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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理史首先是讨论教理本身的发展历史,其次才是教会尚未接纳的教义。教理的英文是“dogma”,来自希腊文dokein,意思是说在我看来,或是“我所喜悦的”,但也有以下的意义:“我已经坚决地决定了某件事情,所以那对我而言是既成的事实了。”教理可以说是一种教义,乃是从《圣经》的教训之中延展而来,又被全教会所工人,并向全会众所公布,证明是出于神的权威。
* 使徒时代的教父:巴拿巴、赫马(Hermas)、罗马的克雷芒、波利卡普、帕皮亚。他们并不去研究使徒们的传道格式,也认为基督教并不是一种知识,而是叫人来顺服神旨意而活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们讨论到基督救赎之工的时候,他们特别指出,基督耶稣受苦替死,解救人类脱离了罪恶与死亡,但有的时候,他们也认为基督所做的救赎是将父神显出来,也使我们获得新的道德律。最大的缺点是太注重道德的改进,也可能是因为当时异教世界的属于肉体的人都认为有高尚的道德是叫人得救的根本。他们认为信心是人生的第一步,以后又当靠着信心来发展道德上的品行,他们相信因受洗而罪得赦免,又因信心而真知赦罪的事实;但是这一步人有所不足,所以应当在属灵生命上有第二步,就是靠着善功才能蒙福,这一点与信心并行。
* 犹太教派的异端:拿撒勒派,只承认希伯来文的马太福音;Ebionities派:反对保罗的法利赛教派的犹太教徒,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和童贞女所生的事实;Elkesaites派,守割礼与安息日,强调洗濯礼,实行异术与占星学。
* 外邦异端:神哲主义——利用犹太教的教训,二元论的中心思想,赞成禁欲苦修,有放纵情欲;对复活的事情加以灵性复活的解释;凭着人的知识和方法,混合性的宗教,思考的哲学;最基本的特征是寻求知识;思考的基本问题:绝对的存有与邪恶的起源;主张:二元论,善恶两位神,神秘的入教仪式;物质世界是低等的恶神所造,任何人在救赎上有份。影响:罗马天主教的圣礼概念,人分为高级的和低级的,修道院的苦修主义,所守的神是隐秘的,只有借着中间人(圣徒、天使、马里亚等)来到神的面前。 积极影响:促使教会对耶稣基督替死赎罪的教育更加阐明,对错误的特殊阶级的人才能得到最高的祝福等看法,之处全人来都有可以接受基督耶稣的救恩福音。
* 早期教会改革运动——马西昂;孟他努(公元150年Phygia发源),宣城自己和两位同工是最后的先知,将新的启示传扬出来。重视末期快到,遵守道德规范,守童身、禁食等 积极方面:反对神哲主义,消极:宣称自己的启示超过新约圣经
* 早期护教士——查斯丁(Justin)、塔提安(Tatian)、(Athenagoras)、安提阿的提阿非罗。职责:辩护、驳斥、建设。观念:基督教是唯一、超然的哲学,基于神的启示。神观:对基督的人性不太重视,护教学者特别指出,基督是人类的教师,所赐的新律法是叫我们过一个圣洁的生活;他也指示我们永生的道路,尤其是肉身复活,将来善人得奖赏,恶人受惩罚。
* 反神哲派的教父——爱任纽(Irenaeus)(波利卡普的门徒,基于约翰的教义,作品:反异端);希坡律图(Hippolytus)(据说是爱任纽的门徒,著作:驳异端)、德尔图良(北非神学派系代表,三位中影响力最大)。神哲派最大的错误将真神与创造主分为两位;人里面的善恶不是自然本性的状态。爱任纽对救赎的教义有特殊的贡献。德尔图良是第一个讨论本质与位格概念的人。这几位教父讨论教会的教义时,似乎受到了犹太教的影响,认为外表上的社团就是教会,却忽略了更重哟啊的属灵团契。为希普里安与罗马天主教的观念播下了种子。甚至认为看得见的外表的组织是获得神恩典的媒介。他们说任何人与有行的教会脱离关系就会被基督弃绝,因为有形的教会是使徒所创立的,而且现在教会的领袖也是继承使徒的权位,又因为受旧约教训的影响,他们觉得信徒需要祭司作为中间人。
* 亚历山大里亚的教父(2-3世纪,将希腊哲学与福音真理混合起来,起源于当时的神学家们用神哲主义中最深奥的思考哲学来建立教会的信仰,发展出一种 以隐喻的手法来解释圣经的办法)。克雷芒与奥利金是东方神学的代表。以当时的哲学来配合基督的教训,(奥利金)有时重视科学甚于福音真理。由于他的教训着重人的思考,后来被视为有异端倾向。最重要的著作《原道》是基督教神学界最早的一部完整的神学著作。关于圣灵论,奥利金认为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比第二位又要次一等。他说,圣灵是父借着子所造的第一位受造之物。圣灵在创造大工中无份,圣灵的工作乃是运行在圣徒的心中。
* 公元3世纪最大的异端——神格唯一说 动力的神格唯一说,只承认耶稣基督是人;形态的神格唯一说,保持神性的合一,更加注重基督论,承认基督的神性。他们认为在神性中的位格乃是在神显示他自己的时候,以三种形态显示出来,在西方称此派为“圣父受苦说”,认为圣父自己道成肉身为基督,也称为“撒伯里乌派”。帕克西亚完全反对神的位格中有不同的位格。德尔图良批判他:他将圣灵保惠师赶走,又将圣父钉死十架。诺图斯:基督自己就是圣父,乃是圣父自己降生,并受苦而死。撒伯里乌:父、子、圣灵不过是唯一的神将自己的独一本质在不同的阶段之中以三种不同的形态显示出来。
* 关于三位一体教义 三位一体大争论往往被成为阿里乌派的争论,因为是阿里乌反三位一体引起的,阿里乌是亚历山大里亚的长老,属于神格唯一派一神论。用阿里乌的说法,基督仅仅等于是被造的,他在创造世界之前被造出来,基督的本性不是永远的,也没有神的本质,是一切受造物中最伟大、最初的、藉着他世界才被创造,同时他也是易变的,因为他预见的功德而被神所拣选,也想到了他未来的荣耀,被称为神的儿子,也因为他被称为神的义子,所以才受到人的崇敬。
* 阿塔那修的反抗—— 圣父与圣子是属于同一的,是属于神的本质,但在基础的神性上,并没有区分的,次等的神的说法是非常错误的。根据阿塔那修的说法, 神的合一性以及在他本性上的区分,最好是用本质上的一体(oneness of essence)。
* 为了解决这项争端,教会于公元325年召开了尼西亚会议。会议中讨论的问题是非常明确的,可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表明:阿里乌派拒绝“永远生出”的概念,而阿塔那修却坚持这一点。阿里乌派说,圣子是从无中被创造出来,而阿塔那修主张他是从圣父的本质中生出来的。关于圣灵的见解,阿里乌主张圣灵是由圣子产生的头一个受造者,此观点与奥利金非常相合,阿塔那修坚称圣灵与圣父是同质的。一般西方教会都主张圣灵是由圣父和圣子而出,在公元589年托利多会议(Synod of Toledo)。
* 在16世纪,苏西努派声称三位格拥有同一本质的教义是不合理的,他们主张基督虽然具有特别的圣灵充满,并有关于神的知识,而且他升天后就领受治理万物的权柄,但按他的本性也只不过是个人。他们解说圣灵为“从神浇灌给人的一种德行或能力”,所以在他们的神观中,他们是现今独一神论(Unitarians)与新派神学(Modernists)的前驱。
* 基督论 伊便尼派、非道派(Alogi)、动力的神格唯一派否认基督的神性;幻影派、神哲派、形态派拒绝基督的人性。
* 聂斯托利派(Nestorian Party) 只有一个性就是”成肉身并可尊敬的道“,马里亚被称为上帝之母。 西利尔派 犹迪克派
* 查尔西顿决议声明:我们追随圣教父,一致教导人承认一位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他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灵魂与身体;按神性来说,与父同质,按人性来说与我们同质,在凡事上像我们一样,但没有罪;按神性说,他在诸时代以前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末世是由童贞女马里亚,为我们和我们的得救而生……
* 改革宗的基督论:1566年《第二祈利微提信条》(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我们承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具有两个性-神性与人性,所以我们说这两性是如此联合起来的,不是彼此吞并、混淆、或是掺杂,而是联合于一个位格,所以我们的确是敬拜一位基督,我们的主并不是两位,因此我们所判定聂斯托里为异端,因为我们憎嫌犹迪克、基督一性说派、基督一志说派的疯狂,因为他们推翻了基督人性的适当性。因此我们并不教导在基督中的神性受过苦,或按季度的人性说他尚在人间因我们既不想也不教导说,在基督得荣耀之后,他的身体就不再是一个真身体,或者这身体被神化,而且身体神化后就将身体的成分脱掉,完全成为神的性质,并成为单独的本质,因此我们不接受Schwenkfledt晦涩、复杂、暗昧与矛盾的争论,以及其他类似问题的争论者,我们不赞成史文克菲尔德的见解。
* 人论 德尔图良:灵魂的传递包括罪的传递。奥古斯丁并不认为罪是一种积极的东西,而是一种消极的或缺乏的情况,罪不是实际的恶加之于猪人,乃是善的缺乏。他发觉罪的主要根源在于对自己的爱取代了对神的爱。
* 奥古斯丁的恩典观:人的意志处于需要恢复的情形中,从始至终都是神自己独有的工作,属于神恩惠的工作,在这里可能有些误解需要小心提防。当奥古斯丁把这种人的重生只归于唯独神的恩惠的时候,他还提到了不可抗拒的恩惠,他并不是暗示神的恩惠勉强人的意志使之与人自由行动的本性相反,乃是如上面所说的去改变人的意志使之甘愿选择善行。人的意志被更新也就恢复了它的真自由、神的确在操纵人的自由意志,人自由选择的意志就转变为道德和圣洁,这样神的恩惠就成为人里面的众善的根源。
* 拯救论 早期教父:得到救恩的祝福是”藉着向神悔改与相信主耶稣基督“。奥古斯丁论神的恩典:人是完全败坏的,根本不能行属灵的善事。奥古斯丁将行动之恩与协同之恩分开,前者是在人不愿意之前就使其愿意之恩,而协同之恩是在人愿意之后使其意愿不止落空之恩,且此恩典是不可抗拒的。这并没有强迫的意思,乃是说不可避免地要更新人的心意,意志才能甘愿选择正当的途径。
* 加尔文认为悔改是在信心以先,但仅仅是一种恐惧心理,而法理上的悔改不一定使人有信心,也不能被认为是为信心的绝对预备;他强调从信心发出来的悔改只能在与基督的联合上才能得到,而且此悔改是一直不断地存在于人的一生中。加尔文与路德在反对天主教上,都认为因信称义是神白白的恩典,并且以法庭上的行动来说,称义并没有改变人内在的生命,只是改变了罪人在神面前的司法关系。他们并没有在信徒本身的义中找到称义的根基,信徒被称为义,不是由于他们天生的义,乃是只能依靠耶稣基督所归给的义,这个义就是罪人凭信心所支取的。此外,他们都否认称义是神渐进的工作,而坚称此称义是立时的,且是立刻完成的工作;并且主张信徒能确实知道他自己从永远愤怒、被定罪的环境中迁入到蒙神恩宠、蒙神接纳的环境中。
* 教会论 奥古斯丁:教会在现世就是天国。教皇观念的发展—— 在中世纪时期有两项较显著的观念,那就是天主教的权势占了优势与以教会为神的国的观念。在公元4、5世纪的时候,教会的传统非常盛行,即基督将那首要的权柄赐给了彼得,使他位居其他使徒之上,并且说彼得是罗马天主教第一任教皇了;此外,据说彼得把这个首要地位传给了他的继承者,即罗马城的主教。公元533年,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二世承认罗马城主教的权位在所有其他地区的主教之上;格列高利一世曾拒绝了”普世主教“的称号,但是公元607年这称号又加给了他的继承者卜尼法斯三世,他接受了。此后罗马城主教的属灵权势在西方世界中被广泛地接受了,尽管东方教会强烈地反对。这就是天主教教皇制度的开始。这样教会就接纳了外部有形的元首,不就就演变成一个绝对无上的主权者。
* 教会被认同为神的国。 随之而来的发展就是大公教会即为地上的神的国,因此天主教的辖区就是属世的国度。这种观念受到了两份伪证的大力支持:《君士坦丁的赠礼》、《伪伊西多尔教令集》,两者都是9世纪时伪造出来欺骗百姓并证明教皇权威的产物,但被声称是3世纪时的文献。
* 把有形的与有组织的教会当成是神的国这件事有很深远的影响。如果只有教会是神的国,那么所有基督徒的本分与活动就都必须献给教会,因为基督曾说这个国度是所有基督徒应该努力的最高目标,而自然生活与社会生活对教会来说不过是次要的生活而已。一切不受教会管辖的都被认为是世俗的,抛弃或拒绝它将被认为是敬虔的事;隐士与修道士的生活被视为最伟大的理想生活。还有一个结果,就是将不当的意义加在了教会外部的组织上。怎么说呢?因为神的国在《新约》中不但被解说成基督徒生活的目的,而且也是基督徒蒙福的总结,因此按照此种说法,救恩的一切祝福,藉着教会的条例、法令、仪式才临到人,若没有这些礼节上的运用,要想得救是不可能的。
* 将神的教会当成神的国的结果,导致了教会真正的世俗化,教会既然被认为是外部的国度,就自觉有责任解说、维护她与世界国度的关系,久而久之就只关心政治,忽略了人得救之事,世俗化代替了对永恒的追慕。教皇有鉴于神国的至高特质,以及神国包罗万象的护理,所以认为应该透过要求教皇复兴教会的统治来实现国度的理想。这就是格里高利七世、英诺森三世与卜尼法斯八世等教皇的野心。
* 罗马天主教的教会观《特兰托要理问答》:所有信者的团体,有一个无形的元首基督,及一个有形的元首,就是彼得的继承者,罗马教皇。 教会甚至被认为是道成肉身的延续,那么基督自己藉着委派使徒,并且委任他们中的一人(彼得)为他们的首领,就组织了教会。教皇就是彼得的继承人,主教就是其他使徒的继承人,前者持有直接与绝对的权威,而后者仅有从教皇承接而来的一小部分权威。
* 使徒时代的教父:巴拿巴、赫马(Hermas)、罗马的克雷芒、波利卡普、帕皮亚。他们并不去研究使徒们的传道格式,也认为基督教并不是一种知识,而是叫人来顺服神旨意而活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们讨论到基督救赎之工的时候,他们特别指出,基督耶稣受苦替死,解救人类脱离了罪恶与死亡,但有的时候,他们也认为基督所做的救赎是将父神显出来,也使我们获得新的道德律。最大的缺点是太注重道德的改进,也可能是因为当时异教世界的属于肉体的人都认为有高尚的道德是叫人得救的根本。他们认为信心是人生的第一步,以后又当靠着信心来发展道德上的品行,他们相信因受洗而罪得赦免,又因信心而真知赦罪的事实;但是这一步人有所不足,所以应当在属灵生命上有第二步,就是靠着善功才能蒙福,这一点与信心并行。
* 犹太教派的异端:拿撒勒派,只承认希伯来文的马太福音;Ebionities派:反对保罗的法利赛教派的犹太教徒,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和童贞女所生的事实;Elkesaites派,守割礼与安息日,强调洗濯礼,实行异术与占星学。
* 外邦异端:神哲主义——利用犹太教的教训,二元论的中心思想,赞成禁欲苦修,有放纵情欲;对复活的事情加以灵性复活的解释;凭着人的知识和方法,混合性的宗教,思考的哲学;最基本的特征是寻求知识;思考的基本问题:绝对的存有与邪恶的起源;主张:二元论,善恶两位神,神秘的入教仪式;物质世界是低等的恶神所造,任何人在救赎上有份。影响:罗马天主教的圣礼概念,人分为高级的和低级的,修道院的苦修主义,所守的神是隐秘的,只有借着中间人(圣徒、天使、马里亚等)来到神的面前。 积极影响:促使教会对耶稣基督替死赎罪的教育更加阐明,对错误的特殊阶级的人才能得到最高的祝福等看法,之处全人来都有可以接受基督耶稣的救恩福音。
* 早期教会改革运动——马西昂;孟他努(公元150年Phygia发源),宣城自己和两位同工是最后的先知,将新的启示传扬出来。重视末期快到,遵守道德规范,守童身、禁食等 积极方面:反对神哲主义,消极:宣称自己的启示超过新约圣经
* 早期护教士——查斯丁(Justin)、塔提安(Tatian)、(Athenagoras)、安提阿的提阿非罗。职责:辩护、驳斥、建设。观念:基督教是唯一、超然的哲学,基于神的启示。神观:对基督的人性不太重视,护教学者特别指出,基督是人类的教师,所赐的新律法是叫我们过一个圣洁的生活;他也指示我们永生的道路,尤其是肉身复活,将来善人得奖赏,恶人受惩罚。
* 反神哲派的教父——爱任纽(Irenaeus)(波利卡普的门徒,基于约翰的教义,作品:反异端);希坡律图(Hippolytus)(据说是爱任纽的门徒,著作:驳异端)、德尔图良(北非神学派系代表,三位中影响力最大)。神哲派最大的错误将真神与创造主分为两位;人里面的善恶不是自然本性的状态。爱任纽对救赎的教义有特殊的贡献。德尔图良是第一个讨论本质与位格概念的人。这几位教父讨论教会的教义时,似乎受到了犹太教的影响,认为外表上的社团就是教会,却忽略了更重哟啊的属灵团契。为希普里安与罗马天主教的观念播下了种子。甚至认为看得见的外表的组织是获得神恩典的媒介。他们说任何人与有行的教会脱离关系就会被基督弃绝,因为有形的教会是使徒所创立的,而且现在教会的领袖也是继承使徒的权位,又因为受旧约教训的影响,他们觉得信徒需要祭司作为中间人。
* 亚历山大里亚的教父(2-3世纪,将希腊哲学与福音真理混合起来,起源于当时的神学家们用神哲主义中最深奥的思考哲学来建立教会的信仰,发展出一种 以隐喻的手法来解释圣经的办法)。克雷芒与奥利金是东方神学的代表。以当时的哲学来配合基督的教训,(奥利金)有时重视科学甚于福音真理。由于他的教训着重人的思考,后来被视为有异端倾向。最重要的著作《原道》是基督教神学界最早的一部完整的神学著作。关于圣灵论,奥利金认为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比第二位又要次一等。他说,圣灵是父借着子所造的第一位受造之物。圣灵在创造大工中无份,圣灵的工作乃是运行在圣徒的心中。
* 公元3世纪最大的异端——神格唯一说 动力的神格唯一说,只承认耶稣基督是人;形态的神格唯一说,保持神性的合一,更加注重基督论,承认基督的神性。他们认为在神性中的位格乃是在神显示他自己的时候,以三种形态显示出来,在西方称此派为“圣父受苦说”,认为圣父自己道成肉身为基督,也称为“撒伯里乌派”。帕克西亚完全反对神的位格中有不同的位格。德尔图良批判他:他将圣灵保惠师赶走,又将圣父钉死十架。诺图斯:基督自己就是圣父,乃是圣父自己降生,并受苦而死。撒伯里乌:父、子、圣灵不过是唯一的神将自己的独一本质在不同的阶段之中以三种不同的形态显示出来。
* 关于三位一体教义 三位一体大争论往往被成为阿里乌派的争论,因为是阿里乌反三位一体引起的,阿里乌是亚历山大里亚的长老,属于神格唯一派一神论。用阿里乌的说法,基督仅仅等于是被造的,他在创造世界之前被造出来,基督的本性不是永远的,也没有神的本质,是一切受造物中最伟大、最初的、藉着他世界才被创造,同时他也是易变的,因为他预见的功德而被神所拣选,也想到了他未来的荣耀,被称为神的儿子,也因为他被称为神的义子,所以才受到人的崇敬。
* 阿塔那修的反抗—— 圣父与圣子是属于同一的,是属于神的本质,但在基础的神性上,并没有区分的,次等的神的说法是非常错误的。根据阿塔那修的说法, 神的合一性以及在他本性上的区分,最好是用本质上的一体(oneness of essence)。
* 为了解决这项争端,教会于公元325年召开了尼西亚会议。会议中讨论的问题是非常明确的,可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表明:阿里乌派拒绝“永远生出”的概念,而阿塔那修却坚持这一点。阿里乌派说,圣子是从无中被创造出来,而阿塔那修主张他是从圣父的本质中生出来的。关于圣灵的见解,阿里乌主张圣灵是由圣子产生的头一个受造者,此观点与奥利金非常相合,阿塔那修坚称圣灵与圣父是同质的。一般西方教会都主张圣灵是由圣父和圣子而出,在公元589年托利多会议(Synod of Toledo)。
* 在16世纪,苏西努派声称三位格拥有同一本质的教义是不合理的,他们主张基督虽然具有特别的圣灵充满,并有关于神的知识,而且他升天后就领受治理万物的权柄,但按他的本性也只不过是个人。他们解说圣灵为“从神浇灌给人的一种德行或能力”,所以在他们的神观中,他们是现今独一神论(Unitarians)与新派神学(Modernists)的前驱。
* 基督论 伊便尼派、非道派(Alogi)、动力的神格唯一派否认基督的神性;幻影派、神哲派、形态派拒绝基督的人性。
* 聂斯托利派(Nestorian Party) 只有一个性就是”成肉身并可尊敬的道“,马里亚被称为上帝之母。 西利尔派 犹迪克派
* 查尔西顿决议声明:我们追随圣教父,一致教导人承认一位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他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灵魂与身体;按神性来说,与父同质,按人性来说与我们同质,在凡事上像我们一样,但没有罪;按神性说,他在诸时代以前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末世是由童贞女马里亚,为我们和我们的得救而生……
* 改革宗的基督论:1566年《第二祈利微提信条》(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我们承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具有两个性-神性与人性,所以我们说这两性是如此联合起来的,不是彼此吞并、混淆、或是掺杂,而是联合于一个位格,所以我们的确是敬拜一位基督,我们的主并不是两位,因此我们所判定聂斯托里为异端,因为我们憎嫌犹迪克、基督一性说派、基督一志说派的疯狂,因为他们推翻了基督人性的适当性。因此我们并不教导在基督中的神性受过苦,或按季度的人性说他尚在人间因我们既不想也不教导说,在基督得荣耀之后,他的身体就不再是一个真身体,或者这身体被神化,而且身体神化后就将身体的成分脱掉,完全成为神的性质,并成为单独的本质,因此我们不接受Schwenkfledt晦涩、复杂、暗昧与矛盾的争论,以及其他类似问题的争论者,我们不赞成史文克菲尔德的见解。
* 人论 德尔图良:灵魂的传递包括罪的传递。奥古斯丁并不认为罪是一种积极的东西,而是一种消极的或缺乏的情况,罪不是实际的恶加之于猪人,乃是善的缺乏。他发觉罪的主要根源在于对自己的爱取代了对神的爱。
* 奥古斯丁的恩典观:人的意志处于需要恢复的情形中,从始至终都是神自己独有的工作,属于神恩惠的工作,在这里可能有些误解需要小心提防。当奥古斯丁把这种人的重生只归于唯独神的恩惠的时候,他还提到了不可抗拒的恩惠,他并不是暗示神的恩惠勉强人的意志使之与人自由行动的本性相反,乃是如上面所说的去改变人的意志使之甘愿选择善行。人的意志被更新也就恢复了它的真自由、神的确在操纵人的自由意志,人自由选择的意志就转变为道德和圣洁,这样神的恩惠就成为人里面的众善的根源。
* 拯救论 早期教父:得到救恩的祝福是”藉着向神悔改与相信主耶稣基督“。奥古斯丁论神的恩典:人是完全败坏的,根本不能行属灵的善事。奥古斯丁将行动之恩与协同之恩分开,前者是在人不愿意之前就使其愿意之恩,而协同之恩是在人愿意之后使其意愿不止落空之恩,且此恩典是不可抗拒的。这并没有强迫的意思,乃是说不可避免地要更新人的心意,意志才能甘愿选择正当的途径。
* 加尔文认为悔改是在信心以先,但仅仅是一种恐惧心理,而法理上的悔改不一定使人有信心,也不能被认为是为信心的绝对预备;他强调从信心发出来的悔改只能在与基督的联合上才能得到,而且此悔改是一直不断地存在于人的一生中。加尔文与路德在反对天主教上,都认为因信称义是神白白的恩典,并且以法庭上的行动来说,称义并没有改变人内在的生命,只是改变了罪人在神面前的司法关系。他们并没有在信徒本身的义中找到称义的根基,信徒被称为义,不是由于他们天生的义,乃是只能依靠耶稣基督所归给的义,这个义就是罪人凭信心所支取的。此外,他们都否认称义是神渐进的工作,而坚称此称义是立时的,且是立刻完成的工作;并且主张信徒能确实知道他自己从永远愤怒、被定罪的环境中迁入到蒙神恩宠、蒙神接纳的环境中。
* 教会论 奥古斯丁:教会在现世就是天国。教皇观念的发展—— 在中世纪时期有两项较显著的观念,那就是天主教的权势占了优势与以教会为神的国的观念。在公元4、5世纪的时候,教会的传统非常盛行,即基督将那首要的权柄赐给了彼得,使他位居其他使徒之上,并且说彼得是罗马天主教第一任教皇了;此外,据说彼得把这个首要地位传给了他的继承者,即罗马城的主教。公元533年,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二世承认罗马城主教的权位在所有其他地区的主教之上;格列高利一世曾拒绝了”普世主教“的称号,但是公元607年这称号又加给了他的继承者卜尼法斯三世,他接受了。此后罗马城主教的属灵权势在西方世界中被广泛地接受了,尽管东方教会强烈地反对。这就是天主教教皇制度的开始。这样教会就接纳了外部有形的元首,不就就演变成一个绝对无上的主权者。
* 教会被认同为神的国。 随之而来的发展就是大公教会即为地上的神的国,因此天主教的辖区就是属世的国度。这种观念受到了两份伪证的大力支持:《君士坦丁的赠礼》、《伪伊西多尔教令集》,两者都是9世纪时伪造出来欺骗百姓并证明教皇权威的产物,但被声称是3世纪时的文献。
* 把有形的与有组织的教会当成是神的国这件事有很深远的影响。如果只有教会是神的国,那么所有基督徒的本分与活动就都必须献给教会,因为基督曾说这个国度是所有基督徒应该努力的最高目标,而自然生活与社会生活对教会来说不过是次要的生活而已。一切不受教会管辖的都被认为是世俗的,抛弃或拒绝它将被认为是敬虔的事;隐士与修道士的生活被视为最伟大的理想生活。还有一个结果,就是将不当的意义加在了教会外部的组织上。怎么说呢?因为神的国在《新约》中不但被解说成基督徒生活的目的,而且也是基督徒蒙福的总结,因此按照此种说法,救恩的一切祝福,藉着教会的条例、法令、仪式才临到人,若没有这些礼节上的运用,要想得救是不可能的。
* 将神的教会当成神的国的结果,导致了教会真正的世俗化,教会既然被认为是外部的国度,就自觉有责任解说、维护她与世界国度的关系,久而久之就只关心政治,忽略了人得救之事,世俗化代替了对永恒的追慕。教皇有鉴于神国的至高特质,以及神国包罗万象的护理,所以认为应该透过要求教皇复兴教会的统治来实现国度的理想。这就是格里高利七世、英诺森三世与卜尼法斯八世等教皇的野心。
* 罗马天主教的教会观《特兰托要理问答》:所有信者的团体,有一个无形的元首基督,及一个有形的元首,就是彼得的继承者,罗马教皇。 教会甚至被认为是道成肉身的延续,那么基督自己藉着委派使徒,并且委任他们中的一人(彼得)为他们的首领,就组织了教会。教皇就是彼得的继承人,主教就是其他使徒的继承人,前者持有直接与绝对的权威,而后者仅有从教皇承接而来的一小部分权威。