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正确的姿势来探讨死刑——比较《正义的慈悲》和《杀戮的艰难》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这本书是我今年看的第二本讲死刑的书。当然了该书不仅讲了死刑,还讲了美国司法中的种族歧视现象、儿童的死刑适用性,以及死刑背后的法律适用问题。每个点都有要评论的地方,顺带比较该书和年中读的《杀戮的艰难》的异同(《杀戮的艰难》一书我给了一星,但豆瓣评分8.2,会谈谈我的打分原因)。 先着眼看《正义的慈悲》里所谈到的沃尔特·麦克米利安一案。和《杀戮的艰难》一书一样,本书也在讲一个死刑犯从被逮捕到被无罪释放的全过程,我想起来年初看的一部纪录片《制造杀人犯》,纪录片的主人公Steven Avery和沃尔特一样,都是在证据链完全不充分的前提下,甚至可以说根本不存在任何证据链的前提下(Avery和沃尔特都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据,但是由于Avery的智商问题和沃尔特的肤色问题,给予了法官和陪审团将欲加之罪强加到其头上的可能性),就将一个人打到了死刑犯或是无期徒刑的境地。沃尔特这件案子特别可笑又可恨的地方在于,他明明完全拥有所有的不在场证据,有数十个在家里开party的亲朋好友作证,有到门口买零食的警官的口供作证(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这次作证,警官被撤职),如此强大的不在场证明,却仍然敌不过一个在监狱里以推卸谋杀案责任为乐的迈尔斯,和一个硬是编造在案发时看到沃尔特的车底盘,但是事实上车底盘是隔了几个月后才更换的谎言的监狱告密者比利·胡克斯。法官、警察、陪审团的沆瀣一气,着实令人愤怒。并且,本案中警方完全不遵守程序法治,将重要的证据抛弃一边不仔细研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让犯人改口供,并且在迈尔斯良心发现之时为了掩盖自己的过错依然将逼供摆上了议事日程,一审律师的不负责任和冷漠对待,法官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以及法警对支持判有罪的团体的有意偏袒,检察官的“即使有意识并且非法隐藏证据亦可以得到豁免”的无理法条,都可以真切地展示,就算是南北战争已经结束两百多年,黑人平权运动也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但是黑人、穷苦人在美国的法庭中依然是承受着不能承受的歧视。 本书讲的另外一个大的模块内容,就是儿童犯的问题。关于儿童犯,最近几年在我们国家也是个热门话题,皆因现时的校园暴力、少年犯罪问题越演越烈,这几天海淀小学的欺凌事件再次把这个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这几年来,不论是专家学者,还是网民大众,都有一股声音要求废除《未成年人保护法》,皆因这几年的事件让大家都看到《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变成《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可怕趋势。相比之下,美国走的可谓另一个极端,他们把未成年人的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等量齐观,不管是八九岁的儿童,或者是十六七岁尚未到达成年界限的未成年少年,一律将他们套到成年人的法律中适用,导致了他们犯下了罪行,并且还要在监狱中度过漫漫余生,而他们正当的年龄,正是回馈社会的最佳时机。中美两国的法律适用如此不一致,本来不是一个可以共同讨论的话题,但是我想起了之前看的《杀戮的艰难》。 为什么会想起来这本书呢?《杀戮的艰难》一书,将用死刑犯的背后故事作为理由来论证应该取消死刑,但是这是我非常反感的一点。取消死刑这个论点本身没错,但是囚犯背后的故事并不能成为反驳死刑保存论的观点的理由!死刑作为一项刑罚,其存在的哲学基础在于一命换一命,这个基础的前提是,命和命之间的"价值"是相等的,是可以等量齐观的,一个人的死,是可以弥补另一个人的枉死,但是,《艰难》一书,完全把侧重点放在了对犯罪者的动机描述,然后归结于“犯罪只因无可奈何,可是不犯都已经犯了,我也是没辙,不如别让他死吧。”这种情感化的论述。但是,这种论述的偏见在于,犯罪者和受害者的人格是不平等的,死了的人已经死了,挽救不回来,还不如保存活着的人的命,毕竟他是有苦衷的。苦衷!你有苦衷,难道死去的人就没有苦衷吗!这种拉偏架的水平我只能给负分! 《正义的慈悲》这本书也是立足于废除死刑,或者可以说尽量改判为有期徒刑来避免死刑,但是作者斯蒂文森的论点立足于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背景,以论据服人,再辅以对法官、警察已经公诉方的种族歧视及对穷人的歧视的批判,达到让读者明白废除死刑的重要性。并且加上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批判,让读者明白,这个案子根本和沃尔特无关,让大家知道为什么死刑在这个案子里面是不合理的,再推论到死刑应该被取消的论点。这样的论证就显得更加公平一点,至少不是给读者一种感觉,认为“只有犯罪人的性命更重要,而受害者不值得一提”,而是“我知道犯罪是错的,但是也要考虑到除了死刑以外还有什么可以更好地拯救一个灵魂,而不是简单地建基于一命换一命的哲学逻辑”。 死刑、无期徒刑,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命题,不仅是现在有人谈,我相信将来也会有人谈,支持和反对都无可厚非,只是我们要记得,再怎么样都要不偏不倚,以人性为本,真正把死刑的执行和研究落到实处,拉偏架,一叶障目,不顾其余,只会令死刑成为一个单一化脸谱的刑罚,无法窥视了死刑本身的多样性,这对于讨论死刑这个话题来说,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