸿藻函,指出李鸿章在日遇刺“是最好一大转机”,以中方未能善为利用、“而竟委曲求全了事”为遗憾,作者许其意见“可谓难得”,并注释“这是我见到的唯一一条时人此类意见。”(180页注3)姚氏为李鸿藻表弟,作为身处局外的一介商人,能够意识到刺杀事件为谈判一大转机,其见解还在直接襄助谈判的诸多幕僚和外国顾问之上,不能不引发后人反思。此外,本书参考的日本枢密顾问官佐佐木高行日记载录明治天皇言行,伊藤博文亲信、内阁书记官长伊东巳代治日记记录他作为日方全权大臣参加烟台换约的全过程,均为国内学界所罕利用的、反映当时谈判对手方动态的一手史料。至于刺杀李鸿章的小山丰太郎回忆录《旧梦录》、为李鸿章治伤的军医总监石黑忠悳与佐藤进的回顾或自传,对外交史研究而言,用处相对有限,但在还原时代氛围与历史现场方面,自有其价值,很可以一读。
甲午之役、马关议和如此重要,相关研究起步很早,中外学界已经积累了海量成果。如作者自陈,“在整理学术史的过程中,我确实感到了先行研究数量的庞大,进入写作阶段之后,也时时觉得自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顾盼”。(引言,2页)不过,在充分消化先行研究基础上,还是选择迎难而上,且注意与旧说的对话。如甲午十月十二日,盛京陵寝总管领衔地方官民致电督办军务处,请代奏“公呈”,这是迄今为止第一份、几乎也是战争期间唯一一份公开请求议和的上奏。此前戚其章认为这一行动出于军机大臣荣禄与盛京将军长顺的策动,作者据对《长顺函稿》的再解读,指出这属当地官员的自主行动。(49页)复如乙未四月刘坤一的著名电奏,究系主战抑或主和,石泉、茅海建、贾小叶等学者各持一说,莫衷一是,作者未止于对刘坤一内心世界的探究,而由“电奏的实际作用”入手分析此奏的意义。(第246—247页)再如日人胜海舟对甲午战争的态度问题,松浦玲与刘岳兵观点直接对立,作者以刘氏所举胜海舟致山县有朋赠别诗、致陆奥宗光挽诗及致伊藤博文信函等论据,皆不足以推翻胜海舟反对甲午战争的传统观点。(120页注3)作者有能力不囿于成说、调停于异说,在乱花迷眼的局面中作出自己的判断与抉择,前提在于读书细心。譬如关于翁同龢对割辽的态度,茅海建认为翁同龢既不同意割台也不同意割辽,房德邻则认为翁同龢主张割辽保。作者逐字逐句分析房先生引以为关键证据的文廷式《倭攻台湾请饬使臣据理争论折》,指出“文廷式的上奏只是用来论证割台之不可(晓之以理),而不能用于论证割辽之可行(碍之于情)”,从而判定:“要说翁同龢同意割辽,还缺乏足够的证据”。(211—212页)类似细腻解读史料的场合,书中所见多有,如张之洞未刊电稿中“性恶”之暗喻(37页注3)、翁同龢日记中“连鸡不飞”之典故(59页注2),皆可谓读懂一词,而成活一片。
外交史的专题研究对从业者要求相对苛刻,不仅需要治传统文史之学的素养,同时还要对国际法、外交学、国际关系学等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有所体悟,而后者尤非一般史学系出身者所长。(据笔者所知,日本大学的中国外交史研究,一般不在东洋史学科内,而附属于法学部的研究专攻。)作者显然在这方面下过功夫。书内有关“谈判地点”选择及其意义(69页)、“国书”、“国电”的性质与用途(79、100页),均有基于国际法术语和惯例的正面解说,再结合清政府的实际外交行为及当时人的理解,更可以丈量两者间的距离。本书第三章“全权证书”一节,围绕条约批准的制度设计,指出清政府没有为全权大臣张荫桓、邵友濂准备合乎规范的全权证书,除了不熟悉国际法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不愿放权,分析尤见精辟。(78—82页)本书虽然为《马关条约》的个案研究,而眼光亦未局限于一时一地,《马关条约》与欧洲国家媾和条约先例的横向比较,尤其与同样以苛酷著称的《法兰克福条约》的对比,最足予人启发。(125、230、303页)同样在“全权证书”问题上,作者敏锐地捕捉到“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明治四年(1871)日本政府派遣岩仓使团出使欧美,希望进行修约谈判,与张邵使团一样,也只带了国书而未准备全权证书,因而在美国吃了闭门羹,使团成员伊藤博文、大久保利通不得不返国办理证书。而过了十几年,已经轮到伊藤就全权问题来教训清政府。光绪十年(1884)朝鲜甲申事变起,伊藤以全权大使身份来天津与李鸿章谈判,要求互换全权证书,面对李鸿章出示的敕谕,他指摘其中只规定了“商议事务”而没有说明签约画押之权,这些情形,一如十年后广岛的那一幕。所不同者,当时日本并未挟有战胜国的威势,而且伊藤是客非主,故当李鸿章保证自己确有全权之后,伊藤同意继续谈判,证书一节便被轻轻揭过了。(84页)正因有此纵向视野,本书讨论史事时,比较少那种就事论事的局促感,作者能够看到“天津谈判犹如广岛谈判的预演”,清政府不愿授予臣下全权的心态前后如一,“全权证书”与国际法的抵牾亦如是,而在国力一消一长之后,清政府最终为此付出了代价。(84—85页)同样发散性的比较视野,也体现在对“德璀琳出使”的观察上,揭出它延续了此前清政府议和的特殊做法,“即派遣地位较低的非正式使者先行投石问路,与对方接头之后,再行派遣大员进行正式谈判”。鸦片战争期间这一手法已被广为运用,即一般大员常把交涉事务借重微员,最典型的是张喜以伊里布的一介家仆,居然促成了浙江停战的达成与《南京条约》的签订;至中法战争时,停战条约由海关税务司金登干赴法签订,《中法简明条约》签字的则是德璀琳,他们的地位虽不能与张喜之流同日而语,但身为洋员客卿,在清政府中依然处于边缘地位。(102页)像这些案例,绝不是国际交涉的常态,而经整理并排放在一起时,则有助于理解与把握清政府外交的特色,可能恰在于其非制度化的一面。
本书的研究,如同历史中的交兵交涉,努力贯彻知彼知己的宗旨,落实在效果上,也相当不错。书中对中、日两方外交都有检讨,而不至于片面说教,人云亦云。在李鸿章和清政府一面,谈判过程中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一是低估了电报密码的重要性。由于战前电码已被日方破译,谈判期间李鸿章与国内的往来“密电”完全是公开的秘密,由此日方把中方的底牌看得一清二楚,这对谈判的影响无可估量。二是没有利用刺杀事件向日方施加压力。李鸿章对自己被刺的反应只是愤怒和羞愧,清政府也同样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外交意义。结果,中方完全没有运用这一天降良机要挟日方,只是被动地接受日方在停战问题上作出的有限让步,待到谈判重新开始,日方已经通过成功的危机公关化解了列强的恶感,并了解到中方无意就此做文章,于是在谈判桌上又恢复了肆无忌惮的姿态。(230页)在日本一面,作者亦能由人及事,平情考量,并有所评判:“日方的外交也绝不能说是出色的。伊藤和陆奥在谈判桌上做到了十二分的锱铢必较,对外部环境的观察却显得粗枝大叶。条约虽然如日方的意愿签订,但埋下了三国干涉还辽的伏笔。过犹不及,一流的外交家不会如此行事。”(231页)进而,由中日关系史涉入至日本史研究的脉络,提出自己的意见。比如信夫清三郎在上世纪30年代出版的《日清战争:政治外交的观察》一书中提出“二重外交”说,他由同时代外务省与军部的尖锐对立,回溯至甲午战时的日本外交,认为当时已有这样的“二重外交”:军事当局的外交比外务省的外交更加强硬。本书作者对这一观点产生的语境非常敏感,“建立在对时局的思考之上,甚至令人觉得有点借古讽今的味道”,继而由此反观甲午时期日本外交当事人的直接史料,揭示出另一种“二重外交”——外交官反而比军人更强硬,然后做出判断:“外交家的对外眼光反而不如军人,这是陆奥的一大失误。”(207—208页)
如果说,两次鸦片战争是一把尺子,量出了“天朝”与“泰西”之间在近代化上的差距,那么甲午战争则是量出“天朝”与“东洋”差距的尺子。本书的终章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对自己的失败,国人常以一句‘就当是交了学费’自我解嘲。那么,在前人支付了‘昂贵的学费’之后,今天的我们又能由此学到什么?” (311—312页)“甲午”是牵扯国人敏感神经的历“伤心史”、“痛史”,而长久以来,“爱国”与“复仇”几乎为集体无意识的一体两面。作者似颇欣赏儒家“反求诸己”的智慧,故而呼吁“民族间的仇恨不应助长;‘仇己’则理应深化。”约九十年前,眼见“五四”后中日关系矛盾激烈的鲁迅说过这样的话,“仆以为一无根柢学问,爱国之类,俱是空谈;现在要图,实只在苦熬求学,惜此又非今之学者所乐闻也。”(《致宋崇义》[1920年5月4日],《鲁迅全集》第11卷,第382页)甲午战争已距今两个甲子,经过如此长时间的沉淀,对这段历史理应看得足够清楚,理应有足够的反思。作者深知治学之难,在完成本书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提不出多少创见,更不要说颠覆什么结构,建构什么框架,基本只是前任基础上的小修小补。讲得好听些,或者算是‘史实重建’吧。”(引言,4页)这一朴素且坦诚的学术观,或正合于“苦熬求学”之旨,也是今人“纪念”甲午较有建设性的一种方式罢。
本书由作者的硕士论文修改增订而成,而从论文到专书,这中间有一个读者论的自我调试,并非简单过程。对治史学者而言,“研究历史”与“写历史”,原为一事,但在今天,实已被生生打成两橛,且有愈演而愈乖离之势。而外交史著作的可读性尤其堪忧,那种以国家政府为出发点、用往来文电编织经纬、平淡地叙述史事的经典模式,更难引起阅读快感,无怪有学者自嘲为“了无趣味的事件史”。(川岛真:《中国近代外交的形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8页)本书在这方面有所自觉,并做出了努力。作者文字清通,足以达意,兼有叙事的能力,随着事件的铺陈展开,引出一个个人物,不只是枯燥的履历介绍,而加入人物个性的分析以及对更长时段人物命运的理解,颇合传统史学“知人论世”之旨。书中对于中日两国两大主角,陆奥宗光和李鸿章的描画,尤见心力所注,最可一读。难能的是,作者有良好的考证学训练,处理史料手法细密,但出之于表述时,绝少冗滥(很多以“实证”姿态示人的著作一味滥引史料,或是为掩饰分析能力不足),史论结合,较少刻意,有感而发的部分,总体来说,比较节制。就同类著作比较而言,本书的“作者意识” 异常鲜明,行文中常见第一人称的出现,诸如“我十分赞同”、“我也无力回答”、“我发现了”、“我尚未发现”、“我倾向于认为”、“我没有查到原折”、“关于此事我没有见到下文”等等,不一而足,史学研究当中是否可以(或应该)突出叙事主体,也是一个可以讨论或终无定论的问题,本书在这方面的尝试是否成功,见仁见智,但要承认,它的风格化也正是给人深刻印象的原因之一。傅斯年尝以文学史写作为例,谈史料考证与史书写作的关系,其基调迥异于我们一般熟知的他的史料学观点:“写文学史当无异于写音乐史或绘画史,所要写的题目是艺术,艺术不是一件可以略去感情的东西,而写一部的史,应当有一个客观的设施的根基,所用的材料可靠,所谈的人和物有个客观的真实,然后可得真知识。把感情寄托在真知识上,然后是有着落的感情……希望诸君能发乎考证,止乎欣感,以语学始,以波涛动荡止。”(《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发乎考证,止乎欣感”,当然是一种化境,但值得著史者去追求,去不断逼近。
最后一点,或属于题外的个人感受,全书无论史料考证,还是行文叙事,整体中规中矩,显出其师承的明显烙印。这大概是初学者入门的必经道路,也是相对多快好省地成长的不二法门。张舜徽论为学次第,譬之初习临池,“盖临摹之初,惟恐其不似;及其专力致精,惟恐其似。入而能出,惟大家为然,推之为文、治学,莫不如此。”(《清人笔记条辨》,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0页)作者毕竟年轻得令人羡慕,已有相当高的起点,有所法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俟“入而能出”于异日,大概是值得期待的罢。
原刊《读书》2015年第3期,发表时有删节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