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主义的经济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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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内容提取,穆勒非常聪明,但文风枯燥,这是本书前五分之一的内容提取)
政治经济学原理
绪论:对有用动物的驯养使人类从狩猎采集时代进入游牧阶段。游牧阶段能够积累起大量的财富。于是,游牧社会出现了财产占有上的不平等。而且这种社会的特征之一是部分社会成员开始获得闲暇,有利于新的欲望的产生。更好的衣着,器皿,家具和多余的食物。因而在大部分游牧社会中都有粗糙的家庭制作业,甚至有精细的家庭制作业,游牧阶段的世界文明发祥地显示出人们在纺织、印染、皮革加工以及金属领域的高超技能。甚至最早的天文观测归功于迦勒底的牧羊人。
游牧社会向农业社会的转变痛苦缓慢,但是是自然的进程。人口和畜牧的增长让天然牧草出现短缺,促使人们耕种土地。当农业社会足够强大,以至于可以抵御游牧部落的入侵的时候,游牧部落也被迫转变为农业社会。农业社会又进一步使得人口大增,于是农业需要额外增加的劳动才能获得额外的粮食,因此农业人口相比游牧社会而言,空闲时间少得多,而且更长时期地处于使用不完善的工具与非常落后的工艺的状况红。
占据着亚洲平原的幅员辽阔的君主国,最先采用了这种政府占有的方式。这些政府很少给耕作者留下除生活必需品以外的物品,甚至常常连生活必需品也夺走。虽然人口的绝大部分在忍饥挨饿,但是只要管理上说的过去,政府就能在表面上维持一种与社会基本状况相差甚远的繁荣景象;因而在欧洲人心中,东方国家都是强大昌盛的,这种印象直到最近才被消除。这种社会的统治者有钱寻求奢侈品,于是就出现了一个狭小而富裕的市场,以满足其对精美、昂贵制成品的需求。这就是工匠阶层。
在所有的财产都得不到安全保障的社会状况下,富有的购买者最先考虑的是要置办那些不易损坏的、体积小而价值含量高的、适宜于隐藏或者携带的物品。所以金银珠宝便在这些国家的财富中占到了很大的比例。许多富有的亚洲人几乎都将其全部财产放置在自己和自己的妻妾的身边,除了君主之外,谁也不愿意把财富投资于不动产。
古代欧洲农业社会的发展则大相径庭,期初都是小型城邦社会,建立在无人居住的地区或者原住民遭到驱逐的地区,所占有的土地以相等的或者分级的份额分配给组成社会的各个家族。每个家庭生产自己的粮食衣料。这些社会不征税负,因为那时没有领取俸禄的政府官员,即使有,他们的俸禄也是由奴隶耕种,专门为国家保留的土地予以提供的,军队则是由全体公民组成的。因此土地的全部产品均归耕种它们的家庭所有,没有任何扣除。在这种制度下,有时人类在精神文明方面的进步特别迅速和辉煌。另外地理因素,即位于辽阔的内海沿岸,而且彼岸已经建立起社会,则情况就更是如此。这种地理位置有助于人们了解外国的生产状况,更容易接受外国的思想发明,从而使得这些社会更容易摆脱陈规陋习的束缚,这种束缚对于未开化的人民来说,影响是相当深的。然而,这种小型社会几乎永远处于战争状态,因为不断增长的人口对他们有限的土地产生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他们经常集体迁移,或者夺取别的不太善战的人民的土地。经过一段时间后,所有的城邦社会不是征服者就是被征服者。征服者获得财富的剩余,建造起了帕特农神庙和雅典卫城的入口,举办了圣殿,创作了戏剧。然而这却难以持久,小型的征服者社会如果不能同化被征服者,则最后终将被征服。因此世界的统治权落入罗马人手中。
罗马帝国有悲惨的经济史。一个社会一旦出现财产不均等的现象,又没有依靠发展生产来弥补这种现象所造成的损失,则通过大鱼吃小鱼,这种不均等就会愈演愈烈。于是罗马帝国的版图上最后就看到少数几个家族占有大片土地,为了满足奢侈生活和炫富心里,最昂贵的东西被生产出来,而土地的耕作者沦为奴隶,小佃农也处于被奴役的境况,这样帝国的财富就日渐枯竭了。时间一长,受到不良管理的影响,财力萎缩,不足以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就被他们建立了新的秩序。
在新秩序中国,每个国家都由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组成:前者拥有土地,后者耕作土地。虽然这是以暴力为基础的苛刻安排,但很少达到奴役的地步。野蛮部落的征服者出于无能,又不愿意事必躬亲地监督劳动,所以就只能允许耕作者从土地中获得一定实惠,以激励劳动。例如每周为领主劳动三天,其余时间的产品归自己所有。这些农奴的财富的积累,是现代欧洲财富古老的源泉。
在这种暴力和混乱的年代能够积攒剩余产品的农奴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赎回自由,并且迁移到罗马统治时期被保留下来的城镇或者村庄去;或者直接逃过去。在这个身边环绕着本阶层成员的避难所里,他们凭借自己与同伴的勇气,享有免于遭到武士阶层凌辱和勒索的生活。这些人大多成了工匠,用自己的产品换取封建地主的土地出产物。由于社会尚武好战,政府无力提供保护,所以当时的大土地所有者为了自身的安全必须豢养一大批侍从。与亚洲国家相比这种社会状况使得个人的地位更加平稳牢固,这正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主要原因。中世纪后期,意大利,德国法国英国都有着大量的工匠和富有的自由民他们通过加工产品买卖制成品发家致富,而封建贵族子弟则挥霍成性,结果前者取代后者成为大部分土地的所有者。在所有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土地的直接耕作者都脱离了奴隶或半奴隶的状态。
第一编:生产
2.1:局限于供人使用的一件物品的生产过程的劳动,既包括直接用于生产该产品物品的劳动,也包括为满足该件物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条件而进行的前期操作的劳动。例如面包包括面包师的劳动,磨坊工的劳动和播种者的劳动。
2.2:对于一件物品的生产起间接作用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劳动需要特别予以关注,即用来生产维持参与该物品生产的劳动者生存所必须的物品的劳动。
3.1:劳动并不是创造物品,而是创造效用。
3.2:劳动的类型:固化并体现于外在物体上的效用,即运用劳动作用于外在的物体,使之形成对于人类有用的性质;固话并体现于人类自身的效用,教师,教授,道德家,政府官员,牧师;并未固化和体现于任何物体上,仅仅存在于所提供的服务中的效用,乐师,演讲者,表演者。财富的含义包括可以积累,应该将所有用于创造持久性效用的劳动视为生产性劳动。
4.1:事先积累的前期劳动产品的存量就是资本。资本为生产所做的是,提供场所、保护、工具和工作所需要的原材料,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供养并且维护劳动者。资本与非资本之间的区别并不取决于商品的种类,而是取决于资本家的意图——打算将资产用于何种目的。所有资产,只要将它或者它提供的价值用于生产性再投资,均会成为资本的一部分。
4.3:提出了“生产性消费”这个概念。区别于声色犬马的挥霍。“赌博失去了钱,钱只是转移而没有消失,得到钱的人依然可以用来从事生产性活动,但是如果用于购买日常品和奢侈品或者宴请宾客,那么这些物品会不复存在,也没有生产出新的物品来补偿;如果这笔钱用于耕地和制造,则到年底,劳动创造的新产品会抵补开支并有余。”挥霍使得可以获得收益的消费资金被消费掉了。如果用于生产,此人可以收回更多的财富。所以社会至少损失X英镑。如果政府把X英镑用于战争中支付给军官和士兵,那么政府就从生产性的使用方面扣除了X英镑,用于非生产性的消费,使这笔资本未能提供等量回报时就遭到毁灭。
5.1:产业的发展受制于资本。人们经常忘记,并非当前的劳动成果,而是过去的劳动成果,使一个国家的人口得到供养。人们消费的是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而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有一部分是用来维护生产性劳动的,同时,只有被维护的这部分劳动,才能够向生产提供粮食、原材料和工具。然而,人们长期相信法律和政府在没有创造资本的前提下可以创造产业。政府通过颁布禁令就可以终止某种商品的进口;而当这种商品在国内生产之后,政府往往自吹自擂认为自己增添了新的产业,创造了就业,可是如果立法者意识到产业的发展受制于资本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看到,国家的资本总量并没有增加,任何在法律作用下投放于新产业的资本,都是从原有的其他产业的资本中提取或者扣减出来的,这些资本本可以维持与新产业不相上下的就业量。
5.2:由于产业发展受制于资本,我们不能断定产业总会达到资本所设置的界限。有些资本可能处于限制状况。例如西澳大利亚,由于现存资本供养的许多人根本不参加生产,或者生产的产品远低于他们所能生产的水平。如果减少劳工的工资,或者如果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劳动时间,或者如果增加已经得到现存资本供养的劳工家属的劳动强度,那么一定量的资本将会为更多的产业活动提供服务。由于现存资本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者的非生产性消费,会被终止或者被推迟,直到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来,从而使一定量的资本可以维持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借助这种手段,社会可以利用现有的资源获得更大的产出。
当产业发展尚未达到资本所设的界限时,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诸如引进更多劳动力,就像将苦力与黑人奴隶引入西印度那样。政府还可以采用另一种方法促进产业发展。政府可以创造资本,比如可以征收税赋并将其用于生产性劳动,还可以对收入或者支出征税,并将税收用于偿还公债;当公债持有者得到偿付之后,他们仍然希望从他们的资产中获得更多收入。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将自己的资产的绝大部分用于生产。……当生产性产业的收益增加时,会进一步诱使人们将非生产的资金转换为生产的资金。
5.3:产业受制于资本,资本的每一次增加都能向产业提供更多可用资本,并无限制可言。……有一些学者(马尔萨斯,查莫斯,西斯蒙蒂)认为富人的非生产性消费是十分必要的,如果非生产性消费的资本未达到国家的资本的一定比例的话,那么额外的资本积累就会被白白浪费掉,因为增加的资本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任何市场。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众多谬误之一。假设资本家和地主都把自己结余的利润储蓄起来,不进行非生产性消费,(据说)这样的话就没人购买将要生产出来的物品,商品就会霉烂,知道资本降低到原先的水平。但是,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在这个假想情境中,将不存在资本家和地主阶级对于奢侈品的需求,但是当它们把自己的收入转化为资本时,并没有损毁他们的消费能力,而只不过是将消费能力从自身转移给了他们所雇用的劳工身上。不管劳工的人数是否增加,劳工总体的消费能力都会提高。积累与生产的增长会持续下去,直到每一位劳工对于财富的欲望与其不断增加的劳动相互协调为止。于是财富根本不会因为消费者的不足而受到限制,只会因为生产者的不足以及生产能力的不足而受到限制。资本的每一次增长,不是增加就业就是增加报酬,不是使国家富足就是使劳工阶级富有。
5.4:资本来自储蓄。所有的资本,少数情况除外,都是人们最初的节省所带来的结果。即使每户自给自足的农民消费掉自己全部的土地出产物,他也需要留下种子。人们必须更多地节省才能雇用更多的其他劳工,以便完成比个人所能够完成的工作更大量的工作。所有用于供养其他劳工的产品必定来自于最初节省的结果;必须有某些人首先生产出产品,然后抑制自己对于这些产品的消费。
5.5:资本是节省的产物,但节省的结果是为满足消费。节省这个词并不意味着剩下来的物品不用于消费或者延迟消费,它仅仅表示如果要立即进行小诶,那么它不是供节省者本人消费;如果纯粹供将来使用,那么应称之为储存。必须对这种理论认真思考,因为一般人都以为任何节省的人就是囤积钱财的人。为生产性投资所进行的节省运作的初始阶段,与花费运作的初始阶段极其相似,二者所产生的影响均始于消费,也都伴随着财富的一定程度的损毁,只是被消费的物品以及进行消费的人有所不同而已。机器磨损,原材料的消耗,劳工衣服的破损;或者酒,马车和家具。对后者来说,它的初始阶段就是它的终止阶段,劳工所生产的一定数量商品消失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东西;相反,节省的人在损毁的过程中可以让参加工作的劳工对于损毁加以修复,最终地他将发现所有消费掉的物品均会得到补偿并有所增加。同时这种运作可以无休止地重复进行而无需新的节省,一次节省可以形成一笔资金,为持续不断地保持相应数量的劳动者,可以对每年维持他们生活的物品进行再生产,同时提供一定的利润。
正是由于货币的介入,才使得这些现象的本质变得模糊不清。几乎所有的支出都是通过货币进行的,货币似乎已经成为交易的主要特征;而且由于货币不会消失,而只是转移,所以人们认为财富也不过是从挥霍者的手中转移给其他人。这犯了将货币与财富混同的错误。遭受损毁的财富不是货币,而是用货币购买的酒、马车和家具。这些物品被毫无回报地予以损毁,使社会的财富整体上相应地有所减少。酒、马车和家具不是食品、工具和原材料,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用来维持劳动,只能用于非生产性消费;同时他们对社会财富造成的损害发生在生产它们的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消费它们的过程中。某位消费者每年初5000英镑买奢侈品,那就会耗费5000英镑的工具,原材料和食品。任何阶层的目光短浅或者奢侈腐化都会让社会转向奢侈品的生产,使得生产性劳工大大减少,让劳工的生存必需品和生产工具也相应减少。
用于维护和促进生产性劳动的花费使社会以及个人富有,而用于享乐的花费使得社会以及个人贫困。
5.6:英国现有的绝大部分资本都是最近的十二个月生产出来的。在规模巨大的资本总额中,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资本生产于十年以前;除了农场建筑物、工厂以及少量的船只和机器之外,在英国现有的生产性资本中,几乎没有任何资本生产于十年以前。只有极少数产品可以长期保存。
5.8:关于战争的非生产性消费对经济的影响:假设最不利的情况,政府筹措并消耗的全部贷款,均取自于债权人已经投放的用于生产性方面的资本。因此当年的资本也减少相应的额度。不过除非额度太大,否则一国下一年的资本依然可以保持以往的水平。因为贷款不可能取自于体现在工具、机器和建筑物等方面的那部分国家资本,它一定全部取自于用于支付劳工报酬的那部分资本,且劳工将承担相应损失。劳工损失的报酬成为雇主的利得。
不够富裕的国家的贷款主要来自外国的资本,那些富裕繁荣国家的贷款,通常也不是取自于
生产性的行业,而是取自于通过收入不断形成的新的积累。
5.9:用来维护并雇佣生产性劳动的是使得劳动得以进行的资本,而不是购买者对产品的需求。天鹅绒和砖瓦 匠:同样一部分资本,要么用来生产天鹅绒,要么供养砖瓦匠,消费者的选择决定了生产什么。如果一个消费者决定终止购买天鹅绒,用这些钱去雇佣砖瓦匠,按照一般的观点,这只是将天鹅绒的制造工转变为砖瓦匠而已,这并不会增加雇佣劳工的数量。然而如果我们深入观察,就不难发现,支付给劳工的报酬的总金额增加了。我们不妨设想天鹅绒制造商意识到了对于自己商品的需求已经减少了,从而削减生产,并且使当初用于天鹅绒生产的一部分资本闲置起来。这笔资本加上当初用于维持天鹅绒制造工人的资本,与消费者用于供养砖瓦匠的那笔资金并不是同一笔资金,而是第二笔资金,因此现在有两笔资金,而不是先前的一笔资金,可以用于供养劳工并为劳工支付报酬。天鹅绒制造工也没有变成砖瓦匠,而是砖瓦匠的就业机会增多了。部分天鹅绒制造工将转行成为其他行业的劳工,很多人可能去生产砖瓦匠所需要的更多食品和其他物品的行业。
有人会争辩说,在天鹅绒的生产者与天鹅绒的购买者之间,并非存在有两笔资本,而只存在一笔资本,这笔资本通过购买者的购买行为转移给了制造商。他在这里所消除的对劳动的需求,与在那里他创造的对劳动的需求一样大。
在雇佣泥水匠的时候,我其实是推迟了消费,并将我对现有社会产品所占有的份额部分地转移给了劳工。有人认为,对天鹅绒需求的增加将让厂商拓展其业务,如果他们拥有或者能够筹措到更多的资本,他们就可以获取更大利润,对劳工的雇佣就越稳定。错误在于,人们没有察觉到,在上述情况中,一个行业的劳动和资本所获得的利益,乃是取自于另一个行业。
在一个国家中,除劳工之外的任何个人消费的全部产品,都不会对供养劳工作出丝毫贡献,并且除消费者本人外,也没有人会从单纯的消费中获益。一个人不可能使其相同的一笔收入,既供本人消费,又供他人消费;通过征缴所得税而取走的那一部分收入,不可能既剥夺本人消费,又剥夺他人消费,而只能是或者剥夺本人的消费,或者剥夺他人的消费。要想知道谁是受害者,那么我们必须理解谁的消费将会因此而减少。然而,无论受害者是谁,他都将是真正承担税收负担的人。
政治经济学原理
绪论:对有用动物的驯养使人类从狩猎采集时代进入游牧阶段。游牧阶段能够积累起大量的财富。于是,游牧社会出现了财产占有上的不平等。而且这种社会的特征之一是部分社会成员开始获得闲暇,有利于新的欲望的产生。更好的衣着,器皿,家具和多余的食物。因而在大部分游牧社会中都有粗糙的家庭制作业,甚至有精细的家庭制作业,游牧阶段的世界文明发祥地显示出人们在纺织、印染、皮革加工以及金属领域的高超技能。甚至最早的天文观测归功于迦勒底的牧羊人。
游牧社会向农业社会的转变痛苦缓慢,但是是自然的进程。人口和畜牧的增长让天然牧草出现短缺,促使人们耕种土地。当农业社会足够强大,以至于可以抵御游牧部落的入侵的时候,游牧部落也被迫转变为农业社会。农业社会又进一步使得人口大增,于是农业需要额外增加的劳动才能获得额外的粮食,因此农业人口相比游牧社会而言,空闲时间少得多,而且更长时期地处于使用不完善的工具与非常落后的工艺的状况红。
占据着亚洲平原的幅员辽阔的君主国,最先采用了这种政府占有的方式。这些政府很少给耕作者留下除生活必需品以外的物品,甚至常常连生活必需品也夺走。虽然人口的绝大部分在忍饥挨饿,但是只要管理上说的过去,政府就能在表面上维持一种与社会基本状况相差甚远的繁荣景象;因而在欧洲人心中,东方国家都是强大昌盛的,这种印象直到最近才被消除。这种社会的统治者有钱寻求奢侈品,于是就出现了一个狭小而富裕的市场,以满足其对精美、昂贵制成品的需求。这就是工匠阶层。
在所有的财产都得不到安全保障的社会状况下,富有的购买者最先考虑的是要置办那些不易损坏的、体积小而价值含量高的、适宜于隐藏或者携带的物品。所以金银珠宝便在这些国家的财富中占到了很大的比例。许多富有的亚洲人几乎都将其全部财产放置在自己和自己的妻妾的身边,除了君主之外,谁也不愿意把财富投资于不动产。
古代欧洲农业社会的发展则大相径庭,期初都是小型城邦社会,建立在无人居住的地区或者原住民遭到驱逐的地区,所占有的土地以相等的或者分级的份额分配给组成社会的各个家族。每个家庭生产自己的粮食衣料。这些社会不征税负,因为那时没有领取俸禄的政府官员,即使有,他们的俸禄也是由奴隶耕种,专门为国家保留的土地予以提供的,军队则是由全体公民组成的。因此土地的全部产品均归耕种它们的家庭所有,没有任何扣除。在这种制度下,有时人类在精神文明方面的进步特别迅速和辉煌。另外地理因素,即位于辽阔的内海沿岸,而且彼岸已经建立起社会,则情况就更是如此。这种地理位置有助于人们了解外国的生产状况,更容易接受外国的思想发明,从而使得这些社会更容易摆脱陈规陋习的束缚,这种束缚对于未开化的人民来说,影响是相当深的。然而,这种小型社会几乎永远处于战争状态,因为不断增长的人口对他们有限的土地产生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他们经常集体迁移,或者夺取别的不太善战的人民的土地。经过一段时间后,所有的城邦社会不是征服者就是被征服者。征服者获得财富的剩余,建造起了帕特农神庙和雅典卫城的入口,举办了圣殿,创作了戏剧。然而这却难以持久,小型的征服者社会如果不能同化被征服者,则最后终将被征服。因此世界的统治权落入罗马人手中。
罗马帝国有悲惨的经济史。一个社会一旦出现财产不均等的现象,又没有依靠发展生产来弥补这种现象所造成的损失,则通过大鱼吃小鱼,这种不均等就会愈演愈烈。于是罗马帝国的版图上最后就看到少数几个家族占有大片土地,为了满足奢侈生活和炫富心里,最昂贵的东西被生产出来,而土地的耕作者沦为奴隶,小佃农也处于被奴役的境况,这样帝国的财富就日渐枯竭了。时间一长,受到不良管理的影响,财力萎缩,不足以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就被他们建立了新的秩序。
在新秩序中国,每个国家都由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组成:前者拥有土地,后者耕作土地。虽然这是以暴力为基础的苛刻安排,但很少达到奴役的地步。野蛮部落的征服者出于无能,又不愿意事必躬亲地监督劳动,所以就只能允许耕作者从土地中获得一定实惠,以激励劳动。例如每周为领主劳动三天,其余时间的产品归自己所有。这些农奴的财富的积累,是现代欧洲财富古老的源泉。
在这种暴力和混乱的年代能够积攒剩余产品的农奴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赎回自由,并且迁移到罗马统治时期被保留下来的城镇或者村庄去;或者直接逃过去。在这个身边环绕着本阶层成员的避难所里,他们凭借自己与同伴的勇气,享有免于遭到武士阶层凌辱和勒索的生活。这些人大多成了工匠,用自己的产品换取封建地主的土地出产物。由于社会尚武好战,政府无力提供保护,所以当时的大土地所有者为了自身的安全必须豢养一大批侍从。与亚洲国家相比这种社会状况使得个人的地位更加平稳牢固,这正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主要原因。中世纪后期,意大利,德国法国英国都有着大量的工匠和富有的自由民他们通过加工产品买卖制成品发家致富,而封建贵族子弟则挥霍成性,结果前者取代后者成为大部分土地的所有者。在所有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土地的直接耕作者都脱离了奴隶或半奴隶的状态。
第一编:生产
2.1:局限于供人使用的一件物品的生产过程的劳动,既包括直接用于生产该产品物品的劳动,也包括为满足该件物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条件而进行的前期操作的劳动。例如面包包括面包师的劳动,磨坊工的劳动和播种者的劳动。
2.2:对于一件物品的生产起间接作用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劳动需要特别予以关注,即用来生产维持参与该物品生产的劳动者生存所必须的物品的劳动。
3.1:劳动并不是创造物品,而是创造效用。
3.2:劳动的类型:固化并体现于外在物体上的效用,即运用劳动作用于外在的物体,使之形成对于人类有用的性质;固话并体现于人类自身的效用,教师,教授,道德家,政府官员,牧师;并未固化和体现于任何物体上,仅仅存在于所提供的服务中的效用,乐师,演讲者,表演者。财富的含义包括可以积累,应该将所有用于创造持久性效用的劳动视为生产性劳动。
4.1:事先积累的前期劳动产品的存量就是资本。资本为生产所做的是,提供场所、保护、工具和工作所需要的原材料,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供养并且维护劳动者。资本与非资本之间的区别并不取决于商品的种类,而是取决于资本家的意图——打算将资产用于何种目的。所有资产,只要将它或者它提供的价值用于生产性再投资,均会成为资本的一部分。
4.3:提出了“生产性消费”这个概念。区别于声色犬马的挥霍。“赌博失去了钱,钱只是转移而没有消失,得到钱的人依然可以用来从事生产性活动,但是如果用于购买日常品和奢侈品或者宴请宾客,那么这些物品会不复存在,也没有生产出新的物品来补偿;如果这笔钱用于耕地和制造,则到年底,劳动创造的新产品会抵补开支并有余。”挥霍使得可以获得收益的消费资金被消费掉了。如果用于生产,此人可以收回更多的财富。所以社会至少损失X英镑。如果政府把X英镑用于战争中支付给军官和士兵,那么政府就从生产性的使用方面扣除了X英镑,用于非生产性的消费,使这笔资本未能提供等量回报时就遭到毁灭。
5.1:产业的发展受制于资本。人们经常忘记,并非当前的劳动成果,而是过去的劳动成果,使一个国家的人口得到供养。人们消费的是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而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有一部分是用来维护生产性劳动的,同时,只有被维护的这部分劳动,才能够向生产提供粮食、原材料和工具。然而,人们长期相信法律和政府在没有创造资本的前提下可以创造产业。政府通过颁布禁令就可以终止某种商品的进口;而当这种商品在国内生产之后,政府往往自吹自擂认为自己增添了新的产业,创造了就业,可是如果立法者意识到产业的发展受制于资本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看到,国家的资本总量并没有增加,任何在法律作用下投放于新产业的资本,都是从原有的其他产业的资本中提取或者扣减出来的,这些资本本可以维持与新产业不相上下的就业量。
5.2:由于产业发展受制于资本,我们不能断定产业总会达到资本所设置的界限。有些资本可能处于限制状况。例如西澳大利亚,由于现存资本供养的许多人根本不参加生产,或者生产的产品远低于他们所能生产的水平。如果减少劳工的工资,或者如果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劳动时间,或者如果增加已经得到现存资本供养的劳工家属的劳动强度,那么一定量的资本将会为更多的产业活动提供服务。由于现存资本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者的非生产性消费,会被终止或者被推迟,直到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来,从而使一定量的资本可以维持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借助这种手段,社会可以利用现有的资源获得更大的产出。
当产业发展尚未达到资本所设的界限时,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诸如引进更多劳动力,就像将苦力与黑人奴隶引入西印度那样。政府还可以采用另一种方法促进产业发展。政府可以创造资本,比如可以征收税赋并将其用于生产性劳动,还可以对收入或者支出征税,并将税收用于偿还公债;当公债持有者得到偿付之后,他们仍然希望从他们的资产中获得更多收入。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将自己的资产的绝大部分用于生产。……当生产性产业的收益增加时,会进一步诱使人们将非生产的资金转换为生产的资金。
5.3:产业受制于资本,资本的每一次增加都能向产业提供更多可用资本,并无限制可言。……有一些学者(马尔萨斯,查莫斯,西斯蒙蒂)认为富人的非生产性消费是十分必要的,如果非生产性消费的资本未达到国家的资本的一定比例的话,那么额外的资本积累就会被白白浪费掉,因为增加的资本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任何市场。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众多谬误之一。假设资本家和地主都把自己结余的利润储蓄起来,不进行非生产性消费,(据说)这样的话就没人购买将要生产出来的物品,商品就会霉烂,知道资本降低到原先的水平。但是,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在这个假想情境中,将不存在资本家和地主阶级对于奢侈品的需求,但是当它们把自己的收入转化为资本时,并没有损毁他们的消费能力,而只不过是将消费能力从自身转移给了他们所雇用的劳工身上。不管劳工的人数是否增加,劳工总体的消费能力都会提高。积累与生产的增长会持续下去,直到每一位劳工对于财富的欲望与其不断增加的劳动相互协调为止。于是财富根本不会因为消费者的不足而受到限制,只会因为生产者的不足以及生产能力的不足而受到限制。资本的每一次增长,不是增加就业就是增加报酬,不是使国家富足就是使劳工阶级富有。
5.4:资本来自储蓄。所有的资本,少数情况除外,都是人们最初的节省所带来的结果。即使每户自给自足的农民消费掉自己全部的土地出产物,他也需要留下种子。人们必须更多地节省才能雇用更多的其他劳工,以便完成比个人所能够完成的工作更大量的工作。所有用于供养其他劳工的产品必定来自于最初节省的结果;必须有某些人首先生产出产品,然后抑制自己对于这些产品的消费。
5.5:资本是节省的产物,但节省的结果是为满足消费。节省这个词并不意味着剩下来的物品不用于消费或者延迟消费,它仅仅表示如果要立即进行小诶,那么它不是供节省者本人消费;如果纯粹供将来使用,那么应称之为储存。必须对这种理论认真思考,因为一般人都以为任何节省的人就是囤积钱财的人。为生产性投资所进行的节省运作的初始阶段,与花费运作的初始阶段极其相似,二者所产生的影响均始于消费,也都伴随着财富的一定程度的损毁,只是被消费的物品以及进行消费的人有所不同而已。机器磨损,原材料的消耗,劳工衣服的破损;或者酒,马车和家具。对后者来说,它的初始阶段就是它的终止阶段,劳工所生产的一定数量商品消失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东西;相反,节省的人在损毁的过程中可以让参加工作的劳工对于损毁加以修复,最终地他将发现所有消费掉的物品均会得到补偿并有所增加。同时这种运作可以无休止地重复进行而无需新的节省,一次节省可以形成一笔资金,为持续不断地保持相应数量的劳动者,可以对每年维持他们生活的物品进行再生产,同时提供一定的利润。
正是由于货币的介入,才使得这些现象的本质变得模糊不清。几乎所有的支出都是通过货币进行的,货币似乎已经成为交易的主要特征;而且由于货币不会消失,而只是转移,所以人们认为财富也不过是从挥霍者的手中转移给其他人。这犯了将货币与财富混同的错误。遭受损毁的财富不是货币,而是用货币购买的酒、马车和家具。这些物品被毫无回报地予以损毁,使社会的财富整体上相应地有所减少。酒、马车和家具不是食品、工具和原材料,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用来维持劳动,只能用于非生产性消费;同时他们对社会财富造成的损害发生在生产它们的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消费它们的过程中。某位消费者每年初5000英镑买奢侈品,那就会耗费5000英镑的工具,原材料和食品。任何阶层的目光短浅或者奢侈腐化都会让社会转向奢侈品的生产,使得生产性劳工大大减少,让劳工的生存必需品和生产工具也相应减少。
用于维护和促进生产性劳动的花费使社会以及个人富有,而用于享乐的花费使得社会以及个人贫困。
5.6:英国现有的绝大部分资本都是最近的十二个月生产出来的。在规模巨大的资本总额中,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资本生产于十年以前;除了农场建筑物、工厂以及少量的船只和机器之外,在英国现有的生产性资本中,几乎没有任何资本生产于十年以前。只有极少数产品可以长期保存。
5.8:关于战争的非生产性消费对经济的影响:假设最不利的情况,政府筹措并消耗的全部贷款,均取自于债权人已经投放的用于生产性方面的资本。因此当年的资本也减少相应的额度。不过除非额度太大,否则一国下一年的资本依然可以保持以往的水平。因为贷款不可能取自于体现在工具、机器和建筑物等方面的那部分国家资本,它一定全部取自于用于支付劳工报酬的那部分资本,且劳工将承担相应损失。劳工损失的报酬成为雇主的利得。
不够富裕的国家的贷款主要来自外国的资本,那些富裕繁荣国家的贷款,通常也不是取自于
生产性的行业,而是取自于通过收入不断形成的新的积累。
5.9:用来维护并雇佣生产性劳动的是使得劳动得以进行的资本,而不是购买者对产品的需求。天鹅绒和砖瓦 匠:同样一部分资本,要么用来生产天鹅绒,要么供养砖瓦匠,消费者的选择决定了生产什么。如果一个消费者决定终止购买天鹅绒,用这些钱去雇佣砖瓦匠,按照一般的观点,这只是将天鹅绒的制造工转变为砖瓦匠而已,这并不会增加雇佣劳工的数量。然而如果我们深入观察,就不难发现,支付给劳工的报酬的总金额增加了。我们不妨设想天鹅绒制造商意识到了对于自己商品的需求已经减少了,从而削减生产,并且使当初用于天鹅绒生产的一部分资本闲置起来。这笔资本加上当初用于维持天鹅绒制造工人的资本,与消费者用于供养砖瓦匠的那笔资金并不是同一笔资金,而是第二笔资金,因此现在有两笔资金,而不是先前的一笔资金,可以用于供养劳工并为劳工支付报酬。天鹅绒制造工也没有变成砖瓦匠,而是砖瓦匠的就业机会增多了。部分天鹅绒制造工将转行成为其他行业的劳工,很多人可能去生产砖瓦匠所需要的更多食品和其他物品的行业。
有人会争辩说,在天鹅绒的生产者与天鹅绒的购买者之间,并非存在有两笔资本,而只存在一笔资本,这笔资本通过购买者的购买行为转移给了制造商。他在这里所消除的对劳动的需求,与在那里他创造的对劳动的需求一样大。
在雇佣泥水匠的时候,我其实是推迟了消费,并将我对现有社会产品所占有的份额部分地转移给了劳工。有人认为,对天鹅绒需求的增加将让厂商拓展其业务,如果他们拥有或者能够筹措到更多的资本,他们就可以获取更大利润,对劳工的雇佣就越稳定。错误在于,人们没有察觉到,在上述情况中,一个行业的劳动和资本所获得的利益,乃是取自于另一个行业。
在一个国家中,除劳工之外的任何个人消费的全部产品,都不会对供养劳工作出丝毫贡献,并且除消费者本人外,也没有人会从单纯的消费中获益。一个人不可能使其相同的一笔收入,既供本人消费,又供他人消费;通过征缴所得税而取走的那一部分收入,不可能既剥夺本人消费,又剥夺他人消费,而只能是或者剥夺本人的消费,或者剥夺他人的消费。要想知道谁是受害者,那么我们必须理解谁的消费将会因此而减少。然而,无论受害者是谁,他都将是真正承担税收负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