懦弱者
在评价《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这本书时,J.何柏曼(资深影评人)评论道:“开‘硬汉派’惊悚小说之先河——场景刻画之逼真震撼人心。”可我在其中看到了懦弱者。
鲍里斯·维昂在《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塑造了李·安德森这个有不少于八分之一黑人血统,却长得像白人的黑人。这个男人帅气、油嘴滑舌,能弹吉他,能唱一手好歌。故事的关键词是“复仇”。冲突的两方不是个人,是黑人和白人。白人对李·安德森做了什么?杀害了爱上白人姑娘的弟弟“娃娃”;毒打并迫使为黑人争取权利的哥哥烧掉父亲留下的房子逃亡;为破坏黑人参加选举殴打黑人并杀死两个黑人同胞;为白人当仆人并被迫使为同性恋主人提供特殊服务······
李·安德森来到无人知道他底细的巴克屯,将那里的女孩变成自己手上无关紧要的玩物,最后精心挑选出两个女孩得到她们,杀害她们。为什么是女孩,难道不是白人男性对他、对黑人所犯的错最多么?他在年幼时期就在做白人的仆人,甚至长达十年时间被同性恋主人侵犯,他有如此长的时间足以精心策划杀掉主人,他没有,他卑微的祈求离开,以自己的身体为交易。十年时间,他将自信和尊严丢了。如果杀死两个女孩是他报仇的尝试,他甚至可以选择身形弱小的未成年白人男性,但他没有。为什么他要挑选简·阿斯基斯和露·阿斯基斯,巴克屯有那么多女孩?因为那些女孩太容易得手了,无法让他更自信一点。更因为,“那两个年轻女子真能让娃娃在坟墓里快乐得辗转反侧。”她们像那个被弟弟爱上的白人姑娘,她们厌恶黑人,她们是“该死的白人。”他寻找替代品,而不是将屠刀伸向杀害弟弟的凶手。故事的最后,露掏出手枪枪,打中他的左臂,然而她没能一举杀死他,李捉住她,狠狠抽她的耳光,施暴。简的肚子里怀了他的孩子,她任人把她掐死不做任何反抗,李用枪抵住她的咽喉,开了两枪。露的样子和尖叫声不断在他脑海里重现,他害怕,需要不断在脑中再一次杀死露,获得快意、获得自信。
种族歧视似乎是永久的话题,不仅在黑人和白人之间。《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借了种族歧视的外衣让冲突变得合理。李·安德森三兄弟何尝不是黑人对种族歧视态度上的代表。娃娃没能明白黑人和白人应该有何不同,所以会爱上白人女孩。哥哥汤姆意识到应该争取黑人的权利并为之努力,宁愿烧掉自己的家园也不愿让白人有机会弄脏了自己父亲的房子。他寄希望于上帝,也同样做出了行动。而李,以向白人复仇为名,玩弄女孩,将魔抓伸向无辜的女孩。他不是英雄,不是硬汉,不过是一个懦弱者。
李·安德森是我极其鄙视的那种人,没有能力,就以欺负动物、小孩·女人等,欺软怕硬·····他算我目前最讨厌的男主角了。
书中有大量性描写,若秉承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见怪甚怪,其怪则立”的态度,将目光放在故事整体上,那《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必是足够优秀。
鲍里斯·维昂在《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塑造了李·安德森这个有不少于八分之一黑人血统,却长得像白人的黑人。这个男人帅气、油嘴滑舌,能弹吉他,能唱一手好歌。故事的关键词是“复仇”。冲突的两方不是个人,是黑人和白人。白人对李·安德森做了什么?杀害了爱上白人姑娘的弟弟“娃娃”;毒打并迫使为黑人争取权利的哥哥烧掉父亲留下的房子逃亡;为破坏黑人参加选举殴打黑人并杀死两个黑人同胞;为白人当仆人并被迫使为同性恋主人提供特殊服务······
李·安德森来到无人知道他底细的巴克屯,将那里的女孩变成自己手上无关紧要的玩物,最后精心挑选出两个女孩得到她们,杀害她们。为什么是女孩,难道不是白人男性对他、对黑人所犯的错最多么?他在年幼时期就在做白人的仆人,甚至长达十年时间被同性恋主人侵犯,他有如此长的时间足以精心策划杀掉主人,他没有,他卑微的祈求离开,以自己的身体为交易。十年时间,他将自信和尊严丢了。如果杀死两个女孩是他报仇的尝试,他甚至可以选择身形弱小的未成年白人男性,但他没有。为什么他要挑选简·阿斯基斯和露·阿斯基斯,巴克屯有那么多女孩?因为那些女孩太容易得手了,无法让他更自信一点。更因为,“那两个年轻女子真能让娃娃在坟墓里快乐得辗转反侧。”她们像那个被弟弟爱上的白人姑娘,她们厌恶黑人,她们是“该死的白人。”他寻找替代品,而不是将屠刀伸向杀害弟弟的凶手。故事的最后,露掏出手枪枪,打中他的左臂,然而她没能一举杀死他,李捉住她,狠狠抽她的耳光,施暴。简的肚子里怀了他的孩子,她任人把她掐死不做任何反抗,李用枪抵住她的咽喉,开了两枪。露的样子和尖叫声不断在他脑海里重现,他害怕,需要不断在脑中再一次杀死露,获得快意、获得自信。
种族歧视似乎是永久的话题,不仅在黑人和白人之间。《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借了种族歧视的外衣让冲突变得合理。李·安德森三兄弟何尝不是黑人对种族歧视态度上的代表。娃娃没能明白黑人和白人应该有何不同,所以会爱上白人女孩。哥哥汤姆意识到应该争取黑人的权利并为之努力,宁愿烧掉自己的家园也不愿让白人有机会弄脏了自己父亲的房子。他寄希望于上帝,也同样做出了行动。而李,以向白人复仇为名,玩弄女孩,将魔抓伸向无辜的女孩。他不是英雄,不是硬汉,不过是一个懦弱者。
李·安德森是我极其鄙视的那种人,没有能力,就以欺负动物、小孩·女人等,欺软怕硬·····他算我目前最讨厌的男主角了。
书中有大量性描写,若秉承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见怪甚怪,其怪则立”的态度,将目光放在故事整体上,那《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必是足够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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