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士是一个迷失的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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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卷时分天已微明,熬夜读到结局,却觉得胃里翻江倒海。书里再俏皮夸张的句子再也不能让我笑出来。虽然作者自己说希望这是本让人发笑的书,我却觉得这是一本非常沉重的小说。
也第一次真正开始理解上世纪六十年代欧洲青年的迷失和痛苦。似乎也可以理解美国那一群被标签化的垮掉的一代内心相通的沉重。
第一视角叙述的金,在四个少年假想的乐队里假想着扮演保罗•麦卡特尼。叙述再夸张、俏皮、浓墨重彩百般粉饰“青春”“自由”“激情”这些字眼,却难掩他的敏感和脆弱。纵然嬉笑怒骂,恐惧依然如鲠在喉。
整本书浸满了恐惧。点点滴滴,渗入生活,和金的梦魇。
作为一个北欧小孩,他自然也崇尚独立。恐怕中国长大的小孩,很少真的思考过“独立”意味着什么。想要一点和兄弟们聚会的资金,十几岁就瞒着家里和朋友们去花店打工送花,因为觉得送花很丢脸。从这时开始,这个外表潇洒不羁的金,已经决定独自承担自己的生活。
于是——
面对帮派打架、身体伤害,同伴的意外死亡,同学之间弱肉强食的交往,父母的势利眼;
交往的女生高贵家庭的嫌弃;
爸爸自认工作失职的麻木和自责,迷失着沉迷填字游戏的惊悚;
旁观着北欧家庭主妇妈妈生活的空虚,在儿子面前裸体换装游戏金只是保持着困惑的沉默,对妈妈的同情和对她崩溃的担心;
金嬉笑怒骂述说着这一切,努力应对,必要时撒谎,撒谎,撒谎,只在梦魇中独自尖叫。
还要独自面对挑衅、承受践踏。
弗洛格纳帮的寻仇,金的手指被废。他却没跟任何人说起真正原因,独自承担屈辱。只在日后和萨巴淡淡提过。可手指是真正的残废了。
他遇到了约根,意外撞破了他的秘密。约根喜欢他,读者们大概都能感受到。约根说,喜欢和金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就不害怕弗洛格纳帮。
嘲讽的是,和金在一起并不如他想的安全;约根恰恰是在和金在一起时,遇到了弗洛格纳帮,同性恋的身份被侮辱践踏,长刀无情毁掉了俊俏的脸和身体。以致再也不愿和金相见。金在梦里见过他——金只能在梦里直面自己的恐惧。他其实对约根的未来一清二楚:横跨刀疤的脸、发福的身材、颓废绝望的人生。
还有伙伴的迷失,对未来的迷茫。
年轻人们给自己灌进大量的酒精、烟草、大麻,只为享受一时的快乐幻觉。生活在对宗教的怀疑中,古拿和萨巴勇敢背弃了宗教,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萨巴被毒品折磨得只像一只细弱的火柴杆;走失在前往巴黎路上的苹果味的妮娜,也陷入了大麻的泥淖;失去嘴巴选择和嘲笑他的人玉石俱焚的大龙;寻求宗教慰藉的大鹅;投身狂热革命的切西里和古拿;曾经无比崇拜哥哥,觉得哥哥那么酷的、最后却和无政府主义哥哥互相嘲讽然后决裂的古拿;
似乎只有乌拉,老实的、结巴的乌拉,意外做了人夫、人父,找到了那份属于他的平凡幸福——只是这份凡俗的平静,再也容不下他迷失的朋友们。在妻子的父母面前,萨巴的笑声和幽默感显得那么神经质和格格不入。他们仓皇告别落荒而逃出那个温馨的小家。
北欧小国的父母也同中国父母一样,希望子女有体面的工作、安稳的生活;可父母对子女也同样的无能为力。金搬出家门,穷困潦倒时只能以面包屑度日;萨巴搬出家门,和家人的联系只是老祖母的地窖藏酒;古拿搬出家门,和哥哥决裂;妮娜走失,即使在大使馆工作的父亲也无法找到她;连切西里也走上革命的道路,要和她的大资本家父亲对立。
那个年代,人们对贫穷的恐惧,人们对革命的恐惧,人们对同性恋的恐惧,字字在目。犹如此时此地。
原来全世界年轻人的恐惧和迷茫都是相似的。
曾经羡慕着欧洲美国说走就走的洒脱年轻人生,却有意无意忽略了自己担负起自己生活选择的责任和代价。决定了从家里搬出来独立生活,就意味着——为了饭钱去做园丁,遇到“雷子”(警察),因为吸食毒品被捕,要忍受他们肆无忌惮的羞辱;为了挣去巴黎的路费去扛三角钢琴,被压得要吐出血;爸妈积攒的问题太多,从此、从此害怕回家。
金以后会怎么样?这一群人之后呢?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会拥有幸福的生活吗?
他们曾经渴望过的自由生活,就像他们从来没有真正组织起来一起唱过一首歌的Shuffles乐队。他们谈论它,热切得如同一个美好的梦,却终究是没有抓住。
全书让我最心痛的一个细节,是金独自在外历经磨难,时隔许久再一次回家,爸爸依然麻木地做着填字游戏,和妈妈也无话可说。金鼓起勇气看了一眼爸爸填的报纸——填着的并不是单词,而只是一堆毫无意义的字母。金崩溃了,可他还是鼓起勇气和爸爸说“你做得很好了,那并不是你的错”。爸爸依然麻木地应答着。
金其实什么都懂。
他把什么都放在了心里。
只是这样太沉了。他被压垮了。
金那只残废掉的、扭曲的食指,绝望地狞笑着,一直在我眼前。
以自由和激情的名义,却不见底下迷失和恐惧的代价暗流涌动。
自由的滋味到底是什么呢?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首首曲子,最终化为灰烬。”孙孟晋的序里,透出的居然也是哀凄。
也第一次真正开始理解上世纪六十年代欧洲青年的迷失和痛苦。似乎也可以理解美国那一群被标签化的垮掉的一代内心相通的沉重。
第一视角叙述的金,在四个少年假想的乐队里假想着扮演保罗•麦卡特尼。叙述再夸张、俏皮、浓墨重彩百般粉饰“青春”“自由”“激情”这些字眼,却难掩他的敏感和脆弱。纵然嬉笑怒骂,恐惧依然如鲠在喉。
整本书浸满了恐惧。点点滴滴,渗入生活,和金的梦魇。
作为一个北欧小孩,他自然也崇尚独立。恐怕中国长大的小孩,很少真的思考过“独立”意味着什么。想要一点和兄弟们聚会的资金,十几岁就瞒着家里和朋友们去花店打工送花,因为觉得送花很丢脸。从这时开始,这个外表潇洒不羁的金,已经决定独自承担自己的生活。
于是——
面对帮派打架、身体伤害,同伴的意外死亡,同学之间弱肉强食的交往,父母的势利眼;
交往的女生高贵家庭的嫌弃;
爸爸自认工作失职的麻木和自责,迷失着沉迷填字游戏的惊悚;
旁观着北欧家庭主妇妈妈生活的空虚,在儿子面前裸体换装游戏金只是保持着困惑的沉默,对妈妈的同情和对她崩溃的担心;
金嬉笑怒骂述说着这一切,努力应对,必要时撒谎,撒谎,撒谎,只在梦魇中独自尖叫。
还要独自面对挑衅、承受践踏。
弗洛格纳帮的寻仇,金的手指被废。他却没跟任何人说起真正原因,独自承担屈辱。只在日后和萨巴淡淡提过。可手指是真正的残废了。
他遇到了约根,意外撞破了他的秘密。约根喜欢他,读者们大概都能感受到。约根说,喜欢和金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就不害怕弗洛格纳帮。
嘲讽的是,和金在一起并不如他想的安全;约根恰恰是在和金在一起时,遇到了弗洛格纳帮,同性恋的身份被侮辱践踏,长刀无情毁掉了俊俏的脸和身体。以致再也不愿和金相见。金在梦里见过他——金只能在梦里直面自己的恐惧。他其实对约根的未来一清二楚:横跨刀疤的脸、发福的身材、颓废绝望的人生。
还有伙伴的迷失,对未来的迷茫。
年轻人们给自己灌进大量的酒精、烟草、大麻,只为享受一时的快乐幻觉。生活在对宗教的怀疑中,古拿和萨巴勇敢背弃了宗教,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萨巴被毒品折磨得只像一只细弱的火柴杆;走失在前往巴黎路上的苹果味的妮娜,也陷入了大麻的泥淖;失去嘴巴选择和嘲笑他的人玉石俱焚的大龙;寻求宗教慰藉的大鹅;投身狂热革命的切西里和古拿;曾经无比崇拜哥哥,觉得哥哥那么酷的、最后却和无政府主义哥哥互相嘲讽然后决裂的古拿;
似乎只有乌拉,老实的、结巴的乌拉,意外做了人夫、人父,找到了那份属于他的平凡幸福——只是这份凡俗的平静,再也容不下他迷失的朋友们。在妻子的父母面前,萨巴的笑声和幽默感显得那么神经质和格格不入。他们仓皇告别落荒而逃出那个温馨的小家。
北欧小国的父母也同中国父母一样,希望子女有体面的工作、安稳的生活;可父母对子女也同样的无能为力。金搬出家门,穷困潦倒时只能以面包屑度日;萨巴搬出家门,和家人的联系只是老祖母的地窖藏酒;古拿搬出家门,和哥哥决裂;妮娜走失,即使在大使馆工作的父亲也无法找到她;连切西里也走上革命的道路,要和她的大资本家父亲对立。
那个年代,人们对贫穷的恐惧,人们对革命的恐惧,人们对同性恋的恐惧,字字在目。犹如此时此地。
原来全世界年轻人的恐惧和迷茫都是相似的。
曾经羡慕着欧洲美国说走就走的洒脱年轻人生,却有意无意忽略了自己担负起自己生活选择的责任和代价。决定了从家里搬出来独立生活,就意味着——为了饭钱去做园丁,遇到“雷子”(警察),因为吸食毒品被捕,要忍受他们肆无忌惮的羞辱;为了挣去巴黎的路费去扛三角钢琴,被压得要吐出血;爸妈积攒的问题太多,从此、从此害怕回家。
金以后会怎么样?这一群人之后呢?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会拥有幸福的生活吗?
他们曾经渴望过的自由生活,就像他们从来没有真正组织起来一起唱过一首歌的Shuffles乐队。他们谈论它,热切得如同一个美好的梦,却终究是没有抓住。
全书让我最心痛的一个细节,是金独自在外历经磨难,时隔许久再一次回家,爸爸依然麻木地做着填字游戏,和妈妈也无话可说。金鼓起勇气看了一眼爸爸填的报纸——填着的并不是单词,而只是一堆毫无意义的字母。金崩溃了,可他还是鼓起勇气和爸爸说“你做得很好了,那并不是你的错”。爸爸依然麻木地应答着。
金其实什么都懂。
他把什么都放在了心里。
只是这样太沉了。他被压垮了。
金那只残废掉的、扭曲的食指,绝望地狞笑着,一直在我眼前。
以自由和激情的名义,却不见底下迷失和恐惧的代价暗流涌动。
自由的滋味到底是什么呢?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首首曲子,最终化为灰烬。”孙孟晋的序里,透出的居然也是哀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