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白发人送黑发人,同样是军人,复仇者为人也为自己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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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豺狼的日子》,感觉这一部要逊色一些,前者像刘德华刘青云主演的《暗战》,双方都是顶尖高手斗智斗勇计谋百出,看得非常过瘾。这一部精华在最后三分之一吧,独行侠勇闯夺命岛的感觉,这种不杀一人,不发一枪,就把貌似金城汤池的壁垒种的大鱼乖乖吊上钩的手段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但前面铺垫部分有点长,看老外小说一大坏处就是人名老是对不上号,出现人物一多就昏头了。比如,结尾时我就没有反应过来这个中情局的内线跟律师主角是怎么样的关系,只记得是战友情,但具体如何有点想不起来了,后来看评论才知道这就是当年的狗獾与鼹鼠。
整部书对战友情谊的歌颂非常明显,所谓人生关系四大铁有一种就是“一起扛过枪”,更何况是战场上一起出生入死,亿万富豪与参议员,复仇者与中情局官员,故事关键部分的推动全靠这两对关系,前者在明后者在暗。前者说不上是严格的战友,对后者地道鼹鼠们的描写则非常到位,无论是战斗细节还是后来的兄弟情谊。而这条暗线直到最后一分钟才被挑明,有点悬念的感觉,但严格来说也不算什么悬念,因为读者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这点,在文中也只是由圣马丁的武装头子提了一个问题,然后无人解答。就算有人注意也会被误导,因为文中从中情局的头子嘴里判断是联邦调查局的对头泄漏的,这个认为自己为大善不拘小恶的中情局官员不会想到,就是自己一再外派的属下泄漏了秘密,让复仇者能得偿所愿。
这里面有个关键,官员又不愿意透露自己苦心维持的计划是干掉本拉登,所以这个属下为了战友算是把上司出卖了,我在想如果透露的话,这个属下是不是还愿意配合当内线呢,毕竟这关系到更多无辜美国公民的命运。作者把任务完成的日期设定在911之前是很值得细细品味的。
还有一点,复仇者自己的女儿惨被黑社会蹂躏至死,自己的选择是将对手一枪毙命,干脆倒是干脆,但是如果让犯罪分子终身陷入牢狱每天一醒来就回想起自己的罪恶会不会更有复仇的感觉呢?至少委托人的要求不是一枪毙命而是弄回美国,同是痛失亲人,复仇者在进行这件事的同时会不会也有代入感呢?
但前面铺垫部分有点长,看老外小说一大坏处就是人名老是对不上号,出现人物一多就昏头了。比如,结尾时我就没有反应过来这个中情局的内线跟律师主角是怎么样的关系,只记得是战友情,但具体如何有点想不起来了,后来看评论才知道这就是当年的狗獾与鼹鼠。
整部书对战友情谊的歌颂非常明显,所谓人生关系四大铁有一种就是“一起扛过枪”,更何况是战场上一起出生入死,亿万富豪与参议员,复仇者与中情局官员,故事关键部分的推动全靠这两对关系,前者在明后者在暗。前者说不上是严格的战友,对后者地道鼹鼠们的描写则非常到位,无论是战斗细节还是后来的兄弟情谊。而这条暗线直到最后一分钟才被挑明,有点悬念的感觉,但严格来说也不算什么悬念,因为读者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这点,在文中也只是由圣马丁的武装头子提了一个问题,然后无人解答。就算有人注意也会被误导,因为文中从中情局的头子嘴里判断是联邦调查局的对头泄漏的,这个认为自己为大善不拘小恶的中情局官员不会想到,就是自己一再外派的属下泄漏了秘密,让复仇者能得偿所愿。
这里面有个关键,官员又不愿意透露自己苦心维持的计划是干掉本拉登,所以这个属下为了战友算是把上司出卖了,我在想如果透露的话,这个属下是不是还愿意配合当内线呢,毕竟这关系到更多无辜美国公民的命运。作者把任务完成的日期设定在911之前是很值得细细品味的。
还有一点,复仇者自己的女儿惨被黑社会蹂躏至死,自己的选择是将对手一枪毙命,干脆倒是干脆,但是如果让犯罪分子终身陷入牢狱每天一醒来就回想起自己的罪恶会不会更有复仇的感觉呢?至少委托人的要求不是一枪毙命而是弄回美国,同是痛失亲人,复仇者在进行这件事的同时会不会也有代入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