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就是故乡

你读过舍伍德·安德森吗?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舍伍德•安德森这个名字几乎完全陌生,只知道这本书还有另一个更为人熟知的名字——《小城畸人》,相比这一更明确的译名,《俄亥俄,温斯堡》虽然表意模糊,但念起来,却更有味道,有诗的韵律感,而这种诗意和韵律感几乎贯穿了全书始终。
这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全书二十几个故事,每章独立成篇,又有隐形的线索相连,共同构成了俄亥俄州一个叫温斯堡的凄凉小镇的人与事。小说结构与奈保尔的米格尔街极为相似,但比米格尔街要早上四十多年。
小说并不算惊艳,但却十分耐看。读的过程中,似乎一直有节奏舒缓的背景乐,眼前浮现出一个破落的小镇,灰色的基调,没什么值得一提的景观,时间总是定格在黄昏,总是下雨。继而,一个个人物登场,他们带着各自的过去和故事,上演一出可笑、可悲或可叹的戏码,然后谢幕,又淡入到凄凉小镇的灰色背景之中。
故事性并不强,但安德森的优点显而易见。精湛的叙事技巧,独特的文体风格,细腻至极的心理描写,深沉而忧郁的故事内涵,不够好笑,不够猎奇,亦不足深刻,安德森在此呈现的,只是纯净而洗练的文学性本身而已。
杨向荣先生的翻译十分到位,遣词用句平实无华,却很好地呈现了深沉而优美的韵律。好的文体就像歌曲的旋律,即便歌词换一种语言,文字背后的旋律仍在,依旧可以婉转动听,摄人心魄。
舍伍德•安德森出生于19世纪末,比美国第一位诺奖作家辛克莱•刘易斯还要年长十岁。安德森少年赤贫,做过工人、士兵,开过油漆工厂,在晦暗单调的俄亥俄小镇生活了四十年之后,突然有一天他被灵光击中,丢开身边的一切,跑到克利夫兰写起了小说。四十三岁,写出《俄亥俄温斯堡》,奠定其文坛地位,可谓大器晚成。在那个新旧文学交替的年代,他被视为美国现代文学的先驱,受他影响的作家,可以列出一长串闪闪发光的名字: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塞林格、卡佛……
除了这本精妙绝伦的小说,安德森的另一贡献是发掘了两位在美国文坛举足轻重的后辈,一位是福克纳,一位是海明威。
1921年,安德森的《俄亥俄温斯堡》让他走上了人生巅峰,而此时的海明威还只是一个热爱文学的毛头小子。安德森对这个壮实的小伙子毫不掩饰他的喜欢,并早早断言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文学天赋。海明威和她的第一任妻子结婚之后,本打算去意大利定居,而安德森给海明威的建议果断而实际:“去哪门子意大利,你应该到巴黎去,那儿才是一个作家真正该去的地方!”安德森还写信将海明威引荐给了当时在巴黎的乔伊斯和庞德。后来事实证明,海明威在巴黎的时期成了他最初的光辉岁月。
安德森对福克纳的提携则更为直接,福克纳的第一本小说《士兵的报酬》就是安德森联系自己的出版商,为其出版的。
若干年后,安德森再也没能达到《俄亥俄温斯堡》的高度,而福克纳和海明威则已诺奖加身,声名赫赫,犹如美国文坛的双子巨塔,名声远远盖过了曾经关照过自己的老前辈安德森。当有人指出海明威的几部作品均有模仿安德森的痕迹时,海明威并未有饮水思源之感,还曾公开出版书对安德森进行了一番揶揄嘲讽。福克纳在成名之后,也与安德森交恶,也曾在出版物中讽刺攻击安德森,而安德森虽然气恼,与二人断绝了来往,但一直保持着沉默。
1941年,安德森在宴会上因为误吞了一根牙签而殒命。而在生前与安德森抵牾的两位作家也对这位前辈做出了正面的评价。海明威称安德森为“我们所有人的老师”,而福克纳则表示:“他是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父亲。”
安德森并不高产,他的其他作品再也没能超越这部《俄亥俄温斯堡》,因为那里是他的故乡,不论眷恋还是厌弃,那都是他最熟悉、倾注最多感情的地方。就像当年安德森对年轻的福克纳说的:“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作家,你必须有一个起点,即便是不起眼的乡下的小地方,它应该是你熟悉又不会为之感到羞愧的地方。有一个起点,至关重要。”
因此,当四十岁的舍伍德•安德森化身成书中的少年乔治•威拉德,在枫絮弥漫的早晨,踏上从温斯堡出发的第一列火车时,奈保尔也从他的米格尔街,福克纳从约克纳帕塔法,马尔克斯从他的马孔多,苏童从香椿树街,路内从他的戴城,不同时空的作家们都从各自的故乡踏上旅程,义无反顾地奔向了同一个方向。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舍伍德•安德森这个名字几乎完全陌生,只知道这本书还有另一个更为人熟知的名字——《小城畸人》,相比这一更明确的译名,《俄亥俄,温斯堡》虽然表意模糊,但念起来,却更有味道,有诗的韵律感,而这种诗意和韵律感几乎贯穿了全书始终。
这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全书二十几个故事,每章独立成篇,又有隐形的线索相连,共同构成了俄亥俄州一个叫温斯堡的凄凉小镇的人与事。小说结构与奈保尔的米格尔街极为相似,但比米格尔街要早上四十多年。
小说并不算惊艳,但却十分耐看。读的过程中,似乎一直有节奏舒缓的背景乐,眼前浮现出一个破落的小镇,灰色的基调,没什么值得一提的景观,时间总是定格在黄昏,总是下雨。继而,一个个人物登场,他们带着各自的过去和故事,上演一出可笑、可悲或可叹的戏码,然后谢幕,又淡入到凄凉小镇的灰色背景之中。
故事性并不强,但安德森的优点显而易见。精湛的叙事技巧,独特的文体风格,细腻至极的心理描写,深沉而忧郁的故事内涵,不够好笑,不够猎奇,亦不足深刻,安德森在此呈现的,只是纯净而洗练的文学性本身而已。
杨向荣先生的翻译十分到位,遣词用句平实无华,却很好地呈现了深沉而优美的韵律。好的文体就像歌曲的旋律,即便歌词换一种语言,文字背后的旋律仍在,依旧可以婉转动听,摄人心魄。
舍伍德•安德森出生于19世纪末,比美国第一位诺奖作家辛克莱•刘易斯还要年长十岁。安德森少年赤贫,做过工人、士兵,开过油漆工厂,在晦暗单调的俄亥俄小镇生活了四十年之后,突然有一天他被灵光击中,丢开身边的一切,跑到克利夫兰写起了小说。四十三岁,写出《俄亥俄温斯堡》,奠定其文坛地位,可谓大器晚成。在那个新旧文学交替的年代,他被视为美国现代文学的先驱,受他影响的作家,可以列出一长串闪闪发光的名字: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塞林格、卡佛……
除了这本精妙绝伦的小说,安德森的另一贡献是发掘了两位在美国文坛举足轻重的后辈,一位是福克纳,一位是海明威。
1921年,安德森的《俄亥俄温斯堡》让他走上了人生巅峰,而此时的海明威还只是一个热爱文学的毛头小子。安德森对这个壮实的小伙子毫不掩饰他的喜欢,并早早断言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文学天赋。海明威和她的第一任妻子结婚之后,本打算去意大利定居,而安德森给海明威的建议果断而实际:“去哪门子意大利,你应该到巴黎去,那儿才是一个作家真正该去的地方!”安德森还写信将海明威引荐给了当时在巴黎的乔伊斯和庞德。后来事实证明,海明威在巴黎的时期成了他最初的光辉岁月。
安德森对福克纳的提携则更为直接,福克纳的第一本小说《士兵的报酬》就是安德森联系自己的出版商,为其出版的。
若干年后,安德森再也没能达到《俄亥俄温斯堡》的高度,而福克纳和海明威则已诺奖加身,声名赫赫,犹如美国文坛的双子巨塔,名声远远盖过了曾经关照过自己的老前辈安德森。当有人指出海明威的几部作品均有模仿安德森的痕迹时,海明威并未有饮水思源之感,还曾公开出版书对安德森进行了一番揶揄嘲讽。福克纳在成名之后,也与安德森交恶,也曾在出版物中讽刺攻击安德森,而安德森虽然气恼,与二人断绝了来往,但一直保持着沉默。
1941年,安德森在宴会上因为误吞了一根牙签而殒命。而在生前与安德森抵牾的两位作家也对这位前辈做出了正面的评价。海明威称安德森为“我们所有人的老师”,而福克纳则表示:“他是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父亲。”
安德森并不高产,他的其他作品再也没能超越这部《俄亥俄温斯堡》,因为那里是他的故乡,不论眷恋还是厌弃,那都是他最熟悉、倾注最多感情的地方。就像当年安德森对年轻的福克纳说的:“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作家,你必须有一个起点,即便是不起眼的乡下的小地方,它应该是你熟悉又不会为之感到羞愧的地方。有一个起点,至关重要。”
因此,当四十岁的舍伍德•安德森化身成书中的少年乔治•威拉德,在枫絮弥漫的早晨,踏上从温斯堡出发的第一列火车时,奈保尔也从他的米格尔街,福克纳从约克纳帕塔法,马尔克斯从他的马孔多,苏童从香椿树街,路内从他的戴城,不同时空的作家们都从各自的故乡踏上旅程,义无反顾地奔向了同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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