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笑一下,用最幸福的表情好吗
从还是一个别扭的短发女生的时代到现在,我一直有一个秘而不宣的趣味就是读言情。直到如今已明显与年龄和职业不相符,也依然在私密的个人空间中留出了这个小喜好的地盘。潜意识中阅读言情并不属于“读书”这个大类中的某一个子项目,读书在于求知、思考与扩展视野,而读言情完全是某种精神上的嗜酒需求。
也因此,如神农尝遍百草,毫不汗颜的说古今中外海峡两岸凡是能说得上点名号的言情类作家,大概没有未曾看过一二册的,对爱情故事的起承转合熟络得如掌心纹理,深知上品言情之难写难求,大概诸如老饕诊视珍馐的心情?因此,当我战战兢兢饱含怀疑态度的翻开这本小书,读完第一个故事的的时候,第一个反应是惊讶,没有想到,一个歌手、二十几岁的小男生玩票写出来的书,在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的类型书籍的海洋中看过来,居然还不错呢。
“那年我 18 岁,那年我才 18 岁。
那年我不是 22 岁,而是 18 岁。
那年的我再有 4 年才能是 22 岁。”
第一个故事,《还未风干的油画》,也是全书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苏琪仿佛就是所有人生初见的女孩,用大大咧咧护卫自己内心小心翼翼守护的人和如星星点点火苗般摇曳的情愫,那一闪一灭模糊不清的情感如同开在岁月边上的白色小花,一不小心就被遗忘在巨大人生齿轮的转动之中,甚至连当事人都要在洪荒退潮百年之后,才忽然发现陈年书页中夹着的那一片小小的白色花瓣,微微留着余香。
真遗憾啊,那个男孩不懂珍惜。他们都不懂珍惜,就任由这人生最初也因此最纯粹的感情,随着某个没头没尾的故事散落路上。
成年之后,我认为错过是不可原谅的罪过。所以我最厌恶老男人月圆之夜洒几滴狗血痛彻心扉回忆那时花开当时的月亮。真爱,那么——表白/离婚/搬家,否则,滚蛋。酒后回忆那年春天郊区的流水和风只是玷污了当年。大概也是人生一步步把我教成了人生实用主义者,但是,我依然容许一种错过是可以被原谅的,那就是年轻。
太年轻了啊,不知自己在做什么,甚至手无寸铁没有任何武器和命运对抗的时候,大概也只能眼睁睁的在心中做着数学题,看着喜欢的女孩做别人的新娘吧。也是太年轻了,竟不知在今后漫长的岁月中,自己会一直怀念。
也是这样的故事,奠定了全书的气质,在后面所有的故事中,无论是真实或是虚构,无论是作为主角、配角、讲述者还是听说者,那种明亮而温暖,对其他人包含善意的气质,也是这个男生自己的气质,一直鲜明的贯穿在全本书中。
与之前写类似短篇的职业写手不同,之前读张嘉佳,会欣赏他的文笔,但更重要的是,会觉得他大概很像身边这大都会中的某个红男绿女,这样练达的情圣文字,定是情海浮沉狠狠的伤害过别人也狠狠的被别人伤害过才凝出的琥珀。色泽固然华丽,毕竟是从伤痕处渗出的精华。每每坐公车疲倦的听歌想起往事,既无从报仇更无从抱歉,也只好在心底双掌合十祈祷整个宇宙大概是冤冤相报的守恒。而徐良这本书的气质,是完全不同的。想象中,作者应该就是那个喜欢穿白T恤的少年,喜欢灌篮高手也喜欢听歌,穿红色的锐步鞋带着大耳机走过洒满阳光的操场,会画画写字很好看,成绩没有多好但是又乖又干净。会逃课去打星际争霸,却也会在放学路上认真听中学女生无聊的小烦恼。会别扭的送个小礼物但又耍帅不会说任何好听的甜言蜜语。大概,他就像是那种男生,那个当我们还是长手长脚举止别扭的少女,成日在漫长的课室中对着窗外发呆时,在和好朋友叽叽喳喳放学沿着打坡跑下来时,在体育课翻着单杠看杨树叶子簌簌反射着太阳的金光的时候,在心底,暗暗喜欢过的,人生中的第一个男生。
却也在漫漫人生中,早就失散了的那个人。
但无论如何,在想起来时,依然会觉得那时的阳光很温柔,并没有谁故意辜负谁,嘴角依旧会上扬,觉得那时候能喜欢这样一个人,真是太好了。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气质,我才非常喜欢这本干净的小书。这些故事让你想起那些干净的笑起来没有皱纹和阴影的年轻的日子,那些曾经互相都掏心掏肺遍体鳞伤的青春,也让你想起那个曾经对世界无所畏惧也无所亏欠的自己。
我感觉徐良自己呢,应该其实心底还是那个白衣小男生,即使长大成人红了也出了专辑,也依然细腻、有趣、善良而沉默,游走在更加广大的世界里,静静的看这世界更浮华人们任性的分分合合,唱一些温暖的歌儿,写几句有趣的词,悄悄跑过去给那个孤独的无声哭着的人儿递上一听啤酒和纸巾,然后只默默地并肩坐在TA身边,看月亮升起来。
请继续这样下去吧。
也因此,如神农尝遍百草,毫不汗颜的说古今中外海峡两岸凡是能说得上点名号的言情类作家,大概没有未曾看过一二册的,对爱情故事的起承转合熟络得如掌心纹理,深知上品言情之难写难求,大概诸如老饕诊视珍馐的心情?因此,当我战战兢兢饱含怀疑态度的翻开这本小书,读完第一个故事的的时候,第一个反应是惊讶,没有想到,一个歌手、二十几岁的小男生玩票写出来的书,在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的类型书籍的海洋中看过来,居然还不错呢。
“那年我 18 岁,那年我才 18 岁。
那年我不是 22 岁,而是 18 岁。
那年的我再有 4 年才能是 22 岁。”
第一个故事,《还未风干的油画》,也是全书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苏琪仿佛就是所有人生初见的女孩,用大大咧咧护卫自己内心小心翼翼守护的人和如星星点点火苗般摇曳的情愫,那一闪一灭模糊不清的情感如同开在岁月边上的白色小花,一不小心就被遗忘在巨大人生齿轮的转动之中,甚至连当事人都要在洪荒退潮百年之后,才忽然发现陈年书页中夹着的那一片小小的白色花瓣,微微留着余香。
真遗憾啊,那个男孩不懂珍惜。他们都不懂珍惜,就任由这人生最初也因此最纯粹的感情,随着某个没头没尾的故事散落路上。
成年之后,我认为错过是不可原谅的罪过。所以我最厌恶老男人月圆之夜洒几滴狗血痛彻心扉回忆那时花开当时的月亮。真爱,那么——表白/离婚/搬家,否则,滚蛋。酒后回忆那年春天郊区的流水和风只是玷污了当年。大概也是人生一步步把我教成了人生实用主义者,但是,我依然容许一种错过是可以被原谅的,那就是年轻。
太年轻了啊,不知自己在做什么,甚至手无寸铁没有任何武器和命运对抗的时候,大概也只能眼睁睁的在心中做着数学题,看着喜欢的女孩做别人的新娘吧。也是太年轻了,竟不知在今后漫长的岁月中,自己会一直怀念。
也是这样的故事,奠定了全书的气质,在后面所有的故事中,无论是真实或是虚构,无论是作为主角、配角、讲述者还是听说者,那种明亮而温暖,对其他人包含善意的气质,也是这个男生自己的气质,一直鲜明的贯穿在全本书中。
与之前写类似短篇的职业写手不同,之前读张嘉佳,会欣赏他的文笔,但更重要的是,会觉得他大概很像身边这大都会中的某个红男绿女,这样练达的情圣文字,定是情海浮沉狠狠的伤害过别人也狠狠的被别人伤害过才凝出的琥珀。色泽固然华丽,毕竟是从伤痕处渗出的精华。每每坐公车疲倦的听歌想起往事,既无从报仇更无从抱歉,也只好在心底双掌合十祈祷整个宇宙大概是冤冤相报的守恒。而徐良这本书的气质,是完全不同的。想象中,作者应该就是那个喜欢穿白T恤的少年,喜欢灌篮高手也喜欢听歌,穿红色的锐步鞋带着大耳机走过洒满阳光的操场,会画画写字很好看,成绩没有多好但是又乖又干净。会逃课去打星际争霸,却也会在放学路上认真听中学女生无聊的小烦恼。会别扭的送个小礼物但又耍帅不会说任何好听的甜言蜜语。大概,他就像是那种男生,那个当我们还是长手长脚举止别扭的少女,成日在漫长的课室中对着窗外发呆时,在和好朋友叽叽喳喳放学沿着打坡跑下来时,在体育课翻着单杠看杨树叶子簌簌反射着太阳的金光的时候,在心底,暗暗喜欢过的,人生中的第一个男生。
却也在漫漫人生中,早就失散了的那个人。
但无论如何,在想起来时,依然会觉得那时的阳光很温柔,并没有谁故意辜负谁,嘴角依旧会上扬,觉得那时候能喜欢这样一个人,真是太好了。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气质,我才非常喜欢这本干净的小书。这些故事让你想起那些干净的笑起来没有皱纹和阴影的年轻的日子,那些曾经互相都掏心掏肺遍体鳞伤的青春,也让你想起那个曾经对世界无所畏惧也无所亏欠的自己。
我感觉徐良自己呢,应该其实心底还是那个白衣小男生,即使长大成人红了也出了专辑,也依然细腻、有趣、善良而沉默,游走在更加广大的世界里,静静的看这世界更浮华人们任性的分分合合,唱一些温暖的歌儿,写几句有趣的词,悄悄跑过去给那个孤独的无声哭着的人儿递上一听啤酒和纸巾,然后只默默地并肩坐在TA身边,看月亮升起来。
请继续这样下去吧。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