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并没有在变好
一、 庆幸这是本小说
真的很庆幸这是一本小说,否则我不会读这样一本有901页厚,端起来可以当凶器的80万字理论之说,尽管它的销量好到已超过了两千万册。作者安.兰德被誉为美国精神的奠基人,倡导个人主义精神。这本《源泉》刚出版时,出版商嫌太长,她霸气地甩下一句:“你听过有人嫌弃《圣经》长的吗?”幸好这是一本有故事有情节的小说,不然我就要错过一本好书、一个厉害的作者和一种伟大的思想境界。
《源泉》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二年了,因此也有“世纪之书”的美称,然而这个社会并没有因为这本书而变好许多。绝大多数人生来就是“二手货”,依然活在公众舆论的牢笼里,活在“富二代”、“白富美”、“穷屌丝”这样的标签下。
二、 都以为自己是洛克,其实是吉丁而不自知
洛克是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建筑师,人格近似于神而不似人。当然,他并没有好到普度众生,相反他自私到一心专注于建筑。一个真正热爱工作的人,不会去想用什么东西来赢取老板的认可,讨同事欢心。所以他的能力不是被任何人喜欢而得的,却是人们不得不承认的。我们都容易对这样的人心怀敌意,为他的骄傲、冷酷和不易交流。所以洛克大学没念完就被学校开除了,因为一份设计作业太前卫不符合大众审美,教授再三教唆他改动他都强硬的坚持自己的理念。后来在弗兰肯建筑事务所工作期间,也为了同样的理由被解聘。不过,他可以接受当枪手,帮人们设计很多的高楼大厦,哪怕设计名单上没有他,只要是不动他的图就都可以。他只按自己的方式来工作,甚至不惜烧掉一栋刚为政府建成的大楼,原因是那些官员那些商家为了挂上广告牌而擅自改了他的设计。哪怕只动了一个小角落,对于洛克来说都是不允许的。这个插曲便是这本书酣畅淋漓的致高点。
而吉丁呢,他是洛克的同班同学。他以最好的成绩、最高荣誉和奖学金毕业,毕业后直接进入最好的弗兰肯建筑事务所工作。吉丁就是那种知道老板喜欢听什么、清楚每个同事的弱点,然后凭借着那套人际交往术玩转职场,步步高升的人。可是,他真的懂建筑吗?“假如有人告诉他说,那是世界上最出色的或者最丑陋建筑物,他恐怕两种观点都会赞同,他并没有把握。”但是他知道洛克懂,一开始还只是向洛克请教,之后让他帮忙修改,到后来直接让洛克帮他设计,他再按照自己的风格照抄一遍。可是,那时候他已经被所有人冠名“最出色的设计师”,这种荣誉被推得越高他越是相信自己真的那么厉害。有时候,他还一边享受着从洛克那偷来的果实,一边在心里暗暗嘲笑洛克的落魄。其实,他也害怕洛克有一天可能会崛起,所以在洛克消失的某段时间里他依然监视着洛克。
小说里,洛克两次被告上法庭。一次是被人设了圈套,还有就是炸毁大厦那次。两次审判,吉丁都是以正方证人的身份出庭。吉丁第一次在法庭上言辞凿凿的控诉洛克上学被开除、工作被解聘都是因为不懂建筑,也不配建筑师的职称。就跟面对吉丁之前的十一位证人一样,洛克面无表情的回答法官:“没有异议。”是何种坚定才足以支撑一个人不去抗诉别人的诽谤啊!在那之后,洛克有一段时间不再设计房子,而是到各个建筑工地、矿场当工人做体力活。每一次的被解雇,朋友们都替他着急到不行,只有他自己无所谓的说:“再找一个同样的老板,一直干到同样的事情发生吧。”
吉丁的第二次出庭作证时,他已经从那些所谓的掌声和荣誉摔下来了,他终于对自己坦白:“我最出色的项目就是洛克为我设计的,我所承建的第一幢房子也是洛克设计的……”除了对自己的失望,洛克的原谅也是对他最致命的一击。他曾经对上帝祈祷:“让他拒绝我把,那样我就有权恨他,直到我老死的那一天,别让他见我。”
吉丁的爱慕虚荣耍手段并不是出于自私,而是没有自己。他并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像洛克从始至终都爱建筑。他想要的不是成功,而是被人认为成功。想想,我们写论文时是否有过从百度贴上东拼西凑而来的经历,我们对作弊拿到的高分往往并不自知,我们都爱拿别人的夸奖标榜自己的能力。当领导、客户向你提出要求时,我们只懂得顺从,并不尊重作品。哪来的勇气自我感觉像洛克一样充满了创造力,其实只是擅长复制的吉丁。
直到最后,吉丁才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美术而非建筑,当他拿着几幅满意的画作给洛克看时,洛克说:“可惜晚了。”这个画面,安.兰德只用了短短的两句话描述,对我的冲击却很大。我们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呢?如果你的工作带给你的不是快乐,无疑就是拴住双脚的镣铐,是自己为自己判了刑法。
三、这个社会并没有在变好
我说这个社会并没有在变好,是因为像埃斯沃斯.托黑这样一直制造公众舆论的大评论家越来越多了,特别是已经到了一个沸腾的新媒体时代。在小说里,正是托黑的言论主导着洛克和吉丁的好与坏,左右大众的审美。在小说的开头,他被刻画得像圣人一样,被大家喜爱。做各种帮助他人的事,而不敛财,甚至日子过得相当清贫。当地位稳固之后,他自己亲口说出他想要更大的权力。他就是靠着掌握人性的弱点,捧红吉丁打压洛克。洛克被诋毁不懂建筑时,批评他的人中有四分之三的人根本没看过那座被批评的斯考德神庙。他们不会关心神庙真的很丑吗,他们会在意的是大多数的其他人认为神庙丑吗。别鄙夷,很可能你就是这样人云亦云的人,不敢有自己的观点。
的确,新媒体推动了人们的言论自由,更多表达的权利。可那并非真的自由啊,多少人是为了朋友圈漂亮、点赞数多、拉人气而使用这些平台。以至于,怀疑的人也在与日俱增,有时候官方确实在报道一件好事,却被沦为炒作之说。反而是那些标题党文章和断章取义的八卦疯一样的在传播着。洛克对他的朋友华纳德说:“如果这只小艇要沉了,为了救你,我会放弃我的生命。并非因为那是一种责任,仅仅是因为我喜欢你,出于我个人的理由和标准。我可以为你去死,但我不能为你而活。”再看看如今的社会,“就连老人摔倒该不该扶”都变成了备受争议的热门话题。古时,孔子的学生子路在河边救了一个落水之人,被救之人送了他一头牛作为答谢。孔子大赞他这种接受回报的行为,因为别人听说后就会勇于救人了。当我得知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替子路捏了把汗。幸好他没有生在现代啊,否则肯定要被网友批名师学徒为了好处而救人,绝对又是一个头条。
回到小说里,洛克的最后一次审判。《纽约旗帜报》的创办人华纳德称:“这是一次由公众舆论所决定的审判,我们还没有举行听证会就已经判他有罪了,是我们想让他有罪。”我想起国内的一部小成本电影《十二公民》,改编于美国的《十二怒汉》。政法大学模拟西方法庭审判一名富二代杀父的案件,十二位家长扮演陪审团,只有他们十二个人一致认同富二代有罪或无罪,做律师的孩子们才能通过考试。一开始,几乎所有人都先入为主的判定富二代有罪,只有一个人认为无罪。反正案件是模拟出来的,我就暂且不讨论了。我想说的是,这部电影再一次说明了,在这个苟同的社会里,“求同存异”中的“异”太重要了。因为,那个“异”往往才是来自内心的真实判断,是理智的声音。
四、 其它一些零零散散的东西
小说里也谈到一些爱情。只有两个女人出现过,一个是凯瑟琳,她的出场其实并不多。
吉丁为了事业放弃了他与凯瑟琳之间的爱情,他说三天后要娶她,说这话的第二天就和另一个女人多米尼克。关于这个女人,就跟美剧里我们看到的上流社会的女人一样,结婚、离婚、再婚并不稀罕。她便是牵引了吉丁、洛克和华纳德的那条引线,书的结尾就像别的言情小说一样,她和洛克始终走到了一起。
除了这些,我很喜欢这本书接近尾声的部分。托黑、多米尼克、华纳德还有洛克,他们之间彼此的对话,就像一篇又一篇的演讲,精彩绝伦。包括洛克最后在法庭上陈述的话,这些话涵盖的正是作者安.兰德个人主义思想的体现,全书的精华所在。
五、写在最后
“有人到处行骗,谎话连篇,却打着人格高尚的幌子。他知道自己是不诚实的,可是别人觉得他是诚实的,而他因此从中得到自尊,二手的。”这也是书里的一段话,我想在最后用它来提醒自己,自知而为。有所不为,而后有为。
正如这篇洋洋洒洒的文字,只是我个人的读后感,绝不是点评。我会推荐这样一本好书给大家试着阅读,但不是我说它好就真的好,也不是大家都说好才好。真正好的东西,只要存在着,就是好的。
真的很庆幸这是一本小说,否则我不会读这样一本有901页厚,端起来可以当凶器的80万字理论之说,尽管它的销量好到已超过了两千万册。作者安.兰德被誉为美国精神的奠基人,倡导个人主义精神。这本《源泉》刚出版时,出版商嫌太长,她霸气地甩下一句:“你听过有人嫌弃《圣经》长的吗?”幸好这是一本有故事有情节的小说,不然我就要错过一本好书、一个厉害的作者和一种伟大的思想境界。
《源泉》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二年了,因此也有“世纪之书”的美称,然而这个社会并没有因为这本书而变好许多。绝大多数人生来就是“二手货”,依然活在公众舆论的牢笼里,活在“富二代”、“白富美”、“穷屌丝”这样的标签下。
二、 都以为自己是洛克,其实是吉丁而不自知
洛克是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建筑师,人格近似于神而不似人。当然,他并没有好到普度众生,相反他自私到一心专注于建筑。一个真正热爱工作的人,不会去想用什么东西来赢取老板的认可,讨同事欢心。所以他的能力不是被任何人喜欢而得的,却是人们不得不承认的。我们都容易对这样的人心怀敌意,为他的骄傲、冷酷和不易交流。所以洛克大学没念完就被学校开除了,因为一份设计作业太前卫不符合大众审美,教授再三教唆他改动他都强硬的坚持自己的理念。后来在弗兰肯建筑事务所工作期间,也为了同样的理由被解聘。不过,他可以接受当枪手,帮人们设计很多的高楼大厦,哪怕设计名单上没有他,只要是不动他的图就都可以。他只按自己的方式来工作,甚至不惜烧掉一栋刚为政府建成的大楼,原因是那些官员那些商家为了挂上广告牌而擅自改了他的设计。哪怕只动了一个小角落,对于洛克来说都是不允许的。这个插曲便是这本书酣畅淋漓的致高点。
而吉丁呢,他是洛克的同班同学。他以最好的成绩、最高荣誉和奖学金毕业,毕业后直接进入最好的弗兰肯建筑事务所工作。吉丁就是那种知道老板喜欢听什么、清楚每个同事的弱点,然后凭借着那套人际交往术玩转职场,步步高升的人。可是,他真的懂建筑吗?“假如有人告诉他说,那是世界上最出色的或者最丑陋建筑物,他恐怕两种观点都会赞同,他并没有把握。”但是他知道洛克懂,一开始还只是向洛克请教,之后让他帮忙修改,到后来直接让洛克帮他设计,他再按照自己的风格照抄一遍。可是,那时候他已经被所有人冠名“最出色的设计师”,这种荣誉被推得越高他越是相信自己真的那么厉害。有时候,他还一边享受着从洛克那偷来的果实,一边在心里暗暗嘲笑洛克的落魄。其实,他也害怕洛克有一天可能会崛起,所以在洛克消失的某段时间里他依然监视着洛克。
小说里,洛克两次被告上法庭。一次是被人设了圈套,还有就是炸毁大厦那次。两次审判,吉丁都是以正方证人的身份出庭。吉丁第一次在法庭上言辞凿凿的控诉洛克上学被开除、工作被解聘都是因为不懂建筑,也不配建筑师的职称。就跟面对吉丁之前的十一位证人一样,洛克面无表情的回答法官:“没有异议。”是何种坚定才足以支撑一个人不去抗诉别人的诽谤啊!在那之后,洛克有一段时间不再设计房子,而是到各个建筑工地、矿场当工人做体力活。每一次的被解雇,朋友们都替他着急到不行,只有他自己无所谓的说:“再找一个同样的老板,一直干到同样的事情发生吧。”
吉丁的第二次出庭作证时,他已经从那些所谓的掌声和荣誉摔下来了,他终于对自己坦白:“我最出色的项目就是洛克为我设计的,我所承建的第一幢房子也是洛克设计的……”除了对自己的失望,洛克的原谅也是对他最致命的一击。他曾经对上帝祈祷:“让他拒绝我把,那样我就有权恨他,直到我老死的那一天,别让他见我。”
吉丁的爱慕虚荣耍手段并不是出于自私,而是没有自己。他并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像洛克从始至终都爱建筑。他想要的不是成功,而是被人认为成功。想想,我们写论文时是否有过从百度贴上东拼西凑而来的经历,我们对作弊拿到的高分往往并不自知,我们都爱拿别人的夸奖标榜自己的能力。当领导、客户向你提出要求时,我们只懂得顺从,并不尊重作品。哪来的勇气自我感觉像洛克一样充满了创造力,其实只是擅长复制的吉丁。
直到最后,吉丁才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美术而非建筑,当他拿着几幅满意的画作给洛克看时,洛克说:“可惜晚了。”这个画面,安.兰德只用了短短的两句话描述,对我的冲击却很大。我们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呢?如果你的工作带给你的不是快乐,无疑就是拴住双脚的镣铐,是自己为自己判了刑法。
三、这个社会并没有在变好
我说这个社会并没有在变好,是因为像埃斯沃斯.托黑这样一直制造公众舆论的大评论家越来越多了,特别是已经到了一个沸腾的新媒体时代。在小说里,正是托黑的言论主导着洛克和吉丁的好与坏,左右大众的审美。在小说的开头,他被刻画得像圣人一样,被大家喜爱。做各种帮助他人的事,而不敛财,甚至日子过得相当清贫。当地位稳固之后,他自己亲口说出他想要更大的权力。他就是靠着掌握人性的弱点,捧红吉丁打压洛克。洛克被诋毁不懂建筑时,批评他的人中有四分之三的人根本没看过那座被批评的斯考德神庙。他们不会关心神庙真的很丑吗,他们会在意的是大多数的其他人认为神庙丑吗。别鄙夷,很可能你就是这样人云亦云的人,不敢有自己的观点。
的确,新媒体推动了人们的言论自由,更多表达的权利。可那并非真的自由啊,多少人是为了朋友圈漂亮、点赞数多、拉人气而使用这些平台。以至于,怀疑的人也在与日俱增,有时候官方确实在报道一件好事,却被沦为炒作之说。反而是那些标题党文章和断章取义的八卦疯一样的在传播着。洛克对他的朋友华纳德说:“如果这只小艇要沉了,为了救你,我会放弃我的生命。并非因为那是一种责任,仅仅是因为我喜欢你,出于我个人的理由和标准。我可以为你去死,但我不能为你而活。”再看看如今的社会,“就连老人摔倒该不该扶”都变成了备受争议的热门话题。古时,孔子的学生子路在河边救了一个落水之人,被救之人送了他一头牛作为答谢。孔子大赞他这种接受回报的行为,因为别人听说后就会勇于救人了。当我得知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替子路捏了把汗。幸好他没有生在现代啊,否则肯定要被网友批名师学徒为了好处而救人,绝对又是一个头条。
回到小说里,洛克的最后一次审判。《纽约旗帜报》的创办人华纳德称:“这是一次由公众舆论所决定的审判,我们还没有举行听证会就已经判他有罪了,是我们想让他有罪。”我想起国内的一部小成本电影《十二公民》,改编于美国的《十二怒汉》。政法大学模拟西方法庭审判一名富二代杀父的案件,十二位家长扮演陪审团,只有他们十二个人一致认同富二代有罪或无罪,做律师的孩子们才能通过考试。一开始,几乎所有人都先入为主的判定富二代有罪,只有一个人认为无罪。反正案件是模拟出来的,我就暂且不讨论了。我想说的是,这部电影再一次说明了,在这个苟同的社会里,“求同存异”中的“异”太重要了。因为,那个“异”往往才是来自内心的真实判断,是理智的声音。
四、 其它一些零零散散的东西
小说里也谈到一些爱情。只有两个女人出现过,一个是凯瑟琳,她的出场其实并不多。
吉丁为了事业放弃了他与凯瑟琳之间的爱情,他说三天后要娶她,说这话的第二天就和另一个女人多米尼克。关于这个女人,就跟美剧里我们看到的上流社会的女人一样,结婚、离婚、再婚并不稀罕。她便是牵引了吉丁、洛克和华纳德的那条引线,书的结尾就像别的言情小说一样,她和洛克始终走到了一起。
除了这些,我很喜欢这本书接近尾声的部分。托黑、多米尼克、华纳德还有洛克,他们之间彼此的对话,就像一篇又一篇的演讲,精彩绝伦。包括洛克最后在法庭上陈述的话,这些话涵盖的正是作者安.兰德个人主义思想的体现,全书的精华所在。
五、写在最后
“有人到处行骗,谎话连篇,却打着人格高尚的幌子。他知道自己是不诚实的,可是别人觉得他是诚实的,而他因此从中得到自尊,二手的。”这也是书里的一段话,我想在最后用它来提醒自己,自知而为。有所不为,而后有为。
正如这篇洋洋洒洒的文字,只是我个人的读后感,绝不是点评。我会推荐这样一本好书给大家试着阅读,但不是我说它好就真的好,也不是大家都说好才好。真正好的东西,只要存在着,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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