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
“读客”喜欢改书名。据我所知最不可原谅的一次是将《海伯利安》改成了《当人类决战机器人:海伯利安》。比最不可原谅还要不可原谅的一次是将《海伯利安》拆成两本,给第二本起名叫:《当人类决战机器人2:海伯利安完结篇》。
并且在封面上恭恭敬敬地写上一行大字:经典科幻小说!
天下之二,莫有甚者。
后来多少有所改进。
但是,《风暴岛》?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改成《风暴岛》。这个书名确实没差到惨绝人寰的地步,可原名《针眼》也没有。
我知道《针眼》的故事,太有名了,以至让我这个对西方的历史、悬疑小说都不怎么上心的家伙也有耳闻。事实上,我把《风暴岛》错认成了“猎人岛”——另一个老故事,是理查德·康奈尔的《最危险的狩猎》。我小时候读过,至今印象清晰。那时我太小,分不清短篇、长篇,就是把所有能找得到的故事一股脑全都读完,特别贪婪。我尽力美化自己的回忆,觉得只有最好的故事才能被我记住。其中包括《神雕侠侣》里杨过随郭靖拜上终南山的一段,记得是刊在一本薄薄的32开杂志上——几乎可以肯定是盗版——的连载,我只有那一期,怎么来的也不知道,读完之后我根本就忘了那故事叫做“《神雕侠侣》”。直到数年之后,我上初中,正式与金庸老爷子结缘,忽然一天读着读着恍然大悟,又惊又喜地脱口而出:“……”
——我又惊又喜地脱口而出了什么来着?
想来不是什么书面用语。
为什么读《风暴岛》?
是因为我把《圣殿春秋》借出去了。我还没来得及读呢,只翻了开头几页。有那几页,我就知道可以放心地读肯·福莱特。就像我只读了《假如明天来临》的开头几页,就知道可以放心地读西德尼·谢尔顿一样。唯一的问题只在于:有没有足够的时间。
从来没有。
唉。
——光阴如水。《圣殿春秋》绝版了!
《风暴岛》的故事似曾相识——我发誓我一定曾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针眼》的内容简介,较为详尽的那种。
三条线索,分属代号为“针”的德国间谍费伯,军情五处员工:原历史学家高德里曼和原苏格兰场特警布劳格斯,及隐居风暴岛的一对怨偶:大卫和露西。
费伯得到情报,逃亡;高德里曼、布劳格斯追踪费伯;费伯于逃亡中遭遇风暴,流落风暴岛,与露西通奸,杀死大卫,但最终死于露西之手。
情节并不复杂。费伯是智勇双全的主角,而且沉着果断,行动力强。故事前半部的重点围绕费伯如何侦知盟军的阴谋——制造在加来登陆的假象,以掩护诺曼底大反攻——展开,后半部描述了他为送回情报所做的努力:逃亡,然后落得一个古怪的失败。
故事是假的。同时真实可信。人物栩栩如生。可贵的是,在并不长的篇幅内,几乎每一个主要角色的感情世界(当然并不止于感情世界)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心如铁石的费伯(几乎)爱上了露西;高德里曼琢磨着再婚;布劳格斯丧妻,悲痛欲绝,然后走出阴霾;大卫一步步地将自己的爱情送入坟场;露西试图拯救婚姻,丧失信心,出轨,杀死奸夫……
这竟是能够做到的事。
而故事最重要的出色之处,是费伯的逃亡。肯·福莱特曾谈起《风暴岛》的创作,他说他搜集使用了大量细节,从而放慢了写作过程,而这恰恰是对的:他抓住了正确的节奏,事件不至于发生得太快——“尤其是在故事的事件如此紧张而戏剧化的情况下”。费伯在逃亡途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抓住了读者的眼球。
说到细节,好的细节叫人心生欢喜。
例如:
“路面由于清早的雨水还是湿漉漉的,但正在阳光下迅速蒸发。路牌和地名标志已重新竖了起来。费伯快速驶过一连串低地小村庄,开阔的村庄景色赏心悦目,绿色的沼泽在阳光下粼粼泛光”。
这是一段费伯逃亡过程中抢到一辆很令他满意的小汽车后的描写。我喜爱的是有关路面雨水迅速蒸发的描述。漂亮的主观视角。
——景语皆情语这种事啰嗦多少次也不嫌烦。这带来多强的代入感!
肯·福莱特在创作过程中就知道这本书会让他出名。确实如此。《针眼》至今至少卖出了一千万册。
我一直以为坐在家里数钱玩是人生的至高境界之一。
并且在封面上恭恭敬敬地写上一行大字:经典科幻小说!
天下之二,莫有甚者。
后来多少有所改进。
但是,《风暴岛》?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改成《风暴岛》。这个书名确实没差到惨绝人寰的地步,可原名《针眼》也没有。
我知道《针眼》的故事,太有名了,以至让我这个对西方的历史、悬疑小说都不怎么上心的家伙也有耳闻。事实上,我把《风暴岛》错认成了“猎人岛”——另一个老故事,是理查德·康奈尔的《最危险的狩猎》。我小时候读过,至今印象清晰。那时我太小,分不清短篇、长篇,就是把所有能找得到的故事一股脑全都读完,特别贪婪。我尽力美化自己的回忆,觉得只有最好的故事才能被我记住。其中包括《神雕侠侣》里杨过随郭靖拜上终南山的一段,记得是刊在一本薄薄的32开杂志上——几乎可以肯定是盗版——的连载,我只有那一期,怎么来的也不知道,读完之后我根本就忘了那故事叫做“《神雕侠侣》”。直到数年之后,我上初中,正式与金庸老爷子结缘,忽然一天读着读着恍然大悟,又惊又喜地脱口而出:“……”
——我又惊又喜地脱口而出了什么来着?
想来不是什么书面用语。
为什么读《风暴岛》?
是因为我把《圣殿春秋》借出去了。我还没来得及读呢,只翻了开头几页。有那几页,我就知道可以放心地读肯·福莱特。就像我只读了《假如明天来临》的开头几页,就知道可以放心地读西德尼·谢尔顿一样。唯一的问题只在于:有没有足够的时间。
从来没有。
唉。
——光阴如水。《圣殿春秋》绝版了!
《风暴岛》的故事似曾相识——我发誓我一定曾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针眼》的内容简介,较为详尽的那种。
三条线索,分属代号为“针”的德国间谍费伯,军情五处员工:原历史学家高德里曼和原苏格兰场特警布劳格斯,及隐居风暴岛的一对怨偶:大卫和露西。
费伯得到情报,逃亡;高德里曼、布劳格斯追踪费伯;费伯于逃亡中遭遇风暴,流落风暴岛,与露西通奸,杀死大卫,但最终死于露西之手。
情节并不复杂。费伯是智勇双全的主角,而且沉着果断,行动力强。故事前半部的重点围绕费伯如何侦知盟军的阴谋——制造在加来登陆的假象,以掩护诺曼底大反攻——展开,后半部描述了他为送回情报所做的努力:逃亡,然后落得一个古怪的失败。
故事是假的。同时真实可信。人物栩栩如生。可贵的是,在并不长的篇幅内,几乎每一个主要角色的感情世界(当然并不止于感情世界)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心如铁石的费伯(几乎)爱上了露西;高德里曼琢磨着再婚;布劳格斯丧妻,悲痛欲绝,然后走出阴霾;大卫一步步地将自己的爱情送入坟场;露西试图拯救婚姻,丧失信心,出轨,杀死奸夫……
这竟是能够做到的事。
而故事最重要的出色之处,是费伯的逃亡。肯·福莱特曾谈起《风暴岛》的创作,他说他搜集使用了大量细节,从而放慢了写作过程,而这恰恰是对的:他抓住了正确的节奏,事件不至于发生得太快——“尤其是在故事的事件如此紧张而戏剧化的情况下”。费伯在逃亡途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抓住了读者的眼球。
说到细节,好的细节叫人心生欢喜。
例如:
“路面由于清早的雨水还是湿漉漉的,但正在阳光下迅速蒸发。路牌和地名标志已重新竖了起来。费伯快速驶过一连串低地小村庄,开阔的村庄景色赏心悦目,绿色的沼泽在阳光下粼粼泛光”。
这是一段费伯逃亡过程中抢到一辆很令他满意的小汽车后的描写。我喜爱的是有关路面雨水迅速蒸发的描述。漂亮的主观视角。
——景语皆情语这种事啰嗦多少次也不嫌烦。这带来多强的代入感!
肯·福莱特在创作过程中就知道这本书会让他出名。确实如此。《针眼》至今至少卖出了一千万册。
我一直以为坐在家里数钱玩是人生的至高境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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