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论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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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K表示“知道”,p代表命题“我有两只手”;q代表命题“我并非处在某种反常状况下”,摩尔和怀疑论者的论点可被重构如下:
摩尔:Kp ∧ K (p ⊃ q) ⊃ Kq
怀疑论者:~Kq ∧ K (p ⊃ q) ⊃ ~Kp
这两个论证都是形式上合法的,并形成了一个对峙的局面。要破解这一僵局,我们来试着考察一下双方共同的前提“p ⊃ q”。
这一推理表明了一个关于知识的规范性要求:一个信念要成为知识,需要得到更强证据的支持。这样一来,在辩护链条的终点处,总要有一个“确定无疑”的命题作为整个推理成立的根基。在此,我们不妨就将p看作这个基础性的命题。于是,对于我们能否将p看作知识,双方产生了分歧。
摩尔认为p是一个天然的事实(brute fact),既然不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辩护,也就毋需再去辩护;但在怀疑论者看来,这个看似“确定无疑”的命题,实则仅是一个未经反思的初步印象(prima facie),因为,假使你身处一些反常状况下,你仍然会倾向于相信p,但p却不再为真,于是Kp也就得不到辩护。比如,如果我正在做梦,那么我就没有坐在电脑前打字;如果我是一个“缸中之脑”,那么我就没有两只手;如果我一直以来都被一个恶魔所控制,那么我对这个世界抱持的许多深信不疑的观念也就都是假的。
因此,怀疑论者的要求是:必须排除所有与之不相容的反常状况,才能合法地主张某些知识。
怀疑论者认为,我们产生信念的机制是不可靠的:
- 我们的知识源于我们对世界的理解;
- 世界可能完全不是它所向我们显现出的样子;
- 我们的知识是不可信的。
可见,怀疑论者本身并没有就自己的立场作出任何强势的理论承诺——他们没有断言外部世界不存在,而只是试图揭示:我们的感官经验与客观实在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因此我们的主观经验与我们对客观世界的判断之间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感觉经验既不能成为信念的可靠来源,也不能充当检验信念是否与真实世界相符的证据。进而,我们无法辩护我们的“知识”。
沿着维特根斯坦《论确定性》一书的思路,我们可以既不接受摩尔对于某一类特殊命题的断然采信,也不接受怀疑论者对于辩护的要求。
维特根斯坦同意,“我有两只手”这类命题确实与一般意义上知识有所不同,但正是出于这种不同,让我们很难称得上“知道”它们。从“我们有关于手的经验”推出“我们有手”仅仅是一个形式上合法的推理,但一个有效的推理不仅需要形式上合法,还要能够扩充我们的知识。而摩尔的论证显然不符合这个标准,因为它的前提并不比结论具有更强的确定性。这类“摩尔式”命题的独特之处在于,我们无法举出任何一个更具确定性的命题来证成它们。一个人如果宣称自己知道一个“摩尔式”命题,他就可以被质问“如何知道”,但这却是无法回答的。因而,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与“摩尔式”命题之间干脆不是知不知道的认知关系,它们也不需要由逻辑推理加以辩护。
维特根斯坦由此区分了“常识”与“知识”(这个区分并非是对“信念”毫无遗漏地划分,甚至这两者也远非泾渭分明)。知识作为我们认知的合法对象,在于我们能够列举证据支持作为知识的信念,而当这里的证据被证伪时,我们会旋即悬置对它的相信,或放弃或转向怀疑的态度。但与此同时,我们这套评估和判断信念的机制却岿然不动。在这个过程中,总有些命题在保证这一过程的有效性。例如,当我们怀疑眼前物体的颜色时——“它究竟是蓝色还是绿色”,我们无法同时怀疑我们对于种种颜色的理解。必须保证我们在有意义地思考我们称之为“蓝色”和“绿色”的颜色,否则我们的忧虑就不是一种有意义的怀疑。
我们的知识的确源于我们对世界的理解,而这类“摩尔式”命题恰恰是我们理解世界的基础——“它们已经属于我们思想的框架”。这个“所予”(given)的世界在相当程度上是“实在”的,我们从自身出发,形成“世界”的观念,感觉经验并不是浑然的杂多,而是需要一个“概念框架”的捕获才得以进入我们世界。所有称得上“知识”的经验命题都在它的基础上生发出来。“摩尔式”命题是经验命题集合的枢轴,它构成了基本的世界图景。正由于它们相对稳固,才使得相信、怀疑等“语言游戏”得以进行——毕竟我们无法同时探究每一个命题。怀疑论作为一种“世界内部”的语言游戏,能够迫使我们对经验命题进行反思和修正,但不再具有一举推翻世界图景的力量。置身事外的怀疑是不可能的——“怀疑一切的怀疑也就不成其为怀疑”。从常识到知识,“从某一点开始出错变得不可能了”,这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的出错不可能——我们有时的确错把稻草人看成农夫——这里的出错是指一种通盘的错误,这种错误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即使错误发生了,发现错误的证据也将僭越出世界图景之外。
当我们宣称“知道”这些“摩尔式”命题时,这种宣称不能做字面意义上的理解,因为这不是一种通常的说法。对于常识,我们默会它们,但绝少强调它们,在一些特殊的“语言游戏”下,我们会讲出它们,但那也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语法命题”来使用。如果说这些常识命题扮演的是语言游戏之规则的角色,那么很明显,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在游戏中重申、澄清规则。
知识伴随着怀疑,因而需要得到辩护。但辩护链条的终点不是哪个最具确定性的命题,而恰恰是终结于我们所继承和保留的世界图景。所以,即使说我们对于常识怀有确定性,那也将是一种我们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命题、如何参与“语言游戏”的自信,而不是对命题保真度的置信。
至此,反观怀疑论者对知识的辩护提出的要求。怀疑论者所例举的诸种反常状况,譬如梦境论证、缸中之脑论证、恶魔论证等等,亦需首先被世界的逻辑所容纳,才能被理解、才有意义。
然而,如果这种对反常状况之可能性的设想诉诸于我们的想象能力,那么它本身又会落入自己所意图反对的感觉经验的窠臼。我们能够想象出金山、飞马,却难以想象1+1=3、圆的方。我们之所以知道一个人在梦中时往往不自知,是因为我们大都经历过栩栩如生的梦境。但如果让一个怀疑论者去想象一个“恶魔”,那么他想象出的恐怕会是某种“独角兽”一般经过意象的拼凑组合而成的事物,这些意象无不来源于感觉经验。如果让他进一步想象这个恶魔是如何欺骗我们的,这种想象似乎就难以进行了。最激进的怀疑论者纵然可以宣称世界以一种我们无法想象的面目存在着,可这仍然依赖着我们的想象能力,并以之作为界限。这些想象不是站不住脚的,就是无法理解的,我们最终只能认为怀疑论者没能成功地提出一个观点——如果这些可能性只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臆想,那么我们就不知道我们究竟需要排除什么,遑论“如何排除”。
一个有意义的命题要遵循表达的规范,至少要合乎逻辑。这样看来,怀疑论者的观点本身难以辩护,我们也就没有理由去采纳怀疑论者的观点,怀疑论者所要求的“排除所有与之不相容的反常状况”也就不是一种合理的辩护方式。在所有可设想的反常状况下,我们的知识在醒着的人看来、在操纵“缸中之脑”的科学家看来、在恶魔看来或许是假的,但没有哪个怀疑论者或其他人能够真正置身那种处境,因而根本没有一个旁观者、局外人来宣判我们的知识。无论我们借用何种视角来审视自己的知识,都不可能把判别知识真伪的最终标准交付给一个虚假的、绝对客观的视角。
摩尔:Kp ∧ K (p ⊃ q) ⊃ Kq
怀疑论者:~Kq ∧ K (p ⊃ q) ⊃ ~Kp
这两个论证都是形式上合法的,并形成了一个对峙的局面。要破解这一僵局,我们来试着考察一下双方共同的前提“p ⊃ q”。
这一推理表明了一个关于知识的规范性要求:一个信念要成为知识,需要得到更强证据的支持。这样一来,在辩护链条的终点处,总要有一个“确定无疑”的命题作为整个推理成立的根基。在此,我们不妨就将p看作这个基础性的命题。于是,对于我们能否将p看作知识,双方产生了分歧。
摩尔认为p是一个天然的事实(brute fact),既然不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辩护,也就毋需再去辩护;但在怀疑论者看来,这个看似“确定无疑”的命题,实则仅是一个未经反思的初步印象(prima facie),因为,假使你身处一些反常状况下,你仍然会倾向于相信p,但p却不再为真,于是Kp也就得不到辩护。比如,如果我正在做梦,那么我就没有坐在电脑前打字;如果我是一个“缸中之脑”,那么我就没有两只手;如果我一直以来都被一个恶魔所控制,那么我对这个世界抱持的许多深信不疑的观念也就都是假的。
因此,怀疑论者的要求是:必须排除所有与之不相容的反常状况,才能合法地主张某些知识。
怀疑论者认为,我们产生信念的机制是不可靠的:
- 我们的知识源于我们对世界的理解;
- 世界可能完全不是它所向我们显现出的样子;
- 我们的知识是不可信的。
可见,怀疑论者本身并没有就自己的立场作出任何强势的理论承诺——他们没有断言外部世界不存在,而只是试图揭示:我们的感官经验与客观实在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因此我们的主观经验与我们对客观世界的判断之间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感觉经验既不能成为信念的可靠来源,也不能充当检验信念是否与真实世界相符的证据。进而,我们无法辩护我们的“知识”。
沿着维特根斯坦《论确定性》一书的思路,我们可以既不接受摩尔对于某一类特殊命题的断然采信,也不接受怀疑论者对于辩护的要求。
维特根斯坦同意,“我有两只手”这类命题确实与一般意义上知识有所不同,但正是出于这种不同,让我们很难称得上“知道”它们。从“我们有关于手的经验”推出“我们有手”仅仅是一个形式上合法的推理,但一个有效的推理不仅需要形式上合法,还要能够扩充我们的知识。而摩尔的论证显然不符合这个标准,因为它的前提并不比结论具有更强的确定性。这类“摩尔式”命题的独特之处在于,我们无法举出任何一个更具确定性的命题来证成它们。一个人如果宣称自己知道一个“摩尔式”命题,他就可以被质问“如何知道”,但这却是无法回答的。因而,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与“摩尔式”命题之间干脆不是知不知道的认知关系,它们也不需要由逻辑推理加以辩护。
维特根斯坦由此区分了“常识”与“知识”(这个区分并非是对“信念”毫无遗漏地划分,甚至这两者也远非泾渭分明)。知识作为我们认知的合法对象,在于我们能够列举证据支持作为知识的信念,而当这里的证据被证伪时,我们会旋即悬置对它的相信,或放弃或转向怀疑的态度。但与此同时,我们这套评估和判断信念的机制却岿然不动。在这个过程中,总有些命题在保证这一过程的有效性。例如,当我们怀疑眼前物体的颜色时——“它究竟是蓝色还是绿色”,我们无法同时怀疑我们对于种种颜色的理解。必须保证我们在有意义地思考我们称之为“蓝色”和“绿色”的颜色,否则我们的忧虑就不是一种有意义的怀疑。
我们的知识的确源于我们对世界的理解,而这类“摩尔式”命题恰恰是我们理解世界的基础——“它们已经属于我们思想的框架”。这个“所予”(given)的世界在相当程度上是“实在”的,我们从自身出发,形成“世界”的观念,感觉经验并不是浑然的杂多,而是需要一个“概念框架”的捕获才得以进入我们世界。所有称得上“知识”的经验命题都在它的基础上生发出来。“摩尔式”命题是经验命题集合的枢轴,它构成了基本的世界图景。正由于它们相对稳固,才使得相信、怀疑等“语言游戏”得以进行——毕竟我们无法同时探究每一个命题。怀疑论作为一种“世界内部”的语言游戏,能够迫使我们对经验命题进行反思和修正,但不再具有一举推翻世界图景的力量。置身事外的怀疑是不可能的——“怀疑一切的怀疑也就不成其为怀疑”。从常识到知识,“从某一点开始出错变得不可能了”,这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的出错不可能——我们有时的确错把稻草人看成农夫——这里的出错是指一种通盘的错误,这种错误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即使错误发生了,发现错误的证据也将僭越出世界图景之外。
当我们宣称“知道”这些“摩尔式”命题时,这种宣称不能做字面意义上的理解,因为这不是一种通常的说法。对于常识,我们默会它们,但绝少强调它们,在一些特殊的“语言游戏”下,我们会讲出它们,但那也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语法命题”来使用。如果说这些常识命题扮演的是语言游戏之规则的角色,那么很明显,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在游戏中重申、澄清规则。
知识伴随着怀疑,因而需要得到辩护。但辩护链条的终点不是哪个最具确定性的命题,而恰恰是终结于我们所继承和保留的世界图景。所以,即使说我们对于常识怀有确定性,那也将是一种我们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命题、如何参与“语言游戏”的自信,而不是对命题保真度的置信。
至此,反观怀疑论者对知识的辩护提出的要求。怀疑论者所例举的诸种反常状况,譬如梦境论证、缸中之脑论证、恶魔论证等等,亦需首先被世界的逻辑所容纳,才能被理解、才有意义。
然而,如果这种对反常状况之可能性的设想诉诸于我们的想象能力,那么它本身又会落入自己所意图反对的感觉经验的窠臼。我们能够想象出金山、飞马,却难以想象1+1=3、圆的方。我们之所以知道一个人在梦中时往往不自知,是因为我们大都经历过栩栩如生的梦境。但如果让一个怀疑论者去想象一个“恶魔”,那么他想象出的恐怕会是某种“独角兽”一般经过意象的拼凑组合而成的事物,这些意象无不来源于感觉经验。如果让他进一步想象这个恶魔是如何欺骗我们的,这种想象似乎就难以进行了。最激进的怀疑论者纵然可以宣称世界以一种我们无法想象的面目存在着,可这仍然依赖着我们的想象能力,并以之作为界限。这些想象不是站不住脚的,就是无法理解的,我们最终只能认为怀疑论者没能成功地提出一个观点——如果这些可能性只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臆想,那么我们就不知道我们究竟需要排除什么,遑论“如何排除”。
一个有意义的命题要遵循表达的规范,至少要合乎逻辑。这样看来,怀疑论者的观点本身难以辩护,我们也就没有理由去采纳怀疑论者的观点,怀疑论者所要求的“排除所有与之不相容的反常状况”也就不是一种合理的辩护方式。在所有可设想的反常状况下,我们的知识在醒着的人看来、在操纵“缸中之脑”的科学家看来、在恶魔看来或许是假的,但没有哪个怀疑论者或其他人能够真正置身那种处境,因而根本没有一个旁观者、局外人来宣判我们的知识。无论我们借用何种视角来审视自己的知识,都不可能把判别知识真伪的最终标准交付给一个虚假的、绝对客观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