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中国史》:“剑桥”之后,但看“哈佛”

文/吴情
这篇评论文章的题目略有些歧义,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留学机构的招生广告,以名校为噱头,实际上,它涉及的是两套海外中国研究著作:剑桥中国史(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和哈佛帝制中国史(History of Imperial China)。前者由美国著名“中国通”费正清教授主编、多位海外中国研究专家参与编写,初版于20世纪最后一个十年,后者则是最近几年的作品,由加拿大著名中国研究专家卜正民主编,陆威仪、迪特•库恩、卜正民、罗威廉分别撰写,其中,陆威仪撰写前三卷,后三人各写一卷。论及影响,前者更著,不过,从发展的角度看,哈佛帝制中国史反映了最新的史学研究成果,大有后来居上当仁不让之势。
首先要明确的是,剑桥中国史和哈佛帝制中国史两套著作所论述的历史范围并不完全一致。剑桥中国史涵盖了中国的起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哈佛帝制中国史则是从第一个帝制王朝秦朝展开叙述,直至大清帝国的灭亡,因此它避免了对中国文明起源驳杂而又多元的探讨,有利有弊,暂且搁置。另外,剑桥中国史著述的年代,全球史观、现代化史观地位非比寻常,而哈佛帝制中国史则囊括了最新的社会史和生态史研究。史学研究观点的调整,不仅是视野,很多情况下是叙述重心乃至结论的改变。更难能可贵的是,哈佛帝制中国史,还对西方海外中国研究中存在的某些思想倾向(比如欧洲中心论、进化史观)进行了深刻自省,梳理总结了学术研究的遗产和不足。
很多海外研究中国的学者坦言,中国研究的总量,几乎等同于一个欧洲。当然,这并非确切的说法。目前中国的疆域面积大略等同于欧洲各国的面积总和,而在历史上,中国的疆域,则处于时常变动的非均衡状态。有别的是,中国没有近代欧洲如此复杂的民族/国家认同;帝制时代的中国,其文化也非基督教神学一统格局被打破后西欧各国的文化差异来得显著。但是这样的感叹并非空穴来风,它至少暗示着,中国及海外中国研究的复杂程度非同一般。海外学者研究中国,首先面临语言和知识背景的难题,其次则是陌生的文化环境和人生经验,但同时也赋予他们以敏锐的感觉,促使其追问异域中的“无疑处”,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与一般的史学著作侧重政治经济史、人物事件史不同,哈佛帝制中国史以历史地理学为基础,侧重一种共时结构的研究(源自法国年鉴学派的启示),搭建起族群关系、社会、生态环境、文学艺术的创造以及科学技术的发明运用,同时持久关注着普通人和知识精英的日常生活。在方法论上,哈佛帝制中国史的多位作者虽然各自分工不同,但都注意到了制度的连续性,分析阐述时注意到了“瞻前顾后”,他们多从内部分析问题,兼以考察外因如何影响内因、内因如何渗透进外因,以及偶然事件如何造成连锁式影响,更多是以历史叙事补充追问所谓历史真实之类的论题。
长久以来,对于中国经济史、政治史和思想史的研究,占据了史学研究者的研究中心。然而,近些年,随着历史哲学对于历史本质和历史书写的探讨的不断深入,中国史的研究领域内,发生了一些重大转变。原先的经济史、政治史和思想文化史研究较为成熟,无太多可以开拓挖掘的重大命题(当然,随着新材料和新的史学范式的出现,也可能会出现某些重大改变,推翻之前的某些论点),倒是先前多为人所忽略的历史地理学、生态史、社会生活史,因其历史研究和历史书写范式方面上的创新创造,在赢得更多读者的同时,也为学界日益认可,而哈佛帝制中国史系列的撰写,正是建立在近些年史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
哈佛帝制中国史的书写,很大程度上基于近些年历史地理学领域的进展。这些作者研究中国,并非以理论架空历史事实,而是以地理为经,文化为纬,描绘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如果将中国比作一个巨人的话。所谓“中国”,其实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有地理上的意义,也有文化上的意义,“中国”是一个时时变动的概念。四位作者抓住了“中国”这一概念,从中国领土的扩张与缩减,文化上的边缘、异域、他者被逐渐纳入文化上的中国(文明之国)两个维度,剖析了“中国”的复杂面貌及其形成、变化与发展,尤其是异族统治“中国”的情形,比如元朝与清朝,以及它们如何进入正统以汉人为中心的“中国”历史的正统叙述。
哈佛帝制中国史系列在更多情况下是写给西方读者了解帝制中国的书。其中,不免涉及到许多西方读者并不熟悉的历史细节和历史人物,因此,中、外历史和历史人物彼此参照对比,让西方读者在已有的知识结构中吸收新的知识(而翻译成中文之后,对中文读者认识西方,其实也有相似的作用),也就显得较为必要,而比较,恰恰又是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隋唐五代十国被称为“Medieval China”(中古中国)便是一个例子。在西方话语中,这一段历史被视为“中国的中世纪”,此后的宋朝则开启了中国的近代。该学说由日本学者内藤湖南提出,经京都学派发扬光大,广为海外中国研究学者赞同,国内学者中存在争议,此说是否有比附西方历史进程的嫌疑?再如《哈佛中国史第3卷 世界的帝国:唐朝》中,陆威仪论及诗人李白,将其与英国诗人乔治•拜伦进行参照,评论道,对李白诗歌的赞赏,“也往往变成一种个人描述,他的诗歌让人联想到他的传奇人生。于是李白与拜伦有了相似之处,其诗作中的英雄总是被阐释为作者自己,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作者的个人神话吞没了这些诗作。”还有《哈佛中国史第6卷 最后的中华帝国:大清》,罗威廉在其中将中国清朝的士绅(英文对应词为“gentry”)与英国绅士进行了对比,他认为,“英文中的gentry一词会造成误解,让人联想到亨利•菲尔丁与简•奥斯丁小说中,穿着红外套猎狐的绅士贵族。但将它应用到中国并非完全毫无道理。虽然中国士绅没有世袭的贵族爵位,他们如该词之由来的英国绅士阶级一样,是拥有土地的精英,享有帝国给予的特权,且被期待着要负责掌管地方事务。中国如同英格兰一样,也曾经有过真正的贵族,到近代早期仍有留存,但在乡间已大致上被作为主导地方社会力量的新兴阶层所取代。”历史比较的过程,也是对话的过程,异域生活中不同的文化习得和人生体验,在比较的过程中展开了有难度却颇为重要的理解,从“以己度人”的初级阶段,逐渐过渡到“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问题”(stand in one`s shoes)。
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很多时候因为信息不充分,容易以偏概全,自以为了解历史的全部真相,其实只是形成了自己的误解与偏见,而这套哈佛帝制中国史系列,则有着拨云见日的作用。发生在唐宋易代之间中国文化的内在转向被学界称为“唐宋变革论”,许多人以为,唐代女性比宋代女性拥有更多的人身自由,而南宋后,随着程朱理学正统地位的确立,女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束缚。而在《哈佛中国史第3卷 世界的帝国:唐朝》中,陆威仪写道,“唐代通常被描述成中国妇女的一个‘黄金时代’,和强调守寡殉葬、三从四德以及将缠足作为新时尚的后世相比,唐代妇女更加自主且更有权力。然而,这个结论只是部分正确,因为女性商品市场是唐代城市生活的一个显著部分,并且以纳妾的形式将这个市场转移到家庭之中。这些变化都是中国妇女地位下降进程的一部分。”又如罗威廉在《哈佛中国史第6卷 最后的中华帝国:大清》中对孙中山神话形成的阐释。晚清民国时期积极推动“革命”的孙中山,在国民党的正统叙事中无疑是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一呼百应”,但从本书的叙事中可以看出,孙中山之前参与的革命实践都以失败告终,辛亥革命期间他不在中国本土,而是流亡海外,等到革命基本成功——多省宣布独立于清廷,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孙中山才回到中国。因此,以孙中山本人的直接参与或间接作用视为革命成功的原因的解释,并非完全坚不可摧。他总结道,孙中山“最适合作为宣传者,和其他革命分子间的中介者,以及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象征”,而此后,无论是国民党政权,还是共产党政权,都毫不例外地将国家的合法性极大程度地建立在对孙中山的“追认”上,可见作者所言非虚。
帝制中国历史上,典籍中存在着不少对超自然现象的描述,其往往与当局的意识形态相连。对于所谓的“龙见”现象、“天降祥云”等论述,现代读者该如何认知,往往是历史研究的一个问题。“站在古人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当然是一种可靠的方法,但说容易做起来难。在现代科学至上的年代,轻易地将这些论调斥为封建迷信不费太多精力,也是流行的做法,但在卜正民看来,“元明时代的人是否相信龙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他们只是在观察对他们来说重要的现象,如果这些现象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那么它们对我们来说也是重要的。最简单的处理办法是把龙见归为集体癔症,但这并不能增进我们的认识。更有趣的做法是把它们当做隐喻,即描述极端气候的符号”,同时,也不能忽略“见龙的心理状态和政治影响”。他还进一步反问道,“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果真能像我们自以为那样的豁免于过度诠释吗?我们自己不也认为坏天气不仅是坏天气,而是全球气候变化的表征吗?这何尝不是我们关于宇宙乱序的认知?”言语之间,对科学至上主义和现代人的傲慢,表达了疏离和质疑的态度。
尽管帝制中国史的研究对象是确定的,但在不同的研究者笔下,呈现出的面貌难免有所不同。哈佛帝制中国史的四位作者: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迪特•库恩(Dieter Kuhn)、卜正民(Timothy Brook)、罗威廉(William T. Rowe),两位是美国学者,一位是德国学者,还有一位是加拿大学者,各自的求学生涯和人生经历都不一样,对历史的体悟也不尽相同。如果说文学家有所谓“风格”或“个性”,那么,历史学家,想必也会有属于自己的风格。陆威仪在前三卷里各为文学专辟一章,触及文学自身的历时演变,也考察了文学文体变化中反映出的社会思潮,颇有“诗史互证”的意味。迪特•库恩则擅长宋朝思想文化、人生礼仪的研究,对于宋朝转向过程中的物质文化创造,以及城市化、商业化的探讨,令人击节称赞。卜正民则是个卓越的“讲故事的人”(story-teller),能在大历史与小个人之间来回无缝穿梭,不禁令人想起了他的《杀千刀》《维梅尔的帽子》等作。罗威廉则是善于思辨的历史学者,对于历史事件的体考察常能见微知著。
中国国内学者生活在中国,研究中国的有力条件便包括娴熟的母语能力、相似的生活经验。当然,这些有力条件某些时候会形成认知盲区,使“当局者迷”,不易看清屋外风景。因此,海外中国研究的学者,他们的存在,则为中国本土学者和读者认识中国,提供了第三只眼睛。西方的学者多擅长理论模型的建构,以此来解释具体的现象,比如费正清的“冲击—反应”模式,陆威仪的“帝国内部的去军事化”理论,柯文的“在中国发现历史”主张,黄宗智的“高水平均衡陷阱”之说,彭慕兰的“大分流”等等。当然,他们建构的理论,都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有限解释力的难题,总是存在着例外。但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确实是耳目一新。
哈佛帝制中国史系列继承了先前剑桥中国史系列写作的某些遗产,比如多人分工的书写传统,各自结合个人专业所学,呈现出最精彩的论述,而非勉为其难地涉猎自己不很熟悉的领域,这对国内某些动辄书写中国全史的学者(让人怀疑其有多少创见)来说,毋宁是个学习榜样。同时,它还避免了某些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争议,不空泛地给出个人看法,而是论从史出,言之有据,比如罗威廉对孙中山神话的解读,又如他对太平天国作出的、迥异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者的阐述。
另外,哈佛帝制中国史还反省了西方中国研究中存在的某些思想倾向,如可疑的欧洲中心论、历史目的论、进化史观等等,比如所谓中国帝制时期极为漫长,中国内部缺少变化动力之说。但所谓的漫长,其实是相对西欧中世纪而言,而哈佛帝制中国史的作者们看来,评价一制度,无论是具体的税收制度还是政治体制,体制本身是否能达成创立之处的目的、维持社会稳定,才是评价的最终标准,而非以未来的发展界定过去,当然,除非那是个奥威尔式国家,那里,“谁控制了过去,谁就控制了未来;谁控制了现在,谁就控制了过去。”从根本上说,过去,始终是独立的存在,它从来不是未来之目的(历史目的论恰恰认为过去的目的是导向现在)。“剑桥”之后,但看“哈佛”,愿这套哈佛帝制中国史,不仅能给中国读者以知识的补充,还能在潜移默化之中给予智慧上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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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评论文章的题目略有些歧义,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留学机构的招生广告,以名校为噱头,实际上,它涉及的是两套海外中国研究著作:剑桥中国史(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和哈佛帝制中国史(History of Imperial China)。前者由美国著名“中国通”费正清教授主编、多位海外中国研究专家参与编写,初版于20世纪最后一个十年,后者则是最近几年的作品,由加拿大著名中国研究专家卜正民主编,陆威仪、迪特•库恩、卜正民、罗威廉分别撰写,其中,陆威仪撰写前三卷,后三人各写一卷。论及影响,前者更著,不过,从发展的角度看,哈佛帝制中国史反映了最新的史学研究成果,大有后来居上当仁不让之势。
首先要明确的是,剑桥中国史和哈佛帝制中国史两套著作所论述的历史范围并不完全一致。剑桥中国史涵盖了中国的起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哈佛帝制中国史则是从第一个帝制王朝秦朝展开叙述,直至大清帝国的灭亡,因此它避免了对中国文明起源驳杂而又多元的探讨,有利有弊,暂且搁置。另外,剑桥中国史著述的年代,全球史观、现代化史观地位非比寻常,而哈佛帝制中国史则囊括了最新的社会史和生态史研究。史学研究观点的调整,不仅是视野,很多情况下是叙述重心乃至结论的改变。更难能可贵的是,哈佛帝制中国史,还对西方海外中国研究中存在的某些思想倾向(比如欧洲中心论、进化史观)进行了深刻自省,梳理总结了学术研究的遗产和不足。
很多海外研究中国的学者坦言,中国研究的总量,几乎等同于一个欧洲。当然,这并非确切的说法。目前中国的疆域面积大略等同于欧洲各国的面积总和,而在历史上,中国的疆域,则处于时常变动的非均衡状态。有别的是,中国没有近代欧洲如此复杂的民族/国家认同;帝制时代的中国,其文化也非基督教神学一统格局被打破后西欧各国的文化差异来得显著。但是这样的感叹并非空穴来风,它至少暗示着,中国及海外中国研究的复杂程度非同一般。海外学者研究中国,首先面临语言和知识背景的难题,其次则是陌生的文化环境和人生经验,但同时也赋予他们以敏锐的感觉,促使其追问异域中的“无疑处”,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与一般的史学著作侧重政治经济史、人物事件史不同,哈佛帝制中国史以历史地理学为基础,侧重一种共时结构的研究(源自法国年鉴学派的启示),搭建起族群关系、社会、生态环境、文学艺术的创造以及科学技术的发明运用,同时持久关注着普通人和知识精英的日常生活。在方法论上,哈佛帝制中国史的多位作者虽然各自分工不同,但都注意到了制度的连续性,分析阐述时注意到了“瞻前顾后”,他们多从内部分析问题,兼以考察外因如何影响内因、内因如何渗透进外因,以及偶然事件如何造成连锁式影响,更多是以历史叙事补充追问所谓历史真实之类的论题。
长久以来,对于中国经济史、政治史和思想史的研究,占据了史学研究者的研究中心。然而,近些年,随着历史哲学对于历史本质和历史书写的探讨的不断深入,中国史的研究领域内,发生了一些重大转变。原先的经济史、政治史和思想文化史研究较为成熟,无太多可以开拓挖掘的重大命题(当然,随着新材料和新的史学范式的出现,也可能会出现某些重大改变,推翻之前的某些论点),倒是先前多为人所忽略的历史地理学、生态史、社会生活史,因其历史研究和历史书写范式方面上的创新创造,在赢得更多读者的同时,也为学界日益认可,而哈佛帝制中国史系列的撰写,正是建立在近些年史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
哈佛帝制中国史的书写,很大程度上基于近些年历史地理学领域的进展。这些作者研究中国,并非以理论架空历史事实,而是以地理为经,文化为纬,描绘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如果将中国比作一个巨人的话。所谓“中国”,其实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有地理上的意义,也有文化上的意义,“中国”是一个时时变动的概念。四位作者抓住了“中国”这一概念,从中国领土的扩张与缩减,文化上的边缘、异域、他者被逐渐纳入文化上的中国(文明之国)两个维度,剖析了“中国”的复杂面貌及其形成、变化与发展,尤其是异族统治“中国”的情形,比如元朝与清朝,以及它们如何进入正统以汉人为中心的“中国”历史的正统叙述。
哈佛帝制中国史系列在更多情况下是写给西方读者了解帝制中国的书。其中,不免涉及到许多西方读者并不熟悉的历史细节和历史人物,因此,中、外历史和历史人物彼此参照对比,让西方读者在已有的知识结构中吸收新的知识(而翻译成中文之后,对中文读者认识西方,其实也有相似的作用),也就显得较为必要,而比较,恰恰又是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隋唐五代十国被称为“Medieval China”(中古中国)便是一个例子。在西方话语中,这一段历史被视为“中国的中世纪”,此后的宋朝则开启了中国的近代。该学说由日本学者内藤湖南提出,经京都学派发扬光大,广为海外中国研究学者赞同,国内学者中存在争议,此说是否有比附西方历史进程的嫌疑?再如《哈佛中国史第3卷 世界的帝国:唐朝》中,陆威仪论及诗人李白,将其与英国诗人乔治•拜伦进行参照,评论道,对李白诗歌的赞赏,“也往往变成一种个人描述,他的诗歌让人联想到他的传奇人生。于是李白与拜伦有了相似之处,其诗作中的英雄总是被阐释为作者自己,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作者的个人神话吞没了这些诗作。”还有《哈佛中国史第6卷 最后的中华帝国:大清》,罗威廉在其中将中国清朝的士绅(英文对应词为“gentry”)与英国绅士进行了对比,他认为,“英文中的gentry一词会造成误解,让人联想到亨利•菲尔丁与简•奥斯丁小说中,穿着红外套猎狐的绅士贵族。但将它应用到中国并非完全毫无道理。虽然中国士绅没有世袭的贵族爵位,他们如该词之由来的英国绅士阶级一样,是拥有土地的精英,享有帝国给予的特权,且被期待着要负责掌管地方事务。中国如同英格兰一样,也曾经有过真正的贵族,到近代早期仍有留存,但在乡间已大致上被作为主导地方社会力量的新兴阶层所取代。”历史比较的过程,也是对话的过程,异域生活中不同的文化习得和人生体验,在比较的过程中展开了有难度却颇为重要的理解,从“以己度人”的初级阶段,逐渐过渡到“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问题”(stand in one`s shoes)。
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很多时候因为信息不充分,容易以偏概全,自以为了解历史的全部真相,其实只是形成了自己的误解与偏见,而这套哈佛帝制中国史系列,则有着拨云见日的作用。发生在唐宋易代之间中国文化的内在转向被学界称为“唐宋变革论”,许多人以为,唐代女性比宋代女性拥有更多的人身自由,而南宋后,随着程朱理学正统地位的确立,女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束缚。而在《哈佛中国史第3卷 世界的帝国:唐朝》中,陆威仪写道,“唐代通常被描述成中国妇女的一个‘黄金时代’,和强调守寡殉葬、三从四德以及将缠足作为新时尚的后世相比,唐代妇女更加自主且更有权力。然而,这个结论只是部分正确,因为女性商品市场是唐代城市生活的一个显著部分,并且以纳妾的形式将这个市场转移到家庭之中。这些变化都是中国妇女地位下降进程的一部分。”又如罗威廉在《哈佛中国史第6卷 最后的中华帝国:大清》中对孙中山神话形成的阐释。晚清民国时期积极推动“革命”的孙中山,在国民党的正统叙事中无疑是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一呼百应”,但从本书的叙事中可以看出,孙中山之前参与的革命实践都以失败告终,辛亥革命期间他不在中国本土,而是流亡海外,等到革命基本成功——多省宣布独立于清廷,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孙中山才回到中国。因此,以孙中山本人的直接参与或间接作用视为革命成功的原因的解释,并非完全坚不可摧。他总结道,孙中山“最适合作为宣传者,和其他革命分子间的中介者,以及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象征”,而此后,无论是国民党政权,还是共产党政权,都毫不例外地将国家的合法性极大程度地建立在对孙中山的“追认”上,可见作者所言非虚。
帝制中国历史上,典籍中存在着不少对超自然现象的描述,其往往与当局的意识形态相连。对于所谓的“龙见”现象、“天降祥云”等论述,现代读者该如何认知,往往是历史研究的一个问题。“站在古人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当然是一种可靠的方法,但说容易做起来难。在现代科学至上的年代,轻易地将这些论调斥为封建迷信不费太多精力,也是流行的做法,但在卜正民看来,“元明时代的人是否相信龙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他们只是在观察对他们来说重要的现象,如果这些现象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那么它们对我们来说也是重要的。最简单的处理办法是把龙见归为集体癔症,但这并不能增进我们的认识。更有趣的做法是把它们当做隐喻,即描述极端气候的符号”,同时,也不能忽略“见龙的心理状态和政治影响”。他还进一步反问道,“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果真能像我们自以为那样的豁免于过度诠释吗?我们自己不也认为坏天气不仅是坏天气,而是全球气候变化的表征吗?这何尝不是我们关于宇宙乱序的认知?”言语之间,对科学至上主义和现代人的傲慢,表达了疏离和质疑的态度。
尽管帝制中国史的研究对象是确定的,但在不同的研究者笔下,呈现出的面貌难免有所不同。哈佛帝制中国史的四位作者: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迪特•库恩(Dieter Kuhn)、卜正民(Timothy Brook)、罗威廉(William T. Rowe),两位是美国学者,一位是德国学者,还有一位是加拿大学者,各自的求学生涯和人生经历都不一样,对历史的体悟也不尽相同。如果说文学家有所谓“风格”或“个性”,那么,历史学家,想必也会有属于自己的风格。陆威仪在前三卷里各为文学专辟一章,触及文学自身的历时演变,也考察了文学文体变化中反映出的社会思潮,颇有“诗史互证”的意味。迪特•库恩则擅长宋朝思想文化、人生礼仪的研究,对于宋朝转向过程中的物质文化创造,以及城市化、商业化的探讨,令人击节称赞。卜正民则是个卓越的“讲故事的人”(story-teller),能在大历史与小个人之间来回无缝穿梭,不禁令人想起了他的《杀千刀》《维梅尔的帽子》等作。罗威廉则是善于思辨的历史学者,对于历史事件的体考察常能见微知著。
中国国内学者生活在中国,研究中国的有力条件便包括娴熟的母语能力、相似的生活经验。当然,这些有力条件某些时候会形成认知盲区,使“当局者迷”,不易看清屋外风景。因此,海外中国研究的学者,他们的存在,则为中国本土学者和读者认识中国,提供了第三只眼睛。西方的学者多擅长理论模型的建构,以此来解释具体的现象,比如费正清的“冲击—反应”模式,陆威仪的“帝国内部的去军事化”理论,柯文的“在中国发现历史”主张,黄宗智的“高水平均衡陷阱”之说,彭慕兰的“大分流”等等。当然,他们建构的理论,都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有限解释力的难题,总是存在着例外。但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确实是耳目一新。
哈佛帝制中国史系列继承了先前剑桥中国史系列写作的某些遗产,比如多人分工的书写传统,各自结合个人专业所学,呈现出最精彩的论述,而非勉为其难地涉猎自己不很熟悉的领域,这对国内某些动辄书写中国全史的学者(让人怀疑其有多少创见)来说,毋宁是个学习榜样。同时,它还避免了某些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争议,不空泛地给出个人看法,而是论从史出,言之有据,比如罗威廉对孙中山神话的解读,又如他对太平天国作出的、迥异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者的阐述。
另外,哈佛帝制中国史还反省了西方中国研究中存在的某些思想倾向,如可疑的欧洲中心论、历史目的论、进化史观等等,比如所谓中国帝制时期极为漫长,中国内部缺少变化动力之说。但所谓的漫长,其实是相对西欧中世纪而言,而哈佛帝制中国史的作者们看来,评价一制度,无论是具体的税收制度还是政治体制,体制本身是否能达成创立之处的目的、维持社会稳定,才是评价的最终标准,而非以未来的发展界定过去,当然,除非那是个奥威尔式国家,那里,“谁控制了过去,谁就控制了未来;谁控制了现在,谁就控制了过去。”从根本上说,过去,始终是独立的存在,它从来不是未来之目的(历史目的论恰恰认为过去的目的是导向现在)。“剑桥”之后,但看“哈佛”,愿这套哈佛帝制中国史,不仅能给中国读者以知识的补充,还能在潜移默化之中给予智慧上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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