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那四枪的意义何在?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在我阅读完《局外人》之后,我至今还无法弄明白默尔索在开了第一枪致人死亡后又开了四枪的意义何在?虽然我不清楚答案,但我清楚地知道我追索的是默尔索这一行为本身的意义,与书中世人所讨伐他道德与灵魂上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
加缪的小说《局外人》讲了一个看似荒诞却又无比真实的故事。小职员默尔索莫名其妙的犯下命案,法庭在审判他时不是诉诸于客观的事实真相,反而从道德、灵魂及宗教上判决他有罪,并处以死刑。这个故事体现的荒诞或者说默尔索的悲剧在于,人们普遍追求或渴望的实质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真实存在,但现实里发生的一切又看似符合人们内心渴求的意义,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德上都被充斥得形形色色,以至于这种渴求变得无比的正义,有如神明,甚至强于客观现实。
意义是什么,如何去理解?
个人认为意义即是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强加在行为事物上的一种主观理由,让事物发生的一切包括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的运行都附有某种可以理解的含义,并让一切看似合理易于接受。简而言之,意义是人强加的,它不是客观的事实。
那么反观小说中的默尔索则是一个无意义的坚守者。正如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他并不期望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也不期望从任何人那里得到什么,他不刻意迎合大众,也不渲染自己的情感,所谓意义上的道德和情感在他身上都变得毫无意义。你可以说他不通人情世故,但他活得随心随性,一点也不苟且。纵观小说,你会对默尔索的所作所为极为不理解,因为他的行为完全不是按照符合自己切身利益而来的,如他不接受上司派他去巴黎上班的提议,不认同律师让他在法庭上作出悲痛母亲死去的有利证词,不愿意向预审法官低头痛苦忏悔等等。但他的所作所为都是遵从他内心的真实感受和意愿,只不过不被大众所接受罢了。每一个人怎么活都是自己的事。从这一点上看,他是真实的。
而在与默尔索对应的其他人物身上,你都能看到人们在生活上追求自身意义的同时又是多么的荒诞。邻居老人平时常常打骂自己患有皮肤病的狗,而老人在失去狗之后反而觉得自己的生活完全丧失了意义,变得焦虑、痛苦。女友玛莉问默尔索是否爱她,是否愿意娶她,而在得知默尔索不爱她后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她。好友雷蒙与情妇发生矛盾,实则是被情妇保养,偏偏要说自己保养别人,而且把打女人说得那么义正言辞,又既对情妇还存有感情还要对她加以羞辱。一切都是看似有意义,实则荒诞不堪;一切看似理性而为,实则是一场场无意义的闹剧。
在加缪的《局外人》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小说中描写的“怪怪的小个子女人”。全文对她描写得很少,最后还出现在默尔索的审判庭上。但她给人的印象是她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的举止忙碌、利索好像所有的行为背后都附有意义,这样的人是我们现实社会经常看到的忙碌者,然而她只不过是茫茫人海中追逐意义的一个。根据描写可以知道她是一名杂志编制或是记者,而她和其他记者一样只是关注默尔索案件有无挑起大众关注度,以此大加渲染和报道。有些人在忙碌中看似有意义,其实具体审视后你会发现,很多都是噱头,只不过被我们一点点放大了。
最后来看看法庭对默尔索的审判。开庭前庭长的发言多么的理性公正:“他声称,他的职责是引导辩论进行公平合理,以客观的精神来审视这个案件,陪审团的判决亦将根据公正的精神作出,不论发生什么情况,他将坚决排除对法庭秩序有任何干扰,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干扰。”然而他做到了吗?法庭做到了吗?事实是没有。
法庭的审判根本没有关注于客观的事实真相,反而论证被告人的人品与道德的不洁净是案发的主要原因。当然,默尔索杀了人是有罪,完全可以回归客观事实去审判他的罪过。如果只诉诸于道德批判,人人高高站在道德意义的制高点去讨伐他人,那几乎是人人都有罪,人人都该得而诛之,谁能保证自己从生到死一辈子都是一个道德正直的人呢?谁没有犯过错呢?哪怕这种错不被世俗价值观所接受就一定得一棍子打死一辈子也翻不了身吗?如果回归客观事实,默尔索开了第一枪后又补了四枪,单看这样的行为他已然构成了犯罪,这样的事实更胜于道德上的批判。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能发现很多被道德捆绑的例子,如打着爱国名义进行打砸抢的爱国贼,强逼子女结婚生子的父母们,在网络上肆意宣泄情绪进行人身攻击的人。人们一方面固有自己的意义,保守抗新;一方面又把自己的意义强加给他人,划出自己的对立面来口诛笔伐。小说中养老院的门房和神甫就是这样的例子。门房大爷自己已然是一个老者,只因为自己是门房管着一帮养老者就觉得与其他人有着本质的区别,反而不承认自己也是养老院的收容者;最后与默尔索对话的神甫,为了让默尔索理解神性的存在,让他从牢房黑乎乎的石块中看出一张神圣的面孔浮现出来,这真是胡扯!
回归小说,也许我永远不知道默尔索开那四枪的意义是什么,至少小说描写上不知道,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客观事实上。事实是,《局外人》是本好小说,加缪是位优秀的作家。好的小说就是好的材料,你在阅读的过程中思考就能燃烧出思想的火花,不贪求这火花能点燃多么伟大的意义与功利,至少在火光的照耀下去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不会觉得那么的陌生。
加缪的小说《局外人》讲了一个看似荒诞却又无比真实的故事。小职员默尔索莫名其妙的犯下命案,法庭在审判他时不是诉诸于客观的事实真相,反而从道德、灵魂及宗教上判决他有罪,并处以死刑。这个故事体现的荒诞或者说默尔索的悲剧在于,人们普遍追求或渴望的实质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真实存在,但现实里发生的一切又看似符合人们内心渴求的意义,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德上都被充斥得形形色色,以至于这种渴求变得无比的正义,有如神明,甚至强于客观现实。
意义是什么,如何去理解?
个人认为意义即是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强加在行为事物上的一种主观理由,让事物发生的一切包括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的运行都附有某种可以理解的含义,并让一切看似合理易于接受。简而言之,意义是人强加的,它不是客观的事实。
那么反观小说中的默尔索则是一个无意义的坚守者。正如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他并不期望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也不期望从任何人那里得到什么,他不刻意迎合大众,也不渲染自己的情感,所谓意义上的道德和情感在他身上都变得毫无意义。你可以说他不通人情世故,但他活得随心随性,一点也不苟且。纵观小说,你会对默尔索的所作所为极为不理解,因为他的行为完全不是按照符合自己切身利益而来的,如他不接受上司派他去巴黎上班的提议,不认同律师让他在法庭上作出悲痛母亲死去的有利证词,不愿意向预审法官低头痛苦忏悔等等。但他的所作所为都是遵从他内心的真实感受和意愿,只不过不被大众所接受罢了。每一个人怎么活都是自己的事。从这一点上看,他是真实的。
而在与默尔索对应的其他人物身上,你都能看到人们在生活上追求自身意义的同时又是多么的荒诞。邻居老人平时常常打骂自己患有皮肤病的狗,而老人在失去狗之后反而觉得自己的生活完全丧失了意义,变得焦虑、痛苦。女友玛莉问默尔索是否爱她,是否愿意娶她,而在得知默尔索不爱她后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她。好友雷蒙与情妇发生矛盾,实则是被情妇保养,偏偏要说自己保养别人,而且把打女人说得那么义正言辞,又既对情妇还存有感情还要对她加以羞辱。一切都是看似有意义,实则荒诞不堪;一切看似理性而为,实则是一场场无意义的闹剧。
在加缪的《局外人》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小说中描写的“怪怪的小个子女人”。全文对她描写得很少,最后还出现在默尔索的审判庭上。但她给人的印象是她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的举止忙碌、利索好像所有的行为背后都附有意义,这样的人是我们现实社会经常看到的忙碌者,然而她只不过是茫茫人海中追逐意义的一个。根据描写可以知道她是一名杂志编制或是记者,而她和其他记者一样只是关注默尔索案件有无挑起大众关注度,以此大加渲染和报道。有些人在忙碌中看似有意义,其实具体审视后你会发现,很多都是噱头,只不过被我们一点点放大了。
最后来看看法庭对默尔索的审判。开庭前庭长的发言多么的理性公正:“他声称,他的职责是引导辩论进行公平合理,以客观的精神来审视这个案件,陪审团的判决亦将根据公正的精神作出,不论发生什么情况,他将坚决排除对法庭秩序有任何干扰,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干扰。”然而他做到了吗?法庭做到了吗?事实是没有。
法庭的审判根本没有关注于客观的事实真相,反而论证被告人的人品与道德的不洁净是案发的主要原因。当然,默尔索杀了人是有罪,完全可以回归客观事实去审判他的罪过。如果只诉诸于道德批判,人人高高站在道德意义的制高点去讨伐他人,那几乎是人人都有罪,人人都该得而诛之,谁能保证自己从生到死一辈子都是一个道德正直的人呢?谁没有犯过错呢?哪怕这种错不被世俗价值观所接受就一定得一棍子打死一辈子也翻不了身吗?如果回归客观事实,默尔索开了第一枪后又补了四枪,单看这样的行为他已然构成了犯罪,这样的事实更胜于道德上的批判。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能发现很多被道德捆绑的例子,如打着爱国名义进行打砸抢的爱国贼,强逼子女结婚生子的父母们,在网络上肆意宣泄情绪进行人身攻击的人。人们一方面固有自己的意义,保守抗新;一方面又把自己的意义强加给他人,划出自己的对立面来口诛笔伐。小说中养老院的门房和神甫就是这样的例子。门房大爷自己已然是一个老者,只因为自己是门房管着一帮养老者就觉得与其他人有着本质的区别,反而不承认自己也是养老院的收容者;最后与默尔索对话的神甫,为了让默尔索理解神性的存在,让他从牢房黑乎乎的石块中看出一张神圣的面孔浮现出来,这真是胡扯!
回归小说,也许我永远不知道默尔索开那四枪的意义是什么,至少小说描写上不知道,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客观事实上。事实是,《局外人》是本好小说,加缪是位优秀的作家。好的小说就是好的材料,你在阅读的过程中思考就能燃烧出思想的火花,不贪求这火花能点燃多么伟大的意义与功利,至少在火光的照耀下去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不会觉得那么的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