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商的胜利——有关弗罗斯特的两种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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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艺术上真正取得突破的一个标志就是,去解决那些前人未解决过的问题,或是解决得不好的问题。总之,艺术是解决问题的能力。”——吕楠
1.
关于文学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的原则,是不同于其他文体的。这是我们探讨本文观点的基本立场,如果没有得到认同,则无法弄清一系列问题的实质。目之所及,国内尚只有刘宓庆老师对此有深入探索和研究。这里暂按下不表。
艺术的特殊目的是美。像“信达雅”这类老掉牙的翻译原则大抵只适合于新闻类、哲学类和科学类书籍资料的翻译。它不是错的,只是放错了地方。犹记得几年前豆瓣网上掀起一轮对王道乾老师翻译的《情人》的攻讦和质疑。但给出的文本效果却让人啼笑皆非。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教育缺憾——关于我国翻译教育的缺憾。
翻译是一种再创作。这也是我们讨论本文观点的一个极端重要的基本立场。如前文所指,如果没有得到认同,我们也无法继续深入下去。
2.
2012年末,由伊利亚.卡明斯基和吉恩.瓦伦汀翻译的茨维塔耶娃《黑暗的接骨木树枝》诗选出版。在这本薄薄的诗选中,他俩做了大量大胆的、别出心裁的“改写”(注意!是改写!),并博得了诗歌界广泛的好评。在王家新此后翻译为中文的《新年问候》中,读者能够管窥一二。
而在译者序中,王家新再次回忆起了当年初次阅读茨维塔耶娃《约会》一诗英译本时的情状:他从未感受到的深深的战栗。
现在问题来了:那些让你感受到巨大感动、深刻的,震撼的诗之文本,是否忠实?这个问题重要吗?这真的算是个问题吗?
让我再说细致一点:那些让你为之击节叫好的诗句,它们忠实于原文与否,值得讨论吗?
我的回答是不!毫不犹豫的不!为此我们可以稍稍回忆一下当我们读到,譬如黄灿然翻译的卡瓦菲斯、巴列霍、布罗茨基、曼德尔施塔姆时的情形,这是地地道道的酒神体验,当伟大叩击心扉,那时我们的专注却完全暂时性的遗忘了自我的存在。
因此我在后文中探讨杨铁军和曹明伦的译作的时候,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已经得到解决:我可以直接探讨文本的优劣,而无关原作的本来面目。逻辑上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一种再创作(如前所述),情感上的原因则在于,艺术的特殊目的是美。
从卡明斯基他们这个空前的先例,具有启示性和革命性的先例,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诗歌翻译不一定非得忠于原文,甚至有时的夹带私货是值得鼓励的。前提为你已是一名十分成熟的译者。这无疑是极具启示性的一个当代文学事件。
这也当然涉及到了一个度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名成熟的译者应该忠于自己的内心,当作品无懈可击且光芒万丈的时候,就要放低自己,尽量老实地,还原原作的神髓;当作品还可以锦上添花的时候,那就放开手脚,大胆改造之。犹如庞德对《荒原》原稿的切削一般。
如此一来,普通读者也可以在不懂英语的情形下,取得客观评价诗歌译本的可能了。我是说可能。读者中当然也可以分为较专业的,和较不专业的两类。但是对美的把握,就像许渊冲先生说的,翻译是一项“美的竞赛”,对诗歌美广泛而深入的理解与洞察,由这个观点出发,译者所有的努力方向,如果不是为了“美的竞赛”,而是追求什么直译意译、信达雅之类老生常谈,他注定不会得出一份令有识之士满意的译稿。因为支撑他整体的翻译观是严重落伍的。
为了更进一步阐明诗歌翻译的原则,我们有必要领悟到文学翻译的终极目的是什么。在我看来有两点是属本质性的:第一,为了我们能欣赏到,接触到更好的作品,此为审美动机;第二,为了指导我们更好的写作,此为实践动机。
于是练就一副火眼金睛对于读者就很必要了,而且这样一来就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你只需要判断在中文语境中这是否是一首好诗,而不用去纠结它的原貌如何。这似乎是一目了然的,无需争辩的。尤其对于那些诗歌感受力细腻敏感而又精确的人。
这其中毫无自欺的成分。然而实际情形是,90%的(中国)读者会信赖所谓的权威。当他们购买诗集时,想到的是译者的名气,装帧的精致,“新的总是好的,”“这是国内最权威的译诗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3.
好吧,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两位译者,杨铁军与曹明伦。从译本出发,从美出发,让我带领你进入细读模式——
然而在这之前,让我们最后看看杨铁军关于翻译的自我申明:“……我比较重视诗的逻辑发展和含义,在直译的原则下,力求措辞有助于清晰化全诗的硬朗的骨骼、骨架,而不是支离蔓衍,全诗读后还是云山雾罩,不知所云。”
“这个并不是我的个人偏好,而是因为,原文的逻辑结构本来就是很清晰的,翻译过来如果不能让读者把握到其发展线索,就是失败。”
“在翻译中也注意避免成语、惯用语或有中国特有文化意味及宗教色彩,任何可能超出原文对应词的含义范围的词汇,有时候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
好了,一切铺垫结束。让我们进入正题。
杨铁军在译者序中还提到过他很欣赏曹明伦对于长诗的翻译,“很多处理很见功夫”。那是否就暗示他对自己短诗翻译的自信满满呢?
我打算接下来细读5首短诗,3首长诗,采取跟曹译一一对照的方法。8首,挥斥八极。庶几可以说明一些较隐秘的问题了。诗歌以外的问题——
杨译:
P28 《我的蝴蝶》
你珍爱的好胜的花儿也死了,
愚蠢的太阳攻击者,经常把你
吓得够呛的他,不是跑了就是死了:
除了我
(于卿而言亦非悲哀)
除了我
田野里没剩什么人哀悼足下
这只是这首诗的第一节,但我即刻打住了。Why?“在翻译中也注意避免成语、惯用语或有中国特有文化意味及宗教色彩,任何可能超出原文对应词的含义范围的词汇,有时候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
杨公在译序里才说的清清楚楚,有时候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那“于卿而言亦非悲哀”这又是啥招数?“哀悼足下”呢?自己打脸?目的何在?要知道中国翻译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既然有了前人翻译,那出版你的译作你就要有“自己的新东西”。看来杨铁军为了避免和曹明伦等人的译文重复,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吧。可怜。
曹译:《我的蝴蝶》
你狂恋过的花儿如今也都凋谢,
那经常恐吓你的袭击太阳的疯子
如今也逃走,或者死去;
除我之外
(如今这对你也不是悲哀!)
除我之外
原野上没人留下来把你哀悼。
曹译:《一段聊天的时间》
当一个朋友从路上叫我
并意味深长地放慢马步,
我那片坡地还没有锄完,
所以我没停下来张望,
而是原地大声问:“什么事?”
不,虽然没有聊天的时间,
我还是把锄头插进沃土,
五英尺长的锄头锄口朝上,
然后我慢慢走向那道石墙,
为了一次友好的聊天。
这首诗的画面感尤其出色,而这首貌似轻描淡写的诗其实蕴含着诗人对生活丰富的哲思。诗人往往是孤独者,愈伟大愈是如此。他严重地匮乏对话者,这首几近独白的现代诗,用了很隐晦的象征手段来说明一些问题:第二行的处理十分生动鲜明,使人如临其境。作为劳动者的抓紧时间的责任感(往大了说使命感)然后一个轻轻的“不”字,立马转变了态度,插进沃土,象征一种积极向上、生生不息的心态,五英尺长表现质感,锄口朝上,也象征积极。我“慢慢”走向石墙,是为了用心面对这个远道而来的朋友。
杨译:
P198 《说话时间》
一个朋友从路上喊我
并勒住他的马慢下时
我不会站立不动,四下张望,
在那尚未锄过的山坡上,
并从我所在的地方大喊,“什么?”
不,特别是有时间聊聊的时候。
我把锄头插入松软的土地,
锋刃朝上有五英尺高,
拖着脚步:我爬上石墙
迎接一个友好的访问。
这首短诗似乎是杨对曹明伦的一次改写。Why?杨铁军在译者序中暴露了,或者确切地说,无意中泄露了自己的翻译方法:“……在翻译过程中,有一部分诗参看了曹明伦的译本……以求在前译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但实际从事过诗歌翻译的人都知道,搞翻译某种程度上说是当仁不让的一件事,你喜欢这个诗人,你爱他的作品,你舍不得别人来碰它,对它进行私人意义上的篡改。而所谓在前译基础上有所提高,怕是只有对自己英文水平不自信的人才会这么做吧。我也干过类似的事,深有同感呀。况且如黄灿然所说,按别人的理解来理解害处极大。(详见《谈翻译的十个条件》)公允地说,真要比较也是自己翻译完结之后的事。这才比较符合人之常情。
现在来说说这首诗的问题。从题目就来了个不明所以。谁说话,对谁说话,所有的说话时间吗?第一行的“叫”,变成了没有实质性区别的“喊”,第二行的“慢下”如果不看曹明伦也容易造成歧义,慢下,究竟是马慢下来了,还是人慢慢地从马上下来?“锋刃朝上”很具质感,但按中文的语境,强调的是后者“有五英尺高”。结果使得原有的象征元素湮灭了。“拖着脚步”难道是因为不想走快吗?那跟弗洛斯特的原意又违背了,“迎接一个友好的访问”则被我视作刻意的改写。依照他译者序中的话:“原文的逻辑结构本来就是很清晰的,翻译过来如果不能让读者把握到其发展线索,就是失败。”那他再一次失败了。
曹译:《雪尘》
一只乌鸦
从一棵铁杉树上
把雪尘抖落到
我身上的方式
已使我抑郁的心情
为之一振
并从我懊悔的一天中
挽回了一部分。
第一节很像一种卡明斯基意义上的再创作,极具韵味和画面感,整首诗不禁使人联想到了日本天才作家芥川龙之介的小说《桔子》。
杨译:
P345 《雪尘》
一只乌鸦
从毒芹树上
踢飞一团雪尘
洒到我头上
让我的心情
为之一变
部分地挽救了
我痛悔的一天
第一节变成了毒芹树,想来是翻译底本的不同所造成的。但整首诗的处理四平八稳,并且第一节衍生出的暴力暗示,和第二节的情感线索很不统一。平庸之作。
曹译:《关于一棵横在路上的树》
那棵被狂风暴雨咔嚓一声折断
并轰然横着倒在我俩面前的树
不是要把我们的旅程永远阻拦,
而只是要问我们认为自己是谁,
为何总是坚持走我们自己的路。
它只是希望我俩暂时停止前进,
让我们下车在厚厚的雪中小伫,
为没有斧子该咋办来一番讨论。
它知道任何阻碍都会徒劳无功,
因为我们不可能偏离最终目标,
这目标早已深深藏在我们心中,
哪怕我们不得不追到天涯海角;
厌倦了漫无目的地在一处打转,
我们义无反顾地驶向新的空间。
可以说这首的翻译达到了卡瓦菲斯意义上的一种凝练,没有多余的字,没有可替换的词。第一节的“旅程”,“认为”(中性词),第二节的“讨论”(不是贬义的争论),最后一节的“义无反顾”,“空间”。
杨译:
P374 《关于一棵横倒在路上的树》
那棵树被暴风雪咔嚓一声打断
倒在我们面前,它不是一道拦我们
不让我们抵达旅途终点的阻碍,
而是质问我们,我们以为自己是谁
总是坚持我们自己的方法。
她喜欢把我们阻止在自己的辙里,
让我们下来踏着一英尺深的雪
争论没有斧子我们能做什么。
但她知道阻挡是徒劳无功的:
我们最终的目的将不会被阻挡
我们要达到的目的藏在我们内部,
不像必须通过极点才能抓住的地球
厌倦了在一个地方原地打转,
直接开进太空把某些东西追求。
这首诗由于显见的倒数两节最后一句的巨大区别,让我们不得不把原因归结为翻译底本的差异。但“抓住的”地球,用词明显有些突兀,“把某些东西追求”这种句子也毫无锋芒。而这首诗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是否理解诗人,关于个人意志的沉思与审视。这本身是个伟大的主题。按照AT的话说就是“永远不要对个人意志进行忏悔。”只要那是你的真心所向。
可是到了杨这里,就曲解为了对个人意志的反省。如果一个诗人对个人意志进行反省,他注定不会在诗歌的心智道路上走很远。然后第一句的“打断”,让人有足够理由去怀疑他又是在进行所谓的改写,以制造个人痕迹(为了在编辑那里能够交差)。因为“打断”一词的语感极为不协调,这是一个二流、甚至三流诗人才会用的词。还有第二节的“她”从何而来?不要跟我说忠于原作,我们已经就此达成了共识,那就是翻译是一项美的竞赛。还有第二节的“争论”,完全没必要的附加意味(贬义)。而第三节“我们最终的目的(抽象词)将不会被阻挡(具象词)”分明就是一个病句。
曹译:《约束与自由》
爱有她所依附的地方,
有拥抱的手臂,和环绕的山冈——
能阻挡恐惧的墙中之墙。
但思想并不需要这些东西,
因为他有一双无畏的翅翼。
在雪地,在沙滩,在草坪,
我看见爱都留下一种迹印,
因为被这世界拥抱得太紧。
爱就是这样并因此而满足。
但思想已经摆脱这种约束。
思想能穿过星际的黑暗,
整夜坐在天狼星的表面,
直到白昼来临才迅速回还,
他经过太阳,回到尘世,
根根羽毛发出烧焦的气息。
他在天空获得的便是他的拥有。
然而有人说爱拥有美的一切
就因为她被约束并真正持久,
而思想得远行至另一个星座,
发现爱拥有的一切在那儿融合。
这是一首关于孤独灵魂的探索的诗歌。在最理想的情形下,诗人应该被围绕在一种允许他保留孤独这一创作之源的宁谧之中。这首诗题目叫约束(爱)与自由(孤独),这实质上进入了一种荣格所谓的原型写作中。在这一点上,每个真正杰出的诗人都应该是相通的。
杨译:
P189 《约束与自由》
爱有土地可让她紧紧依附
借助一些山丘和环绕的手臂——
墙里有墙,把恐惧拒于门外。
但思想不需要这些东西,
因为思想有一对无畏的翅膀。
我看到雪地、沙漠和草地上,
都有爱所留下的一道痕迹,
来自于世界紧紧的拥抱。
这就是爱,爱也高兴这样。
但思想让他的脚踝争得了自由。
思想劈开星际的阴郁
整夜坐在天狼星的光盘中,
直到白日使他折返他的飞行,
每根羽毛都带着燃烧的焦味,
经太阳回到地球的屋宇。
他在天上获得的如其所是。
但有人说爱作为一个奴隶
只简单不动,就在几个美人身上
拥有了,思想远行才发现的
融入另一个星辰的,所有东西。
这首诗的种种细节暴露出来的毛病再一次使人不由自主地猜想杨根本不像一个道地的翻译者那样在翻译,而是在进行细致入微的改写。在曹明伦版本的基础上。原因还是那个:为了在编辑那里得以顺利通过。编辑需要的是独创性,是新东西。至于新东西是否好,是否真,那就不是他们看重的事了。这在当代中国,或许可以称之为一种另类的翻译——特征就是绝对要和前人撇清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第一句单独看没什么问题,但是联系下一行看问题就出来了:“爱有土地可让她紧紧依附,借助一些山丘和环绕的手臂”既然有手臂,那么第一句应该有拟人的考量,这和爱有“土地”有什么关系呢?曹译的“爱有她所依附的地方,有拥抱的手臂,和环绕的山冈”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墙里有墙,把恐惧拒于门外。”如果没有曹的版本作为参考,这句的表意十分模糊,根本是刻意的改写导致。
然后是第二节,第一句的“沙漠”完全是理解有误,曹译的“沙滩”暗示在水岸边游玩嬉戏,是爱的形象之一。“在雪地,在沙滩,在草坪”本来是汉语中最自然的一种表达,可杨铁军为了撇清嫌疑,呈现聊胜于无的“个性”,硬是把上述自然环境改成了“雪地、沙漠和草地”,这具备翻译有效性吗?还是说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小把戏而已。
然后是第二行的“一道痕迹”,留下的痕迹怎么可能只有一道?!第三节“天狼星的光盘中”似乎也欠缺汉语的文字敏锐性,用“光环”似乎更加合适。更大的问题在最后一节,“他在天上获得的如其所是”表意十分模糊,他译序自我标榜的“我比较重视诗的逻辑发展和含义,在直译的原则下,力求措辞有助于清晰化全诗”的努力在以上作品中我暂时都没有见到。
还有就是“爱作为一个奴隶”,她有什么资格奢谈“拥有”?这种逻辑完全经不起推敲的句子,怎么校订人员——那个译序里的网友就没发现呢?问题逐渐有点偏离轨道了。就此打住。
补充一句,曹译的最后一节还体现了一种清晰的结构意识。呼应于题目的结构意识。杨译最后一节也有模糊的结构意识,可惜功力远远不及曹深厚。
4.
在长诗中要证明杨铁军的这种做法是困难的。原因很简单,长诗的行文、结构更加松散,为了“在前译基础上有所提高”,他可以把它改写得更加不留痕迹。以此和前译彻底撇清关系。
但仔细找还是可以找出一些劣作,虽然不能在长诗中证明他做过这种细致入微的改写,但他在短诗中的这种明显的倾向相信我已做过比较严谨的论证了。
下面由于篇幅所限,我仅举出三首长诗的节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找来对照——
曹译:《斧柄》
此前我曾遇到过一根爱管闲事的
桤木枝从身后抓住我举起的斧头。
但那是在树林子里,是为了阻止
我的斧子砍另一棵桤木的树根,
而且如我所说,那是根桤木枝。
可这个巴蒂斯特是人,一个雪天,
他悄悄溜进我家院子走到我身后,
当时我正在院子里挥斧劈木柴,
而不是在砍树林中还没砍的树,
他很在行地抓住了我扬起的斧子,
趁我使出的劲儿正好对他有利,
他让斧子停了一会儿,好让我镇静,
然后他拿过斧子——我让他拿去。
我对他还不够了解,所以不知这
究竟是怎么回事,可能是他心里
有什么话要对一个糟糕的邻居说,
并希望这位邻居听话时手无寸铁。
他讲一口法国腔很浓的英语,而
他觉得非讲不可的话不是关于我,
而是关于我的斧子,说到我只是
当我对斧子显出忧心的时候。问题
是某人卖给我的那根糟糕的斧柄——
“机器加工的,”他说,同时用他
厚厚的拇指甲顺着天然纹理,让我
看它如何像穿过美元图案的那两条
线一样穿过斧柄上人工拉制的蛇纹。
“这柄要真碰上什么,它立马就断。
到时候你的斧头还不知往哪儿飞哩!”
言之有理,可这与他有何相干?
第一行“爱管闲事”的拟人手法为巴蒂斯特做了伏笔,很不错。前五行的逻辑脉络十分清晰。“我让他拿去”紧接着就是解释,否则就会起争执。“糟糕的邻居”暗示伐木的声音影响了邻居。
杨译:
P299 《斧柄》
此前我知道是一条桤木枝
从我身后勾住我举过头的斧子。
那是在林子里,抓住我手
不让我砍另一棵桤木的根的,
我说了,是一条桤木枝。
这几句意外的流露出一种不耐烦的情绪,莫名其妙的不耐烦。
这次是一个人,巴普提斯特,
从我院子里的雪地上溜到我身后,
我正在劈木柴,
砍的全是已经被砍倒的。
他老练地抓住我举起的斧头,
正好在我使尽力气的那个点,
他抓着它停了一会儿,使我安静下来,
“安静下来”似乎是一只猫,或狗的感觉,这也是细致入微的改写导致的吧。
然后从我手中拿走——我让他拿。
我对他了解得不够,不知道
这是怎么了。也许他脑子里
有些事情想对一个恶邻说,
而他更乐意在解除他武装之后说。
“了解得不够”也是改写之一,“恶邻”却是一个大大的错误!一个人怎么可能自己把自己说成“恶邻”呢?!
但他用法国式英语要谈的
是他如何看我的斧头,而不是我,
除非他关于斧头的话让我有动于衷。
“法国式英语”完全可以改成“法式英语”,而且这里的处理让人没有心理准备,很莫名其妙。曹译的“他讲一口法国腔很浓的英语”就是很平实的开门见山的印象式描述,这里杨的处理似乎和读者达成了某种无形的契约,为什么这里“法式英语”的突然出现显得如此坦然?有任何逻辑或伏笔的考量吗?没有。又是一次貌似翻译的改写。
“有动于衷”又是对自己翻译原则的打脸。而且这是生造词。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强调他从来没有遵守过的翻译原则。和读者开的玩笑?……
那斧柄是别人卖给我的,不好——
“机器做的,”他说,用厚厚的拇指甲
犁过斧柄木纹,给我看它
如何穿过斧柄长长的蛇纹线,
像贯穿美元符号的那两笔线条。
“你再给她添一道缝,她就会崩断。
丹,你的斧头不知会飞到哪儿去?”
确实如此;但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犁过”在这里似乎有点画蛇添足,平实的处理似乎更好,“她就会崩断”,为什么是“她”?毫无意义的拟人。曹译的“它立马就断”就显示出一种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水准高出一大截。还有,飞到哪儿去,后面的符号应该是句号。而不是问号。
曹译:《星星切割器》
“你知道猎户座总是从天边升起。
先是一条腿抬过我们的山峦屏障,
接着举手探脑,然后它会看见
我正在屋外边点着灯忙乎,干
某件我本该在白天忙完的农活儿,
而若是在地面结冰之后,则是做
我本该在冰冻之前就做完的事情,
一阵风会把几片枯叶刮向我熏黑
的灯罩,像是取笑我干活的架势,
不然就是取笑猎户座令我着迷。
杨译:
P284 《分星器》
“你知道猎户座总是从一旁升起。
一条腿抬起来,搁在我们的山峦篱笆上,
用他的手撑起,看着我
在户外灯光下忙我本该在白天
就已干完的活儿,确实,
我在地上冻之后,还在料理本该在上冻前
就已干完的活儿,一阵疾风掠起
几片落叶,打在我冒烟的提灯罩上,
以此嘲笑我做事的方式,
要不就是嘲笑我被猎户座搞得这么狼狈。
第一行“天边升起”是个再自然不过的表达,但为了撇清嫌疑,突出“个性”,是的,我一再地重申这句话。杨改成了“从一旁升起”。一旁,你身边?我身边?谁的一旁?地面上?天空中?
曹译:“我正在屋外边点着灯忙乎”突出了人物的主观性,而杨译的“在户外灯光下忙”则无法显示出这一点。似乎灯是公共照明设施。
在户外灯光下忙我本该在白天
就已干完的活儿,确实,
我在地上冻之后,还在料理本该在上冻前
就已干完的活儿,
声音显得拖沓,冗长。人物的活动显得单调、乏味。曹译则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以此嘲笑我做事的方式”,这里用嘲笑则显出莫名其妙的贬义。取笑的词义则更为贴合。“要不就是嘲笑我被猎户座搞得这么狼狈”怎么搞得狼狈了?为什么狼狈呢?这里也是没交代清楚。
对杨自我标榜的翻译原则又是一次赤裸裸的“嘲笑”。
终于到了第八首,最后一首的点评。本来我对杨的这种推测(细致入微的改写)不能说抱有十足的把握,扪心自问也只有七成左右。可是下面这首诗彻底暴露了杨某人“翻译”的实质:没错!就是基于前人文本的改写!!
为了更好地让读者看清这点,我们打乱一下顺序,先来看杨译。
P38《雇工之死》
玛丽坐在桌边灯焰旁沉思,
等沃伦。
开头译者就想为我们营造一种极简主义的文体风格。
一听到他的脚步,
就连忙踮脚从黑洞洞的楼梯跑下
赶在门口截住他,让他听到这消息后
提着点小心。“塞勒斯回来了”。
“赶在门口截住他,让他听到这消息后提着点小心。”这似乎太过拖沓了吧?“让他听此消息后留点神”似乎都要好得多呀!似乎这才是译者要追求的简洁效果呀!简直冗长得一塌糊涂。开头的极简主义算什么呢!而“提着点小心”又是什么奇怪的修辞呢?这和开头的文风不一致呀,译者为什么要做出如此业余的表现呢?
她把他推出去,自己也出去
在身后掩好门。“态度好点”,她说。
她从他手上接过店里买来的东西
放在门廊,然后拉着他
坐在木阶上,她的身旁。
再来看曹译:《雇工之死》
玛丽若有所思地盯着桌上的油灯,
等沃伦回家。一听见他的脚步声
她就踮起脚尖跑过黑洞洞的走廊
去门口迎住他,告诉他一个消息,
好让他有所预防。“塞拉斯回来了,”
她一边说一边推着他一起到门外,
并关上身后的房门,“请对他好点。”
她接过沃伦从市场上买回的东西,
将它们放在门廊上,然后拉着他
并肩在门廊前的木制台阶上坐下。
这一节单独来说,翻译已臻化境!前两行一看就让人自然联想到了他们二人应该是夫妇的关系。而且这一节画面感极强,“请对他好点。”这个“请”字之精彩!为什么要盯着油灯发呆,因为事件棘手,自家男人脾气大,“踮起脚尖跑”暗示屋内有外人,“她一边说一边推着他一起到门外”这一句的凝炼,只有大师才能有此译笔。“从市场买回的东西”很清晰,而杨译的“店里买来的东西”,什么店?药店?服装店?面包店?黑店?……
5.
好了,我们回过头来讨论杨为什么会做出这种文风极度别扭,极不统一的“翻译”。在我看来,正是由于杨在译序中说的,他自身的翻译方法导致的:先去看前人的译本。要知道这是很不专业的表现。因为如果没有前译,试问你如何下手?这本质是对自己英语水平不自信的表现,而一旦前人留下的是超一流的译文,那么作为译者也就万劫不复了。他彻底没有了独立思考、感受的余地。只能是改写前人的东西,为了所谓的求新。为了能顺利地出版,捞金。
在这个事件中,读者首先是输家,他们被译者的名气蛊惑了;从时间发展来看,译者也是输家,他留下了这么一个不尴不尬、神色可疑,本质上不成立的译本;而只有出版商是唯一的赢家,利用了读者的无知,利用了译者的名气。说到底,这就是一出闹剧罢了。望后来者以此为鉴。
2016.6.11 李因
1.
关于文学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的原则,是不同于其他文体的。这是我们探讨本文观点的基本立场,如果没有得到认同,则无法弄清一系列问题的实质。目之所及,国内尚只有刘宓庆老师对此有深入探索和研究。这里暂按下不表。
艺术的特殊目的是美。像“信达雅”这类老掉牙的翻译原则大抵只适合于新闻类、哲学类和科学类书籍资料的翻译。它不是错的,只是放错了地方。犹记得几年前豆瓣网上掀起一轮对王道乾老师翻译的《情人》的攻讦和质疑。但给出的文本效果却让人啼笑皆非。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教育缺憾——关于我国翻译教育的缺憾。
翻译是一种再创作。这也是我们讨论本文观点的一个极端重要的基本立场。如前文所指,如果没有得到认同,我们也无法继续深入下去。
2.
2012年末,由伊利亚.卡明斯基和吉恩.瓦伦汀翻译的茨维塔耶娃《黑暗的接骨木树枝》诗选出版。在这本薄薄的诗选中,他俩做了大量大胆的、别出心裁的“改写”(注意!是改写!),并博得了诗歌界广泛的好评。在王家新此后翻译为中文的《新年问候》中,读者能够管窥一二。
而在译者序中,王家新再次回忆起了当年初次阅读茨维塔耶娃《约会》一诗英译本时的情状:他从未感受到的深深的战栗。
现在问题来了:那些让你感受到巨大感动、深刻的,震撼的诗之文本,是否忠实?这个问题重要吗?这真的算是个问题吗?
让我再说细致一点:那些让你为之击节叫好的诗句,它们忠实于原文与否,值得讨论吗?
我的回答是不!毫不犹豫的不!为此我们可以稍稍回忆一下当我们读到,譬如黄灿然翻译的卡瓦菲斯、巴列霍、布罗茨基、曼德尔施塔姆时的情形,这是地地道道的酒神体验,当伟大叩击心扉,那时我们的专注却完全暂时性的遗忘了自我的存在。
因此我在后文中探讨杨铁军和曹明伦的译作的时候,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已经得到解决:我可以直接探讨文本的优劣,而无关原作的本来面目。逻辑上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一种再创作(如前所述),情感上的原因则在于,艺术的特殊目的是美。
从卡明斯基他们这个空前的先例,具有启示性和革命性的先例,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诗歌翻译不一定非得忠于原文,甚至有时的夹带私货是值得鼓励的。前提为你已是一名十分成熟的译者。这无疑是极具启示性的一个当代文学事件。
这也当然涉及到了一个度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名成熟的译者应该忠于自己的内心,当作品无懈可击且光芒万丈的时候,就要放低自己,尽量老实地,还原原作的神髓;当作品还可以锦上添花的时候,那就放开手脚,大胆改造之。犹如庞德对《荒原》原稿的切削一般。
如此一来,普通读者也可以在不懂英语的情形下,取得客观评价诗歌译本的可能了。我是说可能。读者中当然也可以分为较专业的,和较不专业的两类。但是对美的把握,就像许渊冲先生说的,翻译是一项“美的竞赛”,对诗歌美广泛而深入的理解与洞察,由这个观点出发,译者所有的努力方向,如果不是为了“美的竞赛”,而是追求什么直译意译、信达雅之类老生常谈,他注定不会得出一份令有识之士满意的译稿。因为支撑他整体的翻译观是严重落伍的。
为了更进一步阐明诗歌翻译的原则,我们有必要领悟到文学翻译的终极目的是什么。在我看来有两点是属本质性的:第一,为了我们能欣赏到,接触到更好的作品,此为审美动机;第二,为了指导我们更好的写作,此为实践动机。
于是练就一副火眼金睛对于读者就很必要了,而且这样一来就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你只需要判断在中文语境中这是否是一首好诗,而不用去纠结它的原貌如何。这似乎是一目了然的,无需争辩的。尤其对于那些诗歌感受力细腻敏感而又精确的人。
这其中毫无自欺的成分。然而实际情形是,90%的(中国)读者会信赖所谓的权威。当他们购买诗集时,想到的是译者的名气,装帧的精致,“新的总是好的,”“这是国内最权威的译诗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3.
好吧,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两位译者,杨铁军与曹明伦。从译本出发,从美出发,让我带领你进入细读模式——
然而在这之前,让我们最后看看杨铁军关于翻译的自我申明:“……我比较重视诗的逻辑发展和含义,在直译的原则下,力求措辞有助于清晰化全诗的硬朗的骨骼、骨架,而不是支离蔓衍,全诗读后还是云山雾罩,不知所云。”
“这个并不是我的个人偏好,而是因为,原文的逻辑结构本来就是很清晰的,翻译过来如果不能让读者把握到其发展线索,就是失败。”
“在翻译中也注意避免成语、惯用语或有中国特有文化意味及宗教色彩,任何可能超出原文对应词的含义范围的词汇,有时候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
好了,一切铺垫结束。让我们进入正题。
杨铁军在译者序中还提到过他很欣赏曹明伦对于长诗的翻译,“很多处理很见功夫”。那是否就暗示他对自己短诗翻译的自信满满呢?
我打算接下来细读5首短诗,3首长诗,采取跟曹译一一对照的方法。8首,挥斥八极。庶几可以说明一些较隐秘的问题了。诗歌以外的问题——
杨译:
P28 《我的蝴蝶》
你珍爱的好胜的花儿也死了,
愚蠢的太阳攻击者,经常把你
吓得够呛的他,不是跑了就是死了:
除了我
(于卿而言亦非悲哀)
除了我
田野里没剩什么人哀悼足下
这只是这首诗的第一节,但我即刻打住了。Why?“在翻译中也注意避免成语、惯用语或有中国特有文化意味及宗教色彩,任何可能超出原文对应词的含义范围的词汇,有时候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
杨公在译序里才说的清清楚楚,有时候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那“于卿而言亦非悲哀”这又是啥招数?“哀悼足下”呢?自己打脸?目的何在?要知道中国翻译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既然有了前人翻译,那出版你的译作你就要有“自己的新东西”。看来杨铁军为了避免和曹明伦等人的译文重复,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吧。可怜。
曹译:《我的蝴蝶》
你狂恋过的花儿如今也都凋谢,
那经常恐吓你的袭击太阳的疯子
如今也逃走,或者死去;
除我之外
(如今这对你也不是悲哀!)
除我之外
原野上没人留下来把你哀悼。
曹译:《一段聊天的时间》
当一个朋友从路上叫我
并意味深长地放慢马步,
我那片坡地还没有锄完,
所以我没停下来张望,
而是原地大声问:“什么事?”
不,虽然没有聊天的时间,
我还是把锄头插进沃土,
五英尺长的锄头锄口朝上,
然后我慢慢走向那道石墙,
为了一次友好的聊天。
这首诗的画面感尤其出色,而这首貌似轻描淡写的诗其实蕴含着诗人对生活丰富的哲思。诗人往往是孤独者,愈伟大愈是如此。他严重地匮乏对话者,这首几近独白的现代诗,用了很隐晦的象征手段来说明一些问题:第二行的处理十分生动鲜明,使人如临其境。作为劳动者的抓紧时间的责任感(往大了说使命感)然后一个轻轻的“不”字,立马转变了态度,插进沃土,象征一种积极向上、生生不息的心态,五英尺长表现质感,锄口朝上,也象征积极。我“慢慢”走向石墙,是为了用心面对这个远道而来的朋友。
杨译:
P198 《说话时间》
一个朋友从路上喊我
并勒住他的马慢下时
我不会站立不动,四下张望,
在那尚未锄过的山坡上,
并从我所在的地方大喊,“什么?”
不,特别是有时间聊聊的时候。
我把锄头插入松软的土地,
锋刃朝上有五英尺高,
拖着脚步:我爬上石墙
迎接一个友好的访问。
这首短诗似乎是杨对曹明伦的一次改写。Why?杨铁军在译者序中暴露了,或者确切地说,无意中泄露了自己的翻译方法:“……在翻译过程中,有一部分诗参看了曹明伦的译本……以求在前译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但实际从事过诗歌翻译的人都知道,搞翻译某种程度上说是当仁不让的一件事,你喜欢这个诗人,你爱他的作品,你舍不得别人来碰它,对它进行私人意义上的篡改。而所谓在前译基础上有所提高,怕是只有对自己英文水平不自信的人才会这么做吧。我也干过类似的事,深有同感呀。况且如黄灿然所说,按别人的理解来理解害处极大。(详见《谈翻译的十个条件》)公允地说,真要比较也是自己翻译完结之后的事。这才比较符合人之常情。
现在来说说这首诗的问题。从题目就来了个不明所以。谁说话,对谁说话,所有的说话时间吗?第一行的“叫”,变成了没有实质性区别的“喊”,第二行的“慢下”如果不看曹明伦也容易造成歧义,慢下,究竟是马慢下来了,还是人慢慢地从马上下来?“锋刃朝上”很具质感,但按中文的语境,强调的是后者“有五英尺高”。结果使得原有的象征元素湮灭了。“拖着脚步”难道是因为不想走快吗?那跟弗洛斯特的原意又违背了,“迎接一个友好的访问”则被我视作刻意的改写。依照他译者序中的话:“原文的逻辑结构本来就是很清晰的,翻译过来如果不能让读者把握到其发展线索,就是失败。”那他再一次失败了。
曹译:《雪尘》
一只乌鸦
从一棵铁杉树上
把雪尘抖落到
我身上的方式
已使我抑郁的心情
为之一振
并从我懊悔的一天中
挽回了一部分。
第一节很像一种卡明斯基意义上的再创作,极具韵味和画面感,整首诗不禁使人联想到了日本天才作家芥川龙之介的小说《桔子》。
杨译:
P345 《雪尘》
一只乌鸦
从毒芹树上
踢飞一团雪尘
洒到我头上
让我的心情
为之一变
部分地挽救了
我痛悔的一天
第一节变成了毒芹树,想来是翻译底本的不同所造成的。但整首诗的处理四平八稳,并且第一节衍生出的暴力暗示,和第二节的情感线索很不统一。平庸之作。
曹译:《关于一棵横在路上的树》
那棵被狂风暴雨咔嚓一声折断
并轰然横着倒在我俩面前的树
不是要把我们的旅程永远阻拦,
而只是要问我们认为自己是谁,
为何总是坚持走我们自己的路。
它只是希望我俩暂时停止前进,
让我们下车在厚厚的雪中小伫,
为没有斧子该咋办来一番讨论。
它知道任何阻碍都会徒劳无功,
因为我们不可能偏离最终目标,
这目标早已深深藏在我们心中,
哪怕我们不得不追到天涯海角;
厌倦了漫无目的地在一处打转,
我们义无反顾地驶向新的空间。
可以说这首的翻译达到了卡瓦菲斯意义上的一种凝练,没有多余的字,没有可替换的词。第一节的“旅程”,“认为”(中性词),第二节的“讨论”(不是贬义的争论),最后一节的“义无反顾”,“空间”。
杨译:
P374 《关于一棵横倒在路上的树》
那棵树被暴风雪咔嚓一声打断
倒在我们面前,它不是一道拦我们
不让我们抵达旅途终点的阻碍,
而是质问我们,我们以为自己是谁
总是坚持我们自己的方法。
她喜欢把我们阻止在自己的辙里,
让我们下来踏着一英尺深的雪
争论没有斧子我们能做什么。
但她知道阻挡是徒劳无功的:
我们最终的目的将不会被阻挡
我们要达到的目的藏在我们内部,
不像必须通过极点才能抓住的地球
厌倦了在一个地方原地打转,
直接开进太空把某些东西追求。
这首诗由于显见的倒数两节最后一句的巨大区别,让我们不得不把原因归结为翻译底本的差异。但“抓住的”地球,用词明显有些突兀,“把某些东西追求”这种句子也毫无锋芒。而这首诗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是否理解诗人,关于个人意志的沉思与审视。这本身是个伟大的主题。按照AT的话说就是“永远不要对个人意志进行忏悔。”只要那是你的真心所向。
可是到了杨这里,就曲解为了对个人意志的反省。如果一个诗人对个人意志进行反省,他注定不会在诗歌的心智道路上走很远。然后第一句的“打断”,让人有足够理由去怀疑他又是在进行所谓的改写,以制造个人痕迹(为了在编辑那里能够交差)。因为“打断”一词的语感极为不协调,这是一个二流、甚至三流诗人才会用的词。还有第二节的“她”从何而来?不要跟我说忠于原作,我们已经就此达成了共识,那就是翻译是一项美的竞赛。还有第二节的“争论”,完全没必要的附加意味(贬义)。而第三节“我们最终的目的(抽象词)将不会被阻挡(具象词)”分明就是一个病句。
曹译:《约束与自由》
爱有她所依附的地方,
有拥抱的手臂,和环绕的山冈——
能阻挡恐惧的墙中之墙。
但思想并不需要这些东西,
因为他有一双无畏的翅翼。
在雪地,在沙滩,在草坪,
我看见爱都留下一种迹印,
因为被这世界拥抱得太紧。
爱就是这样并因此而满足。
但思想已经摆脱这种约束。
思想能穿过星际的黑暗,
整夜坐在天狼星的表面,
直到白昼来临才迅速回还,
他经过太阳,回到尘世,
根根羽毛发出烧焦的气息。
他在天空获得的便是他的拥有。
然而有人说爱拥有美的一切
就因为她被约束并真正持久,
而思想得远行至另一个星座,
发现爱拥有的一切在那儿融合。
这是一首关于孤独灵魂的探索的诗歌。在最理想的情形下,诗人应该被围绕在一种允许他保留孤独这一创作之源的宁谧之中。这首诗题目叫约束(爱)与自由(孤独),这实质上进入了一种荣格所谓的原型写作中。在这一点上,每个真正杰出的诗人都应该是相通的。
杨译:
P189 《约束与自由》
爱有土地可让她紧紧依附
借助一些山丘和环绕的手臂——
墙里有墙,把恐惧拒于门外。
但思想不需要这些东西,
因为思想有一对无畏的翅膀。
我看到雪地、沙漠和草地上,
都有爱所留下的一道痕迹,
来自于世界紧紧的拥抱。
这就是爱,爱也高兴这样。
但思想让他的脚踝争得了自由。
思想劈开星际的阴郁
整夜坐在天狼星的光盘中,
直到白日使他折返他的飞行,
每根羽毛都带着燃烧的焦味,
经太阳回到地球的屋宇。
他在天上获得的如其所是。
但有人说爱作为一个奴隶
只简单不动,就在几个美人身上
拥有了,思想远行才发现的
融入另一个星辰的,所有东西。
这首诗的种种细节暴露出来的毛病再一次使人不由自主地猜想杨根本不像一个道地的翻译者那样在翻译,而是在进行细致入微的改写。在曹明伦版本的基础上。原因还是那个:为了在编辑那里得以顺利通过。编辑需要的是独创性,是新东西。至于新东西是否好,是否真,那就不是他们看重的事了。这在当代中国,或许可以称之为一种另类的翻译——特征就是绝对要和前人撇清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第一句单独看没什么问题,但是联系下一行看问题就出来了:“爱有土地可让她紧紧依附,借助一些山丘和环绕的手臂”既然有手臂,那么第一句应该有拟人的考量,这和爱有“土地”有什么关系呢?曹译的“爱有她所依附的地方,有拥抱的手臂,和环绕的山冈”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墙里有墙,把恐惧拒于门外。”如果没有曹的版本作为参考,这句的表意十分模糊,根本是刻意的改写导致。
然后是第二节,第一句的“沙漠”完全是理解有误,曹译的“沙滩”暗示在水岸边游玩嬉戏,是爱的形象之一。“在雪地,在沙滩,在草坪”本来是汉语中最自然的一种表达,可杨铁军为了撇清嫌疑,呈现聊胜于无的“个性”,硬是把上述自然环境改成了“雪地、沙漠和草地”,这具备翻译有效性吗?还是说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小把戏而已。
然后是第二行的“一道痕迹”,留下的痕迹怎么可能只有一道?!第三节“天狼星的光盘中”似乎也欠缺汉语的文字敏锐性,用“光环”似乎更加合适。更大的问题在最后一节,“他在天上获得的如其所是”表意十分模糊,他译序自我标榜的“我比较重视诗的逻辑发展和含义,在直译的原则下,力求措辞有助于清晰化全诗”的努力在以上作品中我暂时都没有见到。
还有就是“爱作为一个奴隶”,她有什么资格奢谈“拥有”?这种逻辑完全经不起推敲的句子,怎么校订人员——那个译序里的网友就没发现呢?问题逐渐有点偏离轨道了。就此打住。
补充一句,曹译的最后一节还体现了一种清晰的结构意识。呼应于题目的结构意识。杨译最后一节也有模糊的结构意识,可惜功力远远不及曹深厚。
4.
在长诗中要证明杨铁军的这种做法是困难的。原因很简单,长诗的行文、结构更加松散,为了“在前译基础上有所提高”,他可以把它改写得更加不留痕迹。以此和前译彻底撇清关系。
但仔细找还是可以找出一些劣作,虽然不能在长诗中证明他做过这种细致入微的改写,但他在短诗中的这种明显的倾向相信我已做过比较严谨的论证了。
下面由于篇幅所限,我仅举出三首长诗的节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找来对照——
曹译:《斧柄》
此前我曾遇到过一根爱管闲事的
桤木枝从身后抓住我举起的斧头。
但那是在树林子里,是为了阻止
我的斧子砍另一棵桤木的树根,
而且如我所说,那是根桤木枝。
可这个巴蒂斯特是人,一个雪天,
他悄悄溜进我家院子走到我身后,
当时我正在院子里挥斧劈木柴,
而不是在砍树林中还没砍的树,
他很在行地抓住了我扬起的斧子,
趁我使出的劲儿正好对他有利,
他让斧子停了一会儿,好让我镇静,
然后他拿过斧子——我让他拿去。
我对他还不够了解,所以不知这
究竟是怎么回事,可能是他心里
有什么话要对一个糟糕的邻居说,
并希望这位邻居听话时手无寸铁。
他讲一口法国腔很浓的英语,而
他觉得非讲不可的话不是关于我,
而是关于我的斧子,说到我只是
当我对斧子显出忧心的时候。问题
是某人卖给我的那根糟糕的斧柄——
“机器加工的,”他说,同时用他
厚厚的拇指甲顺着天然纹理,让我
看它如何像穿过美元图案的那两条
线一样穿过斧柄上人工拉制的蛇纹。
“这柄要真碰上什么,它立马就断。
到时候你的斧头还不知往哪儿飞哩!”
言之有理,可这与他有何相干?
第一行“爱管闲事”的拟人手法为巴蒂斯特做了伏笔,很不错。前五行的逻辑脉络十分清晰。“我让他拿去”紧接着就是解释,否则就会起争执。“糟糕的邻居”暗示伐木的声音影响了邻居。
杨译:
P299 《斧柄》
此前我知道是一条桤木枝
从我身后勾住我举过头的斧子。
那是在林子里,抓住我手
不让我砍另一棵桤木的根的,
我说了,是一条桤木枝。
这几句意外的流露出一种不耐烦的情绪,莫名其妙的不耐烦。
这次是一个人,巴普提斯特,
从我院子里的雪地上溜到我身后,
我正在劈木柴,
砍的全是已经被砍倒的。
他老练地抓住我举起的斧头,
正好在我使尽力气的那个点,
他抓着它停了一会儿,使我安静下来,
“安静下来”似乎是一只猫,或狗的感觉,这也是细致入微的改写导致的吧。
然后从我手中拿走——我让他拿。
我对他了解得不够,不知道
这是怎么了。也许他脑子里
有些事情想对一个恶邻说,
而他更乐意在解除他武装之后说。
“了解得不够”也是改写之一,“恶邻”却是一个大大的错误!一个人怎么可能自己把自己说成“恶邻”呢?!
但他用法国式英语要谈的
是他如何看我的斧头,而不是我,
除非他关于斧头的话让我有动于衷。
“法国式英语”完全可以改成“法式英语”,而且这里的处理让人没有心理准备,很莫名其妙。曹译的“他讲一口法国腔很浓的英语”就是很平实的开门见山的印象式描述,这里杨的处理似乎和读者达成了某种无形的契约,为什么这里“法式英语”的突然出现显得如此坦然?有任何逻辑或伏笔的考量吗?没有。又是一次貌似翻译的改写。
“有动于衷”又是对自己翻译原则的打脸。而且这是生造词。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强调他从来没有遵守过的翻译原则。和读者开的玩笑?……
那斧柄是别人卖给我的,不好——
“机器做的,”他说,用厚厚的拇指甲
犁过斧柄木纹,给我看它
如何穿过斧柄长长的蛇纹线,
像贯穿美元符号的那两笔线条。
“你再给她添一道缝,她就会崩断。
丹,你的斧头不知会飞到哪儿去?”
确实如此;但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犁过”在这里似乎有点画蛇添足,平实的处理似乎更好,“她就会崩断”,为什么是“她”?毫无意义的拟人。曹译的“它立马就断”就显示出一种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水准高出一大截。还有,飞到哪儿去,后面的符号应该是句号。而不是问号。
曹译:《星星切割器》
“你知道猎户座总是从天边升起。
先是一条腿抬过我们的山峦屏障,
接着举手探脑,然后它会看见
我正在屋外边点着灯忙乎,干
某件我本该在白天忙完的农活儿,
而若是在地面结冰之后,则是做
我本该在冰冻之前就做完的事情,
一阵风会把几片枯叶刮向我熏黑
的灯罩,像是取笑我干活的架势,
不然就是取笑猎户座令我着迷。
杨译:
P284 《分星器》
“你知道猎户座总是从一旁升起。
一条腿抬起来,搁在我们的山峦篱笆上,
用他的手撑起,看着我
在户外灯光下忙我本该在白天
就已干完的活儿,确实,
我在地上冻之后,还在料理本该在上冻前
就已干完的活儿,一阵疾风掠起
几片落叶,打在我冒烟的提灯罩上,
以此嘲笑我做事的方式,
要不就是嘲笑我被猎户座搞得这么狼狈。
第一行“天边升起”是个再自然不过的表达,但为了撇清嫌疑,突出“个性”,是的,我一再地重申这句话。杨改成了“从一旁升起”。一旁,你身边?我身边?谁的一旁?地面上?天空中?
曹译:“我正在屋外边点着灯忙乎”突出了人物的主观性,而杨译的“在户外灯光下忙”则无法显示出这一点。似乎灯是公共照明设施。
在户外灯光下忙我本该在白天
就已干完的活儿,确实,
我在地上冻之后,还在料理本该在上冻前
就已干完的活儿,
声音显得拖沓,冗长。人物的活动显得单调、乏味。曹译则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以此嘲笑我做事的方式”,这里用嘲笑则显出莫名其妙的贬义。取笑的词义则更为贴合。“要不就是嘲笑我被猎户座搞得这么狼狈”怎么搞得狼狈了?为什么狼狈呢?这里也是没交代清楚。
对杨自我标榜的翻译原则又是一次赤裸裸的“嘲笑”。
终于到了第八首,最后一首的点评。本来我对杨的这种推测(细致入微的改写)不能说抱有十足的把握,扪心自问也只有七成左右。可是下面这首诗彻底暴露了杨某人“翻译”的实质:没错!就是基于前人文本的改写!!
为了更好地让读者看清这点,我们打乱一下顺序,先来看杨译。
P38《雇工之死》
玛丽坐在桌边灯焰旁沉思,
等沃伦。
开头译者就想为我们营造一种极简主义的文体风格。
一听到他的脚步,
就连忙踮脚从黑洞洞的楼梯跑下
赶在门口截住他,让他听到这消息后
提着点小心。“塞勒斯回来了”。
“赶在门口截住他,让他听到这消息后提着点小心。”这似乎太过拖沓了吧?“让他听此消息后留点神”似乎都要好得多呀!似乎这才是译者要追求的简洁效果呀!简直冗长得一塌糊涂。开头的极简主义算什么呢!而“提着点小心”又是什么奇怪的修辞呢?这和开头的文风不一致呀,译者为什么要做出如此业余的表现呢?
她把他推出去,自己也出去
在身后掩好门。“态度好点”,她说。
她从他手上接过店里买来的东西
放在门廊,然后拉着他
坐在木阶上,她的身旁。
再来看曹译:《雇工之死》
玛丽若有所思地盯着桌上的油灯,
等沃伦回家。一听见他的脚步声
她就踮起脚尖跑过黑洞洞的走廊
去门口迎住他,告诉他一个消息,
好让他有所预防。“塞拉斯回来了,”
她一边说一边推着他一起到门外,
并关上身后的房门,“请对他好点。”
她接过沃伦从市场上买回的东西,
将它们放在门廊上,然后拉着他
并肩在门廊前的木制台阶上坐下。
这一节单独来说,翻译已臻化境!前两行一看就让人自然联想到了他们二人应该是夫妇的关系。而且这一节画面感极强,“请对他好点。”这个“请”字之精彩!为什么要盯着油灯发呆,因为事件棘手,自家男人脾气大,“踮起脚尖跑”暗示屋内有外人,“她一边说一边推着他一起到门外”这一句的凝炼,只有大师才能有此译笔。“从市场买回的东西”很清晰,而杨译的“店里买来的东西”,什么店?药店?服装店?面包店?黑店?……
5.
好了,我们回过头来讨论杨为什么会做出这种文风极度别扭,极不统一的“翻译”。在我看来,正是由于杨在译序中说的,他自身的翻译方法导致的:先去看前人的译本。要知道这是很不专业的表现。因为如果没有前译,试问你如何下手?这本质是对自己英语水平不自信的表现,而一旦前人留下的是超一流的译文,那么作为译者也就万劫不复了。他彻底没有了独立思考、感受的余地。只能是改写前人的东西,为了所谓的求新。为了能顺利地出版,捞金。
在这个事件中,读者首先是输家,他们被译者的名气蛊惑了;从时间发展来看,译者也是输家,他留下了这么一个不尴不尬、神色可疑,本质上不成立的译本;而只有出版商是唯一的赢家,利用了读者的无知,利用了译者的名气。说到底,这就是一出闹剧罢了。望后来者以此为鉴。
2016.6.11 李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