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这个热闹我来凑一凑

我是个忘性特别强的人,遇到我喜欢的小说可能要读个几次才会让他们留在我的脑子里。我也并没有奢求什么只是想在我回忆起的时候能清晰的说出他们的名字,想起他们的脸。短篇也读过不少,只是它们都好像是我的一次性记忆,过得久了,腐烂的面目全非。这次我想记住这里的故事,记住每一个活生生的人和血淋淋的生活。 说什么活生生的人和血淋淋的生活并不是我是多么愤世嫉俗的嘲讽社会,只是我单纯的喜欢这两点。 每一个故事都有它独特的生命力,如此的贴近生活,却忽略它的平凡而放大每一个角落,这城市一望无际的钢筋水泥,醒目的标题和响亮的口号,充斥着欲望的言语和广告。肮脏不堪的角落,那眼神中的冰冷和恐惧,拥挤在腐朽的巨大棺木中的人们,站在灯塔之上笑傲天下的鬣狗和脚踩着一具又一具尸体的秃鹰。冷漠着,麻木着,就习惯了,并不可悲,乐此不疲。而传说着个性鲜明,带着光环的主人公们,将自己的内脏一一陈列在野兽的面前,微笑着诉说。让观众们恍惚间觉得,恶魔似乎如此清晰可辨。 我是口味比较重的人,同类比较了解,越是被虐的体无完肤,越是印象深刻,记得,就是对此最大的认可。也可能我对每一篇文章的认识都没有那么深刻,但我并不需要深刻,只吃我喜欢吃的,吃货的自我修养。这就是我并没有读全这本书的原因…真的不是懒…我是个奉行及时行乐的人,有眼缘的自然要优先品尝,只想牢记其中滋味,牢记其中每一段过往。而其他的,或许当有一天偶然想起,才会仔细去品味。 有人叫我老妖怪,这称呼其实与老司机没有一点关系,真的。只是他们会嘲笑我活的久了,嘲笑我记性越来越差了,嘲笑我再不像几十年前那样的充满着热血和抱负。我也不反驳,没错,我是妖怪。我沉默了几百上千年,我借用了无数双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妖一直都是妖,人却有时候不是人。所以我一直在等待,有一种东西是直击内心的,它们无关这副皮囊,它们从一个细胞开始便深深的扎根,缓缓生长,慢慢的滋生。它们接受着露水和阳光,只是有时候阴影会覆盖,阳光会照射不到,它们在黑暗之中没有办法破土而出,但是它们在等待,它们在积蓄着力量,等待着有一天拨云见日,能够爆发出最大的力量,尽力的生长。那泥土中的嫩芽,总会有那么一天,它们会变成郁郁葱葱的森林,那满眼的绿色我期待了几百年,不算长。生命的勃发永远都不会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