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感情看人物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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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佩服这个译者,一只剧透狗,没见过哪个译者能在序里把一本小说的剧情剧透得如此彻底的。老土的翻译,把人名都往中国人翻,查理和查尔斯这种正常翻译很容易就知道是同一个人,但翻译成媚兰和梅利简直就跑题了。再说说小说本身,看完全书,确信自己以前看过,却有不一样的感觉,同样以美国内战和黑奴为历史背景的书,《汤姆叔叔的小屋》浮夸虚假,《根》过分远离主战场和历史大背景,而本书却尽可能地跟随着历史聚焦到个人,都说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而本书却带有明显的内战南方视角,虽然很难说是不偏不倚,却算是给内战和黑奴的真相做一个补全吧。白瑞德(瑞特•巴特勒)这个人着实让人喜欢,很难相信那个时代的作者能创作出这样的一个极度理性客观富有前瞻性和犀利看到事物本质的人物,即使过去将近百年,现实中也很少有这样的人,谁不是会被感情影响决断,麻木地受到社会群体愚论的驱使,失去对抗虚假世俗活出真我和思考的权力和动力。主角郝思嘉(斯嘉丽)撑起整部著作,既有对极恨又有对其极爱的人,这就是其魅力所在,在整个文学史人物里估计都能算是让人记忆深刻的角色,我对其的感觉是不喜欢却能够理解,即使作者聚焦在其身上,我却不太关心。本书唯一的不一致不协调甚至有些失败的角色是希礼(阿希礼),从其结婚到出战甚至包括战中探亲的那次,我都感觉他是一个思想上接近白瑞德的人,饱读诗书,对同类人媚兰有着完美的同步,无间的爱和了解,可是他战后这一角色就开始崩塌了,不仅有外遇的初步行动,而且一事无成,他就像是导演(作者)安排的便当角色,唯一的作用就是围绕在郝思嘉身边的存在于整本书的矛盾或者症结制造点,无形的力对郝思嘉产生持续不断的作用,使得她的感情和行为构成了整部作品。让人喜爱的圣母不多,除了基督教的那位,其他几乎都遭到唾弃,而媚兰却让人喜欢,她在书中并不那么突出,且也守旧,却力挽狂澜地代表着一类情感,博爱和忠贞(还有纯粹),即使她和白瑞德几乎是对立的两种人,却如同白纸和精美的画作一样讨人喜欢。本书最后几章节奏有些过快了,郝思嘉的小女儿和媚兰的死把感情线带入高潮,却也对本书的主题有些跑偏,郝思嘉的爱情动向突变,算是给看剧情的读者们一个交代,但纵观整本书基调,这样的结尾不太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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