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决定命运
这是件真实的故事,1722年康熙年间,一个广东人胡若望去了法国,其间被囚禁在疯人院二年半,最后在1726年他回到了广州。这是作者根据档案整理出来的,可读性差一些,权且当纪实日志来看。
就像序言说的,这么一个普通人的一段经历却被详细记载在世界三大档案库里,简直是件令人惊奇的事。
胡若望,广州人,四十岁的鳏夫,有一个儿子。性格令人生厌,其貌不扬,(肌肤黝黑,相貌丑陋,看起来不太干净,而且又一副落寞绝望的模样,仿佛以前曾经过着较为富裕的生活,后来却穷困潦倒)出身寒微,生活贫困,而且只受过粗浅的教育。在去法国之前只是教廷传信部的一个看门人,识得中文字,没有任何功名,他不懂得欧洲语言。信仰虔诚,他(1700年)19岁就皈依基督教。
傅圣泽神父需要找个一起去欧洲的中国助手,希望能在漫长的旅程上陪伴他,替他抄写中文书籍,同时也可练习中文口语能力。由于上司的阻挠,他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也只有胡的毛遂自荐,这是个不得不的选择“如果不是这个中国人,就没有别人了”。而胡选择跟随傅则是因为可以去罗马见到教宗,自己将来能把游历见闻写成书这类的想法(如果真的写成书了,到是一份很好的自辩书。)
“两人签了份合约:胡将担任五年的抄写员,期满之后,傅将送他回国。胡的基本年薪白银二十两,并由傅负担他的饮食所需、前往欧洲的旅费,以及旅程上的附带开支。特别指出这些款项的支付前提是:必须依照傅的指示抄写孔蒂亲王号上的四千本书中的任何一本。”
为什么说性格决定命运,在胡若望之前,也有人为西方教士担任助手,他们去了欧洲,(1680年沈福宗、1714年黄嘉略)能学习当地语言,与人正常交往,融入当地社会,在那里工作。近期的还有樊守义跟着传教士去了葡萄牙意大利,又学会了拉丁文,从而成为教士。别人都过得不错,而胡落得如此境地,主要还是和他自己的性格、行事有关。
从1722年1月13日上船,到1722年3月下旬,这二个月胡晕船晕的起不了床。胡没有学会任何法语,船上的其它人也不会说中国话。他不是和傅一起吃饭,也没人教他应有的的礼仪。还和船上的水手打架,批评他们言行粗鲁。
1722年8月28日,航程终于结束了,七个多月的漫长旅程,孤立足以让胡的精神出问题。1722年8月,在西班牙的港口,傅开始怀疑胡的神智是否正常。因为胡申请要去说服总督准许他们上岸采购物品。(他哪来的自信啊)
后来胡的种种行为,不睡床,睡在地板上,不许女人进他房间,私自骑走了信差的马。他想要一边行乞一边步行穿越法国。一些古怪的念头种种。从行进的马车中跳下,一次又一次,还把全新的外套给了乞丐。在冬雨中一路走到奥尔良,在巴黎街头游走,在圣保罗教堂前用中文说教,挥着旗子,打着鼓。(这种行为本身在当时就可能遭到有关单位的逮捕与惩罚)他个性乖张,我行我素,异常行为让傅更加怀疑他的精神出了问题。
一个信仰虔诚的人到了前往罗马的时候,却不肯走了,而且胡拒绝前往罗马的意思非常坚定,完全不可动摇。明知道傅离开后,没有人可以和他沟通,也没有人可以照顾他。天知道他怎么会有个念头“傅会杀人”所以拒绝一起前往罗马。傅临行前写信请警察总监把胡安置在沙朗通医院,那里有专门收容精神患的病房。
而住这里的没有钱的病患缺乏阳光,没有蜡烛,没有走动空间,不能洗澡、就医。遭遇羞辱与痛苦,感受孤独与寒冷。
1723年10月22日-1725年8月9日。没有人能够确知胡究竟神知正不正常,有些人说正常,有些人说不正常。院长曾想要找个会说中文的人,以便了解胡对于这一切的看法,但似乎都找不到这样的人,于是他也就放弃了。(他需要一个会说粤语的翻译,难度又大了一点)。
“自上岸以来,没有从事多少抄写工作,总共大约只工作了六个小时。”
“1723年3月28日,傅对他提出最后通牒,要求他定下心来抄写中国典籍,胡彻底拒绝了这项要求。傅说,只要他不工作,就永远不会付钱。胡只耸了耸肩。”胡不曾按照合约履行他所应做的工作,因此没有权利要求支付薪资。在这点上支持傅。
但是带胡去法国的傅圣泽神父也没有起到雇主的义务,既然双方签了合同,也就有了契约关系。傅没有主动教习胡法语,在船上没有,尽管他当时找胡陪伴是要练习中文口语。到法国后他很忙,要见这个见那个,就更没有时间了。“傅曾在船上向胡说明了欧洲人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以及他到法国之后会见到什么样的情景,有助于减轻文化差异对他造成的冲击,可明显胡根本没有听进去。”而是最后在出狱后,警察总监还派人教胡法语,尽管被胡拒绝了,但至少他们想到了,如果胡会一些法语,能和人沟通,他的一些异行也许就能解释得通了, 现在我们只看到傅一方的陈述,难免会有失偏颇。
傅曾写信和别人说“天底下没有比他更令人望之生厌的人”。尽管胡不仁,但傅不能不义。如果傅是位商人,那么便不会要求他更多了,而他作为一个神父,不能因为对方性格讨厌就抛弃他,而不做些努力去帮助他,尽管我不了解宗教,但是神爱世人,做为具有同样信仰的教众,只有你能和他说同样的语言,你却遗弃了他。可是除了父母,谁又会包容你的一切呐!况且一个四十岁的成年男子。
最后“胡一领到钱,随即出外购物,买了仿佛是宴会要穿的华丽服饰。他穿上华服,带着母亲和儿子出发前往不远处的故乡。他儿子受不了父亲的装腔作势,于是逃到澳门和其他基督徒住在一起。”
我想他没有疯,只是此人不是平素我们认知中的那种安守本份的,勤劳的中国人。
就像序言说的,这么一个普通人的一段经历却被详细记载在世界三大档案库里,简直是件令人惊奇的事。
胡若望,广州人,四十岁的鳏夫,有一个儿子。性格令人生厌,其貌不扬,(肌肤黝黑,相貌丑陋,看起来不太干净,而且又一副落寞绝望的模样,仿佛以前曾经过着较为富裕的生活,后来却穷困潦倒)出身寒微,生活贫困,而且只受过粗浅的教育。在去法国之前只是教廷传信部的一个看门人,识得中文字,没有任何功名,他不懂得欧洲语言。信仰虔诚,他(1700年)19岁就皈依基督教。
傅圣泽神父需要找个一起去欧洲的中国助手,希望能在漫长的旅程上陪伴他,替他抄写中文书籍,同时也可练习中文口语能力。由于上司的阻挠,他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也只有胡的毛遂自荐,这是个不得不的选择“如果不是这个中国人,就没有别人了”。而胡选择跟随傅则是因为可以去罗马见到教宗,自己将来能把游历见闻写成书这类的想法(如果真的写成书了,到是一份很好的自辩书。)
“两人签了份合约:胡将担任五年的抄写员,期满之后,傅将送他回国。胡的基本年薪白银二十两,并由傅负担他的饮食所需、前往欧洲的旅费,以及旅程上的附带开支。特别指出这些款项的支付前提是:必须依照傅的指示抄写孔蒂亲王号上的四千本书中的任何一本。”
为什么说性格决定命运,在胡若望之前,也有人为西方教士担任助手,他们去了欧洲,(1680年沈福宗、1714年黄嘉略)能学习当地语言,与人正常交往,融入当地社会,在那里工作。近期的还有樊守义跟着传教士去了葡萄牙意大利,又学会了拉丁文,从而成为教士。别人都过得不错,而胡落得如此境地,主要还是和他自己的性格、行事有关。
从1722年1月13日上船,到1722年3月下旬,这二个月胡晕船晕的起不了床。胡没有学会任何法语,船上的其它人也不会说中国话。他不是和傅一起吃饭,也没人教他应有的的礼仪。还和船上的水手打架,批评他们言行粗鲁。
1722年8月28日,航程终于结束了,七个多月的漫长旅程,孤立足以让胡的精神出问题。1722年8月,在西班牙的港口,傅开始怀疑胡的神智是否正常。因为胡申请要去说服总督准许他们上岸采购物品。(他哪来的自信啊)
后来胡的种种行为,不睡床,睡在地板上,不许女人进他房间,私自骑走了信差的马。他想要一边行乞一边步行穿越法国。一些古怪的念头种种。从行进的马车中跳下,一次又一次,还把全新的外套给了乞丐。在冬雨中一路走到奥尔良,在巴黎街头游走,在圣保罗教堂前用中文说教,挥着旗子,打着鼓。(这种行为本身在当时就可能遭到有关单位的逮捕与惩罚)他个性乖张,我行我素,异常行为让傅更加怀疑他的精神出了问题。
一个信仰虔诚的人到了前往罗马的时候,却不肯走了,而且胡拒绝前往罗马的意思非常坚定,完全不可动摇。明知道傅离开后,没有人可以和他沟通,也没有人可以照顾他。天知道他怎么会有个念头“傅会杀人”所以拒绝一起前往罗马。傅临行前写信请警察总监把胡安置在沙朗通医院,那里有专门收容精神患的病房。
而住这里的没有钱的病患缺乏阳光,没有蜡烛,没有走动空间,不能洗澡、就医。遭遇羞辱与痛苦,感受孤独与寒冷。
1723年10月22日-1725年8月9日。没有人能够确知胡究竟神知正不正常,有些人说正常,有些人说不正常。院长曾想要找个会说中文的人,以便了解胡对于这一切的看法,但似乎都找不到这样的人,于是他也就放弃了。(他需要一个会说粤语的翻译,难度又大了一点)。
“自上岸以来,没有从事多少抄写工作,总共大约只工作了六个小时。”
“1723年3月28日,傅对他提出最后通牒,要求他定下心来抄写中国典籍,胡彻底拒绝了这项要求。傅说,只要他不工作,就永远不会付钱。胡只耸了耸肩。”胡不曾按照合约履行他所应做的工作,因此没有权利要求支付薪资。在这点上支持傅。
但是带胡去法国的傅圣泽神父也没有起到雇主的义务,既然双方签了合同,也就有了契约关系。傅没有主动教习胡法语,在船上没有,尽管他当时找胡陪伴是要练习中文口语。到法国后他很忙,要见这个见那个,就更没有时间了。“傅曾在船上向胡说明了欧洲人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以及他到法国之后会见到什么样的情景,有助于减轻文化差异对他造成的冲击,可明显胡根本没有听进去。”而是最后在出狱后,警察总监还派人教胡法语,尽管被胡拒绝了,但至少他们想到了,如果胡会一些法语,能和人沟通,他的一些异行也许就能解释得通了, 现在我们只看到傅一方的陈述,难免会有失偏颇。
傅曾写信和别人说“天底下没有比他更令人望之生厌的人”。尽管胡不仁,但傅不能不义。如果傅是位商人,那么便不会要求他更多了,而他作为一个神父,不能因为对方性格讨厌就抛弃他,而不做些努力去帮助他,尽管我不了解宗教,但是神爱世人,做为具有同样信仰的教众,只有你能和他说同样的语言,你却遗弃了他。可是除了父母,谁又会包容你的一切呐!况且一个四十岁的成年男子。
最后“胡一领到钱,随即出外购物,买了仿佛是宴会要穿的华丽服饰。他穿上华服,带着母亲和儿子出发前往不远处的故乡。他儿子受不了父亲的装腔作势,于是逃到澳门和其他基督徒住在一起。”
我想他没有疯,只是此人不是平素我们认知中的那种安守本份的,勤劳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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